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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饰工程 转载节能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时间:2019-07-16 21:01:14 影响了:

[转载](上海)参考2 (2010-09-17 10: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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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上海)参考2作者:嘉华保温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住宅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保证节能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住宅建筑以及其它居住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条件相似的公共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也可适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配套使用。住宅建筑节能工程的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对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应低于本规程的规定。

1.0.4 本规程未涉及的其他建筑节能工程及技术的施工质量验收,应遵照相关标准执行。

1.0.5 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

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楼板和地面等。按其是否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2.0.2 外墙外保温系统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composite systems

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是由保温层、护面层、饰面层等组成的具有保温隔热、防水和装饰功能的围护系统。

2.0.3 基层 substrate

节能工程中,直接承受保温系统的结构层。

2.0.4 界面剂 interface agent

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含聚合物浆料。

2.0.5 胶粘剂 adhesive

用于保温板与基层粘结的材料。

2.0.6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由绝热材料组成起保温隔热作用的构造层。

2.0.7 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rendering coat mortar (anti-crack mortar)

用于护面层抹灰的聚合物砂(胶)浆。

2.0.8 增强网strengthened mesh

铺设在抹面砂(胶)浆内用以提高护面层强度以及抗裂和抗冲击性能的玻纤网格布或金属网。

2.0.9 护面层 facing surface

在保温层上,保护保温层并起增强防裂和防水作用的构造层。

2.0.10 饰面层 coating

附着于保温系统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构造层。

2.0.11 锚固件 mechanical fixings

用于将保温板或护面层中的金属网固定在基层上的专用机械固定件。

2.0.12 外墙内保温系统 in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composite systems 置于建筑物外墙内侧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是由保温层、护面层、饰面层等组成的具有保温隔热和装饰功能的围护体系。

2.0.13 外墙自保温 self-thermal insulation

用单一材料可满足外墙节能指标要求的围护结构。

3 基本规定

3.1 设计

3.1.1 凡新建住宅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进行节能设计,并应达到该标准规定的要求。任何单位不应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

3.1.2 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应包括相关节能设计参数,如建筑物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等。当体形系数或部分构件热工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提供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

3.2 材料

3.2.1 建筑节能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要求。保温系统常用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3.2.2 严禁在住宅建筑节能工程中使用国家及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淘汰的建筑材料及产品。

3.2.3 用于建筑节能的产品应具有产品合格证、相应性能的出厂检验报告和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尚应按规定提供商品检验报告。

3.2.4 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程各章节的规定。

3.2.5 复验材料的取样和送样应按本市有关取样送样规定执行。

3.3 施工

3.3.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对施工人员应进行技术交底和专业技术培训。并按相关的施工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3.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按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节能工程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程的要求后方可实施。

3.3.3 主体结构的支模洞等应修补完成后再做节能保温工程,不应用保温材料填嵌。

3.3.4 管道、设备等安装及调试宜在有关节能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建筑节能工程不应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

3.3.5 建筑墙体保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本规程各章、节的规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并按附录A的格式记录。

3.3.6 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施工时,各道工序应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4 质量验收

3.4.1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施工过程隐蔽验收和节能工程竣工验收。

3.4.2 保温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应按表3.4.2划分。

表3.4.2 保温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

3.4.3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

2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

3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各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记录与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6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3.4.4 建筑各节能分项工程可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变形缝、施工段等进行划分。

3.4.5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其最大偏差不应超过本规程规定的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检查记录。

3.4.6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验收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4.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报告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B进行。

2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C进行。

3 单位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本规程附录D进行。

3.4.8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节能分项工程的质量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节能分项工程的实体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 外墙外保温

4.1 一般规定

4.1.1 检查部位: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墙体保温系统。

4.1.2 保温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保温层应与基层连接可靠、安全并具有抵抗基层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的正常变形不致造成系统产生裂缝、空鼓和脱落。

