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精选多篇)]公路路政管理的内容
根据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关于组织开展地方公路路政情况调研的通知》,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基本模式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所管辖公路包括省道、县道总里程288公里,其中省道19公里,县道269公里,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多年来在路政管理工作中的模式基本上秉承传统的管理模式,即路政人员上路巡查和发挥基层交管所与道班的作用,加强对辖区公路进行巡查,发现情况向站反映,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近年来,随着地方公路事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在传统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做好了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和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如:建立与交警大队的合作机制,由县交警大队对事故车辆损坏路产路权的现象情况及时与我所联系,由路政所派出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勘查,联合交警落实处理情况,同时与电信局、供电局、国土规划局、城建、各乡镇加强联系,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筑物的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开展路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路政法律、法规的认识,营造路政法规人人遵守,维护路产、路权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公路沿线路群众积极参与维护路产、路权的行列中来,通过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向我所反映情况,有效地保护了我县地方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二、路政执法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所在县交通局、地方公路管理站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条例》、《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路,严厉打击侵占、损毁、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保护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自2014年地方公路路政所成立以来,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加强公路巡查,总共查处路政案件186宗,追回公路路产损失赔偿28.5万元。其中,今年上半年路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86天,查处路政案件12宗,追回损失5万多元,迁移违章线杆3处26支线杆,查处污损公路车辆3台,查处损毁公路路树案件1宗,协助清理公路两旁沙石、建筑材料等堆积物8处共506立方米。在执法工作中,工作人员能够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毁坏、或破坏路产的行为,最低限度地减少了公路路产的损失,保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维护了道路的安全畅通。
三、路政执法人中员的基本情况
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共有路政执人员13人,设正、副所长各一名,基本情况如下:13名路政执法人员均为男性,年龄结构比较合理,基本上以中青年为主,执法队伍文化水平近来有了很大的提高,大专文化的有3人,占23%,高中(中专)文化水平的10人,占77%,其中在读大专的有6人,占队伍人数的46%,绝大部分执法人员都经过岗位培训,按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几年来,通过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开展交通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水平,逐步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新风,工作中做到热情服务,依法行政
四、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公路路政情况的调查研究中,发现我县的路政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今后解决。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超限运输现象严重存在,导致危险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一些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为了个人利益,不顾公路和桥梁的承载能力,私自改装车辆、加高、加长、加宽车厢栏板,超装超载,单车核载重量5吨的车辆,竟装上15吨,甚至25吨以上的货物,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造成巨大的损害,特别是我县的地方公路等级和设计负荷都比较低,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路面结构破坏严重,影响了公路的使用寿命。由于地方公路还没有批准设置检查超限运输车辆的检查点,造成超限运输车辆又得不到有效查处。公路部门在主干线公路收费站设置超限运输监控检查点,一些超限运输车辆为了逃避公路部门的监控,采取了“不走大路走小道”“不走省道走县道”的现象,造成地方公路管养的路段由于超限运输车辆的绕道行驶,严重破坏路面结构层,极大的缩短了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
同时超限运输车辆影响正常的行车安全,如我所管辖的省道xxx线路段频繁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已经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相关行业的普遍关注。超限车辆在行驶中存在重心不稳,制动性能严重衰减等安全隐患,极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们的统计记录表明,2014年省道xxx线路段货运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中98%与超限超载有关,而小型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仅占2%
2、侵占污染公路、公路街道化的现象非常严重。
省道xxx线田东村路段个别群众违章在公路两边开设洗车场,路政人员查了一次又一次,取缔后又营业,严重损坏路面又影响路容路貌。在我所管辖的县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章建房随处可见,甚至个别地段已在街道化,凡有村庄的地段,公路用地内便可或多或少地看到一些堆积物(如建筑材料、杂物等),公路两旁成为垃圾厂,到了夏秋两季收割期间,占路晒谷现象更是突出
3、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的13名路政执法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的只有3人,占总数的23%,在读大专的只有6人,高中(中专)文化的人数仍有10人,占总人数的77%,离上级部门要求的执法人员要有大专文化水平的要求还很远,加强执法人员的文化学习任重而道远。/h 4t(ka5--此文章转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
我县地方公路属山岭重丘区二级以下(含二级)技术等级公路,普遍存在安全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标志、标线设置不够规范,行车诱导设施不全等缺陷,交通事故率发生较高。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车、路、环境、交通管理等诸多方面,公路设施条件只是影响因素之一,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但是,完善公路防护设施,尽一切可能为行车提供安全保障,是公路交通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一些交通标志损毁后未及时修复,一些地点、路段的交通标线严重脱落等都影响了交通的顺畅。地方道路标线不全,设施不完善,缺少交通标志,无中心隔离线或护栏,致使机动车越线行驶、违章并线、超速、逆行等违章突出
5、路政经费不足
治理工作缺乏经费,拨付给的路政经费有限,在我县得不到落实,路政所的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有待进一步改善,路政经费不足给路政治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6、路政管理存在重主线轻支线的现象
尽管在某一时段或某一个特殊日子里,路政管理应偏重于主干线,但从整个路政管理工作规划与全年的工作来说,应做到主支线兼顾,不偏不重,忽视任何一条线路的管理都是不应该的。作为国民经济、国防、人民生活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公路,作为能造福一方百姓的公路,没有什么重轻之分,主次之分,而路政管理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既是这样,支线同样需要完好畅通。显而易见,轻支线,重主线的管理方式是不妥的。
五、意见和建议
针对我县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提点意见和建议:
⒈加大对地方公路超限运输的查处力度。
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我县辖区内设点设站稽查,如争取上级部门批准在各公路收费站设置稽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超限运输检查,坚决打击超限运输,确保公路的使用寿命和正常行驶
⒉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培训
建议上级部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形成定期培训制度,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一定要经过岗位培训,以前受过培训的要更新知识,定期接受培训。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路政执法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路政法规和专业技能,我们除了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业务学习外,还需要经常利用空余时间学习路政管理法规和专业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认识,规范处罚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运用,使路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形成了爱岗敬业、诚实守法、奉献社会、开拓进取的风尚,塑造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路政执法队伍新形象。
⒊路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路政执法力度,协助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坚决查处侵占、污染公路的行为。
依靠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以及群众的理解协助,加大对公路路产登记的力度,主动与电力、电信部门联系,向他们派发《公路法》、《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有关资料以及对架(埋)设线路的要求和技术标准,大家共同探讨有关路政法规,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这种行为既不利于公路的改建和拓宽,又不利于线路的安全,用事实证明路政工作不仅是管理和执法,而是要把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并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⒋进一步提高对标志标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路政部门继续履行监管职责,即将监管与生产实施职责分离,这种思路符合决策、执行与监督分离的行政管理原则。但在基层公路管理机构的实际操作中,由于路政与养护是两个内设的平行部门,实现设想的监管职能难度较大,造成路政监管职能的虚化。因此,必须进一步将路政和养护的职能界定清楚,并制定相关的操作程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紧密结合,险要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基本健全,交通标志、标线合理、完善,公路设施不完善相关的公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公路交通环境更为安全、高效,更快地提高标志标线的管理水平。
⒌路政管理应该主支线兼顾
只有加强了全面管理,才能发挥整个公路网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公路的整体效益;只有给予了主支线同样的管理,才不会出现“东边日出西边雨”的现象,才不会给以后公路的改扩建工作带来麻烦,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路政管理要转变这种重主线轻支线的管理思想,我们强烈呼吁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地方公路路政管理的支持,让支线也有一个畅洁美的秀美英姿。
········· 2014年8月
第二篇:关于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对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各行业的首要任务,作为公路部门,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我们首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为此特结合我分局公路路政管理情况进行调研,以查找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环节,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路政管理基本概况
我分局路政管理工作是由分局路政大队具体负责,并成立两个路政中队,有路政人员10名,全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配备道班兼职路政员10名,负责管理我县境内三条省道,分别为省道307线、203线、305线和重要县道x034蒙阚路,计203.64公里的路产路权的维护。
二、路政管理取得成效及特点
目前,我县境内三条省道307线、305线、203线的通行能力和通达深度明显提高,公路好路率达95%以上,均显现出畅、洁、安、舒、美的崭新面貌,为蒙城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路政宣传,提高社会影响。自1986年至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使路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并将路政管理工作步入法治轨道。并于1997年5月全省第一个公路路政宣传月活动开始,至2014年已开展的全省公路路政宣传月活动12次。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基本熟悉和了解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强了沿路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提高了公路的通行能力,延长了公路的使用寿命,路容路貌大为改观。
(二)加强联合执法,打造和谐公路。为了更好地把路政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将行业管理和政府行为有效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沿路乡镇的积极性,通过分局和沿路乡镇多次沟通和磋商,把穿集镇路段治理和乡镇文明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文明乡镇为契机,进行综合治理。同时,聘任各个乡镇路段长,并与各乡镇签定路政管理目标责任书,会同乡镇政府基本制止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违法现象,乡镇政府负责日常卫生保洁、经营店铺管理,使穿集镇路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本达到了“畅、洁、绿、美”。与公安、交警进行联合执法,通过联合执法,提升了公路通行能力与行业形象。
(三)加大超限治理。针对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损坏公路的实际, 加大依法治路力度,加强预防和超前管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保证了公路优质安全、高效畅通,提供最优质的公路交通服务。
同时,对路政人员每年都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路政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得到加强,路政队伍的整体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提高。
三、路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
近年来,随着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足发展,公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路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也相应完善,使路政管理工作日益法制化、规范化。但目前我县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问题,与公路“畅、洁、绿、美、安”的要求相差甚远,与创建文明县城的要求相差甚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沿线建房规划乱。部分村民随意沿路建房,房屋普遍高于路面,使公路成为“自然排水沟”,地表水长期浸泡、冲刷路面,造成路面大面积破损。同时建房随意砍伐绿化带林木,影响公路整体形象。
(二)骑路逢集管理差。每到逢集日,个体商贩利用公路路肩占道经营,群众把公路堵得水泄不通,造成沿路集镇不同程度脏、乱、差,并形成“卡脖子”路段,影响公路畅通和行车
安全。s203线经过常兴、楚村、乐土、唐集,s307线经过双涧、岳坊、田桥,s305线经过赵集,沿路集市多达8处。
(三)乱开道口现象多。沿路部分商户经营砂石建材、收购木材、废品,擅自设置交叉道口。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两侧建房后,设置道口并高于公路路面,擅自堵塞公路边沟,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四)普遍超载查处难。如怀远籍运送钢铁车辆近期200台,核载55吨,实载130吨,从s203线范集驶入,经唐集淝河大桥、庄子大桥,途经s307线驶向怀远,车辆昼伏夜行,高峰时每天20辆;运送石子、水泥车辆载重30吨,实载80多吨,来往淮北、宿州、阜阳之间;拉煤车辆超载也较为严重,大多途经s305线、s203线,对我县的公路及桥梁造成巨大损害。
