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审计事务所建立审计风险防范制度浅析] 审计事务所工资多少
摘要:军队审计事务所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军事经济体制的改革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本文着重对军队审计事务所建立审计风险防范制度进行分析。 关键词:军队审计审计事务所风险防范
军队审计事务所是本级审计部门的附属单位,是军队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审计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条例》),独立承办军队与地方相关的审计业务和本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事项,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军队行政执法和社会中介服务双重职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审计风险进一步加大。一方面,军队审计事务所作为机关的附属单位,履行机关审计职能时,承担审计风险是相对有限的,可以以撤销审计决定的形式纠正审计结论偏差,其风险损失主要表现为信誉的损失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军队审计事务所作为审计中介组织,承担注册会计师领域的“深口袋”责任,使得本不属于审计过程的失误行为,也对审计构成了风险,扩大了审计人员承担责任的范围,同时还表现为审计信誉的损失和有关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损失。对此,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上述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我们不难看出,《刑法》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严重失实罪”,犯罪的主体都是中介组织人员,犯罪侵犯的客体都是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可见,纳编后,军队审计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巨大。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应当对军队审计事务所规避风险问题予以重点考虑。
一、提高对审计风险的认识
审计风险控制的实质是人对风险的认识,只有提高审计风险的认识,特别是提高事务所领导对审计风险的认识,才能有效的控制风险。领导的认识提高了,才能在工作思路上表现出高度的敏感性,在工作方法上重视审计组的合理调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审计过程,坚持依法审计,在审核审计报告时,对发表的审计意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二、建立健全事前审计风险评估制度
军队审计事务所在签订委托协议前,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情况、品格信誉、财务状况,以及本所审计人员的实力等情况,分析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当以上三项之积小于审计事务所的可接受审计风险时,协议可以签订。否则,就要慎重把握,特别是对于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更要引起高度注意。中外历史上绝大多数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都集中在宣告破产的被审计单位。
三、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为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是社会审计工作应遵循的规范和尺度。它既是社会审计的质量规范,也是评价审计质量的权威性规则,当审计风险发生时,它有助于保护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全军审计事务所应该把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作为防范审计风险的主要途径。在具体操作中,要注意严把五关。一是严把签订协议关。在接受委托时,一定要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划分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的各种责任。决不能仅仅讲经济效益,只要有收入,什么活都敢接。二是严把审计计划关。恰当、科学的审计计划可以使整个审计过程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减少工作失误,降低审计风险。三是严把审计组选配关。审计项目确定后,要合理配置人员组成审计组,使人员的数量、业务能力和知识结构都与审计任务相适应,同时还要认真执行审计回避制度。四是严把审计证据关。审计证据要可靠、确实。审计证据是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成立的依据,可靠、确凿的审计证据能形成较强的证明力,能对被审计事项进行有效的鉴证,从而降低审计风险。五是严把审计评价关。审计评价要实事求是,不能只要有收入,什么报告都敢出。审计报告的评价部分一定要严格层层把关,定性要准确,措词要严谨,决不能用模棱两可和极端肯定的语言,严格按审计报告应使用的专业术语进行审计评价。
四、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军队审计事务所必须建立健全风险基金制度,明确其标准、规模、管理和运行,增强事务所抵御风险能力。提取风险基金是目前军队审计事务所采取的普遍做法,但是提取比例比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应当进一步提高提取比例。投保责任险虽不能减少或降低诉讼,但通过保险可降低可能的赔偿风险,防止减少诉讼失败时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这在西方国家,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的保险措施。相信随着保险领域的发展,我国的保险市场上也一定会出现注册会计师责任保险。届时,军队审计事务所应当积极办理此项保险。
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军队审计事务所纳编后,变“不吃皇粮”为“吃皇粮”。但鉴于执业风险巨大,为确保在遭受重大损失时,部队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失,军队审计事务所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甚至有必要增加“军队审计部门不承担军队审计事务所审计风险连带责任”的特别说明。
参考文献:
[1]刘力云.审计风险与控制[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
[2]肖文八.军队审计学[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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