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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政策的调研报告【医疗保险调研报告(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19-06-04 14:37:03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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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赖欣201414074137

倪文君201414074141

班级:民族学系2014级劳动与社会保障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实践主题: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4 年12月 4 日

地点:**市万州区高笋塘广场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旨在改善农村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是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并没有完全随之而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的不足,提出相关建议使之日益完善,服务于民。

关键字:农村;医保;问题;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多,但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社会保障滞后,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妨害了社会稳定。农村医疗保障突破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死角也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新曙光。可是,农村医保正处在发展前期,问题迭出,势必会阻碍其发展进程。本文旨在探索其出现的原因,提出建议解决问题使之更加完善,服务于民,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人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1. 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一些地方如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

【】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 1

2. 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

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

【】报告》,将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2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

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3. 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

【】全国的5%。3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1. 农村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而在农村100个人中,只有12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业或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在大中城市这个数字则为54。从1999 年正式实行的社会保障改革,至今已有10.895万人受益,其中近65%都是城镇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而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率极低,作为各种商业和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20%。而且,农村79%的农民自费医疗,保障水平低。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 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严重不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地方财政吃紧,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剩无几,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贴减少,农村卫生资源将更加匮乏。

3. “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供给逐渐市场化,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 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不断上涨,“因病致贫”、“有病难就医”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农民对看病就医心存隐忧。近年来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许多农民已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形成“小病拖,大病抗”的普遍局面。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矛盾突出,必须改革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否则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如计划生育、传染病、流行病的管理控制等问题,都将面临严重的挑战。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缺乏激励机制农民参保热情不高,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目的,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大病医疗负担。而患大病具有偶然性,因此,农民会因为患大病的几率小而不愿意保险费参加统筹。其次,管理存在漏洞,筹资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违反中央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试点指导原则的做法。此外,忽视地区间差异,造成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农民医保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建设滞后

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80%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2014年10月颁布实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这样一个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举足轻重的大事,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政策法则、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就会各不相同。即使是杭州地区相邻的区县政策规定也差别很大,农民享受的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这项制度的可信度。

2. 政府职能不明确

政府的管理职能未恰当发挥,未明确自身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角色一些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服务和产品,政府将其转由市场提供,使农村较贫困的缺医少药的人口无法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而一些本应主要由市场提供和分配的医疗服务资源,政府却在负担。长期以来,政府过分依赖直接提供医疗服务,过分集中控制医疗设施,而对由政府支配的金融、信息和规章制度工具,则利用得太少。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穷人患病能拿得出钱,富人得病能拿出钱,但是怕年年交钱不生病,明摆着吃亏。很多农民直言不讳地表示对村乡干部工作的不信任,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

3. 合作医疗等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够规范

管理好运作好合作医疗基金,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经办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但是,很多地方的实际情况差距很大,甚至存在“四无”的问题:无正式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无规范制度。兼职经办人员较多而且变动频繁,报销审批程序繁琐,患病农民报销时意见很大。基金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挪用贪污等违规违法现象。

4. 医疗费支出增长迅猛 , 加重了患病农民的负担。

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如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医疗费用的急剧膨胀已经给我国财政、企业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由于“医疗领域中的不确定性和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所以现实中,目前我国很多医院以药养医,辅助检查项目过多、药价偏高,导致住院费猛涨的不良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医生在巨大的批零差价诱惑下,开大处方、用贵药、乱检查甚至拿回扣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些现象一方面造成了医药资源、国家的财政的巨大浪费,同时也给病人尤其是农民群众带来了十分沉重的负担。并且人口老龄化、高新医疗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增高、公共卫生体制不健全可能带来突发事件等等原因还会继续导致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仍然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

5.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差。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资源多集中于地区性的中型或大型医院,一些中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则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从城乡来看,医疗卫生资源则被集中投放于城市,占总资源的80%,其中2/3又集中投在大医院。可见,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存在极大的不合理因素。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2014年医疗卫生服务报告中披露,191个国家和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公正指数中,中国排188位,在所有成员国中居倒数第四,是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农村人口的医疗可及性差,导致了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则意味着倾家荡产,因病致贫。于是,农村卫生医疗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改革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一大失着。也就成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群众缺乏对于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对合作医疗的财政支持都极其有限,而农民的收入增长又比较缓慢,合作医疗面临筹资困难的窘境。即便是能够筹集起资金,合作医疗也缺乏群众基础,因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尤其长期以来政府的信用危机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落

实的信心,很多农民渴望农村医疗保障,但对此又持怀疑和观望态度,还有少数极其贫困的农民对拿出10元合作基金确有困难而担心将是有去无回,因而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结构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在农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效益很低的农业生产,农业剩余很少。为了保证农村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农民获得公平的基本医疗服务,必须建立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应该承担起供给公共产品的责任,投入相当大的财政资源,切实改善财政资金在城乡卫生的差异化支出结构。据了解,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47.3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比上年增加41.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二)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 如前所述,目前无论是中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还是西部各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其标准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加入试点的各县,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又千差万别,有的地方经济较为发达,财政状况较好,有的地方经济落后,财政状况不好甚至因某些事件还不断恶化。加之,西部县乡财政“隐形负债”问题特别严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难以使已经建立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为此,建议,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真正体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给予不同的支持,有利于中央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效益最大的地方,另一个附带的作用,是让过去在gdp上“吹牛”的地方付出代价。

一是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具体有两个办法:(1)中央确定补助标准是各省人均gdp的某一比例;(2)先确定一个基数,比如每人每年5元,在此基础上,再与人均gdp挂钩,其办法同第一种。

二是省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地(市、州、盟)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是县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加大强化农村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国经验表明,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与卫生习惯的培养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呈现正相关关系,可以有效地促进民众的健康,同时降低医疗压力。利用人类已经创造和提供的知识及其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来促进我国的公共卫生、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把传播卫生知识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公共物品,提供给13亿人民,预防疾病、普及和增加人民卫生健康知识这本身就比治疗疾病更有效益。2014年3月29-30日在北京召开了“2014年医院管理年暨医政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14年的工作回顾中指出,四川坚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培育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等八个方面结合,全面加强医院管理。

(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医疗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加强对支付制度的内在激励机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付制度包括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如何对医疗费用风险进行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如何就服务进行收费。支付制度决定了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和供应者可能受到的激励程度的大小。相应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中同样面临着支付制度的激励问题。如何构建一种既能使农民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而又能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的支付机制一直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对医疗服务方的

激励。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强化对医疗服务方服务意识的激励。二是通过医疗费用的偿付方式来影响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即利用共付制、按人头付费制及按病种付费制等方式来抑制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道德危险,从而尽可能地发挥医疗服务资源的效率。在这方面,德国和泰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都实行了按病种付费制度,日本则通过共付制及限定封顶线等措施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以泰国的“30铢计划”为例,它是针对农民及流动人口而推行的一项全民医疗服务计划。它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标准(2014年为人均1202铢,约250元人民币),将资金预拨到省,省卫生管理部门按人力工资、预防保健和医疗等几个部分分配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计划的国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每诊次只需支付30铢的挂号费(约6元人民币,对收入低于2800铢的农民可予免缴),即可得到下列医疗服务:(1)预防保健,包括体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艾滋病预防等;(2)门诊和住院服务,包括医学检查、治疗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用品;(3)不多于2次的分娩;(4)正常住院食宿;(5)口腔疾病治疗等。开展“30铢计划”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调整国家卫生支出结构来实现。国家将每年用于卫生的财政拨款,在事先作必要扣除后,全部用于该项计划。“30铢计划”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偿付主要采用“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制,但在具体操作时,各省可相机选择使用何种偿付方式。

(五)建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规范化运行,保持这项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性,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实属必要。建议首先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条例》两个法规,从法律上保证该项制度的有序运行。并配套制定有关法规细则及政策措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各利益主体—国家、地方和农民各自的责任、权利及利益有一个明确界定,使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障此项制度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下去。

(六)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疗救助体系

在地方财政资源保障能力不强的条件下,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只能是按“保重点,分阶段”的原则,保障那些最贫困农村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为此:

首先,要建立起农民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网的“网底”建设。根据西部农村的实际情况确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而起到一个社会稳定器和减压器的作用,并为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造条件。

其次,要摸清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具体情况,同时,对当地农村居民疾病发病的地域分布、居民家族病史、发病频率以及地方性流行病状况有一个充分认识,并对农村居民的经济和卫生情况进行系统化管理。要将那些收入水平低、家庭负担重、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的农村人口优先纳入医疗救助体系。

再次,地方财政要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并与中央财政拨款相配套。

最后,农民获得医疗救助的前提条件应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可通过合理运作基金的办法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获得医疗保健实行补偿。

结语

在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中,小组成员感受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小组成员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

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参考文献:

[1]张琪.中国医疗保障:理论、制度与运行.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4

[2]宋晓梧.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20年.北京: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3]岳颂东.呼唤新的社会保障.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4]杨立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研究[m].中国软科学,2014

[5]张子平等.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4

第二篇: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姓名:赖欣201414074137

倪文君201414074141

班级:民族学系2014级劳动与社会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实践主题:关于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4 年12月 4 日

地点:**市万州区高笋塘广场

摘要:医疗保险制度旨在改善农村医疗现状,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伟大成果。这是我国经济建设中必须要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看病贵看病难的情况并没有完全随之而去,而医保制度的缺陷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调查发现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的不足,提出相关建议使之日益完善,服务于民。

关键字:农村;医保;问题;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60%多,但是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社会保障滞后,这严重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妨害了社会稳定。农村医疗保障突破了农村社会保障的死角也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新曙光。可是,农村医保正处在发展前期,问题迭出,势必会阻碍其发展进程。本文旨在探索其出现的原因,提出建议解决问题使之更加完善,服务于民,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理论上来说,主要是依靠社区居民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面筹集资金,用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中国农村的合作医疗,有其自身的产生发展足迹,也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必然选择。世界卫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曾说,“初级卫生人员的提法主要来自中国的启发。中国人在占80%人口的农村地区发展了一个成功的基层卫生保健系统,向人民提供低费用的、适宜的医疗保健技术服务,满足大多数人的基本卫生需求,这种模式很适合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历程为:

1. 合作医疗制度的产生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是以“合作社”的形式举办医药卫生事业,实际上是一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萌芽。在建国初期,由于资源有限,选取了城乡有别的福利提供原则,是农村绝大多数农民基本处于国家的社会福利体系之外,缺少医疗保健的农民采取自发的互助形式来解决医疗问题。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阶段。一些地方如山西、河南等地出现了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共济。1955年初,山西省高平县米山乡建立了我国

【】第一个医疗保健站,实现了农民“无病早防、有病造纸、省工省钱、方便可靠”的愿望。 1

2. 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与发展

在卫生部肯定了米山乡的做法之后,其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得到推广。1959年11月,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肯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促使其进一步兴起和发展。1960