四、路政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针对上述出现的问题,已引起各级政府及公路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也相应出台了关于制止公路沿线建房的文件,公路管理机构也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进行处罚,但收效甚微。为更好地保护公路建设成果,解决路政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大对公路红线控制区管理。当前,我县正在开展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房活动,对在公路红线控制区的违法建设,进行加大宣传和巡查的力度,消除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有重点的进行联合执法,清除沿路违法建筑。
(二)加强管理,控制农村沿路建房。沿线各乡镇在新农村规划时,须垂直于公路建设,要坚决避开沿路封沟建房,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通行安全与畅通。严格对沿路建房有关手续的审批,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理,由城建、国土、公路管理等部门联合审批,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 强化沿路环境管理。有关乡镇要把路政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责任范围,明确乡镇管理职责,自上而下建立路政管理组织网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县乡两级协调市容、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载体,结合乡镇文明创建,着力整治沿路逢集和“脏乱差”现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工作力度,严查超载行为。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由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治理力度,以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交通基础设施维护成本,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五)完善公路绿化。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公路用地交由公路管理部门统一规划、绿化,使公路两侧呈现绿色长廊,可以美化公路净化环境,还能提升蒙城整体形象,给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蒙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并给沿线群众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总之,通过此次对我县公路路政管理情况的调研,清醒看到我县公路管理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作为公路部门负责人,我将带领全分局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履行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洁、绿、美的神圣职责,树立公路人的良好形象,为蒙城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关于竹山县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竹山县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按照全县三万活动的具体要求,根据公路局党委的分工安排,针对我县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局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路政管理情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通过几天的农村公路路况踏查和对相关企业及群众的走访,我们对全县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并对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进行了研究和探
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竹山县农村公路基本情况
自2014年开始,我县为了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热潮,截止2014年年底,已完成农村水泥路共计2100公里(不包括村内巷道),其中乡道水泥路870公里,村道水泥路1100公里,专用道水泥路130公里。现在全县所有乡(镇)254个行政村全部通了水泥路。
我县农村公路建成后,还处在“重建设轻管养”状态。县乡级政府重视不足,很多地方配套养护资金得不到落实,养护管理体制没有建立,专业养护队伍也没有形成,导致了砂石路建成不久,就病害重重;水泥路也存在严重的断裂及破损等现象;而且还没有安全警示标志,几乎处于无人管养的状态。目前农村公路普遍存在裂缝渗水、坑洞增大、路肩冲刷变形等病害,路基也开始变形,桥涵、防护工程破损严重,有的路段已面目全非,公路使用寿命大大降低。
我们近十年的投资建设,使全县农民受益匪浅,广大农民告别了昔日的泥泞路,走上了小康之路。然而,不及时灌缝、补修坑洞、培路肩、维修构造物,长期下去路面病害加剧,排水不畅,必将直接影响路基稳定,严重缩短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造成国
家投资的严重浪费。如何巩固这来之不易的成果?如何使农村公路保持长期良好的行车条件?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项长期而紧迫的重要任务。
二、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现状,我们认为我县农村公路面临着以下几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我们及时果断地采取有利措施。
(一)农村公路养护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的问题
目前制约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就是体制问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和养护管理运行机制,导致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十堰市农村公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乡村公路建设与养护,乡(镇)级人民政府是主体,目前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的负责人,管养工作几乎处于空白状态。
按照有关规定,我县交通主管部门已经起草了《竹山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上报到县人民政府。同时年初已做好今年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计划,已基本安排落实到位。当前我们可以抓住十堰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已经高度重视的机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扶持,以副乡镇长为兼职领导,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及《十堰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确定管养主体,成立管养机构,组建管养队伍,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走向正常化。乡(镇)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首先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将建设与管养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另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行业主管职能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制定一些考核奖惩办法,确保乡村公路管养工作落实到位。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经费不足问题
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难到位,除了养护机制没能建立外,其主要就是资金来源问题。目前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主要以200万元左右的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其中包括路基养护、路面灌缝、补坑洞、培路肩、增设标志牌、警示桩等,这些养护经费远远满足不了我县2100多公里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正常化、正规化。
解决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不足问题,是养好、管好农村公路的关键所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这类经费是由乡(镇)级财政负担。而实际上我县乡(镇)级人民政府没有把乡(镇)村公路养护经费纳入每年政府财政预算。要解决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问题,可采取多渠道的方法,除上级补助经费外,乡(镇)级人民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解决一部分,还可以采取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组织公路沿线受益村、组集资一部分。另外,专用道路未划归乡村道路的应由其所属企业负责养护。
如果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得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保养)就能得到保障。具体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根据交通量、路面类型等实际情况,采取个人承包养护、选取具有专业资质或公路养护经验的队伍进行养护生产。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路面小修、灌缝等专业养护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修建计划,县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引入竞争机制,选择有资质的养护企业进行施工。目前,在建和已建成的农村公路都是以水泥混凝土路面为主,路基最低宽度达5.5米,路面宽度达4.5米。因此,必须要有一支懂得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有资质的专业养护队伍,才能保证养护工程质量。另外,按照有关规定,应充分发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养护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力。
(三)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
目前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几乎是个空白,农村公路环境非常恶劣,村屯路段乱堆乱放,随意占用路面现象随处可见,老百
姓爱路护路意识极其淡薄,几乎处于无政府状态。而且还缺少各种标志、标牌和安全警示桩,不仅给农村公路沿线的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不安全因素,还给公路沿线群众出行造成不便。农村公路路面本来比较窄,如果路面堆一些草垛、木材等障碍物,农民出行将受到阻碍,还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目前,全县新改建的乡村公路大多为四级公路,如果再和以往一样,路政管理长期处于没人管、没人问的状况,新建的农村公路还是不能发挥它的效能,恶劣的农村公路环境也不符合国家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因此,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问题亟待加强。
首先,要加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农村形成浓厚的爱路、护路舆论氛围。以乡(镇)级人民政府为主,县级路政管理部门协助配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吉林省公路管理条例》及《超限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路政管理方面的条款,利用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乡(镇)、村级人民政府要把整治农村公路环境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和县路政部门积极配合,彻底整治农村公路脏、乱、差现象,共同维护农村公路的畅、洁、美。
其次,完善乡村公路各类标志,确保安全畅通。以前,农村公路大多数为砂石路,路面等级低,没有设置各种标志,经常造成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广大百姓生命、财产蒙受损失。另外,由于无指路牌、地名牌,来往的行人经常走错路,许多外地人包括很多本地人都不知道所到哪里,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完善各种标志已势在必行。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完善乡村公路各类附属设施的重要性,特别是岔道口、弯道、陡坡等特殊地段安全标志极为重要,应在每条线路的起点埋设路线名称,在线路经过的镇、村设置地名标志,还要对行车时速进行限制。以前路况不好,农用车、摩托车还不得不“减速”,现在路平坦了,车速快了就要进行限速,尤其在沿线学校、工厂等人口聚集较多
的地方要有明显标志,这样,可以提示行车人在经过这些地方时能注意安全。这类工作应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协助乡(镇)级人民政府进行指导、督促、完善,确保路政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总之,新时期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要像国省干线公路那样重视起来,对乡(镇)级政府来说,是一门新课题,也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县、乡(镇)政府紧密配合,真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所赋予各级政府的职能。
第三,大力整治农村公路上的超限运输行为,保证建成后的乡村公路的使用寿命。超限运输历来是国省干线公路的主要杀手,由于以前农村公路路面等级低,大多数是等外路,超限运输车辆在乡村公路上无法通行。现在和以前已大不一样,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不少超限运输车辆绕道行驶新建农村公路,把新建农村公路当成干线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的避风港。如果长期让这些车辆在乡村公路上反复荷载,必将会大大缩短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农村公路点多,面广,单靠乡(镇)公路管理人员和县级交通部门路政管理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政府牵头、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新格局,才能使农村公路的超限运输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要大力发动群众,可以采取举报有奖,举报有功的方法,调动群众爱路、护路的积极性,对在农村公路上超限运输行驶的车辆积极进行举报,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在人民群众中对超限车辆要形成一种“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之势,让超限车辆无隙可乘。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保证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把广大群众变成农村公路管理的主力军。
公路是“三分建设,七分管养”。我们要理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建轻管轻养”的思想,做好边建边养边管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使其保持长期良好的技术状态,让农村公路在县域经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四篇:关于公路法制和路政管理的情况汇报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市交通法制和执法工作评议办法》的规定,一年来,我局以建设“畅通**”、“平安**”和为社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严格程序、规范行为、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公路路政管理的能力水平,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根据委《关于建立交通行政法制和执法交叉评议机制暨开展2014年交叉评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下面,我将我局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1.修订《市路政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2014年曾经过一次修订,对我市路产路权保护、保障公路完好畅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对公路产权的确定、治理超限超载、农村公路主要是村道的路政管理等问题没有明确,也与我市实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实际不符。今年“两会”期间,梁平、江津的人大代表团就提出了修订《条例》的建议,因此我局启动了《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并征求了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的意见。但今年7月在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上,交通运输部领导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公路保护条例》)即将出台。为使《条例》能更准确符合《公路保护条例》的规定,我局放缓了《条例》的修订步伐,拟待《公路保护条例》出台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
2.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和〈**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为适应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形势,我局清理废止了原**市公路路政管理总队下发的16个文件(渝路局发〔2014〕268号)。
