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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范本_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的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22 08:55:31 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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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路交〔2015〕3号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的情况报告

区人民政府:

2014年,针对路桥区交警大队发文反映的涉及我局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我局组织技术人员会同有关部门人员深入现场勘察,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地分析,落实措施具体整改到位.现将相关整改报告说明如下:

一、关于对台公交路〔2014〕3号文反映问题的整改说明

台公交路〔2014〕3号文所述涉及75省道南延路段属于台州市开发区建设,于2013年底通过交工验收.

该道口问题由路桥交警大队反映后,路桥区公路局会同开发区、区交警大队相关人员于2014年1月底到现场勘察,商定了以下整改方案:1、延长蓬东村的村道接入225省道的连接线,以减少连接线的纵向坡度;2、在接入口村道路面变窄一侧采用桨砌挡墙的方法,将变窄的路面加宽到6米;3、在路侧设置挡墙防止车辆滑落农田;4、该路口的蔬菜大棚为季节性的农业设施,对经村道行驶、由西向东进入225省道的车辆驾驶员的视线有一定影响,但是在途经视线受影响的交叉路口时,车辆司机理应按交规要求减速行驶.

对此,在该路口已经设置黄色频闪灯示警的情况下,在村道进入225省道的路口设置减速让行标志.

上述整改措施,已由开发区225省道工程指挥部于2014年3月份实施完毕.

二、关于台公交路〔2014〕9号文反映问题的整改说明

台公交路〔2014〕9号文所述问题路段位于县道石八线,属横街镇辖区.

路桥交警大队提出整改建议后,区公路局派人会同交警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形成共识.该路口原为县道石八线与乡道山四线平交的丁字路口,横街镇对绿田大道(即山四线南段)进行拓宽改造,特别是对份水村的村道进行硬化后,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十字路口,其主要交汇点位于石八线主线,如果要以此点为中心设置环岛,除需要一笔较大的专项经费外,更困难的是要征用石八线北侧农田、拆除交汇点西北角的民房,目前显然无法满足设置环岛的要求.

我们认为该路段交通安全隐患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上述三条道路经硬化后路况较好,途经该路段的司机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应按交规要求减速行驶.

为此,区公路局在绿田大道及石八线进入交汇点的道路上设置了三套“前方道口”的警告标志设施,提醒司机减速慢行;在份水村村道进入交汇点的前方设置了“减速让行”标志;在三个交汇点的路侧均设置了道口警示标柱;在石八线主要交汇点前方路面漆划了人行横道线;另外,对弯道内侧部分绿化进行了调整,拓展了可视范围.

上述整改措施,已于2014年4月上旬实施完毕.

三、关于台公交路〔2014〕11号文反映问题的整改说明

该文所述的交通安全隐患有多个点段,其中涉及交通公路的有以下几个:

1、腾达路与桐东线交叉口:桐东线与腾达路一期(即东段)本没有交叉路口,腾达路西延后才与桐东线在桐屿中学门口形成平交的丁字路口.由于桐东线建成早于腾达路西延段,应由腾达路西延工程业主单位在实施道口接入前,制定平交道口的交通组织方案,并征得公安交警和公路管理局的同意后,再实施平交道口接入.但腾达路西延工程业主在未征得公安交警与公路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只是简单的将腾达路与桐东线直接连接,也未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导致该路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因此,该道口的交通安全隐患应由腾达路西延工程业主负责整改.

2、永长线与洪长线交叉路口:涉及两条道路均为乡道,由路南街道办事处负责管养.因此,该路口的交通安全隐患应由路南街道办事处负责整改.

3、迎宾大道方林汽车城东门路口:该路口其实不是道路平交道口,只是汽车城与迎宾大道的接口.由于该接口作为车辆进出汽车城的出入口,只在中心绿化隔离带和南侧的机非分隔带上开设了通行开口,而道路北侧的机非分隔带是封闭的,如果漆划了人行横道线,行人在行走到北侧机非分隔带时,要爬上并穿越绿化带才能到达迎宾大道北侧,所以该路口无法漆划人行横道线.现在东西方向迎宾大道上漆划的路面标线不是停止线,而是表示前方进入道口的标线.经了解,该点位发生的事故,主要是出入汽车城的汽车与沿迎宾大道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擦,经与交警部门沟通,公路局在该路口的东西两侧设置了前方道口的警告标志,提醒司机减速慢行;在方林汽车城门口设置了“停车让行”标志,要求驶入迎宾大道的车辆让行在主线行驶的车辆.该整改措施已实施完毕.

四、关于台公交路〔2014〕10号文反映问题的整改说明

反映涉及道口原为t型路口,市政实施卖芝桥路东延后改为十字平交.根据交警部门的意见,区交通运输局结合路泽太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对该道口进行了以下整改:1、对道口北侧的中间绿化带进行了压缩,设置了一个由北往东的左转弯车道;2、设置了四个方向的行车道灯控和人行道灯控装置;3、完善了道口的标志标线.

通过上述措施,已达到交警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

五、关于台公交路〔2014〕17号文反映问题的整改说明

75省道(s225)南延路桥段是新建公路,通车后,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分析提出了安全隐患整改建议.区交通运输局经过实地勘查和实际情况,多次与交警部门沟通后,达成以下整改意见:1、对沿线可供小型汽车通行的主要乡村道路与s255省道的连接线纵坡进行调整,加长接坡长度,减缓坡度以消除“冲坡”现象.此项整改已经实施完毕; 2、对主要乡村道接口进行了渠化,设置了防撞护栏;3、调整了部分交通标志的设置,在支路口增设标志标线;4、在主要道口设置照明设施,目前正在敷设电力线缆;5、调整了交通信号灯,增设交通监控设施(拍摄系统),目前已完成相关招投标,正在施工中.

所有整改措施,预计在今年“两会”前全部完成.

六、关于台公交路〔2014〕23号文反映问题的整改说明

104国道复线螺洋高架桥下通站道路规划中属于路桥西环线的一部分,现在的车道只是西环线的主车道,规划中在高架桥桥墩外侧还要设置辅助车道.物流园区管委会原计划于2011年动工,建成后道路两侧的居民和车辆经过辅助车道出入,不进入主车道,形成渠化交通,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还没有开建,现计划在2015年建设.

经过实地勘查,我们认为,在辅助车道未建成之前,两侧的居民和车辆只有通过现有道路出入,要全部封闭现在的护栏开口难度很大.为此,我们建议:1、物流园区应尽快按规划建设两侧的辅助车道,以结束目前人车混合的交通状态,并关闭不合理的道口;2、根据交通道路设计规范,公路沿线一般不考虑照明设施(除立体交叉、集镇段等少数特殊路段外).但从实际情况看,该路段很有必要设置路灯.建议区政府划拨专项经费设置路灯;3、在两侧辅助车道建成前,我局拟对该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整改,一是减少、归并沿线护栏开口,对所有的护栏开口设置道口警示标柱;二是在可供汽车通行的主要乡村道口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和限速标志,此项工作目前已经开始实施,力争在今年春节前完成.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3日

抄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区安监局.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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