年2月中央肯定了合作医疗这一办医形式,并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议的

【】报告》,将这种制度成为集体医疗保健制度。21960年5月18日《健康报》在社论《积极

推行基本保健医疗制度》中肯定了这种集资医疗保健制度的办法,这对于推动全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时,全国农业生产大队举办合作医疗制度的已达40%。“文化大革命”时期,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大力推广。据世界银行(1996年)报道,当时的合作医疗费用大约只占全国卫生费用的20%,却初步解决了占当时80%的农村人口的医疗保健问题。到1976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保健制度。

3. 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20世纪70年代末期,由于农村推行了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原有的“一大二公”“队为基础”的社会组织形式解体,农村合作医疗也随之大幅衰减,1989年的统计表明,继续坚持合作医疗的行政村仅占

【】全国的5%。3

二、农村医疗保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医疗保险现状

1. 农村保障水平低

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而在农村100个人中,只有12人不同程度地享有商业或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在大中城市这个数字则为54。从1999 年正式实行的社会保障改革,至今已有10.895万人受益,其中近65%都是城镇的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而农民享受的社会保障率极低,作为各种商业和社会保险中覆盖面最大的社会统筹大病医疗保险的覆盖率不足20%。而且,农村79%的农民自费医疗,保障水平低。中国社会保障仅仅在城市开展是远远不够的,使广大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2. 农村投资不足,城乡差距大

多年来,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沿袭的是向城市倾斜的思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占全国70%的农村人口却只占有30%的卫生资源。农村医疗保险资金严重不足。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地方财政吃紧,许多村的集体经济已所剩无几,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补贴减少,农村卫生资源将更加匮乏。

3. “因病致贫”现象严重

目前,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供给逐渐市场化,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 农村医疗服务费用不断上涨,“因病致贫”、“有病难就医”在农村已不是偶然现象,农民对看病就医心存隐忧。近年来农民医疗费用的攀升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许多农民已无力承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形成“小病拖,大病抗”的普遍局面。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保障矛盾突出,必须改革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否则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如计划生育、传染病、流行病的管理控制等问题,都将面临严重的挑战。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缺乏激励机制农民参保热情不高,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目的,主要是解决农民的大病医疗负担。而患大病具有偶然性,因此,农民会因为患大病的几率小而不愿意保险费参加统筹。其次,管理存在漏洞,筹资力度不够,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违反中央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关政策和试点指导原则的做法。此外,忽视地区间差异,造成无法满足不同层次农民医保的问题。

(二)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制建设滞后

中国有80%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80%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2014年10月颁布实行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这样一个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举足轻重的大事,在实施过程中,没有相应的政策法则、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规定就会各不相同。即使是杭州地区相邻的区县政策规定也差别很大,农民享受的保障水平参差不齐,影响了这项制度的可信度。

2. 政府职能不明确

政府的管理职能未恰当发挥,未明确自身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角色一些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服务和产品,政府将其转由市场提供,使农村较贫困的缺医少药的人口无法获得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而一些本应主要由市场提供和分配的医疗服务资源,政府却在负担。长期以来,政府过分依赖直接提供医疗服务,过分集中控制医疗设施,而对由政府支配的金融、信息和规章制度工具,则利用得太少。在调查中,农民普遍反映,穷人患病能拿得出钱,富人得病能拿出钱,但是怕年年交钱不生病,明摆着吃亏。很多农民直言不讳地表示对村乡干部工作的不信任,对政府政策多变的担心

3. 合作医疗等经办机构的工作不够规范

管理好运作好合作医疗基金,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经办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水准的专业知识。但是,很多地方的实际情况差距很大,甚至存在“四无”的问题:无正式机构、无专职人员、无工作经费、无规范制度。兼职经办人员较多而且变动频繁,报销审批程序繁琐,患病农民报销时意见很大。基金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挪用贪污等违规违法现象。

4. 医疗费支出增长迅猛 , 加重了患病农民的负担。

医疗费用负担沉重如同世界上许多国家一样,医疗费用的急剧膨胀已经给我国财政、企业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的负担。由于“医疗领域中的不确定性和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所以现实中,目前我国很多医院以药养医,辅助检查项目过多、药价偏高,导致住院费猛涨的不良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医生在巨大的批零差价诱惑下,开大处方、用贵药、乱检查甚至拿回扣也是不争的事实。这些现象一方面造成了医药资源、国家的财政的巨大浪费,同时也给病人尤其是农民群众带来了十分沉重的负担。并且人口老龄化、高新医疗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多样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增高、公共卫生体制不健全可能带来突发事件等等原因还会继续导致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如何合理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仍然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

5.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差。我国当前的医疗卫生资源多集中于地区性的中型或大型医(更多请关注:wWw.hAowoRD.com)院,一些中小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则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从城乡来看,医疗卫生资源则被集中投放于城市,占总资源的80%,其中2/3又集中投在大医院。可见,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存在极大的不合理因素。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2014年医疗卫生服务报告中披露,191个国家和地区医疗卫生资源分配公正指数中,中国排188位,在所有成员国中居倒数第四,是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合理,农村人口的医疗可及性差,导致了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则意味着倾家荡产,因病致贫。于是,农村卫生医疗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这不能不说是我国改革在医疗卫生方面的一大失着。也就成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急需解决的一大难题。

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困难,群众缺乏对于农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了解,国家财政投入及地方对合作医疗的财政支持都极其有限,而农民的收入增长又比较缓慢,合作医疗面临筹资困难的窘境。即便是能够筹集起资金,合作医疗也缺乏群众基础,因为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组织者不太信任,尤其长期以来政府的信用危机严重影响了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落

实的信心,很多农民渴望农村医疗保障,但对此又持怀疑和观望态度,还有少数极其贫困的农民对拿出10元合作基金确有困难而担心将是有去无回,因而参与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

三、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结构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在农村,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效益很低的农业生产,农业剩余很少。为了保证农村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农民获得公平的基本医疗服务,必须建立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应该承担起供给公共产品的责任,投入相当大的财政资源,切实改善财政资金在城乡卫生的差异化支出结构。据了解,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47.3亿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比上年增加41.9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40%的县,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

(二)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 如前所述,目前无论是中央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还是西部各省、地(市、州、盟)、县(市、区、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其标准都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而加入试点的各县,其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又千差万别,有的地方经济较为发达,财政状况较好,有的地方经济落后,财政状况不好甚至因某些事件还不断恶化。加之,西部县乡财政“隐形负债”问题特别严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难以使已经建立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为此,建议,建立与人均gdp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补助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真正体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给予不同的支持,有利于中央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效益最大的地方,另一个附带的作用,是让过去在gdp上“吹牛”的地方付出代价。

一是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具体有两个办法:(1)中央确定补助标准是各省人均gdp的某一比例;(2)先确定一个基数,比如每人每年5元,在此基础上,再与人均gdp挂钩,其办法同第一种。

二是省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地(市、州、盟)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是县级财政对所辖范围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与各省的人均gdp挂钩。其具体办法与中央对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补助思路一致。

(三)加大强化农村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各国经验表明,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与卫生习惯的培养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呈现正相关关系,可以有效地促进民众的健康,同时降低医疗压力。利用人类已经创造和提供的知识及其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来促进我国的公共卫生、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把传播卫生知识作为一个最重要的公共物品,提供给13亿人民,预防疾病、普及和增加人民卫生健康知识这本身就比治疗疾病更有效益。2014年3月29-30日在北京召开了“2014年医院管理年暨医政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14年的工作回顾中指出,四川坚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培育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等八个方面结合,全面加强医院管理。

(四)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促进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医疗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加强对支付制度的内在激励机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支付制度包括两个主要组成部分:消费者如何对医疗费用风险进行保险和医疗服务提供者如何就服务进行收费。支付制度决定了医疗服务的消费者和供应者可能受到的激励程度的大小。相应地,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中同样面临着支付制度的激励问题。如何构建一种既能使农民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而又能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度上涨的支付机制一直是一个难题。尤其是对医疗服务方的

激励。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是强化对医疗服务方服务意识的激励。二是通过医疗费用的偿付方式来影响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即利用共付制、按人头付费制及按病种付费制等方式来抑制医疗服务过程中的道德危险,从而尽可能地发挥医疗服务资源的效率。在这方面,德国和泰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都实行了按病种付费制度,日本则通过共付制及限定封顶线等措施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以泰国的“30铢计划”为例,它是针对农民及流动人口而推行的一项全民医疗服务计划。它由中央财政按照一定标准(2014年为人均1202铢,约250元人民币),将资金预拨到省,省卫生管理部门按人力工资、预防保健和医疗等几个部分分配给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本计划的国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论是门诊还是住院,每诊次只需支付30铢的挂号费(约6元人民币,对收入低于2800铢的农民可予免缴),即可得到下列医疗服务:(1)预防保健,包括体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及艾滋病预防等;(2)门诊和住院服务,包括医学检查、治疗及《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药品和医疗用品;(3)不多于2次的分娩;(4)正常住院食宿;(5)口腔疾病治疗等。开展“30铢计划”所需资金主要通过调整国家卫生支出结构来实现。国家将每年用于卫生的财政拨款,在事先作必要扣除后,全部用于该项计划。“30铢计划”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偿付主要采用“按人头付费”和“按病种付费”制,但在具体操作时,各省可相机选择使用何种偿付方式。

(五)建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

为了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规范化运行,保持这项制度运行的可持续性,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支持体系实属必要。建议首先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条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条例》两个法规,从法律上保证该项制度的有序运行。并配套制定有关法规细则及政策措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各利益主体—国家、地方和农民各自的责任、权利及利益有一个明确界定,使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保障此项制度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下去。

(六)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配套的医疗救助体系

在地方财政资源保障能力不强的条件下,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只能是按“保重点,分阶段”的原则,保障那些最贫困农村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为此:

首先,要建立起农民生活的最低保障线,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网的“网底”建设。根据西部农村的实际情况确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而起到一个社会稳定器和减压器的作用,并为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造条件。

其次,要摸清当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具体情况,同时,对当地农村居民疾病发病的地域分布、居民家族病史、发病频率以及地方性流行病状况有一个充分认识,并对农村居民的经济和卫生情况进行系统化管理。要将那些收入水平低、家庭负担重、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的农村人口优先纳入医疗救助体系。

再次,地方财政要专门安排资金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并与中央财政拨款相配套。

最后,农民获得医疗救助的前提条件应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可通过合理运作基金的办法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获得医疗保健实行补偿。

