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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儒家道德伦理思想中的经与权] 儒家道德伦理

发布时间:2019-04-03 05:48:34 影响了:

  摘要:经权问题是儒家道德伦理思想中的重要范畴,是儒家道德哲学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经的本义指织造物的纵线,引中为直行、南北行走的道路,后扩展为常道、常规、原则;权引中为两种涵义:一是权势、权谋,二是权变。在儒家思想中既有对经的坚守,也十分重视权变,并且,经与权各有其道,经不离权,权不离经。经与权在现实中的体现就是如何“知常而应变”的问题。因此,儒家的经权思想对于现代的道德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儒家;道德伦理;经;权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08-0060-03
  经权问题。是儒家道德哲学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儒家的古圣先贤们在这方面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正确地认识经、权问题,发掘这些论述中深刻的内涵,人们才能全面把握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并正确处理现在道德建设事业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经与权的含义
  经,《说文解字》释曰:“经,织也。”经的本义指织造物的纵线,引申为直行、南北行走的道路。后扩展为常道、常规、原则。在道德领域,经是指正常情况下人们应当遵守的道德原则或道德准则。在儒家传统的道德体系中、经的基本内容是儒家的纲常名教。如:“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仁以为经,义以为纪,此万世不更者也。”权,其原始含义是称锤,作动词用时指衡物以知其轻重。《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从权的本意出发,引申为两种涵义,一是权势、权谋,为法家所重。二是权变,为儒家所重。权在道德领域被引申为灵活变通,借指在面对具体境遇中的道德冲突时,行为主体在选择道德行为时的权衡变通。
  关于经与权。新儒家的主要代表人物熊十力曾有过深刻的阐述:“夫道有经有权。经立大常,权应万变。变体为常。”世界万物无时不处在变化之中。但这一切变化都非凭空而起。必有真常之道为其实体,故可于变而知常,变不离常。这里有二层含义:一是取变,一是取守。取变是指,任何事物都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世界无一物不变。故易经立随卦与鼎、革两卦,随卦曰:“随时之义大矣哉”。鼎卦曰:“革,去故也;鼎,顶新也”。意指变乃是世界不变的法则,因此一味地固残守缺,不悟变之不可违,必然违背天理,不会有好的结果。但变不是无根据、无原则之变,它必须遵守经这一常道。并且,权变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经这一常道,权不离经,即如何采取变通的方式更好地贯彻并体现道德原则。
  二、经与权的辩证关系
  儒家的道德伦理思想一大特色就是经与权的有机结合。中国的道德伦理学与西方相区别的一个特点就是,从不试图对“仁”或者“道德”这一类的词汇做一确定性的定义,原因就在此。因为仁固然有其固定的内涵。但是当它应用在不同的人、不同境遇下,其变通方式就多种多样。大致看来,中国儒学中关于经与权的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权:圣人之大用。一直以来,我们被儒家的纲常礼教所吓倒,孰不知,儒家在注重经这一常道的同时,也更注重权的应变。孔子曾说:“可以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以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意思就是说,与知识性的“学”、实践化的“适道”、人格塑建的“立”相比,权才是人世生活中最难以把握的方法,也是道德伦理实践的最高境界。故孔子有言:“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义”为适宜、权宜之意。在孔子看来,做事不能拘泥、固执,要合于时宜。因此孔子对遽伯玉大加赞扬:“君子哉遽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他认为像遽伯玉那样能够依时进退,懂得权的人才是真正的君子。
  较之于孔子、孟子则更明确地阐述了经权关系。孟子说:“杨予之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防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杨朱极端的利己,即使拔一毛而利天下都不为。相反墨子利他,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子莫不同于杨子与墨子,执其中道,不走极端,但在孟子看来“执中”仅仅是近于“道”,但一味执中犹如执一。中道不是即定的,要根据具体境况做调整,这才是权。死守中道,而不知应时,就是“执一”。就是“贼道”,进而还会危害道德本质。孟子对经权辩证关系的生动论述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孟子与淳于髡的对话:“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一子欲手援天下乎?”在这例子中,由于淳于髡与孟子的政治立场不同,淳于髡想以嫂溺为例诱导孟子在政治上也有所变通,不能固守原则。但孟子对这一点是十分肯定的,他讲“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以手援嫂,此乃权变,怎能以手援天下?这时只能以仁政王道救天下。这实际上涉及经与权的辩证关系问题,也即守礼和行权的度的问题。在孟子看来。天下只能行王道,这一道德性的原则问题不能违,否则就丧失了援天下的意义和必要。孟子何尝不是睿智的,嫂溺、天下溺均为溺,但其处之不同,援之就不同。
  这样看来,权既不是一种理论化的教条。更不是一种定型化了的实践模式。权,就是一门艺术。也正如后世学者所说:“权者,圣人之大用。未能立而言权,犹人未能立而欲行,鲜不仆矣。”有知识不易,能实践、会做人更不易,而要达到用权的水平则显得难上加难,所以把权称为圣人的大用。
  第二,权本于经。权主要是指不同境遇中的权衡变通,但这种变通有一个原则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经的主旨。也就是说,道德主体之所以能够行权,是因为权与经并不矛盾,即权本于经。
  权为圣人之大用,这种大用有一个不变的法则,就是为了更好地遵循经所代表的常道。“仁”是儒家最根本、最具普遍意义的道德范畴,而成全内在道德情感的外在性规范“礼”则构成了儒学的另一基本范畴。孔子对待礼的态度并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固守常规而不变。“礼”虽在儒学理论体系中是重要的德目之一,但其更重要的地位是作为伦理原则呈现的,是目的是为了达到“仁”。因此,在这里仁与礼的关系是本与用的关系。因此《礼记·礼器》曰:“礼,时为大,主随时更化也,不失其权也。”《孝经·广要道》中也曾言:“礼者,敬而已矣”。也就是说礼的精神本质是敬,外在形式是次要的。故《论语·阳货》中孔子感言:“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子罕》中孔子言:“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众,吾从下。”礼在这里,主要是体现了一种道德原则的不变。而不是礼仪的不变。礼有“礼意”与“礼仪”。礼仪是随时酌定,而礼意是不变的。故熊十力曾说过:“仪则可更,而不可使无也。五帝不沿乐,三王不袭礼,故礼可更也。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故礼不可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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