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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全生产改革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27 09:06:15 影响了:
【摘要】: 各村(居)委员会、乡级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南江县党代会、人大会议精神,围绕“构建和谐活力新南江”总体要求,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南江县人民

各村(居)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南江县党代会、人大会议精神,围绕“构建和谐活力新南江”总体要求,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发展,按照南府发[2007]4号和南府办[2007]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兴马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县党代会、人大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体现,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构建和谐活力新兴马的重大举措。各村(居)委会和乡级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严了再严、细了再细、查了再查的要求,扎实抓好全乡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积极稳妥有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逗硬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坚决做到安全不检查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的指导思想,切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力实施安全第一的兴安战略,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产技术,着力形成“国家监察,地方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治理事故隐患,限期完成重特大安全隐患整治目标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乡,讲求科学实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形成以行政执法为主体,以社区(村、社、单位)监管为辅助,以落实企业生产责任为重点,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以中介服务为纽带,以开放终身安全教育为手段,以安全信息网络服务为窗口,以安全科技应用为支撑,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的新型安全格局。

  二、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探索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多元化,多渠道保障安全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社会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逐步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资金不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业主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发生伤亡事故的要及时组织抢救并预付医疗救治费,全额承担事故救援,善后处理,险情处置等费用。除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外,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向事故受害者或家属支付国家规定的人身伤害赔偿金。

  3、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投资人,负责人必须要有资质等级证书方可对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施工,工程承包方无施工资质的,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方、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必须对工程承包方施工资质进行审查,慎重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签订承包合同。

  4、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辖区负责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村道公路安全管理,落实道路养护,增设危险路段警示标志,对人员流量大的学校门口,交通要道路口加装减速带,配合派出所对违法车辆,摩托车进行整治。一要加强安全消防管理,发放资料,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教育。二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安全管理,加大昼夜巡逻力度。三要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四要制订雨期山体滑坡实施预案,一旦出现险情,迅速启动预案,立即将人员和财产疏散到安全地段,确保人民财产安全。五要加强病险水库、塘堰的整治和昼夜落实专人监测,对安全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

  5、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政府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安稳办报告。

  三、防范为主,强力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召开各村(居)委会主任、乡级单位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要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关口前移,变单一的事后查处为事前监管,事中督查的全方位管理。

  3、巩固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按照要求“重抓基层工作、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原则,提升和发展“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活动成果。

  4、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抓好村道公路及爆炸物品管理,水上交通船只、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森林防火、建设施工的专项整治,坚决依法处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危险源实施治理,促进企业内部加强管理,落实措施。

  四、强化保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各地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乡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陈亮

  副指挥长:宋晓飞、

  成员:王仕德、袁文荣、胡裕祥、丁旭、张兴明、蒲杨、周高武、宋宗国、李发先、王正经、岳文杰、张涛、成高、徐光永

  下设办公室于安稳办,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制订本村(居)委、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严格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逗硬落实,建立完善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联动制度,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的,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的奖励。

  3、严格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乡安稳办会同乡纪委、监察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从严追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村(居)委、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绕和干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事故报告制度,严禁隐瞒、谎报和拖延不报。年度内发生1起1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3起1次死亡1人以上的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的乡政府和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定时降低一个等次。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也相应向乡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接受处罚。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逗硬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学校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课程,定期举办、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乡安全稳定办负责指导安全生产、监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围绕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发挥作用,合力打造兴马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

                           二00七年四月十九日

  报:县府办、县安监局

  发: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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