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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个人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06-04 14:50:52 影响了:

统计局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县纪委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纪委会议部署要求,结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和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入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好 “两个责任”、运用好 “四种形态”,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统计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年初,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结合实际,与各分管领导、各股室、队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责任,落实到各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实行年终考核,并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增强了各股室、队和分管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与市统计局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明确了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明确、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更大的担当、更大的精力抓好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突出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不甩手,强化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不松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不缩手。坚持一案三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做到问责必严格、必到位、必有效。

二、紧扣活动主题,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1、“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坚持每周必学。我局利用每周五例行学习的机会,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局纪检组长领学“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结合实际,剖析内涵,深刻认识准则条例规则的重大意义,认真领会所蕴含的深刻实质和要求。二是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深入交心谈心、广泛听取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准则》、《条例》和《规则》,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整改落实。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性谈心交心,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从根本问题上提出建议和意见。四是开展测试,对照“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内容,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活动知识测试,测试结果很理想,进一步提升全局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

2、“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以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为契机,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把活动作为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的标杆。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县纪委相关会议精神,把握活动内涵,紧扣活动主题开展宣传工作。二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方案,目标明确,活动内容细化,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三是与“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查找问题,杜绝“四风”苗头,夯实作风建设思想基础。

三、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一是加强工作纪律。在局机关内部健全了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销假制度,对消极怠工现象,如迟到早退、上班期间办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严厉打击,有效的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我局始终保持把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剖析典型案例,一一对照,举一反三,认真查摆,警钟长宁,勿踏红线,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开展志愿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红二十五军出发地何家冲、灵山风景区开展义务志愿清洁活动,提高环保意识,从我做起,争做模范引领,巩固思想防线。四是例行巡查常态化。局纪检组在工作时间对各股室、队在岗情况进行例行巡查,不定时定点,监督工作人员是否不正常脱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时刻提醒,防患于未然。

四、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

统计数据是对经济社会活动结果的客观反映,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执法是保障统计数据客观真实的重要手段,严守统计工作底线,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一是坚持法治宣传。以统计普法为载体,加强向企业负责人和基层统计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讲明统计执法检查的目的,营造出诚实报数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统计基础、工作流程、数据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及时提供统计专业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三是加强统计执法力度。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特别加强对联网直报平台报表数据异常单位的监控,突出执法重点,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四是进一步健全查处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落实专人逐项检查办案要件、办案程序,按要件定性,按法律办案。对于被检查企业(项目)存在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了“零容忍”,坚决按照《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增强了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依法统计的能力,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确立了统计执法的权威,遏制了数字腐败。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自我监督,夯实坚实后盾。继续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活动和“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提高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实践。继续加强局机关的工作秩序建设,严明工作纪律,防止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二、加强统计法制建设。逐步建立抵制和制约在统计上数据上的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新机制,维护统计秩序,保障统计权益。

三、强化队伍建设。计工作是全县宏观管理的一个重要部门,担负着重要的管理监督职能,党风廉政建设有重要的责任。局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成为统计系统清廉的模范。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工作实施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监察和纠风工作力度,纠正不正之风,端正政风行风,努力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

环保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

近年来,环保局纪检组在县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两学一做”、“以案促改”等专题活动为契机,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题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效。

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党组班子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2014年以来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按照县委要求,制定并印发了《环保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以环保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为原则,以我县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目标,结合我局反腐倡廉活动的开展,对16重点岗位和重要部门进行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28个风险点逐个分析研究,建立风险防控措施36条,初步构建起了环保工作防控体系。

6、坚持把提升干部执行能力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转变干部作风、增强工作效能为重要任务,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突出教育重点,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四个专项治理”以及“以案促改”等专题活动,促使干部职工廉洁勤政、服务人民,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存在的问题

1、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还没有落实到位。还存在着好人主义思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怕但责任。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仅限于平时查查岗,对查出来的问题通报通报,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紧时松,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

2、监督的制度还不完善。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也发挥了一些效果,但实际监督起来困难,执行效果全靠个人自觉与修养。有些作风规定广大党员干部也拥护,但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午间禁酒的规定,监察中队在征收排污费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企业主“喝了这杯酒给你缴钱”,导致午间饮酒时有发生。

3、“不想”的自律环境还没有形成。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少数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这些都为根治“四风”问题带来负面影响。

4、执纪审查工作存在缺陷。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的重要工作之一,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更是开展工作、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环保局纪检组在这方面存在不小的缺陷。一是案件线索来源少,目前紧办理过2起案件线索,且反映人的主要诉求是环境治理的问题,顺带反应了一些干部作风问题。二是案件办理水平差,对案件办理的程序和各项要求把握不到位。

5、纪检监察队伍弱、业务素质不高。目前环保局纪检组仅有纪检组长和一名纪检专干2人,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水平较差,对党章党纪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的培训,一些重要问题细节问题,理解不深、把握不准,导致工作开展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以上是环保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当之处请巡查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主要领导干部“示廉”制度

为了加强对主要领导的监督,根据旗纪委《关于对乡镇、旗直科级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实行“示廉”监督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示廉”即对一把手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公示。公示的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情况;

3、认真执行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有关规定,重大事项申请、报告情况。

4、厉行节约、狠杀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严格执行交通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5、廉洁从政,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到企业、单位报销个人费用的情况,是否参与赌博活动;

6、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否做到为民务实、不弄虚作假、不与民争利,执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7、对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管理情况,是否做到不许他们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当利益;

8、有无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及亲友谋取私利的现象。

9、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情况。

10、对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公示的对象:局长,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

三、公示的范围、时间、地点:范围是本部门(单位),时间在召开民主生活会5天之前,地点在本部门(单位)的公示栏或干部职工容易看得到的位置张贴公示。

四、公示的格式:由旗纪委制定统一格式。

五、“示廉”监督,是对“一把手”实行“双廉”监督的拓展和延伸。示廉材料、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发言内容要三者相符,不许避重就轻,文过饰非。“示廉”期间,群众对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进行反映。

六、“示廉”监督与巡视访廉、个人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一并形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基础材料装入廉政档案,为其日后提拔任用做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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