结语

在本次社会实践调查中,小组成员感受到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给农民带来的切实利益,尤其是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尝试以及其取得的成果,这也是一个非常值得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新农合与社保并轨;新农合属于大社保,并轨运行,可以利用其社保网络、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做到资源共享,完善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小组成员发现了“新农合”在实施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深刻体会到农民们在实际生活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许多参合者尚未真正地享受到或不知如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优惠。当然,每一项新的政策的实施总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了问题并不可怕,重要的是要充分的认识到问题,了解存在的困难,要想方设法去更好的解决好问

题。农村医疗制度建设需要各级政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也需要全体农户提高自身医疗意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解决农村落后的社会保障问题,早日实现农村小康社会。

第三篇:商业医疗保险调研报告

新的《医疗改革方案》已于4月6日正式出台,医改新方案也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等指导性意见。

《意见》明确了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保险,即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的个人自费部分和超过封顶线以上的部分医疗费用给予补充。按照国务院对基本医疗费用交费费率水平的规定,社会统筹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最高限额一般在4万元上下,且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还需自付20%-3%不等的费用,这并没有解决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患者及慢性非感染性重病(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患者的问题。此外,对非基本医疗项目的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需治疗的疾病则需职工自付费用。这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满足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保障的需要。

另一方面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保险。由于当前的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有限,其保障的对象仅包括城镇职工,而自由职业者、职工家属及子女、乡镇企业职工、学生及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等其他类型的城镇劳动群体均未被纳入进来。这也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对这部分群体的医疗保险。因此,我国必须要加快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配合,尽快建立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满足不同人群的医疗保障要求。

针对此次新《医改方案》中关于未来医疗保障制度的描述,在认真分析新《医改意见》的同时,裸漏出三大不足:第一,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过分强调政府主导,市场作用被严重忽视;第二,政府对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的财政投入所需资金的相关信息严重缺失,无法对医疗保障体系构建中的成本和效率作出科学评估和预测;第三,方案大部分的内容还只是原则性的阐述,操作性的细节依然缺乏,特别是基本医疗保障和非基本医疗保障各自的责任范围、保障程度、经营管理模式等没有具体的界定,不利于未来医疗保险市场的多方参与和公平竞争。

在国外,商业医疗保险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80%以上的人口享有商业医疗保险,德国有8500万人享有此项保险,而在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则刚刚起步。相对于社会医疗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发展得很不充分。我国现阶段的商业医疗保险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阻碍商业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险种开发乏力,医疗保险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不能满足多层次社会需求,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医疗市场因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影响下,造成医疗费用急剧上升,以致健康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商业医疗保险险种;二是健康保险公司有待加强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三是部分寿险公司由于技术滞后,在兼营健康保险时人为地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发展。目前很多寿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属附加险,如要投保医疗险,必须先花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钱去买一个养老保险作为主险,这样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各自都有优势和劣势,其特性决定了它们应在保险市场中化解不同的风险,服务不同的需求对象,提供不同的保障水平,进而改善全社会的风险分配状态,最终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

在新医改方案中,一项重要的总体方针是强调政府主导、加大政府投入。由于医疗保障具有极强的公益性和外部性,政府的积极作为是应给予充分肯定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政府对医疗保障的财政投入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一种方式,全民医保绝不是免费医疗,政府实行的这种“公共理财”的方式一是化解目前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二是真正想解决百姓的民生问题,想法和初衷是绝对正确的,但这么一个大国家,13亿多人口,百姓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实惠吗?谁也无法预料。各发达国家在医疗保障制度构建的历程中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也有很多教训值得我们借鉴。在推行完全依赖政府主导的、全覆盖的医疗保障过程中,有两大“症结”我们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思考。

其一,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福利刚性和财政支出的可持续性原则。所谓“福利刚性”是指国民对自己的福利待遇普遍具有只能允许其上升不能允许其下降的心理预期。福利的这种“刚性”特征,使得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医疗保障制度缺乏弹性,一般情况下规模只能扩大不能缩小,项目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水平只能升高不能降低。时至今日,全民健康保险早已入不敷出,主管部门不得不两次上调保险费率。我国内地目前政府的预算内财政收入仅占gdp的15%左右,而凡是实行全面医保制度的发达国家,政府收入达gdp的比例一般在30-5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政府的财政要负担覆盖十几亿人的、并且是飞速增长的医保费用,是具有相当挑战性的。

其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成,实质是对医疗服务融资模式的选择,而医疗服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由于其特有的不确定性、异质性、信息不对称性和自然垄断性,诱导需求和道德风险普遍存在,容易造成医疗卫生资源的滥用。各国实践证明,采取公营的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作为医疗服务融资的主要模式,由于其潜在的“委托-代理”规则,经营效率一般不高,而且在政府资源分配过程中极易造成所谓的“寻租现象”,即医疗服务提供者采取不正当手段从政府获取经营优势,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系框架下,政府如果掌握过多的医疗融资的分配权力,除上述两大弊端外,还极易引发部门间利益、地区间利益、地方与中央间利益的博奕,造成市场发展的不平衡性和不公平性,最终损害广大民众的权益。

针对“大而全”的社会医保模式可能出现的上述问题,在构建我国新的医疗保障制度时,应强调政府主导和市场引导并重,采取分级、分段的管理模式努力构建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发展的医保模式。在日前出台的医改新方案中也应明确这种思路。

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实行,在逐步规范混乱的医疗市场的同时,商业健康保险应根据目前的医疗保险状况,搞好市场调研,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选择容易控制经营风险的模式,加强医疗险种设计、开发和业务管理工作,将现有的综合医疗保险逐步细化,不断丰富医疗保险的险种,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险需求。

我国城镇职工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实行,同样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补充。目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潜在市场很大,应适时加强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和推广,这将对我国医疗保险业的发展与完善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四篇:对职工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根据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调研安排,由我负责的一组对舜天工具、洪泉医院、龙川船厂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在此次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的日常工作,着重就如何推动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科学发展、统筹发展、转型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生命健康作了认真思考。下面是我对此次调研工作和思考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职 工医疗保险的现状

(一)医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止到xx年11月底,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 107596人、89646人、40853人;今年前11个月“三险”新增扩面人数分别达到11022人、19149人、2879人,共征收医疗基金、工伤基金、生育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分别为12453万元、1008万元、453万元、1161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数。今年前11个月,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市参保患者提供医疗保险服务86.78万人次,其中门诊84.64万人次,住院2.14万人次,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991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440万元,个人账户4463 万元),大病支付1085万元;工伤基金赔付1442人次,支出7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使用466人次,支出169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到xx年11月底统筹结余1770万元,累计统筹基金滚存结余3178万元,个人账户沉淀结余358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累计结存合理,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不断探索医改难点,多层次医保政策体系逐步建立。xx年市政府出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市城镇社会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市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准入标准》、《**市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这些医保政策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妥善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以及慢性病参保患者长期吃药打针的问题,缓解了大病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贫看不起病的困境。为适应经济发展水平,我市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支付上限和核销待遇。

(三)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基金管理体系初步形成。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制订完善了门诊稽查、住院跟踪管理、转诊转院审批等制度。依据《**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加大了对医院医疗行为、医护人员违规行为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控力度,从源头上堵塞了医保基金流失漏洞。在基金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二是认真做好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建账、支付、审核等基础工作;三是改进和完善与定点医院的结算办法,强化医保基金营运管理;四是加强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的监控。尤其是做好对统筹基金的支出管理及监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二、职工医疗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单位和职工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认识不到位。一是部分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不愿为职工参保,而许多劳动者不敢提医保的事,担心被解雇;二是个别企事业单位转制后,无力为职工参保;三是有的企业虽然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但范围只局限在管理和生产骨干层面,少数企业甚至隐瞒用工人数;四是部分企事业单位职工认为自己年轻身体好,参保不合算;五是许多职工不了解医保政策,不清楚参保的权利和义务,对医疗保险待遇期望值过高,有些职工因此断保或不愿参保。

(二)参保单位比例不尽合理。财政负担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而企业则参保不够。目前我市应参保而未参保的职工人数占到了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多,仍有少数单位没有参加医疗保险。

(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仍有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政策凸显出了“真空地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能报销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也只承担参保人员因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对非工作期间引起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不予赔付。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于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解决,致使少数家庭因此致贫、返贫,给社会、家庭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四)医保关系缺乏异地转移接续机制。民营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不稳定,工作流动性相对较大,参加本地的医疗保险后若流动到其他地区时,其医疗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因而享受不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五)医保监管部门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沟通合作互信不够。尽管我市医保工作总体上已步入制度化运行、规范化管理轨道,但客观的讲,在实际工作中,医、患、保三方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距离改革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这既有政策方面的因素,也有自身发展的因素。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中心之间存在的矛盾,是制度体制问题。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主要是通过协议的方式相处,协议条款公正不公正、公平不公平、合不合情理,缺少一 个由多方参与的职工医疗保险监督沟通机制。

三、对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到基层,晓喻到群众,努力提高企业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认识,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医疗保险。要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普及医保知识,使各单位负责职工医保工作的人员、医保对象及医务工作者都熟悉医保政策和医保管理办法,共同推进医保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修改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早日出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以提高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和保障范围。

(三)突出重点,加大扩面力度。要着力做好改制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扩面,力争使所有的城镇职工都能够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在制度框架上,坚持大的原则统一,探索适合不同人群的保障方式;在管理服务上,加快医保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减少医保基金的征收环节,缩短单位缴费到进入医保专户的时间,保障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及时核销,推动医保服务的社会化和便民化。要加大《劳动合同法》实施力度,体现职工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杜绝企业参保的随意性,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

(四)建立健全完善的多方参加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监督沟通机制。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医保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医保参保单位和参保患者代表参加的职工医保管理监督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协调沟通医保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化解医保处、医院、参保患者三方出现的矛盾,尽可能做到三方满意。医保部门要鼓励、支持医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的研究,并将疗效好、费用低的新技术纳入核销范围。在基金支付能力范围内,适当降低乙类药品、部分诊疗项目的自付比例,以减轻患者病痛和经济负担。

第五篇:关于紫阳村农村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关于紫阳村农村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一、 前言

建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建立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农村人口看病就医问题。建立这项制度,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医疗体系改革和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实施农村保险,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社会矛盾、提高村民待遇的重要举措。同时,这也是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二、 调研目的

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改善村民的医疗现状,提高村民的健康水平,这是我国经济建设过程中必须面临的重要环节,但是,在坚定不移地实施广覆盖低水平的医保政策的过程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并没有随之消失,而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对紫阳村的问卷调查,探讨村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三、 调研方法

本次调查立足于隆回县桃洪镇紫阳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紫阳村占地面积0.1平方公里,124栋村民楼,586户。社区拥有村活动室,卫生保健站、法律服务站等社区服务设施。采取问卷调查与资料调查结合的形式。

问卷主要内容包括调查地点、调查人的基本信息以及以下8个问题:

1、去年家庭收入及看病花销是多少?