3.建设行业管理制度。按照交通运输部下发的《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等5个规范、《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交体法发〔2014〕570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138号)的规定,下发了如《**市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渝治超办〔2014〕19号)、《**市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六不准”规定》(渝路局发〔2014〕304号)等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还编印了2014—2014年治超文件汇编。
4.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了《市公路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渝路局发〔2014〕209号),并在局信息网上对路政管理类别、法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和监督电话进行了公示。我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置了服务大厅,专门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实行集中审批,统一办理,并公示了法律法规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我们还在大厅及时为超限运输企业和承运人提供限制通行的路况信息,较好地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
5.狠抓执法队伍考评。每年公路工作目标考核时,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都是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在路政管理和治超工作的专项考核中,分别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法规宣传、内业管理、队伍建设、检测站建设管理、治超投诉情况、治超信息报送、超限超载率等8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如对2014年的工作考核时,我们还将考评成绩在局政务信息网上予以公示,接受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极大地激发了区县(自治县)抓好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二、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路政管理
1.执法主体规范——按照《公路法》、《市路政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职责清晰,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路政管理人员均参加岗前培训,能持证上岗,并对区县(自治县)上岗的774名专项治超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
2.执法程序规范——我局依照《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先后制定了《**市公路路政管理行政许可指南》、《治超执法工作流程》等制度,完善了执法程序的各个步骤,并用图表分解治超的步骤、程序,使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一目了然。
3.执法文书规范——经市交委批准,我局下发文件从今年7月1起正式启用了新版路政许可法律文书(渝路局发〔2014〕141号)。**市公路路政管理系统已安装21个区县,占52.5%,年底将完成剩余19个区县的安装使用,2014年上半年将实现路政许可、报表、信息等网上办理。
4.执法行为规范——我局要求执法人员仪容整洁、举止规范,执法用语文明,严禁在执法中使用《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在制定《**市超限超载运输检测站管理办法》时,还将“文明用语”独立成章,用于规范执法工作中文明用语,促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5.严格收缴分离——2014年9月以来,我局按照《**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对超限运输路政许可中需收取公路赔(补)偿费的,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由运输企业自行到银行缴纳,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止10月底,局服务大厅发放超限运输许可证17500多张,行政许可正确率100%,无1例产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执法监督
2014年1-10月,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35件/次,其中群众来访来电15批/次,群众来信6件,市交委转办公开信箱案件44件,96096受理工单70例。治超及路政管理的咨询投诉12件/次,占总数的8%,己全部办理回复,处理率和满意率达到100%。
今年我局还积极做好2起涉及公路管理的应诉工作。一起是九龙坡区含谷镇一村民诉我局和下属**市公路养护管理段未履行公路巡查职责,导致路面违法堆放材料发生车祸事故的案件;另一起是渝北区一村民诉我局和渝北区交委未及时清扫路面导致车祸事故的案件。我局接法院传票后,认真研究案情,及时收集证据,积极与法院及原告、原告代理人沟通,配合法院的调查工作,并在作好应诉准备的同时,积极指导、帮助基层单位做好案件的庭审准备。以上2起应诉案件,我局及同案基层单位均获得100%胜诉。
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执法方面,今年我局共承办市委三届二次会议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2件(含闭会3件),人大建议44件(主办37件,协办7件),政协提案18件(主办14件,协办4件)。不论是主办件还是协办件,我局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达到办结率100%。7月底,全部收到回执,回执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三、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
在抓好局机关和局属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我局还积极指导未实施改革的区县(自治县)路政管理机构和已实施改革区县的公路管理机构的路政管理行为。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查处损坏公路及设施802处;查处违章建房案855件;审批临时占(利)用公路及留地5410处;审批各类标牌681块;共收取路产赔、补偿费2160万元;路政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分别为97%、98%,均达到或超过年初规定的目标要求。
在开展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中,我局从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和生活等方面入手,不但下发了活动实施意见,还编印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学习资料》教材,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技能训练等措施,对路政队伍实行严格教育和管理。截止10月底,共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12期967人次和复训4期36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任务,也进一步加强了全市路政队伍的能力建设。
四、规范治超工作情况
1.不断建立治超长效机制。目前,13个地方公路部级站完成92.3%(6个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4个已建成待资料完善后竣工验收、2个将在年底前建成并竣工验收;1个因公路改造延后),2014年干线公路检查前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按照市政府和市交委的要求,针对我市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取消收费、超限超载现象反弹的状况,我局与渝勘院共同编制的《2014—2014年**市治超检测站布局规划》,现已形成初稿,待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我们今年还建立了44个治超检测站电子档案,完成了12个部级治超检测站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并从2014年起逐步覆盖市级治超站,推进部、市治超站信息联网共享。
2.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结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大量货运车辆进入地方公路运行现象,我市积极开展打击恶意超限超载的专项行动,要求区县(自治县)路政管理机构坚持以固定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拳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全市交通部门共设置固定治超检查站55个,流动站点96个;累计上路执法人员77622人次,检查车辆397372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1668台次,卸载19919台次,卸载货物重量69718吨。目前我市路面超限率基本控制在5.3%左右。
3.努力加强治超行为监管。近年,我国部分省市先后被曝光治超工作中出现的贪污受贿问题,为此,市治超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治超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路政治超队伍的廉政建设,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路政队伍、路政治超人员的廉政建设,定期进行思想、作风、纪律的整顿,不定期地到治超一线督查指导,坚决纠正以罚代卸、以收代卸、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我局与市治超办共同接访投诉26件次,暗访区县12次,检查暗访治超检测站点28个,纠正治超工作不规范行为16件。目前,我市未发生1起治超违规违法事件。
五、路政法律法规宣教情况
我局一直重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积极推动全市路政法规宣传,我局将每年的5月定为“**路政宣传月”。今年5月是第三个“**路政宣传月”,我局专门下发了文件(渝路局发〔2014〕100号),结合全国开展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五周年,以“打击超限超载,保护路产路权”为主题开展了路政宣传。为扩大宣传影响力度,我们还总结了五年来治超工作的情况,将我市五年来治超工作的成绩、做法在《中国交通报》、《**日报》、《**交通》进行了专版宣传。
各区县(自治县)也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采取现场宣传咨询、散发图片、张贴标语、送法下乡、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宣传《公路法》、《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市的治超政策。截止10月底,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1556辆次;出动宣传人员13200人次;张挂各类条(横)幅1563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5场次;签订“爱路护路协议书”685份。通过宣传教育、重点整治等方式有机结合,进一步让人民群众明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知晓法律政策的规定,增强爱路护路的意识,营造了社会各界关注公路、爱护公路、支持管理的良好环境。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才能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为此,我局采取了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切实做好普法工作。在总结“四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又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将局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年度学法用法制度纳入其中,将法律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坚持以普法促执法,使干部职工自觉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我局依法行政的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也有了较大的进步,从而实现了我局近年来无1例执法过错、错案和群众投诉。
六、开展执法交流情况
今年,我局借助市公路学会路政专委会的平台,以路政片区会为载体,围绕路政管理体制、法律法规缺失、管理科技创新、执法热点难点等开展路政执法交流活动。结合《条例》的修订、农村公路的保护等中心任务,组织到有先进经验的山西、吉林等省市考察学习,围绕治超等工作在南川、铜梁、开县召开路政片区会,共同探讨路政治超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
七、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在市交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委属兄弟单位的支持和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路政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的配合下,过去一年我局的公路交通法制和路政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目前的形势分析,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推进进度不一,给行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减小了对区县行业指导的力度,也不便下发文件;路政管理和治超受到的行政干预较大,对路产的保护不力;治超检测站点的建设和运行、路政管理装备和队伍建设经费严重不足;大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协调存在困难、工作评议考核还不深入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分发挥行业局的管理职能,理顺机构协调运作的关系,探究路政执法管理上的新思路,不断提高路政队伍和人员的素质,提升公路行政管理水平,为全市公路交通又好又快的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五篇: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兴平市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调研报告
截止2014年底,我市农村公路总里程1103.873公里,其中县道7条,109.917公里;乡道14条,84.161公里;专用公路3条,5.929公里;村道578条,903.866公里;二级公路7.694公里,三级公路78.884公里,四级公路1017.29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93.504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682.588公里,沥青碎石路面7.922公里,碎石路面192.927公里,土路121.261公里,其他材料铺筑路面5.671公里。
一、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们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改变当地面貌、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来抓。2014年开始至今已建成苟段公路一期、余平公路、界汤公路、界阜公路、咸兴北路及天王路等县级公路85公里。今年将开工建设西宝中线(兴平段)、兴小路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相继建成将更大的提升我市交通通行能力。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情况为:县道7条109.917公里,平均好路率为77.3%,好路里程85公里;乡道14条84.161公里,平均好路率为83%,好路里程70公里;专用公路3条
5.929公里,平均好路率为84%,好路里程为5公里。村道
903.866公里,平均好路率83.4%,好路里程754公里。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设置情况
1、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兴平(本文来源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市农村公路公路管理站,人员编制20名,事业编制,下设办公室、财务室、试验资料室、公路养护股、路政股。人员工资为县财政全额支付。设站长1名,支部书记1名,副站长2名。其职责是:承担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日常养护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落实县乡公路养护工程工作,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验收、评比、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村公路的养护和路政管理工作。
2、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我市共有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人员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由主管交通的副乡(镇)长兼任,副所长1名、公路专干1名。其职责是:接受农村公路管理站的行业指导,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内村级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拟定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和养护计划,对村级公路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并指导村级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3、村级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村级设有农村公路养护员,第一责任人为村委会主任。
