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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老龄工作计划】 单位老龄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9-07-30 09:24:23 影响了:

2012年**老龄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展老龄工作,贯彻省、市有关老龄工作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围绕上级的工作部署,以“爱老、敬老、养老”“以人为本”为出发点,昂扬精神迎挑战,科学务实谋发展,扭住关键转方式,加快调整争主动,惠及民生促和谐,强基固本开新篇,为“十二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计划如下:

一、 总体思路

把握“一条”主线,以大力实现“六个老有”为目标、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为主线;做到“四个”努力,就是努力实现全县老龄事业在新的平台上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全县老龄事业城乡统筹发展;努力实现老龄事业软硬工作同步发展;努力实现老龄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致力“五高”目标,高层次促进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业发展;高起点开展好孝亲敬老活动;高标准建设好老年活动场所;高水平打造好老年活动品牌;高质量搞好老龄宣传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老龄服务“阳光工程”,切实提高老人幸福指数。整合为老服务资源,发挥最大社会效益,大力营造居家养老服务环境,使老年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安居乐业。

(1)建立和完善村、社区老龄组织。在村、社区党组织和

居委会领导下,实施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事项。

(2)建立村、社区老年人协会,充分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实现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3)建立村、社区志愿者队伍,支持和鼓励低龄健康老人、青年、妇女及其他人士开展助老活动,帮助特困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二)、根据村、社区实际因地制宜,全面开展社区老龄工作

(1)为社区孤寡老人提供低保补助金,以解除后顾之忧。

(2)经常性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和健康检查,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社区除每年为60岁以上老人(含60岁)进行1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外,平时结合有关活动对85岁以上老人进行重点体检,以示关怀。

(3)组织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阵地建设,不断整合资源。继续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机制。

(4)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等合法权益。

(5)广泛开展尊老养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

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对青少年和儿童进行敬老、爱老的道德教育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利用社区的一切宣传工具和社区教育活动进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孝德、孝道教育,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地位。

(6)发展村、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疾病护理和康复等服务设施的网点,让老年人的生活困难能就近解决,也为他们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

(三)、重视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不断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基层,服务老年人,是老龄工作的永恒主题。加强老年组织建设,使之成为推动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力量。调动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基层老龄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一是发挥老年人服务社会积极作用。抓好在基层党支部领导下建立的各类老年群众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解决“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活动场所”的问题;充分利用现有社会公共资源,重视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和“唱读讲传”活动;发挥老年人在服务经济发展、关心下一代、促进邻里和谐、参与群防群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促进老年群众“老有所为”搭建更广阔的舞台。

(四)、抓好惠老民生政策落实,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养老、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在更大范围内惠及老年困难群体。认真落实85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的相应补贴敬老优待政策,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

果,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县老龄工作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和综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老龄工作部门在大老龄格局中的组织作用,努力把大老龄工作理念渗透到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具体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之中,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社会各界共同服务老年人的整体合力。

(二)、进一步抓好自身建设。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老龄和老龄工作部门,要以积极姿态参加构建学习型社会,把握老龄工作的形势发展变化,按照县委的要求,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努力实现观念、作风、职能、工作方式“四个转变”,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服务,为老年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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