坚持政治上平等互信,坚持_捐助的互信基石:平等与感恩
8月中旬,湖北襄樊市总工会、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行的第九次“金秋助学”活动中,主办方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去年8月,襄樊市总工会与该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19位女企业家承诺为22名贫困大学生每学年提供1000元至3000元的资助。入学前,该市总工会给每名受助大学生及其家长发了一封信,希望他们抽空给资助者写封信,汇报一下学习生活情况。但一年多来,部分受助大学生的表现令人失望,其中三分之二的人未给资助者写信,有一名男生倒是给资助者写过一封短信,但信中只是一个劲地强调其家庭如何困难,希望资助者再次慷慨解囊,通篇连个“谢谢”都没说,让资助者心里很不是滋味。
今夏,该市总工会再次组织女企业家们捐赠时,部分女企业家表示“不愿再资助无情贫困生”,结果22名贫困大学生中只有17人再度获得资助,共获善款4.5万元。
慈善救助行为实施需要重要的互信基础。首先的一点就是双方在人格意义上的平等,有平等才有互信。施助者一方要明白受助人与自己一样具有人的尊严与公民权利,弄清楚自己是以爱心助人,而不是施舍财物。受助者也应保有自己的真正的人格尊严,有开放的眼界与胸襟,不因贫困而自卑,偏狭,不必用过于敏感、脆弱的、往往反应过于激烈的“自尊”来掩饰内心深处的实质上的自卑。襄樊市总工会副主席周萍认为,部分贫困生心理上“极度自尊又极度自卑”,缺乏一种正确对待他人和社会的“阳光心态”,是非常准确的针砭。受助者更不可将接受他人救助视为理所当然或是占得便宜的机会。受助者应当有感恩的素质。
其次在相互的交往中都应循常情常理行事。施助者应多给受助者一些关心,受助者应主动与施助者联系,告知自己的一些相关情况,这些都是起码的为人立世的常情、常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