按照该村村道里程每2公里不少于1人确定养管员,全市共聘用养管员511名养管人员。其职责是:在农村公路管理站、乡镇公路管理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养护作业;提高养护质量,确保路面路肩平整坚实,路基边沟无积水、无杂物、无损坏,行道树无缺损;配合支持县乡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维护村级公路路产路权,发现重大破坏公路产权的人和事,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农村公路的建设尽管取得了巨大成绩,五年建设了近1000多公里的农村道路,但农村公路的网络化程度和技术标准还不够高,自然村通村率还不够,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
(一)大项目建设损毁公路严重。2014年以来,由于西宝高速改扩建、西宝客专、西宝北线改扩建相继施工,运送沙石车辆对我市农村公路损毁严重,沿渭的6个乡镇尤为严重。
(二)建设、养护资金不足。关于建设资金问题,我局领导已多次在省市交通会议上提出加大补助标准,目前的补助标准只占到公路总预算的40%(按目前公路造价三级公路每公里改建造价约120万元,国家补助45万元),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过去,村级公路一直未纳入交通公路部门的管养范围,没有正常固定的养护经费来源,农村
公路养护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目前超限运输问题严重,公路养护成本大为增加,但养护资金投入甚少。
(三)养护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机制正在建立,市、镇、村三级养管体系有待完善。
四、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根据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及其养护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改善并提高农村公路路况,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体制
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明确以政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交通局为行业管理责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快乡镇政府管理养护体制的建立健全,配齐养护人员,加大管理的力度,使农村公路管理在组织、制度、养护标准、考核、资金保障等各方面规范化、制度化,并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要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通村公路建设先易后难,只有坚持规划优先,才能确保有序发展。现在,我们重点要以“通畅”为目标,以“通客车”为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既要利用好现有路基实施改造,用好资源,节约资金;
又要注意路网辐射面,让更多数群众受益,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路网规划还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将农村公路纳入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强与新农村规划的衔接。
(三)多方筹资,提供保障。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是保障,是重点,也是难点。必须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农村公路建设有序地推进。要采取“五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即向上级争取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民群众自愿筹集一点、就地取材节省一点,广泛筹集资金。建议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凡是可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涉农资金都可以争取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二是广泛发动社会捐助。通过动员和鼓励原籍在外成功人士、企业业主为家乡捐资修路。三是认真抓好“一事一议”。农民群众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是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依据国家政策,运用“一事一议”的办法是筹集部分建设资金和推进公路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
(四)实行管养分离,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利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公路养护资源,逐步建立科学、高效的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可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养护”的管养运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四级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实行招标
养护、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承包养护等模式,建立健全养护市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养护施工单位;日常小修保养由行政村落实农民养护工具体负责养护。成立农村公路养护道班,负责该片区的农村公路养护;比较偏的农村公路养护,可承包给个人或家庭养护,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实行弹性养护制。农民养护工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从村委员会或镇政府领取劳动报酬。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并负责培训农民养护工,真正做到:责任在镇处,实施在村组,受益在群众。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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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第三篇: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第四篇: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第五篇: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基层党建设的重要方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否深入扎实地开展,直接关系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关系着党群、干群关系的改善,关系着农村的稳定、建设与发展。现我们就一同来探讨如何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4年10月中央颁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各级党委按照中央的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干部监督管理,着力建立健全规范制度,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构建和谐、文明、富裕的农村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也要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农村管理方面,一些乡村决策不民主、公开不及时、不经常、不真实、不具体,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二是在惠农政策落实方面,一些地方滞留惠农资金不能及时兑现群众;三是在工作作风方面,一些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很多问题久拖不解决,群众意见很大,导致信访、重访不断,严重影响形象;四是在廉洁自律方便,少数干部为政不廉,利用权利为个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拒不完全了解,现在农村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情况有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有一些公然贪污民政救济资金、“五保”供养资金、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退耕护林补助等资金,群众意见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克服盲目乐观的思想,对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有一个正确的估价和判断,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工作任务和总体要求,并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开展对中央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逐步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最新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准确把握中央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的紧迫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点。我们必须做到多管齐下,多措并举,齐心协力,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村基层干部的特点,与巩固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相适应。一是要规范教育内容。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和政策法规教育,努力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群众观念、法纪意识和廉洁奉公的自觉性。二是突出重点对象。以乡镇、村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贯穿于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各个方面。要加强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村站所党支部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廉洁为民意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改进教育方法。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充分运用“三全一课”、轮训、集中教育、主题实践等传统教育形势和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现代教育手段,经常性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四是严格规范行为。引导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用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真心实意地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带着感情为老百姓办成事。五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继续深化和巩固“六进”工程创建成果,采取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营造崇尚说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基层党风、政见、乡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
(二)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以规范权利运行为重点,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一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凡涉及发展和村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决策。乡镇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一定要从农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出发,不能因为眼前利益和一时的发展而损害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凡是不符合农民群众利益的事坚决不做。二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预决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和“乡财县管乡用”等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财务工作规范化水平。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矿产、林木等资源的开发利用。三是深化改革,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两推一选”的选举办法。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坚持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乡镇接待要坚持在食堂吃工作餐。四是狠抓制度的落实。对已有制度要进行清理、修订、完善。新制定的制度要适用可行,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要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建设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保证作用。
(三)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努力推进民主监督 完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重点。党务公开要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党内组织活动等内容;乡镇机关和基层所要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惠农政策情况,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村务公开要以财务收支为重点,以村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村公益事业等为主要内容,并及时公开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基层站所及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以公开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又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事项为重点,公开办事标准、程序和时限,切实纠正和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办事效率低下、与民争利等问题。要坚决防止与纠正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四)认真转好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事以人为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事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所在,当前,要重点抓好“六个落实”。一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落实政府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切实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学贵问题,二是落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保护农民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三是落实救灾救济款物,认真解决资金、款物管理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四是落实粮种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燃油、肥料价格补贴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五是落实征用土地补偿政策,规范征地程序,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六是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问题,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对侵害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五)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惩治是严明纪律的有力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继续做好查办案件工作。要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处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案件;侵占、贪污支农资金、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贿选、参与赌博案件,以及欺辱群众、办事不公、作风粗暴等影响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农村基层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探索查办案件的有效办法和途径,综合运用法律、法纪、组织和批评教育等各种手段,打击腐败分子,教育保护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认真办理农村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各种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乡村联手,齐抓共管,确保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涉及农村基层工作的各个方面,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必须做到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乡村联手,齐抓共管。抓住关键,抓出成效,抓出特点,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要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按照制定的实施计划,明确部门分工、任务,工作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督,努力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要强化督办,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指导,注重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抓住主要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注重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法,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盯住不放,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督促纠正,确保落实到位。
