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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教育救助制度的不足 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探析

发布时间:2019-01-29 03:52:02 影响了:

  摘 要:随着高校贫困生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救助工作中出现的重“物质性救助”轻“非物质性救助”趋向,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中滋生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了提高救助工作的成效,我们应当从贫困生救助主体、救助内容、救助体系、救助途径等方面着手,着力构筑“个体”与“群体”、“物质性救助”与“非物质性救助”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各种救助途径间的互补和融通,凸显救助体系的整体合力。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 救助 进路
  
  随着我国高等院校在校生人数的增加,家庭贫困大学生(以下简称“贫困生”)的数量逐年增加,这一群体的特殊性也日益凸显。因此,如何有效开展“贫困生”的救助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所关注。
  
  一、高校贫困生“心理贫困”现状
  在以往的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中,出现了重物质性救助而轻非物质性救助的趋向,使得家庭贫困生的“心理贫困”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主要表现在:
  (一)自尊观念错失
  自尊就是尊重并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相对其它大学生,贫困生对自尊需求更加强烈。如何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尊观念,已经成为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就高校家庭贫困大学生的自尊观念来讲,有两种倾向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一是自尊预期过高。具有这种倾向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往往具有自负的心态,心理承受能力比较弱,对他人的评价和看法特别敏感。因此,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迫使自己在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表现出争强好胜的特点。二是自尊预期过低。自尊预期过低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自卑。具有这种倾向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往往表现出逃避现实、隐匿痛苦、抑郁失望等特征。
  (二)意志观念错位
  意志是指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觉性、果断性、自制性和坚韧性的总和。一个人意志力的强弱,与其生活的环境、成长的经历有着直接关系。对于高校家庭贫困大学生来说,他们中的大部分从小就经受了生活困难所带来的磨难,养成了不怕吃苦、积极努力、勇敢果断、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然而,有一部分家庭贫困大学生在进入大学校园、接受了高校贫困生救助之后,往昔的斗志不见了,奋斗的目标模糊了,攀比心理严重了。
  (三)诚信观念缺失
  对于家庭贫困大学生来说,诚信观念的缺失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在经济方面,诚信观念的缺失集中表现在助学贷款上。个别家庭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之后,不能积极、主动地与银行、学校进行联系和沟通,而是采取恶意拖欠或有意逃避还贷的态度。在学习方面,诚信观念的缺失集中表现在面对作业及考试上。个别家庭贫困大学生为了改善经济状况,把大部分的业余时间用到打工上,而把完成作业和通过考试的希望寄托在抄袭、作弊上。在就业方面,诚信观念的缺失集中表现在个人信息上。个别家庭贫困大学生为了提升自己在就业竞争中“含金量”,简历上填写虚假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感恩观念淡漠
  感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感恩是指对那些为我们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我们渡过难关的团体或个人,报以感激之情,并以力所能及的方式给予适当回报的心理。高校家庭贫困大学生的感恩观念淡漠的现象,主要表现:一是广义层面上,表现出对社会、学校、家庭的不满和忿懑。个别家庭贫困大学生经常报怨社会如何的黑暗,学校条件如何的差,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如何的不公平……等等,对社会、学校、他人和环境缺乏感恩之心。二是狭义层面上,表现出对资助团体或个人的不满和冷漠。个别家庭贫困大学生在接受资助之后,不能积极主动的向资助团体或个人汇报自己的生活、学习情况;更有甚者,当由于某种原因造成资助协议被迫中止之后,受资助的贫困大学生不但不能理解资助人的苦衷,更是对资助人心存不满,报怨连连。
  (五)依赖观念严重
  近年来,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日趋完善,为家庭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最基本的经济保障。然而,在家庭贫困大学生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经济压力得到缓解的同时,却又滋生出了新的问题,部分贫困生对奖、助学金产生了过度依赖的心理。一方面,他们对奖、助学金“分分必争”、斤斤计较,为了获得高额奖、助学金,不惜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请客、送礼拉选票;另一方面,他们不是依靠自己的努力,通过勤工助学的方式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而是贪图不劳而获,坐享奖、助学金之利,从而把个人和家庭的经济困境转嫁到学校和国家身上。
  
  二、高校贫困生救助制约因素
  (一)救助观念的偏狭
  通常情况下,对于“贫困”的认定标准,往往是指经济上的短缺和匮乏。基于“经济贫困”认识,当前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紧紧围绕着“经济帮扶,物质解困”这一核心工作来开展。事实上,所谓的“贫困”不仅包括物质上的“贫困”,也包括了精神上的“贫困”,“贫困”概念的界定不仅是一个经济学范畴,更是一个社会学和政治学范畴。因此,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不应局限于经济上的救助,而应该包括精神上的救助,尤其是思想救助、心理救助等。
  (二)救助主体的泛化
  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受救助主体客观上存在两个层次,一是群体层次,一是个体层次。当前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主要停留在群体层次上,对高校家庭贫困生的相关调研工作大都局限于定性描述。既忽视了贫困生群体的具体性和特殊性,又忽视了贫困生个体的个别性和差异性。在传统群体层次、定性描述模式之下,整个救助工作呈现出空洞、泛化的特征。为了提高工作实效,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必须实现“群体”层次与“个体”层次、“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的有机统一。
  (三)救助体系的不完整
  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除了观念偏狭、主体泛化之外,还存在着体系不完整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非物质性救助缺位。所谓非物质性救助,就是指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内容除了经济、物质救助之外其他方面的救助,如心理辅导、行为养成等。二是社会救助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救助资金的募集、管理,救助渠道的完善、回馈等方面。三是贫困生的资格认定缺乏科学、规范、长效机制。四是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等。
  (四)道德、法律意识方面的制约因素
  “在今天,只要求道德教育贴近市场经济,把市场意识中那种等价交换、物质利益驱动等普遍存在的现实作为道德和历史发展自身的内在规律”。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对“经济救助”的特别关注,使得道德、法律意识层面的救助工作渐渐边缘化,严重制约着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成效。因此,要想使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我们必须学会物质和精神两条腿走路,补上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这一课。
  
