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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和优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高校资助体系

发布时间:2019-04-16 04:41:36 影响了:

  【内容摘要】近年来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年增多,政府和高校的资助工作也逐年扩大,然而高校资助工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阐述了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现状,分析了资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和优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资助体系的思路。
  【关键词】完善 优化 高校 资助体系
  中图分类号:C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106(2012)02-0053-02
  一、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建立了以奖、贷、助、勤、减、补多位—体的多元资助体系,这对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家庭贫困导致就学难的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维护了教育公平,促使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当前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毛入学率节节攀升,1998年是9.8%,2009年达到24.2%。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在高校中也逐年增长。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人数2285.15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527万,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3.06%,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人数166.1万人,占全部在校生总人数的7:27%m。根据《中国贫困生调查报告》显示,2006年,12.7%的贫困生因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60%的贫困高考生不能凑齐大学第一年的学费,大量学生考前担忧大学期间的学费来源。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不仅影响他们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影响到我国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能否实现,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问题。因此,必须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问题,进一步优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资助体系,完善资助方法。
  二、当前高校家境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或称之为贫困生。高校资助工作的对象显然就是贫困生,然而当前高校资助体系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的显著增加仍然存在着突出的矛盾。
  1.高校资助资金相对紧张
  面对日益增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的资助资金显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需求。当前高校的资助资金来源于以下部分,一是政府,如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二是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的捐赠,三是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的经费。在我国,法制建设还不够健全,尚缺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的激励机制,而高校受到所处地域的经济、自身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的影响,在吸引社会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方面,差异十分明显。高校在自身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压力十分巨大,资助资金捉襟见肘。
  2.奖学金虽然种类较多,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奖比例不高
  高校设立的奖学金获奖比例一般在25%~40%之间,其主要目的是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文化基础和自身在经济、心理和精神等方面的压力,成绩往往不够突出,他们能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受到限制,获奖比例并不是很高。以苏州大学为例,近年来一般每年有30-4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获奖。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而提高了他们获奖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奖学金对家境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作用。
  3.助学贷款的瓶颈
  根据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作为高等教育受益者的大学生,承担高等教育的部分成本是理所当然的。在这一理论指导下,我国从1999年开始推行了由政府主导、银行实施、高等学校参与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助学贷款政策实施10余年来,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截至2009年底,全国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有2255所普通高校,其中1800所高校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占应开办国家助学贷款高校的80%多。但是,还有400多所地方高等学校没有启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研究结果显示,只有39.81%对当前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情况表示比较满意,而有27%的学生感觉一般,甚至有11.45%的学生不满意。助学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具有公益性特点,其单笔业务量小、笔数多,成本巨大,与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本质存着矛盾。由于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还属于起步阶段,国民信用体系不够健全,银行收回贷款的周期长,难度大,降低了商业银行开展助学贷款的积极性。而现有资助体系中助学金、减免学费等都属于无偿资助,部分学生有着“等、靠、要”的思想,再加上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较繁琐的手续和程序,这些因素都削减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4.资助体系内部的结构性矛盾
  高校现有的资助体系中,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等属于无偿性资助,随着国家新资助政策的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强,部分学生在思想上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甚至少数学生利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的不完善而出现“**”的情况,去争夺本来就比较有限的资源。而勤工助学和助学贷款都是属于有偿资助,前者需要付出劳动后方可获得相应报酬,而后者在若干年后需要归还。勤工助学是良好的资助方式,但广泛的需求与岗位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勤工助学岗位体力性项目偏多,而与专业相结合的“助研”、“助教”等岗位稀缺,也大大限制了勤工助学的发展。高校资助体系中无偿资助和有偿资助并未区分,导致了资源的浪费。资助主体和客体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明确,也不利于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坚忍不拔的品质。
  5.家境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缺陷
  当前,高校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尽管各校在形式上普遍都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和认定的程序,有专门的认定机构,但是在实践中,高校几乎就是凭着由地方基层组织或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就认定其困难资格了。由于我国还缺乏可靠的、可核实的家庭收入和资产数据,没有发达国家那样健全的税收体系,仅凭一纸困难证明就认定学生的困难资格,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导致了一些假贫困生的出现,挤占了本已比较短缺的、有限的资助资金,产生了新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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