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今日头条新闻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调整组成人员 本刊讯 2012年7月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调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安委[2012]6号),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通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杨焕宁、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与2010年1月公布的上一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相比,有变动的新负责人为:教育部副部长鲁昕、科技部副部长王伟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林业局局长赵树丛、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能源局(新增单位)副局长吴吟、国防科工局(新增单位)副局长黄强、民航局(新增单位)局长李家祥、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申维辰、全国妇联(新增单位)书记处书记范继英、总参谋部应急办(新增单位)主任李海洋、武警部队副司令员薛国强。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兼任,副主任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王德学、孙华山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付建华担任。
“打非治违”二阶段动员部署会召开
本刊讯(记 者 刘 旸) 2012年6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总结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对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出席会议并讲话。
杨栋梁强调,要切实抓好下一阶段工作,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专项行动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大力营造有利于“打非治违”和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要坚持严格标准、联合执法,把“四个一律”真正落到实处;四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把“打非治违”工作抓实抓细;五是要把专项行动与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防范遏制事故上见到更切实的成效;六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在“打非治违”第二阶段,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排查收缴、消防监督、道路管控和协调联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切实抓好非法制贩爆炸物品和违法采矿专项治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集中整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并加大处罚力度;交通运输系统要保持高压态势,注重协调配合,严格依法行政,突出重点领域,坚持标本兼治,强化跟踪督查;工商部门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积极参加联合执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无照无证或证照不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杨栋梁考察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刊讯 2012年7月1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会长赵铁锤,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一行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前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调研考察。
杨栋梁先后考察了安科院中日项目、职业危害、矿山安全、公共安全、危化品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实验室,询问了安科院的科技创新、研发,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生产实践应用等情况,充分肯定了该院近年来为提供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杨栋梁指出,我们要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研机构的队伍建设,大力提高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紧紧围绕煤矿瓦斯防治和道路交通、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抓紧重大项目的科研攻关,加快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监测监控、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在内的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体系;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创新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科技研发机制,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杨栋梁强调,要抓紧国家科技计划中的安全生产项目的科研攻关,尽快取得成果;突出抓好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方面的科研工作;要在科研成果转化上狠下工夫。
杨栋梁还考察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指挥车,在应急模拟推演厅观看了煤矿、危化品应急模拟演练系统的演示,听取了应急平台应用系统功能汇报。
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在全国开始试点
本刊讯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监察工作,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2012年7月4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监管和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在2011年部分省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在全国开展试点工作,以不断完善和验证此项工作的相关方法及准则,为建立该项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对在用特种设备数量10万台以上(以2011年统计数据为准,含10万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每省至少选择2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作为试点,同时开展分类监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或使用、充装类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类至少2家)。其他省试点单位的数量和类型自定。
通知要求,推进分类监管和管理标准化工作时,各地应与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和“风险排查”及日常安全监察工作相结合,努力探索不同类别使用单位的管理措施,对风险类别不同的使用单位可采取挂牌、列入黑名单、与安全生产准入挂钩、调整现场安全监察频次等措施实施差异化监管。
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及5个部门规章培训会召开
本刊讯 2012年7月3-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职业病防治法》及5个部门规章宣贯培训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出席培训会。会议对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修改背景、意义及修订后涉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相关职责的主要条款进行了全面解读,同时对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全面落实该法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