(三)要积极探索,推动工作创新。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新课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思路,用工作创新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针对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条件、针对基层干部不同层次和特点,提出相应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全面掌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针对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努力使各项工作措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符合干部群众思想状况。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措施、好做法、好典型,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制度建设和落实为重点,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开创新局面,促进了我县交通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一、措施和办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认真研究,及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认真分解细化,明确职责,分解到人,层层抓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书内容。每年都根据上年度责任制工作的情况,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和量化考核标准。三是加强对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自查工作。交通局纪检组长,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股室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为确保
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每年上半年进行责任制工作自检自
查,年底要求各股室对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自检
自查,写出工作报告,保证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教育月制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
动,是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和拒
腐防变能力,牢固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重要保
障,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充实的
有效途径,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大力加强和改进党的作
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我局自开展党
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以来,领导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做到了机
构健全,责任明确,方案具体,措施可行,层层抓落实,确
保教育月活动顺利开展。
(三)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加大抓源治本工作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各
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二是严格
执行国家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招投标行
为,严把工程建设准入关。三是坚持“三公开”制度,自觉
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
度。
二、基本经验
(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形成全局上
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党
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进行分解、细化,逐项提出责任目标和量
化要求,使全局上下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层层抓党风
廉政建设的责任网络。
(二)适应形势,突出重点,严格规范,注重针对性对于
不遵守组织纪律,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按规定给予处
罚。
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
之一的,必须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
见,及时上报县纪委;对一般干部违纪事件,要实事求是地
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单位。一是
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
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二是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政、金融、税务、
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三是授意、指使、纵容下属
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
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四是对配偶、子女、
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包庇、纵容的。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近年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
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还需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
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二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举措
新办法不多;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的制度不够健全,不
能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的需要;四是执行党风
廉政建设和工作的制度不够完善。针对存在的问题,按照省、
市、县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今后
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机制,自觉把党
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二是建立党风廉
政教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不同时
期、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变“软任务”为“硬
指标”。
(二)把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党风廉
政建设的重点
要使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付诸实践、见之行动、取得
实效,真正落实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上,当前,最重要
的就是要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的目标和需要,着力抓好群众反
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
益的不正之风。一是解决吃拿卡要问题。吃拿卡要是当前存
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有些干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乱收
费、乱集资、乱摊派,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
处乱办事,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对这些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
二是切实纠正群众办事难的问题。有些干部高高在上,脱离
群众,对群众的安危冷暖漠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
听、事难办;有些干部办事拖拉,工作上推诿扯皮、效率低
下;甚至还有些干部,衙门气十足,架子很大,服务意识、
职责意识很差,基层同志和群众办事难,敢怒不敢言。这些
行为,与“三个代表”的要求,与求真务实的精神格格不入,
必须坚决纠正。三是坚决纠正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挤占、挪
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一经发现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落实
我县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切入点,坚持教育、制
度、监督并重,在落实二字上狠下功夫,着重解决党员干部
在思想、组织、作风和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构
筑起领导干部“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力带动党风
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在全县上下形成廉洁高效、勤
政务实的良好党风政风和诚信、团结、敬业、奉献的淳朴民
风,进一步巩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通过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
为我县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
治保证。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第三篇: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
课题。
一、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且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县基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辛勤工作,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首先,加强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努力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社、文明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了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政意识。其次,建章立制,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坚持把制度建设落实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积极探索改革措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努力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从健全处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入手,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制度和《村书记工作职责》、《村主任工作职责》等村干部的工作职责,设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强化了对农村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由“一把手”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第三,强化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点能够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扩大基层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一是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积极推行了“村财镇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款开支不合理行为。三是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等等,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四是加强对村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确保了权力规范运行。第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坚持把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花大力气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二是继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入治理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和农民工工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减轻了农村的负担。
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越来越大。面对新情况,镇村两级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我县部分农村基层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甚至是主要领导,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我县属于经济不发达地区,腐败的土壤不像发达地区那样肥沃,因此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有的村党支部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二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有的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宗旨,齐心协力带领群众谋发展,创家业。基层党员干部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得过且过,把自己混同与普通老百姓,做群众的尾巴;有的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有的法制观念淡,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有的甚至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各项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我县农村牧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干部考核等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比如:在制度建设上,有些乡镇和基层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尚不够全面、系统,有的没有针对性、操作性。因此存在着少数村级财务处置、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出现漏洞。在制度落实上,有些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无视制度的存在,村里大事小事都是村支书说了算,从不与党员和村民代表商量,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有些制度在执行中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有些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形同
虚设。如有的把不想让群众知道的收支不公布。四是镇村纪检队伍力量不足。一些镇村片面认为纪检工作不重要,认为发展经济才是硬的、有用的,导致纪检干部兼职较多,没有足够的时间从事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部分镇村纪检工作“疲软”,镇村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办案经验不足和专业知识不扎实,还存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等现象。如果我们不及时纠
