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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教学目标 [高师钢琴教学特点和教学目标]

发布时间:2018-12-24 09:44:37 影响了:

  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专业因其培养目标的特定性而在高等教育中占有特殊地位。就师范院校中的音乐教育专业来说,其主要目的是向社会输送普通音乐教育的合格师资。由于音乐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成果,将会直接关系到普通音乐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质量,进而对全社会的音乐教育水准产生影响。
  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课作为一门重要的专业主干课程,在学生的学习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但它的目标不是培养专业的钢琴演奏家,而是把钢琴作为其它专业课程学习和日后教学工作的辅助工具。因此正确地认识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特点和教学目标必然成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一项重要内容。而钢琴教学水平提高,又将积极作用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学是钢琴专业与教育专业的结合,两者是一种交叉互动的关系。从教学方式到教学目标都应注重于提高学生在教育理念、教学模式方面上的理解和接受,其次才是钢琴上的技能与知识。对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培养其在音乐和教学上的综合素质,能运用所学的技能、知识去完成未来的教学工作,远比要求学生完成高难度曲目的演奏重要得多。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专业特点和教学目标。
  高师钢琴教育相较于表演专业的钢琴演奏专业有其自身不同的专业特点和教学理念,然而在目前的教学实践中,二者从教学方式和教学目的上都没有很好地予以区别。很多音乐教育专业的钢琴教师都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的钢琴演奏专业,他们很自然地将自己所经历的那一套演奏专业的教学方法延用于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教学上,偏重于提高弹奏技巧和音乐表达能力,希望学生能演奏高难度的曲目,而忽视了钢琴教学和教育学科的结合,在教学目的上与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目的背道而驰。就像我国著名音乐教育家赵�先生指出的:多年来师范院校老是向音乐院校看齐,在培养方式上重一专而轻多能,有的学生虽然能弹奏一些较高程度的独奏曲,但却不会弹奏简单的即兴伴奏,结果是既不能上舞台,也不能上讲台。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同于音乐院校钢琴专业的学生,钢琴课程对他们而言是必修课而不是“主修”课,由于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大纲的差异,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不可能花费大量的自习时间用于钢琴练习。在这些学生之中,更有一部分人进校之前从未学过钢琴,从而使针对这部分“弱势群体”所展开的钢琴教学工作只能从“A、B、C”起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钢琴必修课程的开设年限一般仅为两年半至三年,在这样短的时间内要想培养出一名合格的钢琴演奏者就已经是不可能的。所有这些学习程度与时限方面的不利因素,加之教师之间在教学水平、教学能力、教学经验、教学热情以及教学侧重点等方面所必然存在的个体差异,均会直接影响到高师钢琴课程的整体教学质量,从而也影响到音乐教育专业的专业教学目标。
  钢琴演奏者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是演奏技巧和能够将这种演奏技巧与音乐准确结合并传达出来的能力。而作为一名音乐教育者所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是两方面的,在专业技能上需要掌握音乐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演唱、演奏、音乐表现和鉴赏能力。而在教学能力上需要熟练地掌握和运用音乐教育工作所需的音乐基本理论和技术理论进行课堂讲授及解决教学活动中的问题。因此音乐教育者需要具有较广泛的音乐历史知识和音乐各门类的相关知识,具有能准确生动地分析和讲解音乐作品的能力。从对象所需具备的能力不同,我们在教学的侧重点也应有所差异。对于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我们授课的重点不应该是帮助学生将一部作品的演奏和表现技巧提高,而应该通过在钢琴教学中注重将背景知识和钢琴弹奏相结合,给学生灌输更多的相关综合知识,让学生在课程的学习中,更加条理明晰,明确学习的思路和进度。并着力培养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引导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自我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在未来的教学过程中知道必要的教学技巧和专业能力。这种能力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训练:在平时的钢琴授课时,通过要求学生重点细致地练习一首,同时布置多首类似的乐曲让学生作为视奏的练习曲目,通过对重点曲目的教授,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方法去理解辅助曲目,并在理解过程中逐步掌握和加强自我教学能力,同时扩大对乐曲背景知识的掌握,从而达到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目的。同样重视培养学生将曲目和背景知识和相关理论知识相联系并实践的能力。这将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使学习更有成效,也更有乐趣。
  其次钢琴是一件独奏性很强的乐器,因而在钢琴教学过程中往往容易忽视对学生合作演奏能力的培养和训练。作为一名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比演奏专业学生更广泛的演奏能力,除了钢琴演奏的能力外,还应具有钢琴即兴伴奏的能力,快速视奏能力等。这也要求教师在平时的授课中要加以引导和训练。作为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都具有乐理、和声等一些音乐基本理论。在弹奏钢琴时,作为教师可以刻意引导学生在弹奏的同时,对乐曲的和声进行分析,并可选择一些熟悉的声乐曲来进行和声练习,比如将钢琴曲的和声配置简单移植到风格相近的声乐曲中以训练配奏的能力,逐步加强对配奏的音乐感受力的训练,同时也能加强学生对这些乐曲的理解,促进他们的钢琴弹奏能力。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有机组织和介绍,可以使学生们在某种程度上突破钢琴课程学时因自身弹奏水平所带来的限制,从而在更高的层面上对钢琴艺术有一个更为广泛和深入的了解,进一步丰富自身的艺术底蕴,提高其整体的艺术素养。同时,这方面的教学内容也是对音乐史及音乐欣赏课程内容的有益补充,还可以促进学生对和声、曲式等音乐理论课程的学习。这也是作为钢琴专业和音乐教育专业的专业特点和教学目标的不同,而带来的教学方式差异。
  综上所述,高师钢琴教育的特点是:它是钢琴与教育专业的结合,它的教学目标是培养为基础性教育服务的音乐教师,因而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在钢琴技巧和教师素质上进行培养。这是高师钢琴教育的特点,同时也是音乐教育专业区分于钢琴专业的重要标志。
  
  责任编辑:杨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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