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状况调查【高考招生改革中考生诚信状况的调查研究】
摘要:高考是教育考生和检验考生诚信的重要环节,高考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体现。因此,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改革现行的高招录取评价制度,建立诚信教育体系。
关键词:高考;诚信;制度
一、研究对象和方法
研究对象: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从洛阳理工学院、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三所高校中随机抽取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尽量达到科类、生源地、性别、年级均衡。
研究工具:设计高考诚信调查问卷,共20个项目,以随机排列的形式编制,包含诚信认同程度、不诚信行为反应、高考制度评价和诚信教育等四个因子。问卷采用多种计分方式。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450份,回收问卷423份,有效问卷402份,有效率95.03%。被调查对象中男生246人,占61.2%;女生156人,占38.8%。
研究方法:采用上述问卷对被调查对象进行集体测试,测试结果用 SPSS 13.0 for Windows 和Excell 进行统计分析,主要采用t检验、方差分析等,以P18.8583)。男女两性在诚信认同程度、高考制度评价和诚信教育因子上没有显著差异,P值均大于0.05,没有统计学意义。
(2)不同年级在高考诚信上各个因子的差异
本研究将被调查对象按年级分为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四个组。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后的结果显示,不同年级学生在高考诚信的诚信认同程度、不诚信行为反应因子上差异显著,显著水平分别为0.002和0.001,有统计学意义;在高考制度评价和诚信教育因子上差异不显著,P值均大于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以上统计结果也反映出,经历过高考洗礼的学生随着年级的增长,在经历了考试、择业、情感的选择后面临着更多诚信的考验。现实生活中不诚信行为盛行、诚实行为未必能获得满意的结果等现象令学生感到异常困惑,甚至使他们持消极认同的态度。
(3)不同科类考生在高考诚信上各个因子的差异
本研究将被调查对象的系别分为文科、理科、艺术三类。通过单因素方差分析后的结果显示,不同系别的学生在诚信各因子上表现不同,其中在不诚信行为反应因子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差异显著性水平为0.008;在诚信教育因子上存在显著差异,差异显著性水平为0.000,理科类被调查对象更看重诚信教育因素(16.2035>14.3682>13.8664);而在诚信认同程度和高考制度评价因子上差异不显著(P>0.05)。这说明,科类上的差异符合预期。
三、建议
1.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要想改革现行的高考制度,就必须完善全社会的诚信制度,这一点十分重要。诚信并非只是一种个人美德,而是维护现代社会文明和秩序的绝对必要条件,也是一名优秀学生不可或缺的素质。立足学校教育,营造健康的教育环境,促进考生确立诚信意识,并将其内化为坚定的诚信信念,进一步表现出一生的诚信行为,将对整个社会的诚信环境产生长远而深厚的影响。
2.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
要加快立法进程,建立专门的法律,构建与法律相配套的系统的招生考试制度,以明确清晰的条文准确界定考试“诚信原则”,并规定如何处理违规考生,使之成为规范考试秩序、净化考试环境、防止考试舞弊行为发生的基本法律原则。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的网络平台,将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诚信记录提供给高等学校、招生单位甚至将来的用人部门。
3.改革现行的高招录取评价制度
国家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打破“一考定终身”的高招选拔制度,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突破现行高考招生制度对学生评价的局限,是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要求的,也是从根本上解决高招诚信问题的重要手段。
4.建立诚信教育体系
诚信教育是学生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完善的人格的必修课,也是学生走向社会、认识社会、适应社会的必然过程。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可以帮助他们客观公正地评价和了解社会,准确设计和规划自己的人生。因此要在全社会弘扬“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风尚,营造“违纪必究、作弊必罚”的环境,努力形成正面教育、舆论引导、违规处罚、制度约束“四位一体”的诚信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1]刘保利.国家教育考试中诚信缺失分析及对策研究――高考的视角[D].河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2]但昭彬.重建诚信是推动高考改革的基本动力[N].光明日报,2006-11-15.
[3]冯利君.当代大学生考试作弊现状的调查与研究[J].浙江统计,2008,(1).
责编:一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