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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需要宏大叙事 [“宏大叙事”需要科学精神]

发布时间:2018-12-27 03:59:23 影响了:

  谢嘉幸在《走出西方》一文中说,“走出西方”是一个“宏大叙事”。依我看,“新世纪中华乐派”同样是一个“宏大叙事”,而且更为雄伟壮阔。自2003年《四人谈》公开亮出这面旗帜以来,支持者、质疑者各说不一,引起不小争论;这次赴京参加“新世纪中华乐派论坛”,双方的争论更为激烈,分歧更为显豁,涉及到的命题也更为广泛而深刻。
  自京返宁之后,结合我提交大会的论文《“宏大叙事”何以遭遇风险》和10月11日的大会发言,对相关命题进行了一番清理和反思,进而认为,“新世纪中华乐派”和“走出西方”这两个“宏大叙事”之所以遭到众多诘难,乃是因为其理论准备严重不足――理论阐述暧昧不清,历史和现实认知存在不少偏颇。因此,相关倡议者理应虚怀若谷,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择善而从,廓清学理,理顺逻辑,修正历史和现实认知的种种偏颇,进一步完善自身的理论结构,以使“新世纪中华乐派”获得科学精神的坚实支持。
  
  “乐派”界定,创作为主
  
  我不赞成将“新世纪中华乐派”概念泛化为“新世纪中华音乐的整体走向”。其理由在我提交大会的论文中已经阐明,此不赘述。但我更不赞成那种认为举凡华人作曲家写的作品都符合“新世纪中华乐派”理念的主张。因为这就使得“新世纪中华乐派”失去其内在的规定性,模糊了自身区别于他事物的起码边界,因此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实际必要。
  在我的理解中,“新世纪中华乐派”是指在新世纪这一新的时代条件下,一批抱有振兴中华民族新音乐事业雄心壮志、具有共同美学理想和价值取向、以作曲家及其作品为主要标志的华人音乐家群体。旁人有权不认同他们的理念,但必须尊重其美学追求和创作成果。然而倡议者执意要把它泛化为“新世纪中华音乐整体走向”,那就成了与每个华人音乐家休戚相关的百年大计,人人都有权表示自己或赞成、或反对、或质疑的态度。
  即便从“新世纪中华音乐的整体走向”这个层面上来理解“新世纪中华乐派”,也不能否认音乐创作在其中占据的主导地位。征诸古往今来的音乐史,从来没有哪个国家、哪个民族音乐整体走向之健康繁荣,从来没有哪个“乐派”之崛起于世界乐坛,不是以音乐创作和音乐作品为其龙头和核心的。试想,如果没有独具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和个性特色并得到听众广泛认可的音乐作品的巨量产生,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理论的发达兴旺,即便不是空中楼阁,也变得颇为可疑――因为它们一旦失去了音乐创作和作品这个存在的基础和衡量的标准,其自身价值必然难以完整体现,一部音乐史也就成了跛足、残缺的历史记录。
  
  深思熟虑,完善“提纲”
  
  参加这次“论坛”的重要收获之一,是看到了金湘教授向大会提交的“提纲”最新修改稿。我高兴地看到,这个“提纲”将“全面地继承、发展传统”与“批判地学习、借鉴西方”作为“新世纪中华乐派”的两个立足点,在谈到“新世纪中华乐派”的美学特征时强调“泼墨加色浓正好,空虚散含离均宜”,其持论比《四人谈》《走出西方》两文以及“匠哲雅集”讨论中相关论述更趋全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们对“新世纪中华乐派”的某些忧虑。
  但这个“提纲”还停留在真正意义上的提纲阶段――只有骨架而无血肉,其中所论多是列出论域而无具体观点,即便提出论点也未作任何论证。因此,我们从这个提纲中还看不出“新世纪中华乐派”的鲜活面貌。
  鉴于这个“提纲”对于“新世纪中华乐派”具有纲领性质,因此建议:
  1.将“提纲”相关各点逐条细化,使之成为有较完备理论形态和准确文字表述的纲领性文件。
  2.由于这个“提纲”的特殊重要性,它应当成为“新世纪中华乐派”四个倡议者深思熟虑的理论共识和一致主张,因此希望倡议者内部要充分讨论,深入研究和分析,成稿后要反复修改,然后再公开发表。
  我以为,我们只有以这个纲领性文件为基础对“新世纪中华乐派”展开讨论,才能使这样的讨论具有针对性、具体性和明确性,才能有效避免目前双方已然严重存在的层面错位和话语隔绝之类“三岔口”现象,提高效率,减少因误读而导致的误伤。
  
