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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尔·曼 权力与国家:评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02 09:49:16 影响了:

权力与国家:评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

史焕高

迈克尔·曼的《社会权力的来源》是第一部以四卷本形式分析社会权力及其来源的著作,也是曾引起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和人类学等学者们最多赞赏和批评的作品之一。一方面,美国社会学协会在1988年颁发“杰出学术出版物奖”予该书第一卷时对其评价是“规模宏大,雄心勃勃,且勇于挑战的”。但另一方面,以梯利(Charles Tilly)为代表的著名学者们则对该书进行了严厉批评,认为“该书显然出版的太早了,逻辑和论点都还没有成熟”。然而,即使在过去二十几年中毁誉参半,该书却无疑是社会科学领域一部值得关注的作品。正如政治学者泰罗(Sidney Tarrow)所评价的,这是一部需要花费大量心力阅读,存在大量争议,但却不可不读的一部巨著。

该书至今已出版两卷,第一卷包含了从新石器时代到1760年之间这段历史时期,第二卷则衔接第一卷,讲述从1760到1914年一战爆发前的历史。第三卷正处在准备阶段,根据曼的计划,该卷将集中在对二十世纪的探讨上。此外,曼还筹划额外增加一卷,对前三卷的经验材料做一个理论性总结。无论是从篇幅,涵盖范围,还是从信息容量上看,《社会权力的来源》都堪称鸿篇巨制。该书以整个人类文明史为分析单位(unit of analysis),从大历史社会学(grand historical sociological)角度研究社会发展,尝试按照时间顺序对世界历史建立新的解释。

曼是如何使设计和处理如此宏大的研究项目,使之变为可操作的课题呢?简单讲,他在两个方面的创新使问题得以解决。首先,曼对“社会”这一传统概念进行了创新性界定。他提出,社会不是一个边界清晰,能够自我维持的“整体”或“系统”,而是由“相互重叠交叉的社会权力网络”构成的。其中,构成权力网络的权力来源有四种,即意识形态权力,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和军事权力。其次,曼将历史和社会当作是四种社会权力来源的产物,并进一步提出,这四种权力来源之间的互动关系是理解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最佳切入点,因它们之间的互动不但能够影响社会发展方向,而且这些权力来源本身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和制度手段。在曼看来,对社会权力网络进行研究分析,便能够在理论层面上理解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通过这两个创新,曼巧妙地将研究问题由无穷无尽的历史事实转变为可操作可分析的社会权力网络。

内容回顾

在第一卷中,曼从社会权力网络的角度对国家的出现、社会分层、城市政治、军事帝国和宗教等的动态变化进行分析,并对现代早期欧洲的政治创新和经济奇迹提出理论性解释。在分析欧洲经济奇迹时,他详细阐述了社会权力网络的作用模式和机制。与马克思的经济解释不同,曼一开始便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基于***的意识形态权力为欧洲创造了一个和平的环境,增强了社会信任,从而奠定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曼

也注意到,其他权力来源也在此过程中起了作用,但只有***是唯一的“必须”(necessary)因素,在一定意义上,***创造了资本主义欧洲。这个结论与曼对四种权力来源之间关系的讨论是一致的。曼认为,虽然四种权力来源在地位是平等的,但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各个权力来源在影响社会发展上所起的相对作用是不同的,有首要和次要(primary and lesser)之分。

第二卷基本上是按照主题进行组织的,分别探讨了现代国家的兴起、阶级斗争、地缘政治、国际资本主义和军国主义等问题。但中间有些章节则对个别国家的特定问题进行了分析,例如英国工业革命,美国联邦式自由资本主义,和德国的阶级斗争等。第二卷基本继承了第一卷描述和分析方法,继续采用社会权力网络的方法来分析和解释阶级和民族国家兴起的现象。但相较于第一卷,第二卷在写作方式上又呈现三个明显特征。首先,第二卷只涵盖了1760年到1914年之间大约一个半世纪的时间,在时间跨度上大大缩短了。其次,在第一卷中,基本上没用到比较分析的方法,但在第二卷中,在分析社会和国家发展问题时,曼明确地对法国、英国、哈布斯堡王朝时期的奥地利、普鲁士德国、和美国之间进行了比较分析。最后,可能因为数据资料第二卷所考查的时间段内相对容易获得,曼在第二卷中大量使用了统计和数据资料。

“社会权力”本身是一个兼具社会属性和政治属性的概念。该书1986年出版第一卷以来,西方社会学家们已经依据自身学科视角和规范对其作了大量中肯和富有见地的评论,本文则尝试从政治学角度对该书进行重新审视,并着重讨论该书提出的“基础权力”对于国家理论和国家研究的影响。