正以上问题,任其发展,将直接损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农村越是改革开放,加快发展,越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全面掀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以镇村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为重点,着力提高其整体素质,增强他们在改革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能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全面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上升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一是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方面共同负责的廉政网络。镇党委、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敢抓敢管,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一管到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切实负起责任,并且把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真正抓到位的良好局面。二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宣传。各镇要加强学习,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首先要丰富学习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突出教育重点制定好周密的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要针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开展以“从我做起、对我监督、由我负责”和“学纪、守纪、执纪”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理想信念、宗旨观念以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力求使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廉洁从政、奉公守法、身体力行的意识。其次要创新学习方法。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把握教育时机,采取灵活的学习方法进行反腐倡廉的学习、宣传和教育,要因地制宜,采用基层党员干部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如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组织观看教育录像片、以学习园地为载体适时宣传廉政知识等,使党风廉政教育力戒教条化、概念化,增强感染力、亲和力。特别是对基层领导干部、直接行使执收执罚等权力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切实把握好教育的时机。在干部提拔、调动、换届选举、过年过节、婚丧嫁娶、装修住房、过生日等特殊“关口”,或者在群众对干部在廉政方面有反映时,要有的放矢,提前进行廉政预警教育,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最后要力求取得实效。基层党员干部要力求在学习中做到自觉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细心领会,深入思考,学会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达到切实增强党的观念,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的效果。达到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目的,最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能够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建章立制,建立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继续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建立一套完整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是健全镇党委具体负责、村支书“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队伍建设)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镇、村、社三级联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群众依法参与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二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健全并严格执行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坚持和完善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制度、村党员大会制度。建立“三制一监督”制度,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帐制,切实发挥好基层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基层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三是完善和健全基层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镇、村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四是健全考核机制。镇、村主要领导年初要就执行议事程序、财务制度、个人廉洁自律等作出廉政承诺。进一步落实基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镇、村班子成员年终在党员大会上对自己一年来廉洁自律、政治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按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年终考核。并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个人档案。五是建立基层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房屋建造、买卖、经商办企业、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车辆买卖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镇、村领导都要向上一级党组织作书面报告。六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各镇要建立和完善廉政责任谈话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信访监督谈话制度。按照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每年分期分批对基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一次普遍的谈心活动,有重点地落实好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和信访监督谈话,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七是建议包村干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宣传有关党的廉政政策,了解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镇纪检部门反映。
(三)强化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继续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我们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二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农村基层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三要加大镇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各镇纪检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将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督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四)严明纪律,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各镇要制订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督促镇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违纪行为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平时要注意各种苗头性、倾向性动向,及时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置。
(五)加强队伍建设,形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在于一个好的组织、好的班子、好的队伍。因此,在加强农村基层队伍建设上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农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实现“十一五”目标的组织者、实施者。我们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在发展新党员上,要以发展和培养为重点,按照《党章》的要求,把好入口关,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村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村级班子普遍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同时针对我县基层党员干部中或多或少存在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问题,针对个别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贪图享乐等现象。注重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要求村领导干部做到“三带头”:带头加强学习,进一步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领导艺术,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维护农村稳定的本领;带头严于律已,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的思想,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本地的发展放在心上,学会做群众工作,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为标准;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真抓实干,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基层干部保持优良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和学习作风,更好地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抓好纪检队伍建设。建议村委会班子配备兼职纪检干部,监督村党支部、村委会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号召纪检干部学业务、学政治、学法律,力求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党的忠诚卫士。四是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通过制度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总之,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任重而道远,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真正把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四篇: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县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机制的一项基础性。近年来,**县在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中,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量化责任目标,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创新和落实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全县呈现出政通人和、百业俱兴、蓬勃发展的和谐局面。
一、健全机制,狠抓落实,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
我县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县委的重要议程,建立了县委书记负总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有效机制。每年针对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勤政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进一步明确任务和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中遇到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物质(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HAOwOrd.coM)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一)分解任务目标,健全责任体系。年初,我县在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修改和完善,分成乡镇和县直部门两种,并新增加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及创新等相关内容,尽量细化和量化,更具操作性。经过县纪委全体干部三次讨论,反复修改,由县纪委常委会通过,在县政务网刊登广泛征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意见。明确了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重点。在今年县纪委二次全会上,县委、政府“一把手”分别与全县6个党组、11个乡镇和33个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签定责任书的乡镇和部门及时与下属基层科室村站所签订了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到单位和人。
(三)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方面,强化了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全面掌握绩效,重点抓好年中检查和年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的依据。同时,续聘了23名县委、县人民政府特邀监督评议员,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开展重点评议、无记名评议和社会评议三个层面的评议活动,召开了面对面评议大会,将评议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每年纪委全会上通报“两个责任书”考核情况和监督评议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机关作风考核、监督、评议、检查等机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县各单位都推行了办事公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效能追究、岗位责任、审批时限等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向社会公布行政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对违反《**县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机关效能的通知》和《**县关于加强勤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的意见》的人和事。采取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围,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进行重点监督考核,将监督扩展到“八小时”之外,使党员干部作风时时处于党组织的日常监管之下。同时,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2014年对14名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不佩戴胸卡上岗或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在参加全县会议中未参会和迟到的5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和廉政谈话。今年以来,我县已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作风进行了突击检查,对违反纪律的人员正在处理之中。
二、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
**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迅速启动各项任务,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制,县纪委以[2014]01号文件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和组织、宣传、政法、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卫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做到分工具体、责任落实。
二是统一思想,全面部署,迅速召开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7家单位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查办案件、公开、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及开展“民主日”活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交流发言。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精神,会议明确重点,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是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回宣讲活动。自今年2月以来,由纪委监察局组成宣讲组,利用农闲时机深入全县各乡镇和涉农单位,组织开展以贯彻中央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为主题教育的巡回宣讲,各乡镇领导、各村党员干部、“三老人员”及站所学校负责人等千余名基层党员分别进行集中听讲。同时,各乡镇结合宣讲活动,传达和学习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的有关精神。通过宣讲,增强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四是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计划和目标任务。并建立信息综合反馈机制,及时解决中出现的新问题。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和纪委书记例会,和推广基层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