  三个传统,缺一不可
  
  在新世纪新的时代条件下,要建设“新世纪中华乐派”,必定要面临三个传统,这就是中国古代音乐及民间音乐传统,西方专业音乐传统,百年来中国新音乐传统。
  对待这三个传统,都要有历史眼光和科学分析态度,切忌不做具体分析而迷恋于那种概而言之、大而化之、一言以蔽之式的“宏大叙事”,否则,一不小心就有掉入某些时髦理论设下的迷局和陷阱,从而把“新世纪中华乐派”理论和实践引入歧途的危险。通过一个时期与倡议者的接触与沟通,发觉这种危险渐渐由潜在状态日益上升为现实态势,并严重消解其持论倾向及具体阐述中的科学精神。
  说西方专业音乐传统一切皆好,一片光明,当然不对;事实证明,20世纪西方音乐问题多多,困惑多多,与听众的关系越来越远,阿多诺发出的关于“浮瓶信息”的警告至今依然在西方上空回响。但把西方音乐、特别是20世纪西方现代音乐描绘成一团漆黑,断言它已经走进死胡同,也未必可取。这不仅是因为西方专业音乐代表着近三百年来人类音乐艺术创造的最辉煌的成果,同时也因为近百年来针对西方的类似预言常常很不灵验。何况,西方音乐家并不都是白痴,要相信他们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调节能力;而绝大多数中国音乐家都不是“假洋鬼子”,要相信他们对西方音乐具有同样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调节能力。
  把中国传统文化“妖魔化”,认为都是落后愚昧的东西,当然不对;事实证明,中华民族创造的七千年文明同样也是人类文明史上最值得骄傲的篇章之一。但也不要把它“天使化”了,不要认为它到处祥光普照而没有任何愚昧落后的成分;至于认定传统文化常常“不利于”专制统治,则更加离谱。试问:“皇权神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存天理,灭人欲”、“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之类是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它们究竟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专制统治?不分青红皂白地颂扬传统文化,同不分青红皂白地否定传统文化一样,都是一种极其简单化、绝对化的思维模式,对“新世纪中华乐派”的理论与实践相当有害。
  百年来我国新音乐这个传统不能忽视。它的直接结果是诞生了中西杂交文化。纵观20世纪中国专业音乐创作、理论、教育和表演,都已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华夏纯种,而是中西结合的“混血儿”。无论我们在主观上是否喜欢,在座的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同时流淌着这个杂交文化的血液。要知道,20世纪中国新音乐,包括萧友梅等人的“新音乐”和共产党人的“新音乐运动”,以及此后数十年的专业音乐实践,尽管道路十分曲折,处理中西关系各种主张之间的冲撞时有发生,但总体走向依然是中西结合,而且其成就之巨大,影响之深远,使音乐艺术对社会变革的参与度如此之深、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如此之近,为中国数千年音乐史上任何一个时代所不能比拟。当然,对百年来新音乐的理论和实践存在的诸多弊端和失误,既不可一概否认,也不能无限夸大,其中的科学精神断不可少。要小心地把成就与失误、经验与教训剥离开来,否则就容易丢弃了那些可宝贵的东西。例如,把现行音乐教育体制当作建设“新世纪中华乐派”的对立面,认为这个制度只注重“西方标准”和“西方眼光”,从这棵树上很难开出“新世纪中华乐派”之花,就把问题看简单、说绝对了。实际上,无论是被赵宋光称为“中华乐派嫡亲传人”的金湘及其《诗经五首》,还是冼星海、贺绿汀、江文也、谭小麟、丁善德、朱践耳、吴祖强、何占豪和陈钢、新时期的“新潮”作曲家以及他们的代表作品,都是从这个体制中摸爬滚打出来的。我们当然不能从这个现象中得出现行教育体制十全十美无需改革的结论,但也不能把它当作对立面来对待。
  我以为,上述这三个传统就是“新世纪中华乐派”的提出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是我们出发的前进基地。“新世纪中华乐派”只能从这个基地上腾飞,离开其中某个传统而突出其中某个传统,在理论上偏颇,在实践中有害,腾飞的梦想就不能实现。
  
