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治“吃空饷”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吃空饷回头看
大 中 小】 各学院、各单位:
为巩固“吃空饷”清查工作成果,杜绝 “吃空饷”现象再生,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关于印发<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在全省开展防治“吃空饷”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的要求,经学校“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上阶段“吃空饷”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关于防治“吃空饷”工作“回头看”,请按照要求,将此次“吃空饷”工作“回头看”做实、做好、做到位.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回头看”重点检查内容
各学院、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在上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回头看,对单位吃空饷、病休人员、未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吃“空饷”工作未整改到位以及“吃空饷”现象“反弹”等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建立健全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学院、各单位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按照政策规定执行,要认真落实清理核查责任,做到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隐报瞒报、漏报错报.本次自查结束后,如被举报、核查出仍存在“吃空饷”人员,将按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三、重点说明
针对职工在编不在岗、占岗不工作,有岗不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各单位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并如实上报不在岗人员具体情况,不得欺瞒,一经查实按照单位“吃空饷”处理主要责任人.对迟到早退,态度不端未能很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工,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考核并严肃处理.另,各单位要加强对病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要通过走访探望等形式给予人文关怀,同时要求病休人员要到医保定点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和治疗用药明细.
四、自查报告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请各单位于2015年01月23前上报《河北师范大学开展防治“吃空饷”工作“回头看”内部自查结果报告》,纸质版需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签字,单位盖章.
四、报送地点: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a206室)
联系电话: 80789896 80789894
电子邮箱: rsc@mail.heb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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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
“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