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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差式教学法”的分析和应用]部队优秀教学法教案

发布时间:2019-06-26 04:05:40 影响了:

  我们知道,教学过程实际是一种信息的传递过程,而要完成一次教学过程,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即信息、信息和载体和信息的接受终端。其中信息是传达教学的内容,而信息的载体和接受终端.则是人的因素,即教员和学员。根据信息理论可知,在进行一次信息传递时,基本上要经过下列几个基本过程。
  一是信息的贮存和分类,对于教学活动,就是教员课前所从事的备课和课前准备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教员将教学内容进行贮存、归纳和分类,并把这些经过整理的内容,做为信息向外传递,此时教员已具备了信息的载体或发送始端的功能。
  二是信息通过一定的方式,一定的煤体的传递过程。对于教学过程来说,所谓的方式,是指传递教学内容的形成,即教学方法。而媒体,则是指用以传递教学内容的媒介,也就是在授课中,教员的语音语言、形体语言、板书、实验和实习等。在这一过程中,信息的传递方式和传递媒体是同时进行的,处于同一过程中的。传递方式的选择,决定着信息传递的速度、数量和终端接收的效果,所以如何选择合适的信息传递,即教学中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至于传递媒体,由于它实质上是起着对信息的译码和翻译作用,所以它对信息的传递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三是信息接收的过程。在教学活动中,是指学员对教学内容的接收、理解和掌握。
  四是信息反馈过程。这一过程信息接受终端向发送始端反馈接收效果,促使发送始端不断修正发送的信息内容和方法。这一过程反映在教学中,就是通过评教、评学,召开各种教学会议以及考试等活动,来估价教学效果,不断地修正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过程。
  从以上教学过程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教学过程中信息传递的过程,它具有双向性,并符合信息传递的基本理论。但同时,又由于在这一活动中的主体是人,所以它又是一种社会活动。因而使这一活动更加复杂。它同直接“给与”和“接收”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应在于教学活动是教员和学员之间完成的双重认识过程,而这一过程又由于具有社会活动的属性,所以它又与一般的信息传递过程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教学活动是一种社会活动,它是人对事物的认识过程的一次循环。那么我们如何更快、更直接地去认识事物,也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使学员在较短的时间时,接受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呢?前面我们讲了,教学方法只是整个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一个方面,教学方法的选择,对于加快教学速度,增加教学内容,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具有重要作用。但是,要想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就必须对每一方面进行合理选择,科学使用。本文只就教学方法中一种进行专门的讨论。
  那么什么是教学方法呢?所谓教学方法,就是教员进行传递信息的方式。这一活动的主体是教员,客体是学员,其目的,是充分调动学员的思维,使其较快地理解和掌握你所表达的内容。教学方法的选择,就如同你选择回家的道路一样。从某处到你家可能有许多条道路,但是你为了更快、更方便,往往选择最近和最平坦的道路回家。教学也是一样,我们总是选择我们认为的合适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来从事教学活动。当然,教学方法的选择,因教员的选择,阅历不同,而千差万别,但是基本的方法是可循的,每个人的教学方法,只是这些基本方法的不同的排列而己。在这里,我只想对其中的一种基本方法,即:“反差式教学法”谈一些浅见。
  什么是“反差式教学法”呢?这一概念因人而异,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有的人认为所谓的“反差就是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的差异性,即矛盾的特殊性”。也有的人认为,“反差”是事物向其对立面转化的过程。还的有人认为,“反差”就是事物的对立面,就如同语法中的反义词一样。那么这一概念到底如何事理解和解释呢?我认为,所谓“反差”就是事物之间相互比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通过“求同存异”、“求异存同”,即特殊性,发现此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同一性,即普遍性。我们通过将此事物与许多不同事物之间的比较,来形象地、简单地、较快地认识这一事物,掌握这一事物的变化规律,而“反差式教学法”就是这一基本原理在教学活动中的实施过程。从这一概念出发,我们可以发现“反差式教学法”的二个基本特征:一、它是一种事物与多种事物之间的比较过程。这种比较的过程,便我们找到了认识事物的捷径。二、它的比较原则是“求同存异”,“求异存同”。就是把未知的复杂的事物与多种已知的事物相比较,将未知的、复杂的事物分解,来找出事物间同一性和差异性,缩短认识事物的进程。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既有联系,又存在差异的,事物之间的这种联系,也就是矛盾的普遍牲,使我们对新事物和复杂事物的认识形成了一个简单、整体的框架,得以将事物分门别类。而事物间的差异性,也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又使我们对具体事物的认识,产生了具体的概念。“反差式教学法”的基本理论是,在教学过程中,将概念、理论和设备分解,把分解的各部分,同学员熟悉的己知的概态、理论和设备进行比较,分析它们之间的相同之处和不同点。先使学员对这些部分知识,有个比较透彻的理解,然后,再将分解的知识积木式地组合起来,再来对比这些整体知识与前面所比较的知识在概念上、功能上所存在的差异。从这一理论的实质来看,它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这一基本观点,在教学形式上的应用,因此说,这种方法从理论上可行的,也是科学的。
  我们知道,人的认识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每一次循环过程,认识都向前发展了一步。学员在以往的学习和生活中,通过反复的实践和认识,对于某些事物,已经有了比较深刻和认识,获得了全部或部分的实践经验,而如何利用这些经验,便学员更快地接受新知识,就是“反差式教学法”研究课题的实质。将知识分解成学员已掌握了的认识的全部或一部分,引导他们使用自己的实践经验,找出两者之间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建立起新得部分概念和理论,使学员自觉完成由实践向理论认识的转化,增加学员的参与意识,使教学具有了双向成分。最后,将知识进行重新组合,引导学员利用已得出的推理,来重新判断这一新知识的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使其建立新的、完整的概念和理论,促进其认识向深一层次发展。因此,“反差式教学法”是符合人的认识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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