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目标管理细则】 班级目标管理的内容
塘下小学班级工作目标管理细则
为了强化学校管理,促进班级工作,建立激励和竞争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考评方案:
一、出勤(20分)
未准时到校每人每次0.5分。
二、政治思想(20分)
1、学校举行升旗仪式,无故未参加、未穿校服或未行队礼、未唱国歌、未系红领巾一人次扣0.5分。
2、班内班外闹不团结,出现相骂、打架和欺侮弱小行为者,一人次扣1分。
3、好人好事奖励分,对各班好人好事记录进行核实后,分等记分,最高记5分,最低不限。所记录的好人好事不真实,除不予奖分外,另作“欺骗他人”处理,扣5分。
三、两操(10分)
“两操”做到快、静、齐,未达到要求者,一人次扣1分。
四、纪律(20分)
1、课前准备充分,自习时间安排得当,学习认真。发现一人次行为不当扣0.5分。
2、上课积极发言,声音宏亮,口齿清楚,讲普通话。
3、认真完成作业、阅读任务、手抄报,一次完不成任务扣0.5分。
4、学业成绩好(15分)。
五、卫生(20分)
1、随地吐痰,乱丢纸屑脏物,一人次扣1分。
2、楼道、教室内有纸屑或其他垃圾,或桌凳摆放不整齐,或未按规定关门窗,或未擦黑板,或卫生区不清洁,或打扫卫生时尘土飞扬,一项次扣0.5分。
3、手脸、衣服不干净,一人次扣0.5分。
六、爱护财物(10分)
1、在黑板、墙壁、门窗、课桌、宣传窗等物品上乱画、乱抹、乱刻、乱订,或用脚踢门或损坏桌凳、学校花草等一人次扣1-2分。
2、教室或责任区内的玻璃损坏,未在24小时内装配,每拖延一天扣0.5分。
3、不爱惜粮食,或者乱花钱,一人次扣0.5分。
4、损坏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不自觉赔偿,一人次扣0.5——2分。
5、偷盗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一人次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