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2016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开始啦! 桂文通湖北名师工作室

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今年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的“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申报开始啦!速速随小编来了解一下相关申报要求吧!
一、申报范围
湖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以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均可以申报.
二、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校级领导比例不超过推荐数的三分之一.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应为学校教学一线教师.入选“楚天中小学校长(教师)卓越工程”的人员在申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
初、中等学校名额分配
单 位
名 额
单 位
名 额
武汉市
13
黄冈市
9
黄石市
7
咸宁市
6
十堰市
7
随州市
5
宜昌市
7
恩施州
6
襄樊市
8
仙桃市
5
鄂州市
5
潜江市(含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8
荆门市
5
天门市
5
孝感市
8
神农架林区
3
荆州市
8
总 计
115
高等学校名额分配
校专任教师数<1000可推荐1人
1000≤校专任教师数≤2000 可推荐1人
校专任教师数>2000 可推荐3人
高职高专院校 可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
基础教育学段
学校推荐
评议小组成员:校领导、教师代表
评选标准:评选条件和推选指标内容
评选方式:投票
评选结果: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县(市)教育局考核
评议小组成员: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评选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听取该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评选结果: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市(州)教育局评选
评议小组成员: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
评选标准:考查、考核的同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
评选方式:投票
评选结果:在市(州)日报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省教育厅评审确定
省教育厅组织“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省教育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
高等学校
学校推荐
评议小组成员:校领导、职能处室工作人员、教师代表
评选方式:投票
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宣传橱窗及推荐人所在院系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按基础课专任教师评选条件推荐的人选须在申报材料上注明.
省教育厅评审确定
省教育厅组织“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决定“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在全省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要求
类型
要求
备注
数量及规格
申报表一式5份
(a4纸张印制)
申报表相关资料按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复印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高校申报人员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排序第一的论文及承担的厅级以上课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的排序第一的论文及承担的市级以上课题).
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张印制)
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
(a4纸张印制)
报送时间
2016年10月17日―28日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湖北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录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cn)下载.
信息来源:省教育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