基础权力与国家理论

在四种社会权力来源中,曼认为只有政治权力是国家特有的权力,并进一步依据国家与社会互动的不同方式对国家权力的类型进行了区分。首先是国家的专制权力(despotic power),指的是国家精英可以在不必与市民社会各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讨价还价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范围(range),即强加于社会的权力(power over society)。其次是国家的基础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指的是国家事实上渗透市民社会,在其领土范围内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能力,即通过社会获得的权力(power through society)。国家可以依靠两者中的任何一种权力来源而变得“强大”,但两者之间却不存在必然相关性,即基础权力的增强并不一定导致国家专制权力的增强。

在专制权力和基础权力两个向度的基础上,曼构建了四种理想的国家类型:专制性和基础性权力俱弱的类型为“封建国家”;基础性权力弱而专制性权力强的类型为“帝国国家”;基础性权力强而专制性权力弱的类型为“官僚国家”;两种权力都强的类型为“威

权国家”。基于这种分类,曼在第二卷中进一步提出,现代威权政体具有高度稳定性,因这种政体能够同时掌握大量专制权力和基础权力。事实上,曼的这个观点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的思想。早在1968年出版的《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一书中,亨廷顿已经指出,威权政体比其他政体类型从本质上更为强大。但有些政治学者却对此观点提出了疑问。例如赵鼎新认为,虽然道路、统一货币、以及交通通讯等“基础硬件”对国家基础权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曼显然忽略了人民是否愿意跟国家主动合作这一问题,即“基础权力软件”,而“软件性基础权力”的大小尤其取决于国家所具有的合法性水平的高低。梵浩(Matthias vom Hau)在研究墨西哥和阿根廷民族主义问题时也提出,即使国家已经具备技术的、动机的和制度上的基础条件,仍不能保证国家的基础权力可以得到有效发挥,而需要把合法性问题考虑进来。信念和意识形态上对国家权力的支持不但可以促进国家渗入社会的过程,也能够帮助国家在政策推行层面上较易获得其他社会团体的配合。因此有学者在近年提出要将“合法性带回”到国家理论研究当中。

对于如何加强国家基础权力的问题,曼提出了四种方法:(1) 进行劳动分工,以集中化专业化方式提供社会服务,以便提高国家基础结构的效率;(2)确保人民的识字率,以便能够通过法律来进行统治,以及提高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认知;(3)统一度量衡和货币,以促进商品交换和贸易流通;(4)提供快速有效的交通和通讯系统。由于官僚具有专业知识(expert knowledge),在执行国家政策时有能力对社会和自然界做出基于信息和知识的干预(informed intervention)。因此,曼认为,现代民族国家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国家基础能力大幅提高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便是职业官僚的出现。 但应当注意到的是,曼虽然正确地指出了官僚在国家基础权力中的重要性,但却忽略了“委托-代理理论”(patron-client theory)中经常强调的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造成的“代理人背叛”(client betrayal)现象。官僚所具有的信息和专业知识既是国家基础权力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时也可成为损害国家基础权力的潜在危险。例如,布劳威尔特(Timothy K. Blauvelt)在对后斯大林时代苏联政治的研究中发现,即使在前苏联这样一个高度集权化的国家,代理人背叛现象仍普遍存在,极大削弱了国家渗入社会并有效推行政策的能力。

曼对基础能力的讨论又进一步激发了政治学界对国家能力(state capacity)和国家构建(state building)等问题的关注和研究。麦格达尔(Joel S. Migdal)认为国家能力一方面来源于对国家所拥有的资源,另一方面来自国家领袖在获取民众支持国家政策方面的能力。麦格达尔又进一步将国家能力划分为国家的社会渗透能力、调节社会关系的能力、汲取资源以及按既定的方式拨款或使用资源的能力。受到麦格达尔研究的启发,王绍光等学者从汲取能力着手对中国的国家能力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研究。李强在研究中采用了了麦格达尔的表述,将基础权力重新命名为国家能力,并指出缩小国家专断权力的同时扩大基础权力是现代国家构建面临的任务和挑战。

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曼在书中指出,国家是有自主性的(autonomous),但基础性权力却是双向的(a two-way street):正如马克思主义者和多元论者所强调的那样,基础性权力也使得公民社会团体具备控制国家的能力。政治权力不仅是从国家对社会的外向辐射,也包括从公民社会——以政党和压力团体的形式——对国家的内向辐射,以及控制国家的努力。该书中所展现的“国家与社会相互制约”的思想对于其后的“国家—社会关系”研究(state-society relations)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例如,在对曼的思想继承和批判的基础上,麦格达尔发展出了“国家在社会中”(state in society)的理论新视角。伊万斯(Peter Evans)更进一步提出,国家的自主性是嵌入在(embedded)在而非是孤立于社会的,国家的合法性也依赖于国家的这种社会嵌入性。

