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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发布时间:2019-07-21 10:27:38 影响了: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_嵩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嵩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 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根据中央、省、市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 际,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 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 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 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动员 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 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 写美丽嵩县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 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 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 量力而行。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逐步引导行政村规划发展建 设“美丽宜居乡村”,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积极 创建特色田园乡村 ; 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 机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清”标准。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坚 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 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 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 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田园风貌保护和环 境整治, 注重乡土味道,强化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 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 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水林田路整体风貌,慎砍树、 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 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 求,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 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 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社会和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 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 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 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系统化思维,先建机制、 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 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 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 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 养护到位。

三、行动目标 2020 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 基本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 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周边村、政府所在地村、中心村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景区内的村庄(一类区域) ,人居环境 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 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 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 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二类区域) ,人居环境质量较大 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 普及率达到 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 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三类区域),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 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 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 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四类区域) ,在优先 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 本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要按照 “五有” (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 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 标准和“四个环节” (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 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乡镇转运、县处理的 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处理的 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 式收集设施。2020 年年底前,全县 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 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 类投放、 村分拣收集、 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 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 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 年积极推进 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天桥沟村、龙王村,何村乡箭口河村, 黄庄乡三合村等 5 个全县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 用示范试点工作, 探索总结可复制、 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019 年,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 1 个村作为试点。2020 年有条件的 乡镇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 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 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 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 到要求。

4. 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 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 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 坝、 工业污染, 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 防止城市垃圾 “上 山下乡” 。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乡 镇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 策, 明确完成时限, 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

2018 年 24 个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达到省定标准;闫庄镇闫庄村 建成垃圾中转处理站及保洁设施;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龙 王村、车村镇天桥沟村、德亭镇德亭村、大章镇东湾村、库 区乡桥北村、何村乡箭口河村、田湖镇毛庄村、黄庄乡三合 村等 9 个村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厂及保洁设施。

2020 年年底前 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 ,按照群 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 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 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 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 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农村新建住房 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 、 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 准》三类标准。2018 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 2 座三类标 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 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 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 常管护工作经费, 确保管护机制落实。

县相关部门要在用地、 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 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 实施“三退三进” (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 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 ,发展绿色养殖。2020 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全县规 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 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 运营、 因村制宜、 逐步推进” 的总体思路, 鼓励各地通过 EPC、 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优选专业化企业负责村庄生活 污水治理设计、 施工安装、 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运行管理, 强化市(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 护、一体化推进。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 型设施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加强处理工艺选 择、设备选型和质量管理,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 水回收利用。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 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 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 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 覆盖不到、 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 氧化塘、 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 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 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 镇政府所在地、陆浑湖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 通干线沿线和县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2018 年何 村乡箭口河村建设污水管网;黄庄乡三合村建成小型污水处 理厂。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 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 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 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 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 年年底前完成所有 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 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推 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 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 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 率达到 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 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 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

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 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 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 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 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 续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 量,扩大覆盖面。2020 年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卫 生村数量占比分别达到 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 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指导乡镇基 本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 施配置以及其他建设发展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鼓励推行多 规合一。

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 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 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 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 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 内容。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 设查处机制。2020 年年底前,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实用 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 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 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 障、有考核奖惩”的“六有”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 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污水 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 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 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 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 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 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 “绿色窗口”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 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 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 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 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 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 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 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 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 、畜禽粪 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 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 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 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 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 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 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 镇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 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 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 力度,积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 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 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 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 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 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 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 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 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 发挥系统优势、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 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 级专家库。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 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 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鼓励中等学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和工 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 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 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 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 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推进工作。

强化乡(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 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 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 容,2018 年 6 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住建、 环保、发改部门备案。2018 年年底前,选取饭坡镇、库区乡、 何村乡、黄庄乡、车村镇开展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 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 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运行管 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 年年底前全面铺开, 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 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 核范围,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局要会 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 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 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 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 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 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 “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 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 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 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 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 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 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 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 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 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 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 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 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 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 监督员、 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 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 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 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_2019年某乡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2019 年某乡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村庄 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 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事关广大农民的福祉,事关农村社会 文明和谐。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是推动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建设生 态宜居的美丽渠口的重要抓手,为深入推进 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村 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统筹城乡发展,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 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 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通过广泛动员 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 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 典型示范转到全面推开上来,加快提升村容 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 居乡村。

二、行动目标 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综合 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深入开 展清洁行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 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主干道路、村庄环境“脏 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 污水乱泼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 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 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 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 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 高。

三、行动原则 (一)乡级主抓、多方参与。坚持在乡党委、 政府领导下,党委书记为“一线总指挥”, 各村狠抓落实,强化主体责任,由环村办牵 头做好村庄清洁行动部署动员、督促指导、 检查验收等工作。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 等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二)村为单位、农民主体。坚持相信群众、 依靠群众,以村为单位实施,村党组织书记 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废弃圈舍及秸秆清理 等,组织动员农民群众自觉行动,培养形成 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主动投身 村庄清洁行动,整治一片,提升一片,规范 一片,长效管理一片,确保村庄内部长期清 洁。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立足本地自然 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合理设定 行动目标,科学确定重点任务,不搞“一刀 切”,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政绩 工程。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学习推广浙江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从农民 自己能动手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 卫生问题入手实施先行整治,坚持少花钱或 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 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稳扎稳打、渐次推 进村庄环境整治。

(五)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改 与转变观念相结合,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制,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 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 众转变观念,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培养 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 方式。

四、行动内容 针对当前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广 泛宣传、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从面上推进农 村环境卫生整治,掀起全民关心农村人居环 境改善、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积极 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热潮。