目前,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关口前移,防患未然,严把节日“廉洁关”。
为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过一个和谐、廉洁、文明、欢乐的节日,**县县委在去年底下发了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通知,县纪委在年初组织召开全县“迎新春、树新风”领导干部配偶座谈会,向县领导干部赠送了廉政台历和集中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同时,**县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领导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指示和要求及州纪委《关于重申停止制售、购买和使用各种购物券卡的紧急通知》精神,2月16日,**县纪委按照县委要求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突击检查春节期间购买使用代币购物券(卡)及公款预定“年夜饭”情况的方案和具体措施,将州纪委文件在全县范围内转发。2月17日,县纪委、纠风办、工商局3个部门联合对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制售和购买各类代币购物券(卡)及用公款预定“年夜饭”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通过对各商场、宾馆、饭店的检查情况看,我县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较好的执行了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制售和购买各类代币购物券(卡)及用公款预定“年夜饭”的现象。
针对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的问题,2014年4月,**县纪委以轮纪发[2014]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及公车私用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公车使用的问题。在每年的“古尔邦节”、“春节”、“五一”和“十一”长假期间,都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除各乡镇、政法系统、交通、农机、安检、煤管等部门以外)公务用车的钥匙由县纪委监察局收回保管。采取专项举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春节前夕,我县发现一例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现象。目前,该问题正在调查之中。
今年以来,我县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切入点,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落实二字上狠下功夫,着重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构筑起领导干部“不愿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有力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在全县上下形成廉洁高效、勤政务实的良好党风政风和诚信、团结、敬业、奉献的淳朴民风,进一步巩固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通过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为我县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第五篇: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落实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县在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州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方针,量化责任目标,强化责任追究,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在创新和落实上下功夫,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全县呈现出政通人和、百业俱兴、蓬勃发展的和谐局面。
一、健全机制,狠抓落实,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县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县委工作的重要议程,建立了县委书记负总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有效机制。每年针对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勤政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一)分解任务目标,健全责任体系。年初,我县在原有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作了修改和完善,分成乡镇和县直部门两种,并新增加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及创新工作等相关内容,尽量细化和量化,更具操作性。经过县纪委全体干部三次讨论,反复修改,由县纪委常委会通过,在县政务网刊登广泛征求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的意见。明确了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重点。在今年县纪委二次全会上,县委、政府“一把手”分别与全县6个党组、11个乡镇和33个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签定责任书的乡镇和部门及时与下属基层科室村站所签订了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具体到单位和人。
(三)加强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制度。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工作方面,强化了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全面掌握工作绩效,重点抓好年中检查和年底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的依据。同时,续聘了23名县委、县人民政府特邀监督评议员,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开展重点评议、无记名评议和社会评议三个层面的评议活动,召开了面对面评议大会,将评议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每年纪委全会上通报“两个责任书”考核情况和监督评议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机关作风考核、监督、评议、检查等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诫勉谈话制度、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县各单位都推行了办事公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效能追究、岗位责任、审批时限等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向社会公布行政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出服务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对违反《**县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通知》和《**县关于加强勤政建设创新发展环境的意见》的人和事。采取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干部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范围,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对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进行重点监督考核,将监督扩展到“八小时”工作之外,使党员干部作风时时处于党组织的日常监管之下。同时,县纪委监察局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2014年对14名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不佩戴胸卡上岗或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现象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对在参加全县工作会议中未参会和迟到的5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和廉政谈话。今年以来,我县已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工作作风进行了突击检查,对违反纪律的人员正在处理之中。
二、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不断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
**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迅速启动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机制,县纪委以[2014]01号文件成立了由纪检监察和组织、宣传、政法、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农业、卫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联系会议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工作,做到分工具体、责任落实。
二是统一思想,全面部署,迅速召开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7家单位就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创新、查办案件、公开工作、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村级财务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及开展“民主日”活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交流发言。同时,传达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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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第二篇:农村婚嫁状况调查报告第三篇:从婚嫁彩礼的变化看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四篇:80后青年婚嫁趋势调研报告第五篇:农村彩礼退还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县农村婚嫁彩礼调研报告
(2014年4月)
一、我县婚嫁彩礼现状
通过对全县南北二塬和川区的6个乡镇、18个村的抽样调查,全县农村彩礼普遍较高,由于地理环境、交通条件、经济条件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所调查的各个村镇之间彩礼价位各不相同,总体呈现出北塬高于南塬、川区高于北塬的趋势,总体彩礼在13万-20万之间。具体为,南塬在14-15万之间,北塬在15-18万之间,川区在16-20万之间,高于20万的属极少数特殊情况,其中:靠近县城、乡镇街道的村子,彩礼在13-14万之间;居住在塬上,虽远离街道,但交通便利的村子,彩礼在14-15万之间;居住在塬上、远离街道、交通不便的村子或者居住在川区的交通基本便利的村子,彩礼在15-16万之间;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的村子,彩礼在20万左右,但家庭困难、家里兄弟多、老人年迈、残疾的整体高于以上价位区间,最高的甚至达到27万元;婚嫁彩礼平均每年以3万元左右的速度增长,整体呈现出逐年增长的态势;婚嫁彩礼已成为部分农民致贫的主要原因。
二、“高价彩礼”形成原因分析
1、宜婚男女比例失调。调查发现,在全县各个乡镇,普通存在着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为了结婚几家人相互抢着出高价彩礼的现象。在调查的村子中,婚龄青年男女比例持平的几乎没有,婚龄青年男女数量相差最悬殊的泾明乡练家坪村男女比例竟然达到了4:1。究其原因,一方面,是20世纪80、90年代农村较严重的重男轻女的现象和计划生育国策深入相互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近年来,大量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女青年留在大城市、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较多,这也加剧了农村婚龄青年男女比例失调,男孩找媳妇只有掏高额彩礼从条件更差的地方往回“买”媳妇。
2、受自然经济条件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系列惠民政策的扶持,农村的生存和生活条件有所改善,但受自然条件和生存环境的制约,贫困仍然困扰着绝大多数的山区农民。在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山区的农民一方面希望通过女儿出嫁索要高额彩礼改变贫困的生活现状,另一方面为给儿子娶媳妇积累资金或借此偿还娶儿媳妇欠下的债务。调查发现,在一些自然条件落后、交通条件不便、经济状况差的村子以及生活在这些村子里家庭拖累较重的家庭,结婚的彩礼普遍比较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掏高价彩礼也没愿嫁入的现象。不少做父母的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打光棍,宁可债台高筑,也要用高额彩礼为儿子早早“占”个媳妇,有的甚至去借高利贷。
3、相互攀比现象严重。在农村,村民们但凡有点时间都会在庄前屋后围成圈子,议论别人家里一些事情。结婚送彩礼自然是村里的大事,每家嫁娶所花费的金额村民们都会通过闲聊来了解。这样一来,大家都会了解到现在彩礼的“行情”,男女双方在谈论彩礼问题前也都对这一“约定俗成”的彩礼数额心知肚明。同时,虽然人们在闲聊中对巨额的彩礼会加以嘲笑,但是主要舆论的走向是人们对嫁出女儿获得高额彩礼而“一夜暴富”的羡慕,以及对嫁出女儿获得彩礼较低者的嘲笑。其次,还有一些人认为,彩礼是女子身价的标志,嫁女儿不收彩礼,就意味着女儿不值钱,只有收了才够体面,而且收得越高身价也越高,面子便也越大;还有一部分嫁女儿的人家看到别人要了彩礼,就想着自己不要,面子上过不去,也怕别人说自己家的女儿有毛病,从而出现攀比下的“行情”上涨现象,使得彩礼居高不下,这无疑又助长了高彩礼婚姻之风。这种典型的“要面子”、“想长脸”想法是村民的普遍心态。
4、受市场经济观念冲击。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受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潮流的冲击,“一切向钱看”的观念在农村盛行,逐利思维也在激发着人们的物欲,尤其是随着物价逐年上涨,许多女方家长认为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付出了很多代价,就这样送给了男方,等于是给人家养的,所以,应该得到男方的金钱补偿。少数家长甚至将自己的女儿视为敛财工具,靠收彩礼来还自己的债务,这一思维模式在有一儿一女的农村家庭结构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此外,随着近年来外出务工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青壮年年均收入一般都在4万元左右,一个家庭年均收入能达到7万元左右,挣钱相对容易,经济收入也逐年增加,从而致使人们对高价彩礼出现跟风现象,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人家出于摆阔、显示自己能耐的心理,在送彩礼时大方出手,为彩礼上涨推波助澜,而那些经济能力有限的家庭虽然苦恼,但也只能随波逐流,相互攀比讲排场的虚荣心也难逃其咎。
5、职业媒婆推波助澜。由于受家庭自然条件差、自身长相不好、家庭经济条件差、男女比例失衡等原因影响,男青年找媳妇困难加大,彩礼数额逐年走高,在农村普遍存在一些依靠给人说媒赚钱的职业红娘,他们每撮合成一对后,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酬劳,一般婚介的中介费为彩礼的5%至10%,由于彩礼数额普遍较大,这些红娘每撮合成一对都能获得不菲的酬劳,为了获取更多收入,他们在婚介行为中也会有意哄抬行情,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对“高价彩礼”现象进行改进和干预的建议
1、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宣传、司法、妇联、团委、民政等部门要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村大张旗鼓地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之遵纪守法并自觉与高彩礼婚姻、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各类媒体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高彩礼婚姻的危害性,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各乡镇、村组要开展“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的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的新风。要不断要充分发挥民间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协调、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引导农村家庭把精力用到勤劳致富增加收入上,逐步改变传统不文明的婚嫁陋习,消除除部分农民想通过高价彩礼而“一夜暴富”的思想,有效地制止高彩礼婚姻的发生。
2、加大农村山区扶贫力度。要抢抓国家加大扶贫开发的有利时机,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摆脱贫困提供有利的先决条件。对于特别贫困的山区,要加大通村油路、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移民搬迁项目实施力度,给与政策、资金上的倾斜。要通过引导、帮助村民发展致富的主导产业,不断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一些边远山区村民通过用嫁姑娘得到的巨款彩礼来改变家庭经济拮据现状的现象。
