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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山区临时占用林地方案协审和复绿监管服务》采购需求文件

发布时间:2021-06-17 08:50:30 影响了:

2021年南山区临时占用林地方案协审和复绿监管服务》采购需求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1年南山区临时占用林地方案协审和复绿监管服务

(二)项目背景

多年来,深圳市林业行政审批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审批”涉及大量的临时性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如余泥渣土场),以及永久占用林地项目附带的临时修筑加固边坡、临时施工便道(板房)等临时占用林地施工。此外还有违法占用(砍伐)和以临时为名实为永久占用等造成的占用林地现象。上述临时占用,有的无规划选址、有的随意扩大占用范围、有的选址不合理、有的严重损坏植被土壤、有的不按规定进行复绿等等,最终的后果直接体现在森林生态资源以及附属的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等被不可逆转的永久性破坏。然而这与自然地质灾害不同的是,此类占用均为人工开挖、填埋等人类社会行为造成,其事前具有计划性(一般临时占用期为2年)和事后恢复的强制性(相关规定要求占用后1年内恢复)。而南山区多年来的临时占用林地前期审批和临时使用林地后依法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一般为复绿)过程中,事前临时占用林地规划方案的审核、后期复绿方案的审核和复绿过程跟踪、验收等环节一直存在专业审核力量薄弱、复绿过程监管难以全程覆盖、验收难以深入等情况。用地单位为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往往在生态修复和复绿时,重施工轻监管,意图草草完工早早退场。机构改革后,林业管理职能划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森林等各项资源归并到自然资源体系,我们对涉及林地的建设项目从规划、保护、建设、使用等全过程的介入、监管成为可能。同时,也有必要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项目建设附属行为临时占用林地等过程加强前期审核和后期复绿监管。鉴于目前我局作为区林业主管部门,林业从业人员少,暂无具备相关技术方案审核能力工作人员,后期开展复绿监管和验收的力量薄弱,因此有必要引入具备生态修复相关技术能力,实力雄厚的第三方技术单位协助开展临时使用林地前期设计方案和复绿技术方案审核;协助主管部门对后期复绿过程进行监管和成果验收工作。

(二)立项依据

在《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监督管理的通知》(林资发[2015]121号)第四条“严格落实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责任”中对临时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提出“谁破坏 谁修复”的基本原则。同时该条还对建设单位在“选址时”、“设计时”、“施工中”、“使用后”四个关键点提出了明确技术性和原则性要求。此外,在第五条“健全并落实临时占用林地监管机制”中还明确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临时使用林地的日常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使用林地”。今年5月中旬,相关计划设想报请市局林业处指导,处领导邮件回复表示对该设想的肯定,并认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植被恢复方案审查、跟踪监管及组织验收等工作是非常必要的”。此外,今年6月初,市局生态修复和地质环境处发来《关于提升边坡生态化水平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内部征求意见后正式征求各区政府意见,其中在第二条第10点“严格用林审批”中专门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和配套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交生态提升方案,对占用林地范围和生态提升方案严格审查,并实行全过程监管,督促合法用林,高标准提升生态,恢复林地”

(三)项目内容

1、占用区域规划设计方案协助审核(属设计方案审核):包括临时占用的面积、位置、坡度、设施结构等是否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及相关森林资源保护要求。

2、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协助审核(属复绿方案审核):包括复绿种植乔木(灌木、花草)品种、数量、规格、布局等是否合理,复绿方案是否符合上级有关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要求等。

3、复绿过程现场监管:(1)核实清拆撤场范围、面积;(2)监督复绿单位回填土壤;(3)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种植苗木;(4)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的养护标准进行初步养护。

4、复绿完工组织验收:(1)自行检查是否完成复绿方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验收条件;(2)组织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土地权属方、建设方、复绿施工方等共同对包括苗木成活率、死残苗补植替换等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情况以及复绿期间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验收。

(四)项目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1231日。

(五)项目成果

1、占用区域规划设计方案协审意见。

2、复绿技术方案协审意见。

3、复绿过程监管记录台账(含图片)。

4、复绿项目现场验收报告。

(六)采购预算金额:合同预算金额67.7万元(暂定价)

(七)采购方式:自行采购(邀请招标)。

(八)资金来源:2021年部门预算。

(九)采购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投标工作管理规范、实施有力,投标人应成立项目组,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独立设置项目组,有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2、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

3、投标方中标后,如团队人员安排与综合实力达不到投标承诺与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中止项目合作,并将中标方纳入不诚信供应商。

(三)验收方式

1、占用区域规划设计方案协审意见经科室采纳视为验收通过。

2、复绿技术方案协审意见经科室采纳视为验收通过。

3、复绿过程监管记录台账(含图片)经科室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4、复绿项目现场验收报告经科室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2021年一年之内,上述协所有的协审意见、记录台账和验收报告,报局业务会审议通过,视为合同期服务全部成果通过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和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

(三)具备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

(四)具备地质灾害设计评估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七)供应商的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财政预算限额,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四、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南山区。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67.7万元人民币。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五)履约担保金:无。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违约责任。

(七)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函

2.实施方案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明

6.报价详细清单

7.供应商情况介绍

8.《评标信息》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八)附件

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自行采购评标方法

附件1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

我单位深知本项目对贵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亦了解贵局对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因此我单位承诺如下: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科室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局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

8.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11.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单位不公平的行为。

12.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贿赂,进行有偿报答。

13.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14.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15.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进行赠送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等行为。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承诺单位(公司)盖章:

                                    

 

 

 

 

 

 

 

 

 

 

 

 

 


 

附件2

2021年南山区临时占用林地方案协审和复绿监管服务》综合评分表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得分

1

价格

20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

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2

技术

40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

10

(一)评分内容:

1、对项目研究涉及的深圳市和南山区林地现状与问题是否分析准确、充分

2、对项目工作内容的解读是否准确、全面;

3、对项目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的判断是否合理可行;

5、对项目工作方法、手段的运用是否合理、有效。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2

(一)评分内容:

1、是否准确识别项目的重点、难点;

2、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或研究思路是否得当;

3、对项目开展的相关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一)评审内容:

制定必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案,质量保障措施是否健全进行综合评分。

1、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全面;

2、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具体;

3、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科学合理;

5、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完成后提供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周到;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3、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3

(一)评审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违约承诺内容全面;

2、违约承诺内容具体;

3、违约承诺内容针对性强;

4、违约承诺内容科学合理。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

33

 

 

行号

内容

权重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评估和设计资质得2分,同时具备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加1

2、通过环境。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3、具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8

(一)  评分内容:

1、 生态修复勘查,设计,评估,环境调查类项目每个项目得2分。

本项总分为8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4

(一)评分内容:

1、项目负责人具有岩土高级工程师,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得1分;

3、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修复培训证,得1分;

此项满分为4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最近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8

(一)评分内容:

1、项目组成员少于8人的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有一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不可累计得分。

3、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级工程师的,每个得1分,可累计得分。

4、项目组成员曾参与生态修复设计的,每个项目得1分。

5、同一人员满足不同条件可以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得8分。项目组少于8人的,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4.工作经验证明为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5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专利证书或著作证书,得5分。本项最高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1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保障项目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的,得1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7

环保执行情况

1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8

服务网点

1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4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

5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

2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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