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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圈 “模仿”怪圈:中国自主汽车之惑

发布时间:2019-02-11 04:20:43 影响了:

     中国入世,意味着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每个人都应恪守游戏规则。然而,近几年在设计研发中一味“模仿”他人、涉及违反知识产权规则的事件在我国汽车界屡见不鲜,现在到了必须正视现实的时候了――
  
  在今年4月举行的上海国际车展上,又爆出一条中国自主汽车品牌遭外商投诉的新闻。中国河北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款名为“炫丽”的车型被丰田汽车公司投诉,认为在外观设计上和丰田公司2006年在日本上市的一款新车“Yaris”有极多相似之处。丰田中国表示,目前已经启动了调查程序,如掌握相关证据,可能最终提起司法诉讼。
  
  山雨欲来风满楼
  
  近年来,在汽车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有上升之势,外资在华企业似乎已经改变了当年敲山震虎的思路,逐渐将其演变成一场真正的较量。国外汽车巨头知识产权战略的升级,与中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2006年,中国自主品牌轿车的市场占有率已达25.67%,自主品牌与合资品牌开始有平分秋色之意。今年3月,奇瑞乃至整个自主品牌20年来首次打败众多强大的合资品牌,登上月度销售冠军的宝座。中国本土企业开始逐渐与跨国巨头们形成一定的竞争,中外汽车企业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摩擦开始升级。
  山雨欲来风满楼,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中国汽车企业再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上。入世五年,中外车商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从国内吵到国外――因商标和设计专利所有权问题,一些中国自主汽车品牌开始相继受到外国同行的质疑。
  案例1:2003年1月,日本丰田公司起诉中国吉利集团,原因是吉利美日的图形商标与丰田汽车的图形商标近似,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同时指控吉利公司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丰田”、“TOYOTA”的商标,是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2003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日本丰田的请求,法院认为吉利汽车在此案中没有涉及侵权。丰田公司没有上诉。
  案例2:2003年4月,通用五菱、美国通用汽车中国公司提出奇瑞QQ侵犯其专利权。当年,奇瑞QQ没有参加上海国际汽车展,据悉奇瑞QQ“临阵脱逃”是因为涉嫌侵犯通用汽车在中国合资生产的一款小型车雪佛兰SPARK的知识产权。尽管奇瑞公司公开表示不存在侵权问题,通用汽车中国公司仍对此表示强烈关注。虽然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知识产权官司最终不了了之,但对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走向有较大影响。
  案例3:2003年11月,继QQ之后奇瑞再次与通用陷入知识产权纠葛,通用认为奇瑞再次侵犯了其外观专利,奇瑞的“东方之子”与通用大宇设计开发的车型Magnus十分相像,因此通用就此事进行调查。奇瑞表示:“东方之子是自主开发车型,与通用汽车风马牛不相及。”
  案例4:2003年11月,日本本田把中国重庆力帆摩托告上法庭,称力帆的“轰达”商标涉嫌侵权“宏达”。力帆表示,现在日本摩托车企业正遭受中国企业的挑战,中国摩托车不单在国内打败了日本企业,而且亚洲其他国家的市场也正成为中国摩托车的天地,因此,日本企业企图用知识产权打压中国企业。
  案例5:2003年11月13日,本田以CR-V的整体和前后保险杠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将双环及其经销商北京旭阳恒兴经贸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索赔1亿元人民币。2006年3月21日,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了本田CR-V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审查决定,本田汽车发表声明称,本田将依据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院的公正裁决,取消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上述决定。
  案例6: 2006年9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了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省中大集团外观设计侵权案。尼奥普兰公司称,被告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侵犯了其“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专利。中大集团则回应称,中大A9是中大集数十年开发经验自主创新而成的,不存在抄袭。
  案例7:中大“抄袭事件”尚未平息,戴-克又将山东火云电动车有限公司制造的一款新车型“城市精灵”告上了法庭,指出其外观设计完全仿冒其名下的“SMART”汽车。火云电动车有限公司表示,“城市精灵”与“SMART”并不相似,两款车的前脸和后备厢都不一样,后备厢的锁和连接原理也不同,最大的差别是中国的“城市精灵”不是由汽油或柴油驱动,而是由电力驱动的。
  案例8:2006年11月,菲亚特汽车对长城汽车在北京车展上推出的“精灵”车型在许多方面酷似菲亚特的“熊猫”(Panda)车型提出异议,长城汽车做出如此相似的设计完全是“非法”行为,菲亚特将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来反击。据内部消息,长城汽车驻意大利营销经理MarcoDeBonis已经承认,“精灵”和“熊猫”车型的某些部位确实存在相似之处,预计将对某些部位做出调整,以免发生法律纠纷。
  案例9:2006年北京国际车展上,宣称其天马“英雄”SUV属“中国版起亚索兰托”的河北保定天马汽车公司,可能遭到原版索兰托制造商――韩国起亚汽车公司的起诉。从外观来看,天马“英雄”的车身轮廓与起亚索兰托相似,尾灯的轮廓也和索兰托一样,起亚的索兰托已在国内发现多起涉嫌抄袭设计事件,起亚汽车(中国)公司正对这些车型进行研究,可能对相关厂家提起诉讼。
  