此外,曼在书中对专制权力和基础权力进行了二分法,将这两者视为是互相排斥、互不包容的(mutually exclusive)两个概念,并没有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卢卡斯在研究尼日利亚国内政治时发现,专制主义(despotism)可以削弱国家基础权力所必需的社会性支持(societal support)。

优点与不足

大历史社会分析法在该书叙事和分析中得到了充分和巧妙地运用。雅各比(Tim Jacoby)非常赏识曼运用该分析法的能力,称赞该书是大历史社会学流派内将时间跨度和分析深度两者结合的最好的著作。毫无疑问,曼在进行深度描述和概括总结方面的能力都是非常杰出的,但该书同样要面对大历史社会分析在方法论上传统困局:简洁性(parsimony)和准确性(accuracy)之间的矛盾。曼在分析中倾向于关注社会和历史层面上的现象,关注大的和显著的权力持有者,例如军队、官僚、教会和大众传媒等。这种方法的一个严重弱点在于,在进行严肃推导和得出理论之前,已经事先界定了权力参与者,并认定这些参与者之间拥有不平等的权力。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如果研究者在进行分析之前没有能够界定出所有的权力持有者,那么基于这样不完全假定基础上的分析就不能够完全令人信服。怀特梅耶尔(J.M. Whitemeyer)在研究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社会权力被并不显著的参与者(例如普通民众)通过个人网络来掌握和操控,而这些“无权者的权力”(power of the powerless)在曼的分析中几乎被完全忽略了。

除方法论上的瑕疵之外,该书在实证分析上也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首先,该书存在明显的欧洲中心论偏见。例如,第一卷在分析***对于欧洲资本主义发展的作用时,该书明显缺少对亚洲和中东地区的关注。事实上,几乎在同一历史时期,儒家思想和伊斯兰教也为中国和中东提供了和平的环境,但资本主义却没有在这些地区获得充分发展。即使是在欧洲,经济奇迹也只是发生在西欧,同样现象却在***影响同样巨大的东欧却没有发生。其次,第二卷在解释十八世纪欧洲现代国家兴起时,没有考虑欧洲殖民扩张这一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可以试想,如果没有亚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广大殖民地的资源和市场基础,欧洲的社会和历史发展是否还会遵循同样的轨迹?曼虽然强烈反对马克思主义以

经济为切入点研究历史的方法,但这种立场却在一定意义上造成了对经济重要性的过度否定,出现矫枉过正的后果。此外,虽然该书旁征博引了数千个文献条目,但德语文献数量严重不足,影响了作者对世界历史,特别是对农业社会时期认识的深度和广度。历史学家兰格(William L. Langer)曾说,“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个不熟悉地区的研究,你总能找到德语的相关文献”。但在整个第一卷中,作者只引用了三本德语文献。鉴于早期历史资料的稀缺性和珍贵性,很遗憾地,曼没能对德语文献进行充分挖掘和利用。

此外,该书在逻辑上还存在一些自相矛盾之处。首先,对于比较分析法,曼在第一卷中就强调,由于案例太少的原因,比较分析是不可能的。但在第二卷中,曼在没有进行任何解释说明的前提下却直接使用比较分析法,对欧美五国进行了大量比较分析。第二,曼在第一卷的开篇就声称,要建立一个关于人类社会权力关系的一般理论,但曼却同时坚信在分析中历史具体性(historical specificity)的重要性,甚至必须性。例如,曼在第一卷中坦承“本卷在分析不同社会和文明时使用的标签(labels) 绝大多数只适用于特定的历史时间点或时间段”,也即文中所用的大多数词汇或定义都受到时空和文化的限制。因此,可以说,该书是在尝试用受到时空和文化限制的词汇来表达一个不受时空文化限制的一般性理论,在追求一般性结论的同时又否定一般性理论的存在。在此意义上,曼犯了一个逻辑错误。

虽然该书中存有不少的疏漏、矛盾和不足之处,但瑕不掩瑜,该书提出的历史分析的新视角,对马克思,韦伯等人关于国家和社会理论做出的修正和发展,以及对权力的极富洞察力的分析,在社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领域研究都产生了深远和积极的影响。虽然,笔者对有学者将该书的重要性与韦伯的《经济与社会》视为平等的提法持保留态度,但毫无疑问,该书是一部值得推荐和认真研读的学术著作。同样,迈克尔·曼广博的学识、令人赞赏的学术勇气、勤奋专注的治学态度都值得推崇和学习。对于曼计划中的该书第三和第四卷,笔者充满期待,也希望上述提到的问题,在后续两卷中得到恰当的注意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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