(一)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一加强”。

一是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 屋后和村庄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 袋等白色垃圾、村庄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 圾、生产工具和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等。做到 村庄内外无散乱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 放污染问题。二是清理村内沟渠。推动农户 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 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通过卫生厕所改 造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处理能力。以房前屋后 渠道、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垃圾和杂物。

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 恢复水生态,达到村内沟渠无黑臭水体,无 污水乱流现象。三是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

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 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 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 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 境的不利影响。四是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 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 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 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 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 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 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 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 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 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五是 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在农村巷道庭院植绿、 道路护绿,房前屋后见缝插绿。因地制宜建 设乡村绿道、绿色生态村庄,塑造环境优美、 农民富裕、民风和顺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有效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

(二)做好村庄外主干道路的环境整治。重 点抓好 301 省道沿线的六羊、渠口、金桥村 主干路两侧;沿黄路沿线的红旗 1、2 队, 渠口 1.2 队,金银中路沿线金桥 7、8 队, 红阳 1 队,银星 6、7 队;分水闸 1、4、5、 6.7、10 队沿路的村庄整治;城滨路沿线的 交济 1、2 队;五通路沿线的六中 1 队,新 桥中路 1、2、4 队,阮宏路沿线的阮桥 5、6 队,宏潮 2、3、7 队的沿路村庄整治。

(三)持续巩固提升示范项目区环境整治成 果。加强设施,设备管理,确保各村正常配 备的垃圾池(箱)、垃圾收集车辆等正常运 行,发挥最大环境保护效益。各村要依托村 级网格化管理员监督好每一个队的环境综 合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各村环保队伍建设, 坚持例会制,做到工作月初有安排,月底有 结果。各村每月上报 1 处环境卫生示范点, 每月开展一次清洁村庄督查活动,采取明察 暗访、督导检查等手段进行评估督查排名, 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队,授予“清洁村队” 称号;每半年综合考虑各村清洁村庄所占的 比重、领导重视程度、群众监督情况等,奖 励一批村庄清洁行动先进村。届时组织各村 观摩学习。

五、组织实施 (一)工作部署。2019 年 3 月开始在全乡范

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_2018

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 神, 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统 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牢固树立和贯 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建 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 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 彩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尽力而为、量力而 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城市近郊区、经济基础较好的 农村要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 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整村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 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坚持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积极探索符合我 省实际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带动整体提升。注重统筹推进,合理确定整治 任务和建设时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 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突出地域文化特色,综合提升田水路林 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推动绿色发展,促 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建立政府、 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发挥村规民约作用, 强化农民环境卫生意识, 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 积极性、 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探索形成合理的 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 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2020 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 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内、其他市县中心城区周边的村庄和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带)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 境质量全面提升, 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 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 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内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 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左 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经济欠发达县内和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三类区域),在优 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各县 (市、 区) 要按照“五有” (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 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 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 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省辖市要统筹规划布局, 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 市处理的乡镇, 要建设卫生填埋场。

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

2020 年年底前,全省 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国家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 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 年积极推进济源、新密、汝州、 兰考、 禹州等 5 个全国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探索 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 年,每个省辖市选择不少于 1 个县(市、 区)作为试点,省直管县(市)纳入所在省辖市选择范围。2020 年有条件的县 (市、区)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 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 步建立农膜、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 达到要求。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

以城乡结合 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湖泊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 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 意填埋垃圾。各省辖市、县(市、区)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 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20 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 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和改造模式。

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 不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 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

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 校、 卫生院 (室) 、 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三类标准。2018 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 2 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县级政府要统筹安排,科学选择县域农 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 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市县 政府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 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 (退出散养、 退出庭院、 退出村庄, 进入规模场、 进入合作社、 进入市场循环) , 发展绿色养殖。2020 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75%以上,全省规 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 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 率达到 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经济条件、村 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科学确定治理方式和技术。灵活运用污 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 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 种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治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 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 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 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 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 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 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南 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省界周边乡镇 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 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 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 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 地资源, 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 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 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

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 色生态村庄,2020 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 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 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 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 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 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 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按照有关规定, 持续开展卫生县城、 卫生乡镇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 年年底前国 家级和省级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数量占比分别达到 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推行政府组织领导、 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 制机制。积极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村土地利用规划、 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 鼓励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 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2020 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县域乡村建设规 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 80%以上。加强乡村建 设规划许可管理, 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明确和细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适用范 围、申领程序、监督管理等,健全基层管理机构,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建 设,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 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 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

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 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 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绿色窗口”,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 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省 级财政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 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 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市县政府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将支 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 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资金。县级政府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 原则, 统筹农村公路建设、 农村环境整治、 传统村落保护、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示 范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 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 用等相关资金, 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 地增值收益, 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 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 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 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 辖市、县(市、区)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 建立管护长效机制, 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 程。

支持收益较好、 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 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 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 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 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 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 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 系统优势、 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 化项目建设。

倡导新乡贤文化, 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专家库。探索 建立乡村规划师、 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 加强业务指导。

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 研发生产。加强农村人居环境装备产品在农村的推广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 省委、 省政府对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 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做好推 进工作。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 工作。各省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 党委和政府负责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本地农村 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 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 工作,报所在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案。2018 年年底前,选取济源市、长垣县、 汝州市、新县开展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 改造、 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 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 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 年年底 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 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省辖市、县(市、 区) 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 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 会公布。

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政策直 接挂钩。

按照有关规定, 对工作成绩突出、 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研究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地方立法 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编制完善农村生 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排放标准。省辖市可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乡村清洁等方面的地方 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五) 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 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 村民权益。

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 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 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 进移风易俗、 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 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 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 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 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 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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