2、如果您生病了您首先选择的地方是哪?

3、您对基本医疗保险了解多少?

4、如果您没有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因是什么?

5、如果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您觉得每人每月交多少钱是可以接受的?

6、您对于现在医疗保障制度满意吗?

7、您对医保经办机构的总体评价是?

8、您觉得医疗保障制度哪里需要进行改进?

四、存在的问题

医疗保险覆盖面还不大,参保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村民普遍反映医疗保险收费太高,因为紫阳村村民人数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员很少,贫困家庭多,对我市的农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承受不了;

二、认为参加城镇村民医疗保险实惠不大,非住院治疗不予报销,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长期服药治疗,因经济条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现在的医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报销一部分费用,这也是影响参保率不高的原因;

三、村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认为缴费不累计,不顺延,怕交了费不享受吃亏,认识不到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共济性的双重作用;

四、定点医疗单位的个别医务人员从个人利益出发,对参加医疗保险患者,就多开药,开贵药,造成参保者觉得不但享受不到医疗保险补助,反而还多花了许多冤枉钱,得不偿失。 五、政府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严重缺乏,在对相关部门对医疗保险的宣传的调查中。呈现出一个严峻的事实。超过百分之八十的被调查人员表示没有从单位或社会获得过医疗保险方面知识的宣传及知识的普及。但被问及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问题时,百分之七十以上人员基本不了解医疗保险方面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政府相关部门在医疗保险方面的宣传力度上有待机一步提高。另外,有百分之十六的人反映相关部门是通过传单来宣传的,百分之九的人表示是通过口头宣传的。很多人反映这是一种最原始的宣传。宣传效果也不是很好。

五、结论建议

(一)要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加快我县农村医疗保险步伐,积极实施贫困群体的医疗救助,完善我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二)希望政府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做好农村医疗保险这一民心工

程,降低缴费标准,使绝大多数村民都能加入到医疗保险当中,进一步建好服务平台,健全服务网络,为村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城镇村民医疗保险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城镇村民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把农村医疗保险的意义讲透,政策讲清,程序讲明,把更多的人群逐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真正解决好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大问题。

(五)加大医保政策规定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参保农民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认识,增强参保缴费的积极性、主动性。

农村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多、具体规定细、涉及面广,与广大农民基本生活息息相关,要赢得广大农民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必须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要根据国家最近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政策,结合十堰市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大众媒体进行医保知识的宣传;定期向参保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收支状况和政策执行相关信息;要结合每年的核定扩面工作,加强对企业和新成立单位的宣传,确保企业新进人员和新成立单位的农民应保尽保;要充分利用“两定”医疗服务机构的便利平台,更加直接地向农民普及基本医疗保险知识,使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知识深入人心、人人明白、运用自如。

(六)完善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机制,着力构筑优质和谐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体系。

市政府要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的作用,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要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执行政策、出台规定、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都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从政策规定上力促优质和谐的医保服务体系建设;要不断改进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患者的监管方式,适时调整对定点医院医保费用的总控指标和人均住院费用定额标准,适当调整对定点医院医保费用的拨付方式和审扣规定,增加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激励措施,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实效性、和谐度。

(七)及时调整农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充分发挥农民基本医疗保险作用,最大限度地惠及参保农民。

要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测定农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比

例,适当降低医保患者住院起付标准,提高医保患者住院费用在医保基金中的核销比例,进一步减轻医保患者的住院负担;要积极向上反映,适时调整“三大目录”,争取有国家批号的地方药品进入医保药品目录,促进地方医药产业的发展,扩展医疗服务在医保基金中的核销面;要制定和强力执行综合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向乡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延伸,吸引患者就近就医、在社区医院就医,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合理医疗消费局面;要适当调整大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扩大大病病种范围,提高大病医保患者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使大病医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医治;要合理布局慢性病医保患者购药点,进一步降低慢性病常用药价,改进对重大慢性病医保基金的核销方法,进一步减少慢性病医保患者的奔波劳累和资金压力。

(八)加强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地税等医保经办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改进方法提高效率,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便捷医保患者对医保信息资源的了解和运用;要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对“两定”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激励医疗服务机构提升服务质量,杜绝医疗欺诈现象;要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做好农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征收工作,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使广大农民都能享受到医疗改革的成果;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好医保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促进全市医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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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最近,我们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18位基层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57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10份。同时,对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查,既看到了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

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基本做法

经过调查,全区现设有基层纪委(纪工委)35个,纪检组9个,监察科23个。区处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有专职干部147人,兼职干部168人。几年来,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一个根本,强化思想教育。坚持把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认真进行思想教育。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重要论述等。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不断推动学习的深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自1994年以来,相继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拒腐防变为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为人民"、"倡廉止奢拒腐防变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学文件、听党课、看录像、进行座谈讨论等,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的执法执纪队伍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一书为基本教材,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执法执纪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事例为榜样,进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如何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讨论等,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二)坚持两个结合,开展业务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是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队伍业务建设上采用的有效途径。自1994年以来,区纪委共举办9期短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累计达870多人次。其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实行轮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一是开始实行内部轮岗。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9个室,自1994年以来,在保持各室干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先后对18名干部进行了内部岗位轮换,占机关干部总数的48%。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7人。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干部交流。自1994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将13名干部输送到本区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中有10名同志担任了单位的领导职务。一些基层纪委、纪检组也注意积极推荐输送人才。如,区公安分局纪检组先后将3名同志推荐到基层所队担任领导职务。

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认真抓好思想、业务、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第一,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第二,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第三,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如,区政府纠风办1996年被国务院纠风办评为全国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区纪委监察局1999年被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北京市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区教育局纪委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工作先进集体,区地税局监察科1997年至1999年,连续三年被市地税局评为先进集体等。自1

第二篇: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最近,我们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听取了18位基层纪委书记的意见,召开了有57人次参加的7个座谈会,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10份。同时,对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情况等普遍进行了解。通过调查,既看到了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做法

经过调查,全区现设有基层纪委(纪工委)35个,纪检组9个,监察科23个。区处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有专职干部147人,兼职干部168人。几年来,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的主要做法是:

(一)突出一个根本,强化思想教育。坚持把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认真进行思想教育。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和"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重要论述等。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不断推动学习的深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自1994年以来,相继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拒腐防变为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为人民"、"倡廉止奢拒腐防变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学文件、听党课、看录像、进行座谈讨论等,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的执法执纪队伍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一书为基本教材,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执法执纪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事例为榜样,进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如何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讨论等,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二)坚持两个结合,开展业务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是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队伍业务建设上采用的有效途径。自1994年以来,区纪委共举办9期短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累计达870多人次。其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实行轮岗交流,全面培养人才。一是开始实行内部轮岗。区纪委监察局机关现有9个室,自1994年以来,在保持各室干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先后对18名干部进行了内部岗位轮换,占机关干部总数的48%。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7人。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高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与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干部交流。自1994年以来,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将13名干部输送到本区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中有10名同志担任了单位的领导职务。一些基层纪委、纪检组也注意积极推荐输送人才。如,区公安分局纪检组先后将3名同志推荐到基层所队担任领导职务。

调查中,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认真抓好思想、业务、组织等方面的工作,全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第一,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第二,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第三,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如,区政府纠风办1996年被国务院纠风办评为全国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区纪委监察局1999年被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评为北京市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区教育局纪委1999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工作先进集体,区地税局监察科1997年至1999年,连续三

年被市地税局评为先进集体等。自1994年以来,全区先后有5名同志被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评为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有28人次受到市纪委监察局单项工作的表彰。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上虽然作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深入。调查中发现,目前对纪检监察干部抓正面灌输多,抓集体学习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因纪检工作难度大,所做的工作又常常不被人理解,不被人认可,而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思想波动和后顾之忧;而有的领导同志往往只满足于工作任务的完成,忽视人的思想、情绪和心态,忽视干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放松思想政治工作,甚至出现以学习代替思想政治工作的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基层人员少、任务重,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就已经很不错了,哪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去做思想工作;第二,对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得不够;第三,不会或不善于做好新时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业务培训尚不规范。调查中有95%的人认为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仍是队伍建设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全区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缺乏长远规划,一年一安排,培训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应急性和随机性的因素较多,相关知识的学习尤如"撒芝麻盐儿",只了解星星点点,感到不解渴。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建设上,缺乏明确的目标;第二,在培训内容上考虑具体内容多,缺乏教育的整体意识;第三,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有畏难情绪,认为仅靠区纪委进行培训,客观上有一定难度,因而培训内容不系统。

(三)干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有待完善。调查中有90%的人认为,我区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组织建设上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年龄老化,队伍活力不足,仍是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据统计,在全区147名专职干部中,35岁以下的13人,占8%;36~45岁的44人,占30%;46~55岁的76人,占52%;56岁以上的14人,占10%。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广纳人才难。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待遇,以及目前我们还没有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将更多懂法律、懂经济、年富力强的同志吸引到纪检监察机关中来;第二,"出口"不畅。近几年虽然区纪委机关在干部交流上做了些工作,但基层纪委的干部还没有"流动"起来。在44个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中,担任纪委、(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职务在10年以上的有6人,占14%;5~10年的有10人,占23%。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还是软指标。三是内部激励机制不完善。目前还没有形成竞争上岗的氛围和环境,少数干部满足现状,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内在的动力和活力。

三、几点对策

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本文仅就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是加强队伍建设之根本。

1、区处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贯彻中央、市、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应从实际出发,研究具体落实办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使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与机关的实际相结合。一是要与解决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问题紧密结合。做到既要解决干部思想上的困惑、顾虑和心理上的不平衡,又要对干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给予帮助和解决,使他们能够正确对待艰苦和清苦,安心本职,做好工作;二是要与机关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其渗透到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查办案件等工作之中,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的改进和加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三是要与机关的管理、支部工作、工会工作等紧密结合。要坚持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载体,并注意不断拓宽新的形式,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促进机关建设。

3、当前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应突出和强化以下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进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论述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二是进行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观念,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三是进行典型教育。(二)加强业务教育的规范化,全面提高干部业务素质。

1、制定**区纪检监察干部长远培训规划。《规划》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对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培训内容、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使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在岗自学制度。区处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制定在岗自学计划,提倡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实际,在实践中学习有关知识,做到缺什么、学什么、补什么,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3、建立岗前培训制度。区纪委应每年将全区新走上纪检监察岗位的同志组织起来,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abc",使他们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基本知识及工作基本要求。

4、建议市纪委监察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或系列讲座,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面。

(三)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增强队伍活力。

1、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不仅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对基

层纪检监察干部也提倡单位内部(有条件的可在区内)进行交流。建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般情况下任职满五年的,应给予交流;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一般情况下(业务骨干除外),工作满三年的,应给予交流。同时应明确承办部门与程序,使之落到实处。

