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 [不同寻常的第八届茅盾文学奖]
茅盾文学奖评奖历史上有两次是不同寻常的,一次是第四届,评选1989至1994年的作品,到1997年底才评出来,拖了两年多;一次就是刚评过的第八届,评选2007至2010年的作品,以其空前的改革和引起全社会关注闻名。两次我都参加了办公室工作,前一次写了回顾文章,这次也写一篇,留些历史资料。
一、评奖是重大的引导
2011年,八届茅奖的评奖之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这个会议指出,目前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多,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力度需要加大。那么,如何实现这种引导呢?具体方式有多种,其中,通过评奖、特别是全国性评奖促进精品力作的生产是重大的引导。
茅盾文学奖四年评选一次,按目前平均年产长篇小说2000部计,要在8000部左右作品中奖励5部作品,是一种非常大的具体引导。它的作用之大是普通评选、评论等其它引导方式所不能比拟的。
这种引导的效果主要在两方面:一方面,以获奖作品本身体现的思想性艺术性标准引导长篇小说创作,使广大作家看到当前创作最高水平,努力赶超这个水平。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文学上任何评奖都有眼光问题,都可能有遗珠之憾,少数情况下甚至有鱼目混珠的事情。作家不应该把获奖视为最高成就。由于特殊原因未获奖的作品可以口碑流传,同样能够成为经典。另一方面,是以评奖本身的权威性公正性引导创作。这种引导也许更为重要,由于茅奖是对长篇小说创作的最大奖励,评得是否公正,会直接影响创作的面貌。
现在看来,第八届茅盾文学奖的评选基本是成功的,实现了李冰同志代表中国作协党组提出的要求,就是突出对创作的引导,加强和改进文学评奖,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提高评奖的导向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它成功的最大意义,在于向文学界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即只要把功夫真正用在创作上,写出最优秀的作品,就完全可能得到应有的承认和荣誉,就像李敬泽所说:“这次评奖,最基本要做到,不要让踏实、本分写作的作家们伤心、寒心,不要让他们感觉到在文学这件事上都没有公道。我想这太重要了,一个写作者应该相信我不凭着我的关系,凭着我的创造就能够得到肯定,我想这个信念是激励着每一个写作者的重要力量。”所以,此届评奖起码对以后四年的长篇小说创作产生直接的促进,会有更多的作家在这四年乃至更长时间里专心致力于精品力作的打磨。
二、评奖需要应对新形势
八届茅奖面临的形势其实是严峻的,形势与以往相比有较大变化,也使评奖组织方要考虑两个基本问题:
(一)如何评出好的社会影响。评奖是一件必然带来社会影响的事,但是,在今天环境下,带来好的社会影响却不容易。茅奖是唯一的国家级长篇小说大奖,在设立之初就备受社会关注,1982年12月15日,第一届茅盾文学奖颁奖大会在人民大会堂的小礼堂举行,此后,所有获奖作品销量大增,许多高校把获奖作品列为必读书目。以后长时期里,茅奖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白鹿原》获奖前发行45万册,获奖后大幅增加,据说至今发行120万册;《尘埃落定》获奖前发行20万册,获奖后增加了七八十万册,至今销量还在攀升。《平凡的世界》的销量可能达到200万册以上,至今长销不衰。当然,茅奖获奖作品中也有鱼目混珠者,得奖后也既无口碑又无销量,但好作品靠茅奖声名大振却是事实。
但近年来,文学评奖的社会影响力正在下降。随着社会文化生活的日益多样,公众对文学、包括文学评奖的关注度的确减弱不少。在文学中,根基雄厚的传统文学,其影响力相对于新兴的网络文学也开始不占上风。这些情况表明,八届茅奖开评,需要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措施重新吸引公众的注意力,扩大茅奖的社会影响。如果评完了社会上反响平淡,就意味着茅奖的无足轻重,对文学并非幸事。
另一方面,扩大社会关注,又意味着带来更多的质疑和抨击。因为今天社会中确实存在一些假的恶的丑的现象,如李刚事件、郭美美事件、瘦肉精事件等等,引起部分社会成员强烈的不信任情绪。同时,公众的监督意识日益觉醒,要求对公众事务有知情权的呼声日益高涨,网络成为迅速集散社会舆论的重要平台。这时,越吸引人们对评奖的关注,越可能带来攻击和质疑。我们看到,在这一形势下,许多评奖都采取悄悄评悄悄结束的策略,避免无事生非,但也带来了这些奖项的无人问津。
(二)如何评得更公正,这是更核心的问题。它与前一个问题相联系,评得公正还是不公正,是造成社会影响的主要方面。
评奖的公正性有多种因素,如是否制订有合理的评奖条例和评奖程序,是否避免了人情因素的渗透,是否公平对待了不同身份作者和不同类型作品,评选的尺度是否公允,等等。实现公正性并不容易,它意味着起码要得罪人,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得罪人总是不好,所以评奖也意味着牺牲,需要下决心。
这个决心当然是由领导来下。中国作协领导对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非常重视,而且,决心要正面应对这两方面问题,向历史负责,当然这也是贯彻中央精神。对于第一个问题,李冰书记的意思是:不怕。即评奖一定要公开化、透明化,避免冷冷清清地关门评奖,不怕有人说三道四。对于第二个问题,他的意思是一定要尽量做到公正,可以采取各种新的措施实现这个目的。铁主席的意见也很明确,她有一句名言,叫做“我们在裁判作品,社会在裁判我们”,也表示了公正评奖、面向社会的决心。她亲自担任了评委会主任,是评委会的主心骨,在此次评委会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十分特殊。
实际上,这种工作思路开端于2010年进行的第五届鲁迅文学奖,或者说,客观上五届鲁奖的改革已经为八届茅奖的改革探索了道路,奠定了一定基础,需要在这里提几句。
五届鲁奖带来的变化主要体现为:
(一)根据文学发展形势调整评奖范围,更公平地对待所有文学作者和作品。
五届鲁奖努力使所有评奖年限内在中国大陆公开发表的文学作品都享有参加全国性文学评奖的平等机会。其中包括首次将网络文学、小小说、旧体诗词和港澳台、海外华文作家作品纳入评奖范围,较大地鼓励了这几方面作家的创作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