3、依法打击婚姻买卖行为。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各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婚姻法》执行力度,完善婚姻登记制度,规范结婚、离婚办理程序,充分发挥离婚调解职能作用,依法坚决打击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对因高价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严肃认真查处,要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民事制裁、经济处罚等措施,切实遏制高彩礼婚姻蔓延。积极探索划定彩礼上线,对不切合当地经济实际,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对双方父母进行教育,保障婚龄青年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4、规范农村婚姻中介行为。建议由各乡镇指导妇联、团委等群团组织建立乡镇婚介所,倡导成立婚介机构行业协会,加大对职业婚介所、婚介人的培训力度,不定期地对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法规培训、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规范农村婚介人员队伍。对培训合格的婚介所、婚介人颁发资格证书,设定收费标准,实行持证上岗,引导其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树立行业形象,着力打造婚介市场诚信的内部环境,坚决打击媒人哄抬彩礼行为。
第二篇:农村婚嫁状况调查报告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扶持下,我市农民收入逐年增多,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很大改善,但高额的婚嫁费用水涨船高、愈演愈烈,已经成为许多家庭的重负。
二、存在的问题
高额婚嫁花费和节节攀升的彩礼与新农村建设进程是不相协调的,已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2.不良婚俗蔓延,不利于农村的和谐与稳定。高额的彩礼使原本纯洁的婚姻关系带上了“铜臭”的气息和买卖的性质,使爱情因金钱而异化。个别女方认为彩礼要了是自己的,不管男方是否有能力,就是要。男方则东借西凑,甚至因“抬”钱而负债累累。高额的彩礼已成为婚姻的“绊脚石”,结不起婚的男青年,往往会迁怒于父母的无能;有的成为婚后产生矛盾的诱因,引发家庭不和,因彩礼问题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3.婚嫁攀比现象腐化农村社会风气。在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农家孩子少了,子女的婚事是农民一生中最奢华的消费。许多家庭不顾及经济能力,“宁可受罪也要面子”,助长了婚事大办,送彩礼等讲排场、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不良风气。问卷调查结果表明,82.3%的农民认为同村存在婚嫁彩礼攀比现象,78.5%的农民认为婚嫁彩礼额度高是因为面子问题。此外,索要彩礼陋习的盛行,使部分年轻人养成“挤榨”父母,不劳而获,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已然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颗“毒瘤”。
4.男青年婚后,父母生活举步维艰。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男青年父母在儿子结婚后,靠仅剩的少量耕地维持生活,还要偿还所欠债务,身体好的大都在农闲时外出打工,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明显低于以往。有的老人将住房腾给儿子而借住亲属家,或搭建泥草居住,有的甚至连水电费都拿不出。黄泥河镇一位村妇代会主任说,有些年青人简直不可理喻,婚后小两口生活滋润、有存款,而所欠债务却由父母偿还,老人的生活来源只靠少量的土地和外出打工,何时能还清?何时能过上好日子?老少两辈的生活差距太悬殊了。
三、几点建议
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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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婚嫁。高额的婚嫁费用严重影响婚后生活和家庭和谐,开展具有针对性和有影响力的宣传教育活动势在必行。建议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督导作用,在乡镇村屯开展“反对大操大办,倡导婚事新风”的主题教育活动,揭露和曝光反面典型,广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的新风;市文明办和妇联通过组织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以及婚姻简办评比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婚姻家庭风尚,教育农村青年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养成啃老族,把个人幸福建立在一家债台高筑之上,让婚嫁新风真正进家庭,促进家庭和谐,提高老人生活幸福指数。
2.引导农村青年摒弃婚嫁旧俗,倡导新婚尚。各相关部门应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带头移风易俗、婚事简办,鼓励婚嫁中送知识、送农技、送农机,把消费型嫁妆变为有实际用途的效益型嫁妆。针对农村青年婚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现象,团组织要积极倡导和开展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形式,引导广大农村青年新事新办,倡导农村婚嫁新风尚。不断引导农村家庭把心思用到发展家庭经济提高收入上,逐步改变传统不文明的婚嫁陋习。
第三篇:从婚嫁彩礼的变化看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婚嫁彩礼的变化看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作者:路宪增
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的儿子。有条件目睹了五十年来农村婚嫁彩礼的变迁史,同时也使我感受到农民生活由贫到富的极大变化。
追寻最初的记忆,应是1957年我二叔的婚事,我奶奶通过媒婆送给我后来的婶婶两套衣料、两条毛巾、两块香皂,外加20块钱。美丽的婶婶很快就成了我二叔的新娘。我哥比俺大10岁,他是1968年结婚的。记得清清楚楚,父母送给我嫂子的彩礼是:衣料四套,被料两床,140块钱,据说我父母因经济拮据本打算只送100元的,但他们未来的亲家提出:“你家不是一个儿子,现在少了,将来俺闺女要吃亏的。”最后,父母只能按当时的通常礼数送去。
我大姐小哥四岁,记得那是1972年的二月二,大姐未来的婆家委托媒人——我父亲的姨兄弟——我的大伯送来了订婚彩礼:衣料六套,被料四床及其他杂件,还必须提及的是,我家从未见过的那样厚厚的一打子大团结。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农村青年时尚的追求——四大件,即:蹬蹬(自行车)、转转(缝纫机)、听听(收音机)、看看(手表)。这1000快钱,就是让大姐买这些东西的。大姐是俺村最靓丽、最能干、最贤淑文静、心灵手巧的美女,收到如此彩礼,在当时是颇受同伴羡慕的。
二姐小大姐3岁,结婚又和大姐是同一年,彩礼也基本类似。俺比二姐小几岁呢?聪明的读者,您应该是知道的。我是1980年中秋节结的婚,我的妻子和我是同村、同街、同一个生产队的,我的岳父和我父亲是从小的至交,因此我给的彩礼就与众不同了。我问妻子需要什么,她说什么也不需要,最后买了一台21英寸的彩电就算婚事告捷。
其实我还有个三妹,在我们兄妹中排行最小,比俺小五岁,她是1985年结的婚,也已经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结婚时全新的婚房,全新的家具,全新的被褥、衣料,彩电、冰箱、洗衣机一应俱全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到了2014年,我的儿子也要结婚了,送的什么彩礼呢?我历来是一个万事图省心的人,给我儿子终身相伴的、负责我和妻子幸福半生的儿媳10万块钱了事,婚事是普普通通的,有一般时髦的全新,有较为阔绰的席面,也有讲究的排场。更不能不提的是,富足的亲家竟然陪送女儿一辆心喜牌小轿车。真是喜出望外,其实结婚买车的新人,在我们三里五庄已是屡见不鲜了。
四十余年农民新婚彩礼的添加史,就是农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史。某些人说的“十年浩劫”把国民经济搞到崩溃边缘的高论,本人据实是不敢苟同的。要说文革期间没有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得更快一点,那倒是实事求是的。
第四篇:80后青年婚嫁趋势调研报告随着80后作为青年走入社会,与之相关的话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包括80后的就业、婚姻、生育等。电视剧《蜗居》热播后,由此引发的讨论更是热烈。在近期针对××市青年婚嫁趋势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了几个有趣的现象,也折射出当前社会的几个问题。此次调研主要是通过参加扬城近期举办的万人相亲会和单独采访的形式,总结当前××青年婚嫁趋
势特征。
相亲会作为现在男女比例失调和信息不对称现状下解决青年婚姻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通过媒体、网络以及搭建的各种平台大肆风靡。此次相亲会的形式是给参会人员每人发一张卡片,上面详细记录着各种个人信息,凡是对某人有意向的可以在其卡片上贴上爱心小卡片,留下自己的信息,这样双方有意向的有缘人便从这张小小卡片开始了联系。通过简单统计分析得出以下几点共性的东西。
一、青年婚嫁趋势特征
1、最受欢迎男士特征
第一个明显特征是自有产权房,看来蜗居中挖掘的“坟墓”在现实中一览无余。凡是有产权房的男士卡片,爱心贴士远远多于租房者。例如某身高不够、学历不高、职业不稳的男士卡片上却贴满爱心,分析发现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有自有产权房两套。第二个明显特征是良好的家境,某男,本科,职业居然是大学教师,笔者正好奇为什么本科也是大学老师,而且是那么年轻,后来一看介绍得知其父亲是教授。原来除了实实在在的资本起作用外还有社会资本也很是重要的,尤其是当今的社会。第三个明显特征是良好的工作,比如电信部门,某男电信、硕士、月入5000++,应征者如云,这完全是人力资本在起作用。第四个重要因素是身高,貌似175以上的男士更受欢迎,这是自身客观条件或者说是先天资源优势。
2、最受欢迎的女士特征
男士对女士要求的总体特征:一是年纪要轻,基本上83后的还属于“畅销款”,83前的属于“滞销款”,再往前基本要运用“促销手段”了。二是工作要稳,男士提的条件中,有很大部分提到要有稳定工作,如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等,这样有利于照顾家庭,尤其是考虑下一代的时候,超级现实。这些属于典型的想“娶碗族”。三是气质要好,估计这点属于典型的面子工程,男士找对象不仅仅要网实用而且还要讲究品牌吧。四是要性格要和,这点倒也是实实在在,总不能找一个南辕北辙型的,天天掐架,天天陷于矛盾磨合期吧,性格相合乃是两者长期之和的必备条件。
3、与会女士特征
与会女士共性:一是供给超过需求,女士数量远远大于男士数量,供需失衡了。在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明明是男性比例高于女性,但在多数相亲场合,都是女多男少的局面。尤其是“剩女”问题更是突出。二是总体素质较高,基本上属于高学历、高年龄、高收入的“三高”人群。应征女性年龄大都处于25岁以后,估计都在黄金段后的滞销期了。学历大多在本科以上,职业也属于稳定性,大多收入处于城市中等收入以上,更为怪异的是有很多竟然是男士需求的“碗族”。看来关键原因是信网息不对称引起的结构性失衡。三是女士主动性和积极性高于男性。在僧多粥少的男方市场的情况下,女性明显迫于竞争和生存压力,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大提高。更有甚者,直接拿笔签名留下联系方式于心仪对象卡片上。
4、女士对男士的要求特征
女士对男士的要求特征:一是有财,这点可以从对住房、职业、收入的要求上体现出来;二是要有材,身高是主要的直接体现,男士172cm估计是最低要求了;三是要有才,至少要是潜力股,这可以从对男士职业、学历的要求上体现。三“才”具备的男性必成奇货。
二、婚嫁趋势背后的原因分析
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当前剩男剩女问题的重要原因。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由三位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提出的,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掌握更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中获益;买卖双方中拥有信息较少的一方会努力从另一方获取信息;市场信号显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要想减少信息不对称对经济产生的危害,需要第三方发挥桥梁的作用,相亲会就是当前剩男剩女之间的沟通桥梁之一。
(1)婚姻市场上逆向选择
在婚姻市场上,婚配双方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在婚姻合约中的逆向选择,这进一步加大了婚姻合约的交易成本。首先,婚配双方开始只能了解一些
表面信息特征(如相貌、财富等),并不了解对方潜在的信息特征(如品德、学识等),而这些特征往往会被特质较差的人所隐瞒,特质较高的人本希望与特质较高的人在一起,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他(她)可能因为不了解信息而作出了最坏的决策,将自己出价给在婚姻市场上积极的搜寻者了。其次,婚配双方在促进信息的双向交流时,往往会出现典型的逆向选择。
如在约会中,特质较差的人往往会为达成婚姻合约而故意表现一些并不存在的信息特征,并且会为迎合对方的喜好而委屈自己,甚至会每天热情的纠缠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也会导致逆向选择的最差结果。如果双方相互了解,即信息是对称的,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发生,所以女性希望通过更多具有保障性的如提高住房、职业、学历等信息要求来降低风险。
(2)交际圈的受限影响信息源
青年人尤其是当前的80后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更多的时间精力忙于工作,交际圈狭窄。在调查采访中发现交际圈子基本上是从学校的“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演变为“家-单位”两点一线。这就使得青年获取婚姻市场信息大大受到限制。虽然当前是信息时代,网络的发达使得生活更加便捷,时下流行的“宅文化”也应运而生。衣食住行很多可以通过网络来实现,于是青年用于现实中扩展交际的时间更加萎缩。
(3)混淆信息干扰最终决策
网络的盛行犹如双刃剑,一方面是爆炸式的信息量给社会带来便捷,但另一方是信息质量受到质疑。大量交友、聊天、社交虚拟网络的负面新闻使得网络公信力受到质疑,从网络上获取信息到现实生活存在差距,所以虽然有一个良好的平台,但大量的干扰信息导致婚姻市场上双方的决策受限制。更多的青年希望在现实社会中互相接触、了解再最终做出选择。
2、女性择偶标准的提高
据最新的调查数据显示,男女比例是男多女少,但在目前的剩男剩女中更多的是女性。原因之一是女性提高了择偶标准。
假设用p表示女性择偶标准,q表示需求、供给数量,s表示供给数量,则q=a-bp,s=c+dp。假设供求均衡时的点是p0点。女性择偶标准的提高,相当于提高价格,价格从p0提高到p1,使得男性对女性需求量减少,从q0减少到q1,但在这个价格下的供给量增加,从s0增加到s1,这样就使得整个市场处于s1>q1的供过于求状态。于是很多高素质的女性成为了剩女。
3、高房价影响婚嫁取向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2429人(79.5%的人为“80后”)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4.2%的人表示自己身边的“80后”夫妻因为房子问题产生矛盾的人较多,超过7成人表示自己身边的“80后”因为没房不结婚的人很多,超过5成人认为“80后”夫妻会因为没有房子不幸福。在采访中,很多女性朋友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在选择结婚对象时,一定会倾向有房子的那一方,在现实面前,她们却不得不去考虑如何使未来生活的重担减轻一些。而一些男性朋友却明确表示,在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爱情似乎变得非常脆弱,让他们这些买不起房子的男青年成了婚恋市场的弱势群体。在高房价面前,爱情的确变得有些苍白。“没房怎么找女朋友”左右了许多男孩子的心;“没房怎么结婚”也成为女孩子的心声。爱情受高房价的重伤,已是不争的事实。于是,一些人爱上了房子,最后“嫁给了房子”。
如此相亲会,却能折射出当今的多个社会问题,尤其是住房和就业问题可见一斑。
第五篇:农村彩礼退还婚约解除,彩礼能否退还?
农村彩礼问题由来已久,由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彩礼也越来越贵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更多的受到人们广泛关注。本文通过下面案例对农村彩礼进行简单剖析。
甲男、乙女二人在2014年正月经人介绍认识,于2014年3月两人取得双方家长的同意于4月2日订婚,甲交给乙现金8800,甲父母给乙1200元并为乙父母买电视机一台,后来在相处过程中乙发现甲好吃懒做,而且热衷于赌博,遂提出要与甲解除婚约关系。甲同意解除婚约,但是要求乙归还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甲为乙买礼物所花费的共800元人民币,以及甲乙二人订婚时甲和甲父母交给乙的所有财物,乙认为上述财物是甲及其父母无偿赠与的,甲无权索回。那么甲的要求能否实现呢?
这种事件在农村时有发生,仔细分析一下其实这样的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订婚是否是我国法律保护?
事实上,我国法律对婚约问题未作明确规定,即未明文禁止,也未明确规定其法律效力。通常认为,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可以得出“婚约不受法律保护”的结论。
其次,如果乙拒不交还财物,那么诉讼主体应该是谁?
要确定彩礼纠纷案件的主体,重要的是考虑彩礼的财产权属问题。如果彩礼的赠与只发生在婚约关系的男女本人之间,给付人给付的是自己个人财产,接受人接受的彩礼未用于家庭生活消费,彩礼成为接受人的个人财产,诉讼主体为男女本人;反之,如果彩礼的赠与发生在婚约关系的男女之间,或发生在双方父母、其他家庭成员之间,但给付的是家庭共有财产,接受彩礼是以家庭方式出现的,诉讼主体可列包括男女本人和双方的家庭成员。在本案中,彩礼的赠与不仅发生在婚约关系的甲乙本人之间还发生在甲父母与乙父母之间,所以诉讼主体可列为甲乙本人和双方父母。
最后,甲的返还请求能否全部得到实现?
(一)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所给付的财物,不能一概视为彩礼。对于赠与财物,应区别对待:对于双方在交往过程中非基于订婚而由单方赠与或由双方互赠的价值不大的财物,即日常交往的馈赠物,可排除在法律规定的彩礼范围之外,赠与方不得要求返还;即甲乙在交往过程中甲为乙买礼物所花费的800元乙可以不予偿还。
(二)婚约解除后,彩礼的归属问题可以依照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制度处理,所谓不当得(更多请你搜索WWw.HaoWorD.com)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所以不受法律保护,不当得利人应将所获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害的人。这种不当利益返还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在案件中,甲在与乙订立婚约后送给乙的彩礼,是基于婚约的订立而为的。它一方面是为了证实甲乙双方婚约的成立,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甲乙两人将来正式建立婚姻关系。甲乙婚约解除,两人所期待的法律关系未能发生,甲乙双方不能结婚,送彩礼的目的不能达到,接受人乙继续占有彩礼没有法律依据,甲及其父母有权要求乙及其父母返还彩礼。
订立婚约,彩礼的赠与,传统的婚姻习俗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压力,而妥善处理彩礼纠纷也应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从立法上和司法上给予相对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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