2、健全轮岗制度。区纪委监察局目前对机关的大学生轮岗作出了具体规定,建议对中青年干部的轮岗也应有计划地进行,应进一步健全机关内部的岗位轮换制度。

3、建立竞争上岗制度。为鼓励竞争,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以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委和行政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搞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保证。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制、物质保障、干部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并使之落实到位,努力将其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附:成果应用和转化情况

1、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在区纪委机关得到应用。在认真坚持本委谈心制度的基础上,今年三季度机关党组织建立了《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的制度》,使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

2、关于加强培训工作规范化的建议,已被采纳。

3、关于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的建议,已被领导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区纪委在坚持大学生轮岗制度的基础上,四季度又对3名中青年同志进行了岗位轮换。有的工作还将与机构改革一并具体研究、落实。

第三篇: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xx区纪委、监察局

(2014年10月)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xx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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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组织建设情况:全区现有19个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织,13个乡镇纪委,4个街道纪工委,3个企业纪委,共40个纪检组织。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80名,其中乡镇街道32名,区直属机关23名,企业3名,委(局)机关2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14年以来,抓住区、乡两委换届的机会,将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后的纪检干部知识和年龄结构明显改善。我区80名干部中,35岁以下占22.5%,36至45岁占61.2%,46岁以上占16.3%,呈年轻化趋势;干部学历层次也有所提高,93%以上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以下学历仅5人。

(二)主要做法:

(1)以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为“抓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一是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以课题的调研促进理论学习的深化和工作水平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完成1—2个重点调研课题,写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的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学习针对性。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的同时,组织收看了汪洋湖、郑培民等教育片。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

2、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是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二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心相结合。会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广泛谈心,听取意见;会中,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主要领导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针对性谈心。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话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由于思想交流比较充分,使大家在会前都能写出针对性较强的发言提纲,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三是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关于加强区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

(2)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1、学习《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纪委一班人首先抓住学习不放松,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理解《条例》,明确《条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其次,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制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会议方案时,纪委参加的对象为副书记以上领导。我们根据《条例》精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建议,对照《条例》,将出席会议的对象确定为纪委常委。三是严格

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建设。我们每年都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意见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1)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要配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干部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为配合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创新管理机制,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2)完善纪检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交流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强化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有关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完善多种培训方式。培养纪检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中。

规范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对基层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把考核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在考核时间方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

第四篇: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总结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宿城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组织建设情况:全区现有19个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织,13个乡镇纪委,4个街道纪工委,3个企业纪委,共40个纪检组织。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80名,其中乡镇街道32名,区直属机关23名,企业3名,委(局)机关2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

我区一直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xx年以来,抓住区、乡两委换届的机会,将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后的纪检干部知识和年龄结构明显改善。我区80名干部中,35岁以下占22.5%,36至45岁占61.2%,46岁以上占16.3%,呈年轻化趋势;干部学历层次也有所提高,93%以上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以下学历仅5人。

(二)主要做法:

(1)以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为“抓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一是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以课题的调研促进理论学习的深化和工作水平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完成1—2个重点调研课题,写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的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学习针对性。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的同时,组织收看了汪洋湖、郑培民等教育片。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

2、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是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二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心相结合。会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广泛谈心,听取意见;会中,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主要领导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针对性谈心。三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话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由于思想交流比较充分,使大家在会前都能写出针对性较强的发言提纲,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三是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关于加强区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

(2)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1、学习《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纪委一班人首先抓住学习不放松,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理解《条例》,明确《条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其次,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制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会议方案时,纪委参加的对象为副书记以上领导。我们根据《条例》精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建议,对照《条例》,将出席会议的对象确定为纪委常委。三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常委会讨论批准关。为了落实《条例》赋予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组织部建立了《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

2、落实《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素质的特殊性。为此,中央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双重管理。《条例》的下发,为我们加强双重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很强的制度保障。

3、贯彻《条例》精神,选好配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针对形势的发展和需要,长期以来,我们对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在加大教育和培养力度的同时,在选好配强上下功夫。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逐步做到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精神。至xx年3月,全区17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二是加强交流,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近年来,宿城区纪委领导班子中输出干部3名,引进干部2名,内部提拔4名。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优势得到进一步整合,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合力。

(3)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我们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按照“靠得住,有本事”和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努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

1、加强培训,努力实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基本能力。教育培训是能力建设的基础。新形势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的要求是更高的文化基础,更深的专业知识和多元

的知识结构。为了达到这一要求,我们每年都选派1至2名领导班子成员到中纪委参加培训。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学习业务制度。开展经济、金融、财会等知识性教育,并鼓励领导干部参加学历培训。去年,区纪委有2名常委参加了党校研究生班的学习。三是建立了《常委会定期分析案件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查案能力。为了增加实践的机会,通过调整分工实行开展常委内部的“轮岗”,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各常委的分工,使各位常委在分工的变化中得到多方面实践和锻炼,以全面提高他们的能力,具有更强的适应性。

2、深入调研,贴近市场经济,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区纪委常委会一班人把深入调查研究作为领导成员拓展思路,提高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一着不让地抓实抓好,建立了常委会调查研究制度,每年年中和年底都雷打不动,还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专题调研课题,使自己的工作更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领导班子的综合水平得到了提高,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发挥。例如在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上,我区率先成立了公共资源监督与管理办公室,加强公共资源的监督与管理。针对我区加大建设开发力度,重点工程建设上投资力度迅猛加大的实际,我们不断分析情况,研究对策,特别是致力于在源头上治理腐败,及时找准反腐败工作的切入口,取得了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zz同志经常利用节假日带员到重点工程工地检查,通过现场整改,发整改通知书和通报批评,保证了工程质量,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3、围绕发展,服务中心,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实际工作能力是干部“有本事”的具体体现。我们认为领导班子既要有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要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问题就是深入观察市场经济信息动态,找到产生腐败的源头和环节,解决问题就是找到工作的切入口,走好工作程序,取得工作实效。去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把加强效能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的任务交给了区纪委、监察局。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对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查处。

二、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法及有关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们xx区纪委把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新路子。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激发了工作活力,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一)基本做法:

(1)突出一个根本,强化思想教育。坚持把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认真进行思想教育。

1、开展理论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以及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等。认真坚持理论学习制度。运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讨论与专题交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不断推动学习的深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

2、开展主题教育。根据干部的思想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几年来(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相继开展了“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为人民”、“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干部学文件、听党课、看录像、进行座谈讨论等,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以《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一书为基本教材,进行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原则、内容及行为规范的教育;以执法执纪战线上的先进典型事例为榜样,进行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教育;以立足本职、实践宗旨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如何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的大讨论等,进一步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道德意识,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水准的提高。

(2)坚持两个结合,开展业务学习。根据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学业务知识与学相关知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建设。我们每年都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行纪检监察业务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纪检监察公文写作”、“纪检监察业务”、“党纪政纪新条规”、“纪检监察信息新闻写作”等;进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主要有“经济法规”、“金融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知识”等。同时,还结合新的党纪政纪条规的出台,举办专题培训,如,及时举办了《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的专题学习等,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及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业务知识上的需求,及时组织干部学习中央反腐败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等。不少单位还坚持了纪委(纪工委)、纪检组成员的学习制度。区教育局纪委除抓好机关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外,每年都对基层兼职纪检干部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意见建议

以人为本,从机制创新入手,着力于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这是当前强化基层纪检工作的根本。

(1)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乡镇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要配备纪委副书记。纪检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工作。

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加强纪检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干部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

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为配合纪检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只要纪检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工作。在纪检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干部调离纪检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创新管理机制,重视干部队伍内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检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做好纪检干部向外系统交流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机构之间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机构之间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2)完善纪检干部队伍管理机制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选好人是基础,用好人是关键。在选拔标准上,严格贯彻“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三句话要求,做到决不降格以求,搞平衡照顾,影响整体素质;在选拔方式上,坚持不拘一格,做到广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在选拔对象上,突出以领导骨干、办案骨干、文字骨干为重点,实行优先选拔,不断扩大三类人员在队伍中的比例。把那些愿干纪检工作、能干纪检工作的人吸引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

建立正常的交流机制。建设一项规范性的正常交流制度:明确交流条件,规范交流形式(培养性交流、调整性交流、回避性交流、轮换性交流和照顾性交流等),实行定期交流制,把集中交流与日常交流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上下纪检机关之间、乡镇之间、条块之间的交流。让纪检干部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促使其健康成长。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交流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此外,对于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映大的纪检干部,通过制定刚性政策条规,调整出纪检干部队伍,推进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强化完善育人机制。纪检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政策性、业务性要求均高的工作,纪检干部是监督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的干部,这就对纪检干部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只有不断学习,纪检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有关部门应制定出台《基层纪检干部培训纲要》,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养途径、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对新进纪检干部岗前培训和在职纪检干部的继续教育作出硬性规定。建立完善纪检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完善多种培训方式。培养纪检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中。

规范完善激励机制。一是对基层纪委工作的整体考核,把考核的最终目标定位在有效地促进并落实工作。在考核内容方面,把纪检职能发挥与纪检队伍建设有效结合;在考核标准方面,要体现考核的导向作用;在考核时间方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不定期地督促检查;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考核结果与党委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二是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个体考核,要把纪检工作的整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具体化为可操作执行的工作项目,并落实到个人。要把工作实绩评价与个人分管的工作相结合;要把组织考察与民主评议相结合;要把考评结果与干部使用、评优相结合。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三、开展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情况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都是接受上级纪委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由于长时间驻在部门办公、与上级纪委联系相对较少,慢慢地,“双重领导”更多地变成了“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再加上派驻干部的组织关系、工资福利都在驻在部门,使少数派驻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驻在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一般要向驻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或由于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有些派驻单位主要领导视纪检组长为“副手”,将纪检监察部门视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把部分其他党务甚至业务工作分工给纪检监察机构,使纪检监察部门“忙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家的田”,监督职能淡化。也有少数部门对派驻机构过度“依赖”,将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这实际上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放松。

对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独立性,增强权威性,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直接受上级纪委、监察局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上级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独立性、权威性愈加突出。其次,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它的职责是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和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并有权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参与调查。再者,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管理权将直接由上级纪委监察局掌握,“监督者”将放开手脚,监督力度一定会增大。

四、其他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关于强化对同级党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以来,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以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监督的“空档”,导致一把手犯罪越来越多,分析这些人由小错到大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个人主观上放松世界观改造,逐步蜕化变质外,也与我国现行的体制及有效的监督机制有关。

一是要充分发挥专门机构监督的职能作用。一方面,要赋予纪委充分的知情权。纪委书记除参加同级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党委(常委)会外,还应列席决定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政务会议,以取得监督的发言权。另一方面

