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思想汇报 > [专家学者畅谈新课改(之七):关于体育学习评价的理论与实践]
 

[专家学者畅谈新课改(之七):关于体育学习评价的理论与实践]

发布时间:2019-07-11 03:50:24 影响了:

  赖天德(北京体育大学教授)  新一轮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高度重视“学习评价”的改革,其改革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体育学习评价既是“促进学生达成学习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提高学习能力的重要手段。新的学习评价理念倡导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的多元化。多元评价理念有其先进性,有利于“多方面收集评价信息,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反馈、激励与发展功能”。但在教学实践中,许多教师对“多元”感到难以把握,落实起来比较困难。我觉得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一是,要明确体育学习评价的结构
  我认为体育学习评价主要是由平时的课堂学习评价与学期、学年结束时的学习成绩评定构成的。两者虽然密切相关,但毕竟是在不同的教学阶段进行的,其评价的直接目的、内容、主体、方法与形式并不完全一样,而现在却都混为一谈了,因而使人感到难以把握。课堂学习评价与体育学习成绩评定虽都涵盖在学习评价这一概念之中,但都有其各自的不同特点,是不能完全等同的。
  二是,不同学习阶段的评价有不同的重点
  多元评价必须要有重点,但其重点是随着教学实践的发展而变化的。学习评价是为实现教与学的目标服务的。在不同的教学阶段中,教师要完成不同的教学任务,学生要达成不同的学习目标。因此,不同的教学阶段学习评价的目的、内容、方法与形式的重点都将发生一定的变化。
  (一)单元教学开始阶段的学习评价
  课程标准要求我们,在体育教学中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与不同需求,确保每一个学生受益。因此,每当一个单元教学开始时,教师就要对学生的体能素质、技能基础、学习态度等作出客观的评价。换句话说,就是要对学生学习的起始状态作出判断。这一阶段的评价应当以教师评价为主,包括测试与调查。教师对学生学习起始阶段情况作出的评价,一方面为是为单元教学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是为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单元学习中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制定符合自己特点的学习策略。
  (二)单元教学基本阶段的学习评价
  在单元教学的基本阶段中,学生的主要学习目标是,逐步掌握体育与健康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发展身体,并从中提高心理素质与社会适应能力。由于这一阶段学生的学习,处于由不知到知和由不会到会的逐步发展与提高的动态过程之中,因此,这一阶段的评价,应以及时向学生反馈学习信息,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学习的进步情况及存在问题,修正自己的学习策略,明确努力方向为主要目的。所以,这一阶段就应该根据学生学习与掌握体育知识技能的规律和特点来进行评价。例如,在学习技术动作初期,评价的重点就要放在初略掌握技术动作上,中期的评价重点放在技术动作的改进与提高上,而到后期的评价,重点就要转移到技术动作的运用上。评价应以过程性评价与激励性评价为主,以学生自评与互评为主,更多地关注学生的优点和进步、情意表现与努力程度,以表扬为主,以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通过评价来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三)单元教学结束阶段的学习评价
  单元教学结束阶段的学习评价,实际上就是对学生的(技能)学习成绩进行评定。既然是(技能)学习成绩的评定,就必须对学生达成(技能)学习目标的情况作出诊断,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体育学习的成绩。对此,我的认识是:
  1. 学习成绩应是学生学习结果的反映。教学结束阶段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就应该对学生“学得怎样”作出判定,所以,应以终结评价为主,以过程评价为辅。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程度和进步幅度,应予以关注,可参与学习成绩的综合评定,但权重不宜过大。否则,学习成绩就会失去其客观性。
  2.“体能、知识与技能、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都属于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内容,但这四项内容也应当有重点。我认为,学习与掌握体育与健康的知识、技能和增进学生的身体健康,是体育课程教学的核心目标,在教学中所占时间最多,学生为此付出的努力最大,因此,在教学结束时,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应以运动技能的掌握与身体素质的提高为主。
  3.评定学习成绩的主体,应以教师为主,以学生自评与互评为辅。因为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最了解,评价的手段最有效(如现场测试等),并具有丰富的评价经验,因此,对学生的运动技能与身体素质的评定,应以教师为主。中小学生由于受到知识经验、情感态度、人际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其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与感情色彩。但对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学生自我了解与相互了解较深,因此,可以学生自评与互评为主,这有利于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与相互教育。学生对运动技能与身体素质的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可供教师评定学生学习成绩时参考,但不能作为主要依据。
  4.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可根据不同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学生运动技能和身体素质的评价,可以量性评价与等级评价为主;而学生的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是很难进行量性评价的,可以质性评价为主,采用评语的方式进行表述较好。两者最好不要混在起打分,否则,容易模糊学生今后学习的努力方向。但,要求教师对学生一一写出评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我认为可以学习小组评定为主,但仍需经教师审阅签名。
  三是,学习评价要为学生反馈真实的信息
  课程标准要求,学习评价要“多方面收集评价信息,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有些教师对激励性评价存在一定的误解,以为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只能说优点不能说缺点,只能表扬不能批评,于是乎“你真捧”“你真聪明”“你做得真好”“你是最出色的”等等,空洞无物的所谓“无劣评价”口号充斥课堂,事实上学生做得并没有那么好,往往存在明显的不足与动作错误。这种所谓激励性的“无劣评价”,有很大的负作用:
  1. 给学生提供的是虚假的学习信息,学生无法全面了解自己真实的学习情况,甚至把错误动作当成正确动作继续练习,而且还易波及全体。
  2.对一些有自知之明的学生,明知自己的动作做得并不太好,而得到“你做得真捧”的评价,反而可能误会老师是在讽刺自己。

猜你想看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8 - 2022 版权所有 职场范文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备案号:沪ICP备18009755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