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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不起 [在法律面前谁都伤不起]

发布时间:2019-06-12 04:27:52 影响了:

  不知道中国到底怎麼了,为什麼全国各地经常出现土地被强征,房子被强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的立法的基本原则,更是司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然而,却经常出现违背法律的荒唐事。荒唐得让人不敢相信,荒唐得让人替某些官员害臊。明明是自己强拆民房、强征土地违法,却偏要利用手中大权与民争面子。他们却忘记了遵守法律比面子重要。
  众所周知,2010年底,因老家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凌晨被拆,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致信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这封被网友称为“文风犀利”“不卑不亢,有理有据”的信广泛流传。有人说王进文不愧是博士,能依法维权。有人说他在利用清华大学这块金字招牌,给地方政府施压。可以说,当时的双方都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之上,谁也消停不下来。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事情出现了转机。今年3月,山东省认定他家所在区域征地合法决定的裁决被国务院撤销,王进文收到了盖着国务院大印的行政复议裁决书。
  我们在为王进文的法律申诉取得一丝进展而喜悦的同时,更感到是一种悲哀。王进文作为法学博士,没有借用清华大学这块金字招牌践踏国家法律,而是在用法律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他在信中说:“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拆迁。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公开信共8199字,言辞犀利但语气恳切。内容除了讲述自己家深夜被拆的情况,还就潍坊市的拆迁现状提出了许多问题。“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为什麼王进文的公开信不能被政府和市长接受?关键是一封公开信让他们丢了天大的面子。在一些围观者那里,法律不重要,面子比法律更重要。在全国不断上演的强拆房子、强征土地,都大同小异。为了政绩工程,为了实现和开发商谈好的利益,强拆多少房子和强征多少土地,他们都觉得是应该的,政府作出的决定草民只有执行和照办,其他是没有说话的权利的。他们却忘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们却带头违法,公然为百姓做出了违法的榜样,他们不觉得理亏,他们倒觉得自己洋洋得意。
  如果政府违法,它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你让百姓走法律程序为自己的房子被强拆、土地被强征讨回公道,可能吗?答案是,有时可能,有时不可能。关键在政府是不是奉公守法,不肆意践踏法律的尊严。
  就山东发生的王进文维权案来说,潍坊市的错误可以原谅。它的错误可以由省里来纠正。但是,山东省作出的行政复议裁决错误,真的不能让我们原谅它。难道,非要死要命的维护地方政府和官员的面子吗?在法律面前,面子真的比法律更重要吗?
  更令人诟病的是,政府强拆房子和强征土地违法,却能补齐所有“合法手续”和草民打官司。草民呢,他们没有这样的便利条件,他们只能依据当时的事实说话,他们举证本身就与政府不对等。不对等前提,造成了草民要受到更多的伤害。这是常理,不必多言。
  对于强拆房子和强征土地时造成的流血伤害案不是公安机关破不了案,而是不敢违背长官意志,权大于法。不管怎麼样都要维护围观者那虚荣的面子。
  国务院2012号裁决书印发于今年3月15日,同一天印发的还有一份2012号裁决书。两份裁决书都针对北三里村拆迁事宜:撤销山东省政府“鲁政复决字(2011)8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山东省政府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我们希望山东省政府认真对待国务院的裁决,不要一错再错地走下去。要知道,虽然王进文在寻求法律保护的过程中,潍坊市已经改建了高楼大厦,但那是带血的建筑;虽然高楼已经平地而起,但那是在违法行政中的产物,不值得骄傲,而应当感到悲哀。在法律面前,我们大家谁都伤不起。真的!
  [摘自《千龙网》2012年4月25日/王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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