2 保温系统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3 保温系统应能经受风压和风振的作用。

4 保温系统应能抵抗由温度、湿度变化而产生的应力。

5 保温系统在遭遇相应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6 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 保温系统应具有防雨水渗透性能,护面层应具备机械强度和抗裂性。

4.1.3 基层的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一般抹灰工程质量要求。

4.1.4 基层上涂抹胶粘剂应做基层与胶粘剂的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4.1.5 保温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彼此相容并具有防腐性。

4.1.6 保温系统机械固定的金属锚固件、网片和承托架等,应满足防锈蚀要求。

4.1.7 保温系统饰面层采用粘贴面砖时,其材料与构造措施应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对面砖的粘贴质量应做粘结强度检验。

4.1.8 保温系统的外饰面施工质量应视选材不同,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有关规定执行。

4.1.9 保温系统的检验批和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以每500 ~ 1000m2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应小于10m2。

4.2材料与现场检验

4.2.1 保温系统材料性能、规格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要求,保温层厚度应控制在标准偏差范围内,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取样复检并做进场验收。验收项目应按表4.2.1的规定进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进场复检报告。

表4.2.1 保温系统材料现场抽检复验项目

续表4.2.1 保温系统材料现场抽检复验项目

注:1. 聚苯板(EPS、XPS)燃烧性能级别仅对设计有要求时,应进行现场抽检;

2. 硬泡聚氨酯保温板物理性能检测样品为现场发泡制备。当采用硬泡聚氨酯喷涂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保温层的物理性能指标为发泡成型后的硬泡聚氨酯的相关性能;

3. 锚固件拉拔强度的测试条件应与工程中墙体材料相同;

4. 保温板现场粘结强度测试时断缝应从胶粘剂或界面砂浆表面切割至基层表面。4.3 聚苯板(EPS、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4.3.1 本节适用于聚苯板(EPS、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4.3.2 粘贴聚苯板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粘贴EPS板时,涂聚合物胶粘剂面积不应小于板面积的40%。

2 粘贴XPS板时,配套界面处理剂,涂聚合物胶粘剂不应小于40%。锚固件排布和数量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但每平方米不应少于4个。

4.3.3 保温系统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在聚苯板(EPS、XPS)安装完工后,应对聚苯板(EPS、XPS)粘贴、锚固件安装质量进行隐蔽工程检查。

2 网格布铺设完工后,应对抹面砂(胶)浆厚度、网格布铺贴位置进行隐蔽工程检查。

主控项目

4.3.4 保温系统所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聚苯板(EPS、XPS)负偏差不应大于1.5mm。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纪录、材料检测复验报告;保温层厚度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4.3.5 聚苯板(EPS、XPS)应与基层粘接牢固,无松动和虚粘现象。

检查方法:检查样板件拉伸粘接强度检验报告及施工记录。

4.3.6 粘贴在基层上的聚苯板(EPS、XPS)外表面应符合表面平整度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3.7 抹面砂(胶)浆与聚苯板(EPS、XPS)应粘接牢固,无脱层和空鼓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纪录。

4.3.8 锚固件塑料胀管部分进入墙体锚固深度应符合产品安装规定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楼层每20m长抽查一处,每处不少于4个。

检查方法:检查锚固件塑料胀管和敲击钉长度或自攻螺丝退出检查。

4.3.9 护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玻纤网格布或金属网不应外露在表面。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手摸检查。

一般项目

4.3.10 聚苯板(EPS、XPS)粘贴应上下错缝,接缝应紧密、平齐,拼接缝处不应涂抹胶粘剂,应采用同种板材或聚氨酯(PU)发泡剂填充。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3.11 聚苯板(EPS、XPS)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

表4.3.11 聚苯板(EPS、XPS)安装允许偏差

4.3.12 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直尺测量。

4.3.13 聚苯板(EPS、XPS)系统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3.13的规定。

表4.3.13 聚苯板(EPS、XPS)系统面层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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