  三、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进路探究
  随着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不断深入,高校家庭贫困生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呈现出许许多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高校家庭贫困生的救助工作必须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尽可能的避免贫困生“片面发展状况,克服‘道德人’、‘政治人’、‘经济人’、‘工具人’的发展局限”,适时创新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思路和对策。
  (一)关于救助主体方面
  1、突出个体差异
  为了弥补救助主体泛化的不足,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必须实现从受救助主体由“群体”层次向“个体”层次的转化。只有不断强化贫困生救助主体的个体差异,我们的救助工作才能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细化,才能使救助工作不拘泥于外在形式,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为了更好的实现这一转化,必须建立贫困生的动态数据库,对每一位贫困生的经济状况、思想动态作详细的、动态的描述,为贫困生救助工作提供详实的资料支撑。
  2、构筑“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协同机制
  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强调“个体”层次上的研究,并不意味着对群体层次的忽视。我们在群体的层面上强调定性描述,为救助工作提供理论上的研究和指导,同时,在个体的层面上强调定量分析,使救助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而在整体层面上,构筑一个由“个体”层次与“群体”层次相互补充、相互协同的运作机制。
  (二)关于救助内容方面
  1、突出非物质性救助
  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应在完成物质性救助的同时,突出非物质性救助,也就是更多的关注贫困生的思想状态和精神世界,为其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培养贫困生良好的个性、健全的人格、健康的情感、乐观的心态、坚强的意志等。
  2、构筑物质性救助与非物质性救助的协同机制
  对于大多数的家庭贫困生来说,其思想上的变化、心理上的扭曲,大都是因为经济上的短缺所造成的。因此,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应在突出物质性救助的同时,也要重视非物质性救助,致力于构建一个物质性救助和非物质性救助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协同机制,以实现两个层面上救助工作的协调统一。
  (三)关于“非物质”救助方面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就是从家庭贫困生的生活、学习实际出发,强调教育的“重点不是认知道德规范,而是内化道德规范,践履道德规范,用道德规范来指导和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道德自律能力,形成良好的、稳定的道德品行”。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重点主要体现在家庭贫困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上。
  2、建立贫困生心理健康的干预机制
  关注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是非物质性救助工作的基本举措和重要手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可以帮助家庭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建立贫困生心理健康干预机制,加强贫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则可以不断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个性、健全的人格、坚强的意志等。因此,我们尽快建立和健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贫困生心理健康干预机制在贫困生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发挥贫困大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
  所谓模范贫困生,是指那些具有自立自强精神、顽强拼搏意志、乐观向上态度、吃苦耐劳素质的贫困大学生。在非物质性救助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贫困生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模范贫困生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对于其他贫困大学生说,具有较强的认同感,能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走出心理困境;二是模范贫困生的自立自强的精神,对其他家庭贫困生来所,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打造一支模范贫困生队伍。我们通过科学、规范的途径,考察、发掘和选拔一批模范贫困生,评选出学习标兵、诚信标兵、道德标兵、自强标兵……努力开发模范贫困生团队在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中的整体合力。
  (四)关于救助体系方面
  1、探索新的救助渠道和方式
  为了更好的实现贫困生救助工作的目标,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传统救助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现有救助渠道的潜力;二是探索和创新高校家庭贫困生救助工作的新渠道、新方式,以适当变化了社会实际和贫困生现状。具体表现在:第一,强化国家在贫困生救助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第二,健全贫困生救助的信贷体系;第三,发展慈善事业,完善慈善捐助机制;第四,建立健全灵活机动的弹性学制;第五,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拓宽勤工助学渠道;第六,拓宽贫困生思想教育、心理教育的渠道,发挥网络工程、信息技术在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中的作用。
  2、整合多种救助方式,形成高校贫困生救助工作的整体合力
  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单一的救助途径和方法,都不可能完成救助工作的全部任务。同时,这项复杂工程还会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呈现出动态发展的态势。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贫困生救助体系,在充分发挥各种救助方式作用的基础上,强化各种方式之间的互补与融通,凸显救助系统的整体合力,“实现学生的物质与精神、科技与人文、政治与道德、生理与心理、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真正成为‘全面人’”。
  
  参考文献:
  [1]鲁洁.道德教育的当代论域[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郑永廷,张彦.德育发展研究――面向21世纪中国高校德育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3]张耀仙,郑永廷,吴潜涛,等.现代思想政治教育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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