,还要赋予纪委向下一级纪委选派主要领导,向同级政府职能部门派驻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权力,并实行编制和工资单列。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渠道,逐步建立起以纪委监督为主导,其他各种监督协调配合、相互作用的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在这个体系中,由纪委居于主导地位,起牵头和协调作用,通过实行党政监督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权力机关、民主党派等监督力量联系制度,形成监督的整体效应。

(二)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岗位交流和级别设置。纪检干部现在往往局限于本系统内提拔任用,如从纪委、监察局选拔任用的干部,多为担任相关部门、单位的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给这些同志的工作开展以及整体能力的提高带来一定的局限。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的“出口”问题,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和干部轮岗,适当考虑纪检监察干部在非系统内的流向问题。此外,还可以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建议把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别,这样更有利于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保持队伍的稳定是必要的,但又容易导致队伍老化、流动不畅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同时,加快队伍更新步伐,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可参照党委、人大任期制,使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领导干满一届再适时进行调整,这样能够较好地提高干部的业务熟练程度,有利于全局工作的开展。

(三)关于解决好工作任务重与编制设置少矛盾的问题。在明确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副书记后,可在市(县)区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设置一名常务副书记,具体做好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从关心纪委常务副书记进步和便于开展工作角度出发,建议可由省纪委出面协调,提高常务副书记职级待遇,参照人大、政协的做法,将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升为正处级。针对县区机构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编制偏少的情况,建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人员编制、职数准入资格方面给予协调解决,缓解人少事多的矛盾。

(四)关于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问题。围绕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建议省、市纪检监察部门经常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在培训范围上尽可能地扩大,在培训内容上尽可能地丰富,在培训方式上尽可能地多样,尤其要在世界性反腐败斗争形势、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方法、手段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培训成效,以此不断提升纪检纪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

第五篇: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总结

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日益显现。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近年来,宿城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组织建设情况:全区现有19个区直属单位纪检组织,13个乡镇纪委,4个街道纪工委,3个企业纪委,共40个纪检组织。

2、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目前,我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80名,其中乡镇街道32名,区直属机关23名,企业3名,委(局)机关2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我区一直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2014年以来,抓住区、乡两委换届的机会,将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调整后的纪检干部知识和年龄结构明显改善。我区80名干部中,35岁以下占22.5%,36至45岁占61.2%,46岁以上占16.3%,呈年轻化趋势;干部学历层次也有所

提高,93%以上干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以下学历仅5人。

(二)主要做法:

(1)以进一步健全组织生活为“抓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中心组学习,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一是落实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以课题的调研促进理论学习的深化和工作水平的提高。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完成1—2个重点调研课题,写出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的正确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突出重点,增强学习针对性。多年来,我们坚持在中央、省、市重大政治活动的第一时间组织中心组学习。三是创新形式,提高学习效果。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交流发言、听专题报告、实地考察相结合,近几年来,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的同时,组织收看了汪洋湖、郑培民等教育片。结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去外地学习先进经验。

2、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有效进行党内监督,增强团结,改进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是将民主生活会与征求群众意见相结合,在民主生活会前召开座谈会,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二是将民主生活会与谈心相结合。会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广泛谈心,听取意见;会中,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会后,主要领导根据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针对性谈心。三是

将民主生活会与谈话相结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工作部门的负责人谈话听取意见。由于思想交流比较充分,使大家在会前都能写出针对性较强的发言提纲,有效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是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在纪委内部开展了一人献一计活动,请大家对如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建立健全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全局性的大事,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的问题,还经过充分的酝酿、协商和讨论。三是加强和健全内部监督,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健全了《关于加强区纪委常委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工作人员加强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反映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由主要领导批示,分管领导处理。针对提出的问题,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并进行帮助教育,加强和完善了党内监督。

(2)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

1、学习《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后,纪委一班人首先抓住学习不放松,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理解《条例》,明确《条例》

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其次,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在制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会议方案时,纪委参加的对象为副书记以上领导。我们根据《条例》精神,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意见,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建议,对照《条例》,将出席会议的对象确定为纪委常委。三是严格把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和常委会讨论批准关。为了落实《条例》赋予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会同组织部建立了《关于加强纪检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工作联系的意见》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

2、落实《条例》,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素质的特殊性。为此,中央对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实行了双重管理。《条例》的下发,为我们加强双重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很强的制度保障。

3、贯彻《条例》精神,选好配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针对形势的发展和需要,长期以来,我们对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在加大教育和培养力度的同时,在选好配强上下功夫。一是贯彻落实中央“逐步做到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精神。至2014年3月,全区17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全部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二是加强交流,为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不断输送新鲜血液。近年来,宿城区纪委领导班子中输出干部3名,引进干部2名,内部提拔4名。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优势得到进一步整合,有效增强了领导班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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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器械市场与价格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基本情况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器械是指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将医疗器械分三类进行管理。第一类,是指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第二类,是指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第三类,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大量先进的医疗器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实践,医疗器械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分析,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年销售总额以每年9%左右的速度增长,2014年为548亿元,2014年将达到600亿元。截至2014年11月,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数由2014年的9009家增加到10447家,增长率13.8%。现在我国能生产47大类、5000个品种、30000余个规格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能力基本能满足全国各级各类医院的装备要求。此外,我国现有经国家药监局注册核准的医疗器械经销单位大约12014家。

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国内生产规模较大企业833家,产品销售总额373.19亿元。据海关统计,2014年医疗器械进出口总额为60.60亿美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28.31%。其中进口额为32.83亿美元,同比增长22.98%;出口额为27.77亿美元,同比增长35.25%,贸易逆差5.06亿美元。由国外进口的医疗器械产品主要是高技术含量产品,如ct机、核磁共振成像装置、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等。出口的主要是技术含量较低的产品,如按摩器具、血压测量仪等。

二、医疗器械市场价格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医疗器械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近年来,政府对医疗器械价格的管理都是属于间接管理,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集中采购或招标采购;二是通过医疗服务项目打包收费。目前医疗器械市场价格比较混乱,主要表现为:低价值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产能过剩,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比较突出。高价值的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明显偏高,存在虚高成份,给广大病患者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群众反映强烈。

一次性医疗器械(如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及其胶塞、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属于国家第三类管理器械。据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用高分子制品专业分会的统计,以三件式5毫升一次性带针注射器为例,其生产成本应该包括:材料成本0.05-0.06元/支(pp平均料价1万元/吨),橡胶活塞0.015-0.02元/只,注射针0.04-0.05元/支,包装材料0.015-0.025元/支,以及其他如工人工资、水电、灭菌、检测、管理、税金、耗损等基本成本支出,因此其最低总成本不该低于0.15元/支。如果使用高透明塑料原料,配置优质注射针、胶塞等,其正常生产成本则应为0.18元/支左右。然而,目前市场上却出现大量每支售价为0.12元左右的同规格注射器、输液器,这种销售价格显然是不正常的。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同品种生产企业众多,结构雷同,重复建设严重,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现象。目前全国一次性医用注射器和输液器生产企业317家,许多企业为生存大打价格战。二是在原材料、能源动力、人员工资等成本构成要素涨价后,终端价格由于竞争过于激烈,却难以上涨。因此,一些企业便采取降低标准、偷工减料等手段降低成本,导致市场上存在一些劣质低价的产品。

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如导管、支架、心脏起搏器等)技术含量较高,生产企业较少,价格昂贵且中间

环节空间较大。一般从出厂(或进口)到医院销售给患者,平均加价都在2-3倍,个别产品甚至多达十几倍。课题组对4类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2014年上半年,心脏起搏器零售价是出厂(或口岸)价的3.23倍,导管2.65倍,支架2.28倍,髋关节3.49倍。

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价格虚高的原因,一是流通环节过多。一般情况下,医疗器械企业的销售首先要找独家代理商,独家代理商再寻找区域代理商,医疗器械每经过一级代理或一个环节,价格必然要增加一定比例,层层流通的结果就是层层加价。如某企业2014年生产经销的单腔心脏起搏器每台平均进口价5800多元,给一级代理商时价格涨到8900多元,而代理商给医院的价格上涨到19000元。从进口到一级代理商价差3100元,成本利润率53%。而从一级代理商到医院价差10000元,成本利润率高达112%。二是技术垄断。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技术标准要求很高,目前国内市场还主要以进口为主,外资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技术垄断造成了市场垄断,而市场垄断的结果就是价格垄断。三是信息不对称。由于病人对于医疗器械的性能质量很难做出判断,因此在医疗器械消费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医疗单位或医生个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医疗器械能够维持高定价提供了条件。四是不规范的商业行为。各级代理商获取的高额利润,除用于正常的宣传、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外,还有相当部分用于不正当的“促销”。

三、价格管理面临的难点及政策建议

对医疗器械价格管理面临的难点:一是医疗器械品种繁多,更新速度快。医疗器械从用途上,可分为几十大类,每一大类又有成百上千个不同型号的品种,行业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不同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也有差异,非常复杂。随着技术不断发展,许多器械稍做改动就可能成为新型号、新规格、新产品。二是医生对医疗器械的选择影响医疗器械价格。医疗器械的使用与药品不同,其工序复杂,要求很高,没有经过长时间专业训练的人员几乎不能操作。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往往需要对医生进行器械使用培训,这一方面增加了医疗器械成本,另一方面也培养了医生对该企业产品的偏好。这种偏好使不同品牌产品在同一家医院难以竞争,进而形成品牌价格垄断。三是患者买贵不买贱的心理使得高值医疗器械价格不易回落。医疗器械对维持生命或改善生活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使用高值医疗器械的患者而言,一生中可能只使用一两次。因此,只要经济上能够承受,都会选择档次高、价格贵的品牌产品。以药物释放支架为例,进口产品单价25000元左右,国产单价15000元左右。在产品选择上多数病患者考虑到产品的重要性,加之医生的引导,一般会选择前者。

为减轻患者不合理负担,促进医疗器械产品的合理使用,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价格管理,抑制各种不规范的加价行为。当前,应把价格干预的重点放在高价值的植(介)入类产品上。这些产品无法打包收费,要在医疗服务项目外单独向患者收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也较低,患者负担较重。

由于医疗器械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宜完全按政府定价来管理。对这类产品价格的干预思路应该是:通过加强价格监测,发布价格信息等方式,发挥舆论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规范企业定价行为,引导市场合理形成价格。同时,对流通环节加价率要进行适当限制。一是要建立医疗器械的市场与价格信息网络。可联合海关、药监等部门组建医疗器械价格数据库,价格主管部门通过监测数据,在必要时进行价格干预。二是在医院实行医疗器械价格公示制度,明码实价,尊重病患者知情权。对于高值的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应由患者自行选择不同价位医疗器械。三是有关部门应加快完善医疗器械的质量国家标准,促进企业不断创新,提高品质。四是加强对流通领域价格管理,严格限制流通环节加价率,制止层层加价等不规范行为,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第二篇:医疗机构在管理器械中问题调研报告

