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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 ...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1号)

发布时间:2019-06-17 09:04:08 影响了:
文章摘要:现就开展2016年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名额 本次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共评选表彰10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0名,高技能人才30名,农村实用人才30名,社会工作人才10名. 二、推荐评选的范围……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2016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渝委办〔2016〕39号)安排,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激励广大人才积极工作,创新创造,为重庆发展多做贡献,现就开展2016年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名额

本次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共评选表彰10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0名,高技能人才30名,农村实用人才30名,社会工作人才10名.

二、推荐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等单位(不含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以及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暂无工作单位的个人.

市管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推荐,处级及以下相应级别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已被评为国家或重庆市等省部级以上专技、技能、农村和社工人才类相关荣誉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重庆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具有突出的贡献,示范带动能力强,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二)其他条件

具备所列条件其中之一:

1.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以及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高技能人才: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农村实用人才:为我市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合作社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带动周边农户200户以上;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年产值300万元以上,或带动周边100户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

4.社会工作人才:具备牢固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在教育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在管理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服务方面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四、市级评选部门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评选工作,市农委负责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人才的评选工作.

五、推荐评选的程序

(一)申报.申报工作采取由人选所在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的方法进行,其中,区县所属各单位向区县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指人力社保局、农委和民政局,下同)申报,市属各单位向市级主管部门(指各单位的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下同)申报,中央在渝各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在渝最高层级管理单位申报.此外,符合条件的暂无工作单位的个人按照属地原则直接向区县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选以近3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在申报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二)初审及推荐.各申报受理单位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在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向市级评选部门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1.专业技术人才:各区县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人选不少于1名);市级主管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1名(专业技术人才人数较多的市级部门推荐人数可适当增加,其中市教委不超过10名,市卫生计生委、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文化委分别不超过5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分别不超过2名).

2.高技能人才:各区县、市级主管部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2名,中央在渝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3.农村实用人才:各区县、市级主管部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2名,中央在渝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4.社会工作人才:各区县、市级主管部门推荐人数分别不超过2名,中央在渝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名.

(三)初评.各市级评选部门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后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四)公示.各市级评选部门初评后,对初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审定.各市级评选部门将公示无异议的初选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定,确定最终人选,予以表彰.

六、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推荐函1份(含单位公示情况说明),《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人选推荐表》一式2份,《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上述所有表格材料均可从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二)业绩综合材料(1000字以内)1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从事了哪些相关工作,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了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三)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提供复印件.

各区县、各单位推荐的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人选材料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市级各评选部门.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材料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资格审查和初评,高技能人才材料送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初评,农村实用人才材料送市农委科技教育处初评,社会工作人才材料送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初评.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苏赋

联系电话:86868704、86868884(传真)

电子邮箱:935540588@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邮政编码:401147

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董涛

联系电话:88126901、88126972(传真)

电子邮箱:876585099@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二路7号木星大厦812室

邮政编码:401121

市农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王瑞雪

联系电话:89133171、89133316(传真)

电子邮箱:814928486@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

邮政编码:401121

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联系人:谢开天

联系电话:89188334(传真)

电子邮箱:843333869@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

1.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

2.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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