  案例10:2006年12月,一家MG罗孚荷兰子公司主张拥有“MG”商标在欧洲多个国家的所有权,这一主张令南汽面临商标权危机。“名爵”品牌是南汽自主品牌新车拓展海外市场的卖点之一,南汽若想在上述欧洲国家销售MG品牌轿车,必须再次拿出巨资购买这些国家的所有权。已有数位荷兰竞买者现身,这些竞争者希望通过获得MG商标所有权给南汽施压。对此,南汽“名爵”公关部有关人士表示,收购罗孚后,南汽已获得与MG罗孚破产前同等范围的品牌所有权,包括MG在97个国家和地区的647项注册,最终这些所有权都将过户到南汽名下。
  “这些官司要具体分析,有的确实难脱侵权之嫌,比如力帆的‘轰达’商标与本田的‘宏达’确实非常相似,但硬把吉利美日的商标图案和丰田的牛头标扯在一起就有些牵强;如果说QQ与SPARK外观相似还能找出一些理由,但把东方之子和Magnus生拉硬套就有些无理取闹。”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如是说。
  
  逃不出“模仿”怪圈
  
  谈到模仿,不由想到当前电视中比较火爆的模仿秀节目。那些具有模仿天赋的“秀”们有时的确达到了以假乱真的地步。但是,模仿得再像,甚至达到神似的地步,这些模仿秀们也成不了星(除非他们以后能有自己独特的东西),因为他们只是在模仿而已。
  山东火云“城市精灵”仿戴-克“Smart”,长城“精灵”仿菲亚特“熊猫”,天马“英雄”仿起亚“索兰托”……一段时间以来,一个接一个的车型外观设计侵权纠纷不断挑战着人们的视觉神经。从吉利、奇瑞、双环到现在的长城等,似乎自主汽车品牌是伴随着知识产权纠纷成长起来的。这是偶然还是必然?国内车企一再被国际厂商指责抄袭,反映了国内汽车自主设计工业的疲软和无力。难道自主汽车品牌就逃不出“模仿”这个怪圈?有人说:“这是中国汽车业不思进取。”但事实是,无论模仿者如何改头换面,大家总有点儿似曾相识的感觉。
  20年来,中国汽车界出现了两种思潮:一是中国汽车业“拿来主义”不是错,错在拿来之后没有把它变成自己的东西。一批在官司纠纷中受到惊吓的企业开始觉醒,吉利、奇瑞等中国汽车企业开始努力升级――从简单模仿到模仿创新。2006年,奇瑞在研发方面的投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15%左右,吉利占整个公司产值的10%。
  
  二是模仿可以迅速套现,外形酷似名车、加上廉价优势,可带动热销。如奇瑞QQ与通用SPARK的官司无果而终,结果通用SPARK上市3年的总销量仅5万辆,而QQ仅2005年就实现销售11万多辆;双环来宝SRV也由于酷似本田CRV而引发热销。于是,有大量模仿者开始前赴后继,尽管有些厂商宣称其产品是自主开发的,但明眼人一看便知,他们的产品随处可见国外车型的影子,只不过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而已。有些车型在改头换面后,甚至比原型车还好看,而其价格比同类型进口车或合资生产的车便宜许多,因而在市场上很有竞争力。
  相对于自主开发,模仿的风险小,因为被模仿的产品一般是得到市场认可的产品。此外,模仿的开发周期短,模仿别人产品的设计最快可在3个月内基本完成;而自主开发设计,目前国外最快也得一年左右;具有创造性和突破性的开发,时间更长。还有政策和资金的问题,当前寻找投资商不是太困难,但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及消费者的认可较难。因此,模仿别人不但可以减少大笔开发成本,而且风险小、见效快,有些产品即使批量不大,利润也相当可观,难怪有些企业对模仿乐此不疲。
  然而换个角度来看,中国汽车业走模仿之路其实也是一种无奈之举。尽管入世后国外汽车厂商拿到中国生产的车型不断增多,技术不断提高,但轿车的关键技术仍然控制在合资企业的外商手中,他们不愿意向中方转让技术。最典型的例子是丰田,丰田的皇冠轿车是进入中国市场最早的外国车型之一,数十年下来中国道路上没少见丰田的各种车型,“哪里有路哪里就有丰田车”的口号在中国的确是名副其实。通过输入汽车就可以挣足钞票,何须输入技术和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汽车业走模仿之路实属无奈。
  
