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赛区全面启动:lol八大赛区
为了体现第三届网络音乐节暨全国网络音乐大奖赛的权威性,保证大赛在全国范围内顺利进行,音乐节组委会在全国共设立8大赛区,全面辐射全国31个省级分赛区,且在分赛区承办的选择上具有非常严格的要求。8月28日,东北、华北、华中、中原、华南、西南、华东、西北等8大赛区全面启动。
承办规则
1.各分赛区承办组织由大赛组委会确认后授权,为该地区惟一的承办单位。
2.各分赛区必须将承办策划方案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审核后执行。
3.大赛组委会将向承办单位按时提供全国统一宣传品,如关于第三届中国网络音乐节暨全国网络音乐大奖赛的报纸专号和杂志专刊,专号和专刊各赛区可以自己印刷,也可以由组委会集中向报社订购后分售各赛区,具体数量由各赛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便承办单位及时展开大赛。
4.承办单位须在招商期间及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书面通报,以便大赛组委会为该赞助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回报性宣传。
5.在大赛过程中如需大赛组委会给予协助、支持等事宜,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与大赛组委会沟通,大赛组委会将作好针对性的安排并答复。
6.各分赛区承办单位不得私自转让承办权,各赛区比赛奖金由各赛区承办单位负责提供,不得向选手摊派或变相摊派,否则将取消其承办资格。
7.分赛区承办单位在承办大赛过程中,不得以本次大赛名义开展与大赛无关的其它任何大赛。8.大赛结束送选手进全国总决赛应提前半个月向大赛组委会提交选手名单以及个人详细资料。
9.在浙江台州参加颁奖典礼人数由组委会和各赛区承办单位协商。在台州期间,应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安排和规定,如有异议应与大赛组委会协调解决。在台州期间,各赛区工作人员和选手的食宿费用由各赛区承办单位负责。
10.在浙江台州参赛期间如发生人身意外事件,按法律规定解决。
11.各分赛区结束后,由执行委员会和评委会联合对各分赛区承办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届该分赛区承办资格的主要依据。
宣传规则
第三届中国网络音乐节暨全国网络音乐大奖赛是一个全国性的大赛,每年一届。分赛区是大赛的基础,涉及到中国网络音乐节品牌的影响度和可持续发展性,必须确保整个过程的顺利进行。分赛区组委会是这个层次的第一责任单位,对本赛区的质量和效果负有首要责任。为了实现大赛组织的全国一致,统一标准、统一步调、统一形象、统一效果,特制定本规则:
1.分赛区组委会要整合当地媒体资源,投放一定宣传经费,力争本地的信息推广最大化,从而动员符合参赛条件的人群的积极参与;同时,提升社会公众对大赛的关注度,这也是各分赛区提高承办大赛经济效益的客观需要。
2.为了实现大赛的四个统一(即统一标准、统一步调、统一形象、统一效果),大赛组委会将为分赛区提供统一的宣传模式和大赛模式,如果分赛区自行印制宣传资料,需与大赛组委会协调,获得大赛组委会支持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追究分赛区承办方违约责任。
3.分赛区承办单位必须自觉坚持遵守宣传纪律:凡是新闻稿、广告文案、电视宣传片、公告、通知等信息载体,在发布前一律先报送全国大赛组委会审核。
4.大赛组委会官方网站,是本次大赛的公众宣传平台和参赛平台,也是本次网络音乐节暨大奖赛全国一体化、网络化的一个象征。大赛组委会将充分利用这个网站为各分赛区做好服务工作;各分赛区也要自觉运用网站来把自己的工作和全国的音乐节大赛有机地结合起来。
注意事项
1.本次大赛的系列标识、影音等知识产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各分赛区在所在分赛区大赛结束后使用上述资料,必须上报组委会批准,并签订协议。未经组委会批准,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私自使用,大赛组委会保留通过法律方式追究责任的权利。
2.本次大赛所产生的获奖选手,其肖像、声音等知识产权、品牌归大赛组委会所有,未经大赛组委会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组织上述选手参加商业、盈利性活动,大赛组委会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的权利。
3.第三届中国网络音乐节暨全国网络音乐大奖赛评选委员会欢迎分赛区承办单位以此音乐节评选名义进行的各种社会公益大赛和慈善大赛,大赛方案要事先上报大赛组委会审批。商业大赛或盈利大赛,必须事先取得网络音乐节暨全国网络音乐大奖赛评选委员会的审核批准。
(中国网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