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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娄底市民政局现任局长

发布时间:2019-06-22 08:48:21 影响了:
文章摘要:民政局双峰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中央、省、市脱贫攻坚要求,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面,对我局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

双峰县民政局 作者: 民政局

双峰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中央、省、市脱贫攻坚要求,2017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面,对我局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主要涉及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9个方面的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1、“两线合一”情况.一是提高保障水平.我县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268元/月,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融合”.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全员全额发放低保金,未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月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2017年1-6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983万元,其中兜底对象资金512万元.二是进一步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根据省、市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县于5月至8月开展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对象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照农村低保、社会保障兜底对象评定条件,对所有农村困难家庭进行调查评议、收入核查、认定公示,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前,我县原有农村低保对象18994户51205人,每月发放低保金456万元,经过清理整顿后,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11000户27678人,每月发放低保金391万元,其中,农村兜底脱贫对象1679户3266人,每月发放保障金87.5万元.兜底脱贫对象全部纳入扶贫建档立卡范围,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兜尽兜.

2、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目前,全县共有特困对象5968人,共中分散供养5237人,集中供养731人.2017年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3932元/年(根据省定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现根据《娄底市民政局娄底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娄民发[2017]50号)文件精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4180元/年,我局迅速出台文件,相应提高供养标准.2017年1-6月发放供养资金1174万元,提标补发资金将于第四季度发放到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失能特困人员照料工作的通知》(双政办函[2017]26号),对无近亲属或找不到照料人的农村失能特困人员要求乡镇全部接收进敬老院照护,敬老院的每个失能人员由民政每年解决护理费1万元,乡村筹措3千元,按1:3的比例由乡镇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其他分散照料的护理费从2016年的300元/月提高到500元/月.2017年1-6月发放失能特困人员照料补助211.2万元.

3、医疗救助工作.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低保户最高救助金额为5000元,其他建档立卡贫困户最高救助金额为3000元.为贯彻健康扶贫工程,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方案》(双民发[2017]114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患4类9种疾病,提高了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低保对象最高救助8千元,非低保对象最高救助5千元.五保户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按农合报销75%、民政救助25%,实行“一站式”结算.五保户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给予全额资助,低保户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给予定额资助.2017年资助特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43701人次支付参保费用443.3万元,上半年累计大病救助100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16万元.

4、高龄老人津贴.全县90-99周岁老年人1731名,每人每月发高龄津贴50元,2017年1-6月已发放高龄津贴489350元.全县共有百岁老人27人,每人每月发长寿保健金600元,2017年1-8月已发放长寿保健金120600元.

5、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全县共有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指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低保、特困老人)2437人,按覆盖率86%的标准进行发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共发放2096名对象,1-8月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335360元.

6、意外伤害保险.由民政、财政联合出资68万元,为全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失独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五类对象中的特困老人购买了2017年度意外伤害保险,购买人次为27250人.

7、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按695元/月的标准发放, 2017年1-6月已累计发放476520元.其中:第一季度发放140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26155元.第二季度发放157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41365元.第一季度发放救助站弃婴基本生活费9000元.

8、残疾人保障.低保户中的一、二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对其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2017年1-6月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4036200元.其中:第一季度发放困难生活补贴人数5914人,小计887100元;发放重度残疾护理补贴人数7863人,小计1179450元,共计发放2066550元.第二季度发放困难生活补贴人数5669人,小计850350元;发放重度残疾护理补贴人数7463人,小计1119300元,共计发放1969650元.

9、临时救助.根据《双峰县临时救助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各乡镇和县局对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照家庭困难程度给予500元-2000元的救助.为规范临时救助管理,2017年10月,我局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批管理的通知》(双民发[2017]137号),对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救助标准和资金发放程序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强调.2017年1-6月全县累计救助约1.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30万元.

二、脱贫攻坚具体做法

(一)强化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脱贫攻坚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我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一是政策领会到位.我局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及时将习总书记的讲话、中央、省、市、县有关脱贫攻坚的法律法规、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全部传达到全局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今年上半年组织学习的会议不下10场次,局党组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会议每月不少于2次,在全局上下形成浓厚的脱贫攻坚政治氛围.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民政部门是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主要职能部门,县政府成立的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指挥部,民政是牵头单位.根据省、市农村低保和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部署,我县成立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农村低保和社会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指导各项具体业务工作开展,积极推动低保制度与扶贫政策的有效对接,切实推进行业脱贫工作.三是工作保障到位.设立了专门的扶贫办公室,统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选派4名专职扶贫队员分别进驻高光塅村和双源村,同时,严格按照政策落实选派干部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解决选派干部后顾之忧.

(二)发挥职能作用,狠抓工作推进.民政对象大部分是一些贫困对象,是脱贫攻坚的主要群体,我局充分根据民政自身的职能,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切实搞好农村低保和兜底对象的清理整顿,为全县脱贫攻坚打下扎实基础.椐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双峰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办〔2017〕34号)精神,先后印发了《双峰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双峰县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工作方案》、《双峰县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5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全县16个乡镇(经开新区)的民政、扶贫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民政所长、扶贫办主任和县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了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清理整顿到位,我局出台了《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挂点联系指导方案》,派出了8个指导组,每个指导组由党组成员带队,每组包干2个乡镇,多次开展督查指导.7月19日至22日,由政府办督查室牵头,联合民政对16个乡镇又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切实抓好政策落地落实.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等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精准识别对象,足额保障标准,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所有的民政资金都纳入了社会保障兜底资金管理范围.三是抓好信访处理.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来信来访,我们都是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如花门社义村、印塘大金诚村反映低保的问题,我们及时派遣干部深入村组调查,及时要求乡镇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凝聚各方力量,提高工作成效.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局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协调推进工作.如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实行“省统筹、市协调、县为主、乡镇具体负责”四级联动责任制,具体工作实行县长负责制,各乡镇(经开新区)是工作主体,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清理整顿工作中的入户、核查、报表等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方式.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分工和职责,尽责尽力,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民政牵头,扶贫、财政、公安、统计、残联等多部门参与的清理整顿联合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协调推进.

(四)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落实到位.根据《双峰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精神,我制定了《双峰县民政局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双民发[2017]103号),明确规定了考核对象、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分档次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履职履责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绩效工资按最低标准发放,被“一票否决”的严格追究责任.

双峰县民政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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