  难免不惹麻烦
  
  回到2007年4月,知识产权纠纷伴着上海国际车展再次飘然而至。面对丰田汽车投诉长城汽车的“炫丽”车型模仿“Yaris”,有侵权之嫌,长城汽车的态度是“炫丽”不惧怕任何质疑,包括外观专利在内,长城拥有“炫丽”完全的独立知识产权。据悉,“Yaris”是这款车在欧洲的名称,在中国市场上名为“Vizi”威姿。2005年,日本丰田公司在中国对“Yaris”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该项专利2006年7月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2006年12月“Yaris”在日本上市,计划今年将在中国上市。“我们的车子被抄的太多了,不过还没在中国上市就被抄袭,这种事情还很少见。”丰田公司相关负责人感慨地说。
  上海知识产权局称,目前丰田公司尚未正式提出对“炫丽”做侵权处理的请求,因此现在还不能做出长城“炫丽”侵权与否的判断。 不过一位业内资深人士称,长城汽车“炫丽”车型在整个发展过程中,确实是在借鉴世界汽车发展史中的很多科技成果,这当中有各种各样汽车的影子,但它是某一种创新性的设计。
  对于汽车的外观侵权问题,目前国内比较难判定,因为模仿车与原型车的外观不可能完全相同,比如大灯、保险杠等部位很容易进行改动。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很难断定存在侵权,所以从过去类似官司的判定结果来看,多是被诉方胜诉。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部负责人介绍,要判断是否侵权,首先要看是否有权。对于专利而言,不仅要看是否有专利证书等专利文件,还应核实其法律状态。专利证书只能表明授权时的法律状态,而以后专利的法律状态有可能发生变化。其次要看其有什么样的权利范围。对于外观设计这种知识产权来说,简单地说,其权利范围是与专利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表示的产品相同和相近似的范围。是否相同、相近似,是以一般消费者是否容易混淆作为判断原则。而是否混淆,不能仅凭直觉来判断,有一套完整的判断标准。
  落后的、正在成长中的中国汽车企业要想发展,要想创造自主品牌,要有自主创新的能力,走学习、借鉴的道路是 必不可少的阶段。的确,中国要发展汽车工业,必须要在一定的时期里学习、借鉴外国汽车企业的产品,但中国汽车企业怎样在学习、借鉴的过程中不侵犯外国汽车企业的知识产权,是值得好好研究的事情。如果我们在借鉴的过程中侵犯了人家的权利,那么外国汽车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打压中国汽车企业也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拿来主义”风险大,不管这起官司的结果如何,都给国内汽车行业敲响了警钟:模仿别人的产品难免不惹麻烦。一位业界元老也指出,对于中国汽车工业发展而言,侵权不可为,KD亦不足取,“怎么能把希望寄托在那些一心取巧、巴望外资给个好车型坐享其成的企业身上呢!”
  
  “模仿”怪圈何时休?
  
  随着中国加入WTO,与国际全面接轨,国际社会通行的“知识产权”游戏规则也在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向中国走来。我国已经提前进入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大规模爆发时期,比预测提前了5-10年。从近几年中国多起汽车知识产权案中可以看出,目前外国汽车企业已经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他们对付中国汽车企业、抢占中国汽车市场的利器了。
  知识产权是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跨国汽车企业为捍卫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必然会使用知识产权这一“撒手锏”来排挤对手,这已是国际市场竞争的惯例。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下,知识产权已成为一国汽车产业的“技术盾牌”和“主权”的重要内容,其“质”和“量”直接关系到汽车产业的创新空间和产业安全。而知识产权的缺乏和忽视,最终不仅导致汽车产业经济利益的损失,而且会导致市场的丧失、产业竞争力的倒退和对他国的长期依赖。
  在汽车设计上,要想在技术上不断发展,要经历仿制、消化吸收到自我创新的过程。逆向设计技术就是仿制,但如果长期以逆向设计为主,把现有车型的一些不重要的结构进行小修小改,只能了解汽车的结构,却不知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设计,甚至会引来侵犯知识产权的官司。如果一味模仿、依葫芦画瓢,很难学到汽车研发及材料、动力、承受力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也永远只能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模仿者由于不具备独立的研发能力,很难根据市场反馈及时作出反应,本想少走弯路,却可能陷入“死胡同”无法抽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产品只能误导客户和消费者,损害他人的利益,最终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早有业内人士指出:模仿之路难以长久。因为汽车是一个技术复杂的产品,对安全、舒适及可靠性方面的要求相当高。中国汽车工业已走过50多年的历程,中国汽车企业的模仿之路还能走多远?模仿绝对是没有长久生命力的:一方面,模仿的产品质量上不去;另一方面,模仿是一种投机取巧行为,使企业只注重短期效益,而忽视甚至不愿意进行自主开发。
  可喜的是,4年前的奇瑞QQ与通用SPARK的产权之争虽闹得沸沸扬扬无果而终,但这一事件也成为中国自主品牌车放弃抄袭和模仿转而加大自主研发的一个“分水岭”。在2007上海国际车展上,国内主流汽车品牌奇瑞、吉利所展示的车型已很难看出模仿痕迹,其造车水平已达到一个新的水平。只有告别“拿来主义”,中国汽车工业才能真正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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