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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语法教学的现状与思考】初中语文语法基础知识

发布时间:2019-01-28 03:59:20 影响了:

  一、 初中语文语法教学的现状      1.过分淡化语法教学,讲解支离破碎   对于现在的语法教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学,面对升学的压力和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重点抓初三的“后补”现象大量存在,应试教育情况仍然严重。另一方面,教师在阅读了《全日制义务教育第四学段(7-9年级)语文课程标准》后,因其对语法的要求仅限于“阅读”第13点“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用来帮助课文中的语言难点”和“写作”第8点“修改作文时,借助…… 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教学建议”中“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的语法知识教学”。加之部分地区中考考标中,考试内容也仅限于基本语法知识的运用,因而导致过分淡化语法教学,使其讲解支离破碎的现象突出。
  诚然,教育部《语文课程标准》和各地《中考考标》在初中语法方面确实淡化了教学要求,然而,在实际教学中,出现了过于淡化语法教学的现象。教师在讲解中,很多时候是带过去了,仅在讲到病句,涉及到语法时,才不得不作一些讲解。这样的教学,即使是成绩较好的学生,获得的也只是支离破碎的概念。去年,本校毕业的一位学生,中考上了省重点学校线,后来被省四大名校之一录取。放寒假时,她感叹初中语法没有学好,感觉语文学习跟不上班。春节期间,她的父母强烈要求我为她专门补习语法知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 超出课标进行教学,师生负担加重
  初中语文中,语法教学的程度把握,除了认真钻研课标外,别无他法。有的教师以教材为中心,教学目的是“把教材中的知识教给学生”,教学结论是“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却不能根据课标对教材内容准确把握,对于课文中的语法知识,笼统地进行教学。例如“主谓句与非主谓句”的教学,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21页讲到其概念,并对主谓句的谓语构成分四类作了具体介绍。有的教师为了让学生弄清楚什么是动词谓语句、主谓谓语句等颇费了一些心思,也花了不少精力去讲解,去练习。学生课业增加了,教师负担加重了,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我认为这就超出了课标的要求,就初中阶段而言,学生只需把握什么是主谓句,并了解其谓语构成有四种分法就可以了,完全没有必要去纠缠于这个句子是动词谓语句,抑或是主谓谓语句等。
  3 .过于强调语法教学,与课标背道而驰
  少数老教师采用传统方法,过于强调语法教学。这些教师对于课程标准淡化语法教学是有抵触情绪的。他们认为,语文不教语法,特别是现在义务教育只局限于九年制,如果初中还不强调语法的话,学生毕业后,不是连最起码的东西都没有掌握好吗?他们又怎么能写出符合基本语法要求的书信、说出符合基本语法要求的语言来呢?这部分教师以中老年为主,年龄偏大,对于新课标钻研不够,领悟不透。在教学中,有的强调动词与介词的区别,如“在”“到”等的用法;有的强调谓语部分中,谓语中心语与宾语中心语的关系;有的强调多重复句的辨析与运用,甚至把《孔乙己》中多重复句的划分引入初中课堂中作为重点来讲解。这些显然是与新的课程标准背道而驰的。
  
  二、初中语文语法教学的思考
  
  1.认真学习钻研课标,领会把握课标要求
  《语文课程标准》“教学建议(五)”中指出“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必要的语法和修辞知识,但不必进行系统、集中地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必要的语法知识可以引导学生随文学习,目的是为了帮助理解课文。分析课文时,遇到了相关语法知识,应该引导学生进行学习,不能因为“不必进行系统、集中地语法修辞知识教学”而一叶障目,对文中相关语法知识视而不见,避而不谈。有的教师甚至在研读地区性《初中毕业考标》中看到有关淡化语法现象的内容时,轻描淡写地讲一下,或者干脆不予教学。这种态度应当改正过来,真正做到运用新理念,实施新课标,使语法知识服务于阅读教学,从而让素质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把握好教材中的语法知识教学
  教材的编写是在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完成的,课本中涉及的语法知识我们必须把握好。特别是课文后面“研讨与练习”中出现的语法知识,往往是在理解课文遇到难点时,需解决语言所要求辨析的语法点,如人教版八年级下册P67第二题中“象征手法”,P105“句子的主干”,P147“长单句的分析”等语法知识,就是在《雷电颂》、《列夫・托尔斯泰》和《吆喝》几篇课文教学中,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文意而设置的有必要随文学习的几种语法概念,我们必须注重讲解。在长沙县某学校“教学开放日”中,一堂《醉翁亭记》教学的展示课,教师让学生对照注释,理解课文第一段。学生理解、翻译得很好,但在点评中,县教研室领导指出:“‘山行’‘翼然’,你的学生根据注释、资料,译得很好,但如果没有注释、资料,能否译好呢?我看未必。因为你没有将相关的语法知识教给他们。”此番言论,我有同感。我们如果不教给学生“名词作状语”这个语法概念,“山行”本是主谓结构,按常规应译作“山行走”,学生就不可能得出“沿着山走”的结论;同样的道理,“翼然”也不可能译为“向鸟张开翅膀一样”。因此,我们只有教给学生相应的语法概念,并联系课文中的实例,才能使学生深入理解,让他们学以致用,获得真正的知识。
  3.摒弃传统的语法教学模式
  教师只有在准确地把握课标理念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不为教语法而去教语法,才不会认为“应系统、集中地进行语法知识教学”,也就不会纠缠于“语法教学”的这些问题。我们少数中老年教师,应从“应试教育”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应从 “经验教学”的框框里解脱出来,应从传统教学的樊篱中挣脱出来,运用现代教学理念,摒弃传统语法教学模式,随文教授相关语法知识,达到既能让学生了解相应的语法知识,较顺利地理解课文,又不致于加重自身的心理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的双重目的。
  (责任编辑:谢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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