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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求分格”与“振风考实”|振风

发布时间:2019-07-19 03:54:48 影响了:

  关键词:南宋;周必大;人才选用  摘要:周必大是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历仕高、孝、光、宁四朝。他力图中兴,对人才选用多有思考和奏闻,希望朝廷“博求”文武英才,“布列中外”,然后“区分所能,详议格目”,以便辨识任用;同时,“提振士风”,“考实”政绩,奖优罚劣,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周必大的人才选用思想,是在长期政务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价值。
  中图分类号: K245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 10012435(2012)04045505
  南宋(1127-1279)长期面临“外有大敌,内有巨寇”的尴尬局面,金人不时南侵,各地民变、兵变不断爆发,都严重地威胁着统治的稳定。为了“中兴图强”, 南宋士大夫从人才选用方面,积极寻求治国之策,而周必大即是其中杰出代表。周必大(1126-1204),字子充,号省斋,庐陵(今江西吉安县)人,历仕南宋高、孝、光、宁四朝,任翰林学士,参知政事、枢密使、右丞相、左丞相等职。[1]11965他参与了南宋前中期的许多政事,既有政府基层事务,也有朝廷高层机密,在南宋政坛颇有影响力。目前,学界对周必大的政治活动、文学成就及学术行为等有所关注,而对其政治思想尤其人才观少有涉猎。[2]本文不揣浅陋,拟就周必大人才选用思想进行论述,希望有助于推进南宋史研究。不正之处,敬祈方家指正。
  一
  南宋赵昚即位,是为孝宗,改元“隆兴”,意在“务隆中兴之政”。而欲求中兴,人才为急务,所谓“立政图事,人才为急”[3]卷一百三十五。孝宗将“变而通之以尽利,推而行之存乎人”[4]帝系九之三二的执政理念告诉群臣,希望改变高宗的执政方式,重用人才,以期有益于社稷。而储备人才又是用人的基础,“锐意进取”的孝宗对此十分重视,认为:“馆职、学官,祖宗设此储养人材,朕欲待方来之秀,不可定员。”[5]卷二百在人才的储备以及选拔上,主张“博求”文武英才,并用“分格”储备的方式来辨识人才。
  (一)“博求”致英才
  孝宗在“隆兴北伐”失败后,虽仍不忘北伐之事,但“符离邂逅失利,重违高宗之命,不轻出师”[1]692,为此,他将精力转向了内政,确立了“内修外攘,重在内修”的治国策略,以期重振国势。同时,“又值金世宗之立,金国平治,无衅可乘”[1]692。金世宗亦无意于对外作战,“隆兴和议”之后,双方保持较长时间的和平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周必大十分赞同孝宗积极进行内政建设,在助政过程中,献智颇多,在人才的选择上建议“博求”文武英才。
  一方面,要“杂举中外文武之才”。乾道七年(1171),周必大在后殿对札中谈及此主张。他指出,要想实现“中兴之政”,关键在于储备和用好各类文武英才。如何储备各种优异人才并最终为己所用呢?这是历代君主十分关注的问题。在人才选用中,历来存在一个现象: “平居选择则易,缓急求之实难。”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周必大建议以“杂举”、“广储”人才的方式予以解决。也就是说,君主和各级官员在平时执政中要善于广泛搜罗各种人才,并持之以恒。人才储备充足,当朝廷急需用人时便会有合适的人选,不至于出现“任违所长”和“用过其量”的问题。因此,他建议孝宗下诏,要求各级官员“杂举中外文武之才”,以为朝廷所用。[3]卷一百三十五
  另一方面,效法前朝君主“博求文武之英”的成功措施。淳熙二年(1175),周必大在选德殿对札中以“富人之造居室,率种木于数十年之初,故未尝有求而无之之患”作喻,说明要“兴事造业”,就必须“储材于闲暇”。他指出,前朝“太祖、太宗搜揽豪杰,恢张四维,凡作成之方,无所不用其至”,所以到真宗、仁宗时,“名卿才大夫,磊落相望",这正是太祖、太宗的人才储备为其后君主打下的良好基础。仁宗在人才储备方面也十分突出,“增光前烈,尤以涵养士类为急”,达到了“治平至元祐,悉获其用”的良好效果。可是到徽宗时,“章惇、蔡京相继秉政,专为身谋,靡思国计,方且沮士气以坏风俗”,导致出现“人才顿衰”局面。高宗时“秦桧以患失之心,济忌嫉之性,同己者用,异己者逐,人才衰落,贻患至今”,以至孝宗“欲复古则将相未能仰副隆旨,欲养民则守令未能布宣宽诏”。为此,他建议孝宗效法太祖、太宗“搜揽豪杰”以及仁宗“以涵养士类为急”的先例,“博求文武之英,布列中外”。这是“可使收功于当世,又将为利于无穷”[3]卷一百三十八的举措。
  (二)“分格”以辩才
  “博求”文武英才,是人才储备的第一步,既有利于朝廷了解人才整体状况,又有利于激发优异人才不断涌现,君主下诏“博求”人才,说明朝廷重视人才,人才无疑会受到莫大鼓舞,愿意贡献自己的才智。那么,将各类人才“博求”到朝廷之后,是否就能发挥他们的作用呢?周必大认为,“博求”之后,还要做好人才的分类,他称之为“分格”。“分格”就是对人才“区分所能,详议格目”。也就是说,“博求”人才后,朝廷要“不限员数,不拘资序,区分所能,总为一籍”[3]卷一百三十五,按人才“所能”分类,将有相同才能的人才归为一格。比如善于驾驭将帅的归为一格,善于治边的归为一格,善于理财的归为一格。在大格下面,还要细分小格,比如在善于驾驭将帅的一格人才中,又将有智谋的归为一小格,有勇略的归为一小格,善当统帅的归为小一格等,“推类以往,详议格目”。尽可能将不同才能、品性的人才以详细的分类将其区分开来。这样,每大格下面有许多小格,小格下面又有不同的小格。
  “分格”有利于“辨识人才”。周必大认为,人才“分格”之后,由各级官员一起上报给君主,作为了解人才的资料,当需要用人时,从中选用合适的人才。此外,君主还将人才的详细格目放到“二府”,一方面,便于宰执在平时了解和审核人才,另一方面,当朝廷急需用人时,宰执按照格目所列,及时选择所需人才。这无疑大大提高了选用人才的效率。为此,周必大以人寒冷再去找衣服,渴了再去挖井作喻[3]卷一百三十五,说明朝廷在用人之前做好人才“分格”储备是一项十分必要且意义重大的工作。人才储备是用人之前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在人才选用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周必大所提出的“博求分格”的储才观,和当时的人才选用形势极为契合。“不限员数,不拘资序”的“博求”方能利于君主和各级官员广泛搜罗各种优秀人才。他强调的“博求”是一个长远的目标,要有“储材于闲暇”的战略眼光,如此才不至于出现“临事仓卒乃求”的现象。[3]卷一百三十八同时,“分格”是人才储备中的重要创举,对人才进行“分格”储备既有利于君主了解和熟悉人才,又能使各级官员在急需用人之时能“按图索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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