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托邦_艺术界与异托邦
1.导论 网络文学是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吗?虽然中国网络文学的历史只不过20年左右,并且这个看上去很简单的问题至今尚未定论,但这个问题已让人觉得厌倦。很多研究者和写手都对此提出了意见,但能够明确地解释网络文学的“新”和“旧”到底在哪些方面的研究其实是很难看到的。
笔者在博士论文当中探讨了中国的现有网络文学研究成果,结果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以前的中国网络文学研究一般有严重的抽象画倾向,它与中国网络文学的具体体现之间存在脱节问题。然后笔者提出“土著理论”和“网络性”等概念,通过这两个概念来试图确立一个比较新鲜的、与中国的现实更加符合的研究角度。笔者的博士论文的最终目标是将网络文学研究从既有的学术研究倾向(例如西方的超文本理论,或者以主流传统文学观念为主的研究倾向)中拯救出来,进而给它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研究空间。
笔者从一些国内外学者最近发表的文章中发现我们不仅需要认真研究中国网络文学的具体存在模式,而且还需要以更加广阔的视野去理解它,也就是说,研究它在整个现代中国社会当中的位置。特别是,贝克(Howard S.Becker)的“艺术界”(The Art World)概念给我们提供一个切入点,通过它我们能够理解网络文学与围绕着它的各种复杂体制之间的互动;邵燕君所提出的“异托邦”概念则使我们看到中国网络文学的一种新的理论可能性。笔者将要以这两个概念为出发点,探讨有关最近中国网络文学的一些看法。通过下面的分析,笔者想指出:中国网络文学已形成了比较独立的“艺术界”,特别是它与资本、审查等这一新艺术界的其他因素积极地互动着,造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化景观。当然,这个新艺术界的独立性不是绝对的,它与以前的传统文学界保持很复杂的关系:在其中,资本、主流文学界、学术及批评界、党和政府的文化政策等很多因素正在发挥着很大影响力,而它们的关系有时是协调的,有时是矛盾的。
2.艺术界的概念和网络文学的“堕落”
“艺术界”这一概念是从霍华德·贝克那里接过来的。贝克在《一个新的艺术形式:超文本小说》中利用这一概念来说明超文本小说为什么是一个新的艺术形式。他说:
我们可以对艺术界下一个这样的技术性的定义:艺术界由协调性活动的网状结构而构成,这里包括所有对最终的艺术作品的产生作出贡献的人,而他们使用他们所共有的一些惯例的理解。
他还指出,“以前未存在的那样的一个世界(有关超文本的艺术界)现在存在了,在这个意义上,超文本小说是新的。”简而言之,在他发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超文本小说已有了有关它的各种“协调性活动的网状结构”,而这一结构是前所未有的,所以超文本小说是一个新的艺术形式。依我看,他的逻辑在对中国网络文学的独特性的分析上也有很重要的启发意义。也就是说,与其将网络文学看做一个传统文学的变种,不如将它看做一个独特的艺术界——即具有自己的生产一流通一消费一评价体系的一个新的文化活动的总体,这样我们才会看到网络文学的真正的“新”在何处。已有学者指出,网络文学的生产及消费体制与传统印刷文学迥然不同,特别是盛大集团收购几乎所有的大型文学网站以后,它确立了一个以大规模资本为基础的商业化运作模式。虽然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之间的关系不至于是替代性的、矛盾的,但网络文学的“艺术界”已不再以文学期刊、作协、教授及评论家等传统文学界的主要因素为其核心因素,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网络文学有了它自己的独特的艺术界。
我们可以将陈立群的文章《网络文学“堕落”论的文艺学反思》放在这个“艺术界”论的脉络中来讨论。她首先对现有的中国网络文学研究进行激烈批判,说“学界却痴心不改,始终将子虚乌有的‘超文本’看做网络文学的真身”。她还批评说,中国学界有一种“技术拜物教”,“而其更深层的心理渊源则可以追溯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谓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她认为,这个“技术拜物教”“既是对技术的夸大,又是对技术的贬低”,因为它绝对化技术的影响力,同时将它的影响局限在“媒体、信息、载体、符号”的层面上。简言之,她认为一个新技术(网络文学)的意义是只能通过对整个“生产体制、社会关系”的考察才会理解到的。
到这儿为止,她所说的与贝克的艺术界概念一脉相承:作为一种艺术,至少一种文化行为,网络文学不是以完全独立的纯粹艺术形式而存在,而是由很多制度、体制、惯例、观念的网络而构成的。所以,如果我们将注意力只集中在其媒体的、技术的不同上,那我们就无法看到作为一个独立艺术界的网络文学之创新和独特在哪些方面。以前的很多研究都未能从这样的困境中摆脱出来,笔者认为陈立群一文对此问题的突破意义不少。
但在文章的后半部,笔者觉得她还暴露出不少问题,因为她自己也尚未从同一个的陷阱中完全脱身出来。例如,她说网络文学的“民间性”与“作品质量”的“明显下滑”有关,又说网络文学缺乏“话语权”和“等级权力体制”。这就证明,她不是从整个网络文学的艺术界的角度看这一问题的,而是从她所理解的“话语权”,即“主流文学界”的角度看这一问题的。
依笔者看,她这样的理解是不太正确的,因为目前中国的网络文学确实具有一定的“话语权”,而且这个话语权甚至可以说是比“主流文学界”的话语权更强:所谓的主流文学已不再是文学的坚定不移的中心,网络文学和各种商业主义文学已占领了文学方面畅销书的排行榜。网络文学和主流文学之间的等级关系也许是只有在传统文学界里面的人的错觉中才存在的。
正像她指出的那样,网络文学的“堕落”其实是学界“臆造”出来的,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可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文学一直处在一个边缘的、堕落的状态中,从未有过“制高点”。在某种意义上,每天都是它的历史中的制高点。不同的艺术界拥有不同的评价体系,所以中国网络文学的评价体系(虽然它尚未确立了一个为学界被公认的体系)也应该是与既有的“主流文学界”的评价体系有所不同的。
3.作为网络文学界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审查制度:西方对中国网络文学的态度问题
海外学界,特别是西方学界在涉及中国网络(文学)时,最频繁地被讨论的主题应该是审查制度(censorship)的问题。虽然这一问题相当敏感,但如果我们要理解西方的研究趋势,这一问题是不能回避的。在这个意义上,迈克尔·豪克斯(Michel Hockx)在2005年发表的《中国的虚拟文学:对网络诗歌社团的比较研究》这一篇文章很有参考意义。该文章从贝克的艺术界概念出发,对西方的既有中国互联网研究进行尖锐的批判,进而分析了中美两国的具体网络文学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