  三个“继承并超越”,同时并提
  
  我不赞成“走出西方”的提法,因为它太简单,极易引起误解。《四人谈》中引入“走出西方”这个提法并使之成为“新世纪中华乐派”理论支点之一,但把“西方标准”和“西方眼光”置于建设“新世纪中华乐派”的对立面位置,必然招致非议,所谓“乌托邦”之说便因此而起。后来仔细拜读谢嘉幸教授《走出西方》一文,原想通过此文释疑解惑,却因其科学精神匮乏、文中包含太多的偏激之词和片面之论而益增疑惑。
  在“匠哲雅集”讨论中,“新世纪中华乐派”三个倡议者从“走得进,出得来”这个角度来诠释“走出西方”,听来倒也可通;但即便如此,需要“走得进,出得来”的,却绝不止于西方音乐――对于中国古代和民间音乐传统以及百年来的新音乐传统,难道就不需要“走得进,出得来”么?不然,“新世纪中华乐派”在新世纪的新特点,便无从体现。
  将原本并提的三个“走出”而唯独只提“走出西方”,对于严谨学者来说,这类本不该出现的疏忽竟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四人谈》中,其持论倾向就不能不令人生疑。
  鉴于“走出西方”这个提法的固有局限,有学者曾在“匠哲雅集”讨论中建议以“超越西方”来取代“走出西方”。在本次“论坛”上,高为杰教授不赞成“超越”提法,对此我也略有同感。不过,如果从哲学层面而不是从物理学层面去理解这个概念,我看它的局限性还是比“走出”少得多。因此我主张在更妥当的概念出现以取代“走出”之前,不妨暂以“超越”这个概念来表述。
  更重要的是,在专业音乐领域必须将“继承”与“超越”并提――“继承”是“超越”的基础,“超越”是“继承”的目标;既然我们当前所面临的是三个传统,那么“新世纪中华乐派”对待它们的态度理应是三个“继承并超越”同时并提,即:
  “继承并超越西方专业音乐传统”,以创造不同于洋人的新世纪中华音乐;
  “继承并超越中国古代及民间音乐传统”,以创造不同于古人的新世纪中华音乐;
  “继承并超越百年来的我国新音乐传统”,以创造不同于前人的新世纪中华音乐。
  “新世纪中华乐派”要体现出自身不同于洋人、古人和前人的新的性质和特点,就必须将三个“继承并超越”同时把它当作自身的一面旗帜明确地亮出来。有意无意地遗漏掉其中任何一个“继承并超越”,就必然使我们的理论坐标和感性目光发生偏斜,甚至有可能导致与“新世纪中华乐派”预定目标南辕北辙的结果。
  
