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厅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方案〉〈2018年全省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8〕210号)精神,着力扫除农业领域内的涉黑涉恶势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净化农村建设环境,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农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叶启灵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文昭 市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鲁浩平 办公室主任
蓝林勋 综合行政执法科科长
朱倬仪 计财科科长
宋建龙 农机办主任
刘明春 农经科科长
蔡卫东 经管科科长
张育明 质监科科长
骆 悦 种植业科科长
汤久红 种子科科长
曾思锐 畜牧科科长
陈德文 兽医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合行政执法科,主要负责全市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蓝林勋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竺传文同志担任。
参照省农业厅的工作部署,明确各成员科室的职责如下:
办公室:农业信访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综合行政执法科:协调全市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农资打假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计财科:农业园区建设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农机办:农业机械化生产经营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农经科:产权制度改革(侵吞集体资产)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经管科:农村土地确权、农产品加工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质监科:农产品批发市场及产地田头市场等农产品收购环节的涉黑涉恶势力。
种植业科:农业生产经营(包括农药、肥料)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种子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畜牧科:畜牧业生产经营(包括生鲜乳生产收购、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兽医科:兽药生产经营,畜禽屠宰,“瘦肉精”、动物无害化处理中的涉黑涉恶势力。
各成员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将摸排到的线索和接受群众举报的线索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查处涉黑涉恶案件,不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市农业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电话:0752—2808036,电子邮箱:hzzfk2808036@126.com
联系人:谭诗林,联系电话:2808036,电子邮箱:hzzfk2808036@126.com
附件:1.惠州市农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要工作情况
统计表
2.惠州市农业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目录清单
移交明细统计表
惠州市农业局
2018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