几年来,随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的加大,医疗机构管理和使用医疗器械的法律法规意识普遍有所提高,医疗机构进货渠道进一步规范,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逐年减少。但是,医院重视程度不够,而且医疗机构中管理医疗器械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临床用械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结合几年来从事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实际,现就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对策作以下探讨:

一、存在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一)在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的管理和临床用械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医疗机构对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和保管、养护和报废等制度不健全,有关记录不完整。

2.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资料收集不齐全,在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领用程序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大型的医疗器械设备未建立技术档案。

3.医疗器械必要的保管养护储存条件不具备,普遍不如药品,多数无防潮、通风等设施;产品未按要求归类存放,器械仓库存在脏、乱、差现象。

(二)产生的原因:

一是医疗机构的领导在医疗器械的管理上有重医药轻械,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是医疗器械的采购、保管人员普遍存在法规意识淡薄,医疗器械的专业知识匮乏的现象;

三是国家对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和储存等方面缺乏系统的规定和要求,使监督部门和医疗机构无章可循。

二、对策建议

医疗机构应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保存、使用、报废等环节加强管理,建立和执行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规章制度,严格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完善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加强医疗器械管理,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操控体系,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同时,国家局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储存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

(一)严格从业人员上岗资格。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的医疗器械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管理、质量跟踪、资料控制、维修保养检查、产品报废淘汰、培训操作人员、不良反应报告等工作,并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二)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器械档案资料管理,对二、三类设备类医疗器械逐台建立档案,搞好医疗器械的基础管理工作。

(三)严把采购关。医疗机构采购医疗器械要由医疗器械管理职能科室负责,由有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医院批准交由采购部门执行,大型器械设备须由医疗设备委员会或院务会讨论批准后交由采购部门执行。采购医疗器械必须做到:

1.严把“采购三关”,即公司资质关、产品合法性关、人员合法性关。必须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公司购进产品;产品必须是合法合格产品,必须是经注册、有质量标准、有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且有合法的票据;销售人员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书,并有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

2.首次进货时必须严格审核供货商资质,医疗机构应该向供货单位索取并保存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4)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质量标准。

(6)产品合格证明。

(四)严格质量验收。

1.到货必须验收,并做好验收(购进)记录,验收(购进)记录应当注明:产品名称、供货厂商、注册证号、执行标准、规格(型号)、生产批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数量、价格、购销单位、购销日期等内容。

2.必须查验外观质量、包装及规定的包装标识和中文说明书。

3.发现外包装有破损、质量有问题、包装上无注册证书编号和产品批准文号的、过期、失效、淘汰产品不得入库。

(五)严格保存养护。医疗器械的保管保存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保存养护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仓库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储存要求。

2.做好在库产品的养护工作。

3.仓库要有六防措施,即防尘、防潮、防污染、防鼠、防霉、防虫。

4.仓储要有垫板或货架。

5.对产品要做好色标管理,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并按区域分类存放。

6.产品要有货位定位标志。

7.产品保管应做到帐、卡、物相符合。

(六)严格使用管理。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加强设备管理。对损坏设备进行维修,对维护、保养、检查等环节进行管理,建立设备周期性检查制度。

(2)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领用、发放要处于受控状态。

(3)加强对重点监控产品植入医疗器械的管理。使用植入医疗器械应当记录相关信息,至少应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手术时间、手术医师姓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跟踪号(生产批号)以及生产单位和供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并与病历一同保存。

(4)建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

(5)加强操作使用人员的培训。尤其是三类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包括技术操作方面、安全方面、自校自检方面的培训,做到要有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

(七)建议国家局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医疗器械在流通、保管、养护、储存和报废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使药监部门和医疗机构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法可依。

总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医疗器械监管的重任,督促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从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抓好综合治理,做到标本兼治,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第三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调研报告

医疗器械作为特殊的医疗产品,与药品一样,在疾病或损伤的预防、诊治、监护、康复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生产、经营及使用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危害。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我结合实际工作,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调研,对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现状有了更深地了解,对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地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管对策。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45家。

1、地域分布情况

各县(市、区)涉械企业分布如下:

稽查支队辖区138家(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136家)

嘉荫县辖区 15家(为经营企业)

一分局辖区29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28家)

二分局辖区43家(为经营企业)

三分局辖区27家(为经营企业)

铁力市辖区98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96家)

2、生产、经营规模

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产值均在10万元以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销售额1—10万元的有119家,1万元以下的有226家。

3、生产、经营类别及品种

从类别上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二类产品较多,其次为一类,三类最少。

从品种上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三类产品多是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的二类产品品种较多,以病房护理和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为主;经营的一类产品多是基础外科手术器械和口腔科器械。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全市医疗器械市场平稳、有序,但由于多种主、客观原因,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绝大部分是兼营企业,给日常监管造成一定困难。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大多都与药店一起经营,经营产品单一,数量较少,并缺少医疗器械专用库房,多与药品同库存放。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模普遍偏小。虽然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不少,但规模普遍偏小,经营品种单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的医疗器械中无菌器械品种少、数量多,而其他品种如血糖仪和试纸、血压计等型号和规格较多,监管中往往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逐批检查,效率不高。

3、制度保障措施不到位。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未建立真实完整的产品购销记录、进货检查验收记录,大部分经营企业未按要求对包装破损、超过有效期的无菌器械进行集中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

4、部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硬件设施不齐全。大部分企业都没有设置医疗器械专用库房(储存区域),且在上述场所中没有防尘、防污染、防虫鼠和防异物混入等设施。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状况欠佳。我市绝大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均已停产。原有5户生产企业,现已停产4户。

三、监管对策

从全市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现状及存在问题可以看出,我们对医疗器械的监管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今后的监管任务还相当繁重。如何转变全市目前的医疗器械监管局面,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促进监管到位,值得深思。个人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发挥媒体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当前新闻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舆论监督已成为行政监督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只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才能在医疗器械政策法规宣传、违法行为曝光等方面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此,我们要积极加强与市内各类媒体的联系,及时把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监管信息、规章制度等及时主动通报给相关媒体来宣传。

2、勤抓法规培训,强化教育引导。要强化医疗器械监管,就必须将规范与整顿并重,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定期对他们进行采购、验收、养护、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实施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3、强化现场监督,确保监管到位。随着器械监管工作的逐步深入,要使器械监管真正到位,还需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现场的监督。

4、积极开展诚信示范体系建设。积极倡导并推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诚信示范体系建设,搭建诚信示范体系建设的信息发布平台,为每家涉械企业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和监管信用档案,将日常监管信息和有关不良行为信息“登记入册”,定期发布信息。

5、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对于国家公布的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管。重点环节监管主要督查质量控制性文件执行情况。如在采购环节,检查是否实行了统一采购和验收,对首次提供医疗器械的企业以及首次购进的产品是否实行了质量审核并索取了相应资料;同时加强对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的日常监管。

6、创造优良环境,切实搞好服务,帮助生产企业发展壮大。贯彻“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企业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牢固树立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理念,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既要做到监督管理到位,又要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从而促进我市医疗器械生产领域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应用贡献。

第四篇: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状的调研报告

自《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一系列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有力地促进了医疗器械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工作,为确保公众用械安全、净化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的高速发展和政府监督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逐渐暴露出存在的问题。为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民生工

程向纵深开展的背景下,**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于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期间采用日常检查、问卷调查、座谈讨论等方式,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研。对医疗器械经营管理方面做了一些调研工作和初步的探索。通过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力求找出问题存在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14年经营情况

我市目前正在生产的医疗器械企业共有16家。其中三类器械生产企业2家,二类生产企业12家,一类生产企业2家。截止到2014年7月1日,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一共是436家。2014年的经营情况见下表。

表1 **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14年经营情况

销售收入(万元)

利税(万元)

利润(万元)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07年1-12月

06年同期

增长率(%)

4784.34

3767.52

47.77

215.58

151.63

72.81

181.03

124.16

228.3

2、2014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展情况

与2014年相比,2014年,我市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医疗器械大型经营企业数量有所增加,但总数量不多。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主营业务趋向于单一化。经营范围往往包涵较广,但实际经营过程中倾向于某一类产品的专营,比如三类的植入器材和人工器官,二类的口腔科设备及器具等。2014年,我市新增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企业6家,二类零售企业40家,主要经营品种都比较单一,规模不大,市场份额有限。

3、器械零售企业在乡镇、村覆盖情况:

我市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全市目前有零售企业436家,已基本覆盖乡、镇、村。特别是乡镇器械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相结合,货源供应充分,完全能满足当地供求。

二、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经营人员素质问题。

医疗器械行业对从业人员有特殊的要求,但从目前调研情况来看,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与国家当前对医疗行业要求相差甚远,我市很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缺少专业质量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企业营销人员对器械基本知识也不够熟悉,从业人员总体素质偏低。突出表现在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对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以及基本业务知识了解掌握程度较低,尤其是企业法人和负责人,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管理不重视,自身不学习,内部不培训。

2、企业随意增加变更人员和超范围经营。

新办器械经营企业刚开始人员配备较少,随着经营活动的发展,时间一长,企业的法人、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等关键岗位人员随意增加或变动,却不到药监部门履行相应增加或变更手续,造成企业实际人员与申办许可证时的人员档案严重不符。同时,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超出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规定范围违法经营现象较为严重。伴随着企业业务的发展,出现了这种情况:企业能和客户谈成什么就做什么,什么能赚钱就做什么,导致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超范围经营。

3、部分企业申办许可证,无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属于项前置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先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才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但实际上,由于经营企业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实行低收费办理,办理过程中,只收取办证工本费10元,导致一部分企业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先办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其是否真正经营,则是看以后的情况再说;甚至还有的企业只拿着一个《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未去工商部们申办《营业执照》,等有生意再说。在我局的监督检查中,全市4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中,目前发现有部分企业无经营活动。这样就导致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滞留在一部分企业中,缺乏监管及退出机制。

4、质量管理人员

形同虚设。

按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验收审查标准》要求,器械企业必须设有取得医学、药学、机械、电子等相关学历的质量管理人,并要求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在职在岗。日常检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实际不在岗,有的临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来企业应付检查,有的则强调各种理由,推脱责任。但目