  “宏大叙事”,脚踏实地
  
  “新世纪中华乐派”这个“宏大叙事”,不仅需要振兴中华的良好愿望、登高一呼的雄心壮志、海纳百川的广阔胸襟和严谨科学的理性目光,更需要脚踏实地的苦干精神――说到底,“新世纪中华乐派”在当前阶段虽是一个理论命题,长远看来则是实践命题,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探索、实践过程。无论人们把创作、表演、理论、教育这四者怎样排序,都需要作曲家、表演家、理论家和教育家在各自岗位上踏踏实实地从事创造性的实践和探索,最终的检验标准是在“新世纪中华乐派”共同纲领指导下杰出作品、优秀论著、表演大师、高质量教育成果的成批涌现。
  在“新世纪中华乐派”提出之初,我赞同应以理论为先导的建设思路。四位倡议者中有三位都是国内知名的理论家,这也为这个“乐派”的理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理论保障。然而他们近三年来对于“新世纪中华乐派”相关理论命题的研究和阐发仍在《四人谈》水平上原地打转,未有明显进展――该廓清的未廓清,该深化的未深化,该展开的未展开,该细化的未细化;特别是《四人谈》公开发表前,在四个作者中居然有人没有读过此文,真令人大惑不解。“文章千古事”这句话尽人皆知,但做起来并不容易。尤其对“新世纪中华乐派”这类关系到全球华人音乐家今后一百年整体走向的“宏大叙事”,不仅需要历史使命感,也需要一丝不苟的责任心和科学严谨的求实精神,需要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四人谈》文本进行逐字逐句的反复推敲和斟酌,而不能用如此轻率的态度对待如此重大的命题。
  但建设“新世纪中华乐派”,最根本的要务还是在创作。目前,四个倡议者中只有一位作曲家,力量稍嫌单薄,希望通过一个时期的实践能吸引更多志同道合的作曲家加入;鉴于“新世纪中华乐派”是个百年大计,因此更要把吸引的目光投向中青年作曲家。作曲家主要是通过作品说话,用作品来宣示其美学理想和风格追求,展示其才华与个性。因此“新世纪中华乐派”要在音乐创作上狠下功夫,在新世纪头二十年拿出两三部、四五部足以验证“新世纪中华乐派”确实已超越了古人、洋人和前人的杰出作品,才有感召力和说服力,才能令我们这些质疑者心悦诚服地闭上嘴巴并由衷地向“新世纪中华乐派”的实践者和实干家们献上我们的掌声和鲜花。否则,即便理论家把“新世纪中华乐派”的哲学基础、美学特征、传统渊源、技术构成之类说得天衣无缝而又奇妙无比,却拿不出几部杰出作品来证实它的无比奇妙,鲜艳的理论之花开不出同样鲜艳的创作之果,总是一件颇为尴尬而苦涩的事情。
  建设“新世纪中华乐派”,同样需要表演家和教育家的共同努力。限于篇幅,且把这个论题留待今后再作专题讨论。
  总之我以为,“新世纪中华乐派”这个“宏大叙事”的提出,其振兴中华音乐的真诚与热情令人感佩;但正因为其叙事之宏大、目标之高远,四位倡议者此前所作的理论思考和阐述仍不够扎实、不够深入、不够细致、不够全面,因此,同行间的切磋、商讨和争论才成为必要。诚如金湘教授在“匠哲雅集”中所说,任何新生事物,在一开始都是弱小的。余深然其说。然而新生事物也必然是生命力强大的事物,它并不害怕来自各方的质疑和诘难,反而将所有质疑和诘难当作自身腾飞的助推器,在其中不断完善和壮大自己;而且任何可称为新生事物的事物必然代表历史前进的方向,也必然以科学精神为支撑。因此,衷心希望“新世纪中华乐派”在科学精神指引下,在21世纪中华乐坛上竖起一面令人仰望的大旗。
  
  参考文献
  1.赵宋光《举起中华乐派的大旗――致金湘》,《人民音乐》2003年第3期。
  2.赵宋光、金湘、乔建中、谢嘉幸《“新世纪中华乐派”四人谈》,《人民音乐》2003年第8期。
  3.李岩《“新世纪中华乐派”大家谈》,《天籁》2003年第4期。
  4.朱践耳《致金湘》,《人民音乐》2004年第1期。
  5.储望华《读〈“新世纪中华乐派”四人谈〉之杂感》,《人民音乐》2004年第2期。
  6.居其宏《新世纪创作思潮的激情碰撞》,《人民音乐》2005年第5期。
  7.赵宋光《邦境邦语五十冬》,《黄钟》2006年第1期。
  8.李岩《走出西方?超越西方!》,《音乐与表演》2006年第4期。
  9.谢嘉幸《走出西方》,香港作曲家联会《华人作曲家音乐节研讨会论文集》。
  
  居其宏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 于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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