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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招标文件_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发布时间:2019-07-16 21:06:25 影响了: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备案单位:

备案时间:2010. 10 . 26

****小区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0]217号

建设项目:东阳市横店后明小区综合楼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一、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2110.5平方米。 工程地点: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145 日历天 工程造价: 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②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须持有土建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④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

1、报名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 11月 2 日13:30

3、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携带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10年10月26日起,网址。(请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书 图纸 )

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200元,如需纸质图纸的,每份另收取成本费300元,售后不退。需要纸质图纸的,请 2010年 月 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逾期不侯,联系人:徐校琴,联系电话86691217。

七、其他:

1、本工程的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 11 月 2日14:30

招标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横店镇后明小区 (章)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共资源交管办、横店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阳市横店后明小区综合楼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一

前附表二-----重要事项说明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基本情况说明:

1.1本工程的名称、招标单位、建设地点、面积结构、工程类别等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造价:

浙江省处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上、下册;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浙江省有关补充定额、金市建建【2009】58号文件。

材料信息价按金华2010年第7期造价信息价及东阳现行市场价,人工调整按 2010年第三季度人工信息价调差,人工价差部分不作为任何取费基数,只计取税金

3、工程招标范围:

3.1 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 4、工期及质量要求:

4.1工期以日历天计算,含节假日,并以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为准,每延迟一天罚2000元。

4.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参加投标企业范围及要求:

5.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6、合格投标人的确定: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资料、内容、方法及合格投标人的确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二。

7、资金来源

7.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自筹。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踏勘现场

9.1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9.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0.1 招标文件的组成包括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招标文件必须经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

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10.2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工程的招标公告;

②本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③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 ④投标须知(含评标标准和方法); ⑤合同主要条款; ⑥其它;

⑦投标文件部分格式(含投标书、投标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简历、施工机械配备计划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拟分包情况表)。

⑧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11.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4日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1.2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

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12.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2.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3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12.5招标人如遇重大事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本招标文件,并在接受全部条款内容后,方可参加投标。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和忽略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其中3-9项的格式样张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表格下载区(网址)下载]:

(1)投标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页);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投标承诺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复印件、企业A类证复印件及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附资质证书或注册证书,B类证、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后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聘书;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及其证书复印件(含C类证书复印件);

(8)施工机械配备计划表;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分包情况表。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5项的要求进行交纳。

14.2投标人未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于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后七日内由招标人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汇入招标人帐户内,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七日内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内。

14.3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

(3)中标候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4)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5、投标报价

15.1本工程按总造价让利 20 %~ 25 %进行报价。参加投标的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成本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可能会遇到的市场风险等因素,在确保工期、质量的前提下,在上述让利范围内进行报价参加竞标。投标单位的投标让利率值,保留至二位小数。

16、投标文件签署、装订和密封

16.1投标按本须知13.1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必须有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16.2投标文件须用A4纸的格式打印,按本招标文件第13.1条要求的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

16.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0]217号.b.工程名称:东阳横店杨树塘下小区综合楼工程.c.投标人全称.d.在2010年11月2日14:30 时前不准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单位应自备投标文件一份。

17、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7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7.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17.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投标文件及报名资料的退还

18.1 开标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暂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管,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在确定中标人后七日内申请退还三份;若投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10日内未办理退还手续的,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保管责任。

18.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份交由建设单位保存,二份分别交东阳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和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存档。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

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四)开标、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

20、开标

20.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同一地址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一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已经报名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和项目负责人参加。

20.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随带身份证)或其授权的交易员(须随带交易员证 )和拟委派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应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开标。如开标时以上人员有迟到、缺席或者不带规定证件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0.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步骤如下: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0.2款规定;

(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3)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处工作人员检查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的,则将投标文件当场退回给投标人;

(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下浮率)、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6)开标会议结束。

21、评标

21.1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评分

技术标评分办法:凡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和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技术标评审为合格,即技术标得分(用字母Rn1表示)为满分40分,即Rn1=40;工期或质量不符合

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废标,不再进入评审。

21.2 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

21.2.1 标底的产生:由建设单位代表和投标单位代表各一人,在工程造价让利幅度范围内各随机抽取一个让利数,两个让利数的平均值即为本招标工程的评标标底值(用字母B表示,B为正数并保留2位小数);

21.2.2 商务标评分办法:先赋予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标初始分,各为60分,然后按各投标函的让利率和建设单位的“期望值”分别进行扣分,最终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标分(用字母Rn2表示),其计算公式为:Rn2=60-Xn-Yn(公式中字母Xn表示投标让利率扣分值,字母Yn表示建设单位“期望值”扣分值,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Xn、Yn值计算如下:

①投标让利率扣分(Xn):以各投标单位的投标让利率(用字母Pn表示,Pn为正数)与评标标底值(B)分别进行比较(用字母Kn表示比较结果),即计算式Kn=Pn-B,Kn值每增加或减少0.1%的,扣1分,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扣分Xn的计算公式如下:Xn=Kn*1/0.1%(保留1位小数);

②建设单位“期望值”扣分(Yn):当投标人的投标让利率(Pn)大于或等于评标标底值(B)时,不扣分,即Yn=0;当投标人的投标让利率(Pn)小于评标标底值(B)时,扣30分,即Yn=30;

21.3 排名

先根据技术分各商务标分计算综合得分(用字母Rn表示),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Rn=Rn1+Rn2,然后按综合得分(Rn)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排名时综合得分相同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确定排名先后次序)。

22.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招标人根据报名资料和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情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3、开标审查:

23.1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标人对排名在前3名的(不足3名的,全部进行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审查;

23.2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招标人审核认定(现场监督人员无异议)后,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除,不再进入定标序列;如经开标审查的投标人有一名或甚至全部被废除的,按投标人排名顺序依次增补进行审查,直至评出三名有效标。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未按本须知前附表一第6项的要求(即:一式五份)提供;

(2)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并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3.1条中规定的内容提交的;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或只有部分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

(6)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人没有在投标函部分中同时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内容不符合要求;

(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

员)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

(8)投标人不以自已的名义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上限值;或最低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下限值;

(10)投标人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

(五)中标通知与合同签订

2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评标结果公示

2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履约能力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或弄虚作假时,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24.2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标准:

(1)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审核。中标候选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整,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市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为合格,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为不合格;

(2)不良行为审核。中标候选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信息库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处于公告期内的,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

(3)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在建工程情况审核。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有在建工程时,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

注:招标人在审核在建工程情况时,可以进行网上搜索或其他方式进行,如网上搜索或其他方式发现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有在建工程时,以其能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在工程项目实施中,项目经理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

24.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履约能力审查合格。并由招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4.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后,招标人应将履约能力审查结果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由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网站上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三个工作日。

25、定标

24.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及公示情况确定中标单位,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中标人候选人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二名与第一名的投标报价之差高于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5.2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26、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单位后,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准,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同时应当依法向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7、工程预算书的核对

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预算书如有异议的按30.2条进行审核、调整。

28.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8.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综合得分排在其后的投标人接替。

28.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28.4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应提供:

(1)中标单位已办理好有关保险合同。

(2)中标单位投标报名书(含附件1、附件2)及报名资料复印件.

(3)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由招标人保存至竣工验收)。

28.5签定合同后,中标单位应按东人劳(2005)122号文件交纳欠薪保障金。

28.6 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交纳按本须知第14.2条办理;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返还。

三、合同主要条款

29、材料采购与价格:

29.1本工程所用材料品质必须是正品,质量必须合格,并应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进场后应按规定验收和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钢筋必须使用沙钢、水泥必须使用上峰水泥。

30、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30.1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该项目的预算价款(预算书附后)按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下浮后的工程价款;工程量及单价以本工程预算中列出的工程量、单价为准,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和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外,

将不再调整。因设计变更或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按中标让利率进行结算。设计变更或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单价按以下原则结算:

①合同中有类似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

②合同中没有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企业定额或参考浙江务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图纸、《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上、下册)、《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相关文件规定、金市建建(2009)58号文件。主要材料价格按《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0年第7期、《浙江造价信息》2010年第7期信息价。人工按金华市2010年第3季度市场信息价计补差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30.2工程预算书的核对与调整

30.2.1招标人或中标人对工程预算书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预算书编制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预算书进行复核。复核后,若工程造价变化在原中标价格的10%(包括10%)以内,仍按原工程预算书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若工程造价变化超过原中标价格的10%,按复核后的工程造价调整中标价,调整包括10%以内的部分,复核费用由原工程预算书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30.3合同价款的支付:

完成工程基础正负零时支付10万,主体工程结点支付40万(每层支付10万),待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50万。正式验收合格且决算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款(除暂定价工程款外)的95%,其余5%留作保修金,2年期满后一次归还,不计利息。工程变更、暂定价工程款在审计结束后支付。

31、工程施工

31.1 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

31.2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

31.3 本工程施工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严禁挂靠、转包;特殊专业分部工程

需要分包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后,选择有相应承包资质和资格的单位施工。

31.4 投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到位,到岗率按施工日计算平均每月不得

少于22天(含春节),每少一天罚款2000元。到岗率低于50%或连续无故不到岗时,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因此给建设单位所造成的损失。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能力、水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选换项目负责人(同时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准备案)。

31.5 不按投标的项目班子到位的或其班子成员月到岗率达不到70%以上的或因施工方

责任导致工期延长10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报招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实后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并暂停半年至一年在东阳的投标资格。

3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32.1 中标人(下称乙方)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中标后提交招标

人(下称甲方)批准。

32.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代表对进度的监督和

检查。

32.3 本工程要求工期145天(日历天,含节假日,以签订合同的第二天为开工日期为

准),每延迟一天罚2000元,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2 %。如果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10天完工,超出10天部分甲方给予奖励500元每天,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33、工程质量

33.1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要求。

33.2 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并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5%支付赔偿金。

33.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

延。

34、安全施工

34.1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

34.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

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4.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合同总价的1.5%提取,专款专用。其提取使用按

金市建建(2006)12号文件执行。

四、其它

36、如遇本工程的预算编制、审核有重大技术性差错时,由建设单位、市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37、本招标文件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依据,并与施工合同一并执行,施工合同

对本招标文件内容,不能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8、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

39、本招标文件的执行及整个招标与投标活动、工程施工及结算等环节,按有关规定,

受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并有权提出纠正上述过程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

附:投标书格式

东阳市横店镇后明小区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六日

东阳横店后明小区综合楼工程

投 标 书

横店镇后明小区:

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东阳横店杨树塘下小区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发包的工程进行投标。综合让利率为总造价的 %。工期为 ,质量目标为 。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技术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文件规定参加投标。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3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承包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起8天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如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即无条件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1)撤还投标书;(2)擅自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承诺确认的条款;(3)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签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

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投标承诺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A类证复印件及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简历表后附资质证书或注册证书,B类证、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后附职称证书、单位聘书、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后附其证书复印件(含C类证书);

(8)施工机械配备计划表;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项目分包情况表。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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