前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没有明确的处罚要求。

5、部分器械企业经营面积、仓库面积擅自降低缩水。

我市目前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销售对象主要是各级的医疗机构,企业大多采取上门推销的服务模式。这样对企业而言,固定的经营地址和库房对企业似乎形同虚设。因此,有部分企业在办理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后,立即退掉部分或全部经营房屋或库房,或者有的企业将大的经营地改换成小的办公地点。我局日常监管或监督检查时发现部分器械经营企业存在面积萎缩,按原址无法查询,联系电话变为空号等等问题。以前验收合格的经营面积后来居然严重缩水,有的甚至将经营场所或仓库改作他用。

6、部分企业无库存产品,难以有效监管。

有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根据医疗机构采购要求,直接向生产厂家或外地经营企业订货后送往医疗机构,其本身无产品库存。企业的产品质量验收记录也不登记,产品及供应商资质不全,导致监管部门对企业经营产品的合法性难以判断。导致违法违规行为难查处。还有一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当地监管部门对其经营行为难监督,违法难发现。

三、监管对策

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解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1、提高认识,扩大宣传,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为提高器械经营企业的管理能力,药监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促使相关涉械人员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制氛围。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仅要重视岗前培训,也要强调日常管理中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相关人员的法规意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器械法律法规,为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对培训人员进行严格考试,避免培训流于形式,让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医疗器械管理基本规定,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2、严厉查处器械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退出淘汰机制。

目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并没有明确要求建立强制注销的退出机制。建议监管部门在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对多次出现违规行为以及软硬件条件多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建立强制注销退出机制,逐步淘汰不规范企业,同时逐步提高经营企业的门槛。这样既有利于净化医疗器械市场,又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发展。

3、将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现行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不在职在岗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强制要求和处罚。有鉴于此,药监部门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将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内容,连续两次或几次以上检查时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的企业将纳入黑名单。

4、严把器械经营企业准入标准,从源头控制提高企业开办条件。

目前,**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是依照《安徽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在设施设备、机构、培训、人员、管理制度与记录,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经营场所与储存条件方面做了明确规定。药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确保企业开办验收时候软硬件条件的具备,从源头上把准器械经营企业的准入关。在企业申请开办时,要求企业必须与质量管理人员签订劳动部门认可的合同,从源头上控制住质量管理人员形同虚设的问题。

5、建立经营器械诚信档案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效能。结合诚信考评和年终安全分类等级,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划分不同管理类别。对诚信意识差、安全风险大的单位,加大日(更多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常监督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安全风险低的企业,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同时,建立卫生、医院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真正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纳入监管视线,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6、药监部门要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规范医疗器械流通行为。

医疗器械经营与药品经营相比较,有着明显的不同。药品经营以门市经营为主要经营方式,而大多数医疗器械公司一般是带着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相关的一些资质,拿着各种医疗器械的样品甚至图片到各医疗机构上门推销谈妥品种和价格后再提供实物。这种经营模式就要求药监部门制定出一整套适应医疗器械经营规律的监督体系来对应。为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监管部门应完善相关法规,对保证医疗器械安全的主要制度、记录、票据及采购、销售、运输、管理等内容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杜绝挂靠经营、串货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尤其要对基层医疗器械的物流配送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医疗器械物流配送的登记、限制制度,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同时针对不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使监管人员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规律下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规律及存在的问题要经常进行研究探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从而确保将依法监管落到实处。

7、探索建立器械流通、使用领域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医疗器械监管机制。

建立医疗器械经营信用体系,对信用较差的企业加大现场核查和监督检查的频度、力度。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器械再评价和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的建立,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生产经营违法记录与流通环节的监管措施相衔接,依法淘汰无法保证安全、违法情节严重以及过时的医疗器械产品。

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当前**市各级政府加强市场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药监部门要着眼于源头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做好“有效监管”的文章,从根本上促进**市医疗器械市场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第五篇:对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现象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也愈加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各种医疗器械便随之走进千家万户,市场购销两旺、红红火火。商家为了推销医疗器械产品,纷纷使出浑身解数,促销活动花样百出、层出不穷,尤以“免费体验”的形式最为隐蔽、也最具诱惑,令“求健康若渴”的人们特别是缺乏警惕性的老年人趋之若骛。真有包治百病的医疗器械吗?真有免费的午餐吗

?在经过大量的市场调研和深入免费体验场所的亲身体验,我们发现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的过程中,有些不规范的环节和安全隐患值得人们警惕,更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一、免费体验的形式繁多

1、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宣传医疗器械。这种形式的经销商多在酒店、宾馆、影剧院等场所,举办健康讲座之类的活动,危言某些疾病的可怕,同时介绍某种医疗器械的神奇功效,请“某位听众”到台前当场体验,请“资深专家”讲解治疗原理,请“康复患者”现身说法。这种形式的特点是:医疗器械的适用范围被无限夸大;治疗效果被无限夸大;宣传活动的游动性大;一般不直接销售医疗器械,多采用广泛向药店铺货的方式,即所谓的定点销售。这种行为难以按无证经营定性,属典型的违法宣传。

2、以现场体验的形式销售医疗器械。在社区内为居民提供医疗器械免费体验,宣扬亲情服务,营造家庭氛围,往往用极具煽动性的语言反复向体验者灌输所谓的健康理念,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心理暗示。这种形式的特点是:活动场所相对固定;活动周期相对较长;多采用直接销售医疗器械的方式;医疗器械的销售价格较高,动辄上万元。这种行为以无证经营的情况居多。

3、以免费检测的形式使用医疗器械。在药店或商场等公共场所,使用医疗器械提供采血化验、测量血压或其他生理指标等免费检测服务,评价被检测者的健康状况,推荐具有检测功能的医疗器械或者某种疗效神奇的药品。这种形式的特点是:以义诊的名义出现;检测数据大多显示为非正常值;直接与医疗器械、药品,或者保健品的销售有关。这种情况多为违法医疗行为。

二、免费体验的隐患无穷

1、夸大疗效的宣传无法保障体验者理性选择。事实证明,不法商家总是以夸大宣传医疗器械疗效的方式推销产品,他们利用消费者普遍缺乏医学专业知识、年纪大渴求健康的心理,愚弄人们的淳朴善良,通过非常隐蔽的商业欺诈行为,让人产生错觉,认可其产品。有过这样的情况:某商家宣称,其经营的某种理疗类的医疗器械对风湿、腰间盘突出、痛风、甚至前列腺炎等二十余种疾病具有很好的疗效,宣传攻势展开后,很多老年人争相购买,在我们调查中却发现,该产品的适用范围仅仅是改善缓解腰间盘突出的症状而已。在这种购销双方信息根本就不对等的条件下,必然无法保障体验者的理性选择。

2、假冒伪劣的产品无法保障体验者身体健康。因为免费体验的不规范性,使得大量没有合法资质、合法渠道的假冒伪劣医疗器械流入市场,而体验者由于缺乏识别能力,对此浑然不觉。笔者在执法中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一位老大爷每天在社区里一个家免费体验点,接受一种声称为某品牌 “热疗仪”的照射治疗,三周后,造成右上腹部灼伤,事后查明,该医疗器械原来是三无产品。一些伪劣医疗器械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因性能不稳定、显示数据不准确等原因直接或者间接造成人体伤害,治疗所用更是无从谈起,根本无法保障体验者的身体健康。

3、无证经营的行为无法保障体验者正当权益。很多人在免费体验后购买了产品。而事实上通过免费体验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多属无证经营,商家一般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四处游击,没有正规的售货发票,加之仓储设施缺乏、条件简陋,再者管理水平低下,产品的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资质审核等各个环节均不规范。经常有商家今天在这个区,明天又在那个县,今天代理这种器械,明天又代理那个品种,甚至一段时间后,会完全在人们的视线里消失,可谓神出鬼没。这种行为,造成了售后跟踪服务和不良事件监测的无法实现,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无法保障。

4、从业人员的素质无法保障体验者技术支持。医疗器械作为关乎人体健康的精密仪器,其操作必须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其治疗范围必须严格依据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说明书的内容,其治疗方案的选择必须经专业医师指导,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而目前的市场状况是:免费体验场所,很少配备专业的技师和医师,从业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的很少,大多经过短期培训后上岗,并且培训的内容和工作的方向就是说服体验者购买医疗器械。笔者在一些体验现场发现:有些从业人员以一种极其夸张亲热的方式和老人们交流,满口的技术术语,辅以神乎其神的演示动作,追根究底,却不知所云、不知所为。从业人员的素质堪忧,无法保障给体验者提供起码的技术支持。

5、缺乏规范的操作无法保障体验者使用安

全。有些以义诊名义进行的检测活动,其行为是否经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其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安全,所检测的项目是否符合医疗需要,所检测的数据是否科学准确都不得而知;而且从医学的角度讲,采血必须经严格的消毒程序,化验必须在严格的无菌条件下进行。但我们却经常看到,“义诊”工作人员抽上体验者一滴血,事前事后不见消毒的程序,使用医疗器械经

过简单而又神速的操作,结果出来通常都是超出正常生理指标,需要及时地治疗,而恰恰“义诊方”又能提供“疗效确切”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可想而知,类似这样的体验,又怎么能够保障体验者的使用安全。

三、监督管理的对策探讨

1、在法制层面寻求监管的支撑点。尽管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健全,但对于免费体验医疗器械活动所涉及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还是能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为有关部门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撑。《广告法》第十四条第(一)、(二)、(四)项分别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这些规定的情形几乎能在所有免费体验活动的有关宣传中发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实际上,那些打着诊疗的幌子进行的免费体验活动,基本都属非法行医的范畴;《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而是四条第二款规定“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完全可以据此对免费体验活动中的无证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在体制层面明确监管的切入点。在我国现有的体制下,医疗器械广告宣传的监督管理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医疗行为的监督机关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的监督机关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如前文所述,一些不规范免费体验的危害性毋庸置疑,其所涉及的环节无外乎违法宣传、非法行医、违法经营或使用医疗器械,而在监管的实践中,往往免费体验活动的情况比较复杂,单独一个部门监管难免会出现越位、缺位的状况。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顺应当前的体制格局,在实践工作中,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本,不观望、不等待,充分履行职责,明确各自监管的切入点,互通信息,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各种形式的免费体验医疗器械活动。

3、在机制层面找准监管的发力点。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现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更应按照其发生发展的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机制,即强化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的合力。强化部门监管,要在产品产生的环节把关。杜绝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注册、高类别按低类别的产品注册、以及疗效不确切的产品注册,严格审核产品的适用范围,打击生产无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行为;要在产品宣传的环节把关。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的具体情况和核准的《说明书批件》,严格审批发布广告的方式和内容;要在产品的流通及使用环节把关。加强对市场上免费体验的医疗器械进行资质渠道的审查和严密监控,同时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许可。强化社会监督,一方面组织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并及时发布问题产品的警示信息。提高人们自我保护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为公众提供权威专业的资讯。完善电子基础数据库建设,方便公众对医疗器械资质和广告审批情况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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