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民间文化培育工程 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 2018年新农村建设政策
我国农村民间文化历史悠久、丰富多彩。实施民间文化培育工程,整合民族民间文化资源,适应文化社会化、大众化的新形势,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重点之一。培育好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推进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应从民间文化内生机制入手,具体而言,就是从项目保护、人才培养、及其与节庆等其他文化的内在联系着手开展。
(一)以具体项目来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
各地农村都有自己独特的民间文化,如果以具体项目来保护开发好,将大大增强当地农民的自尊心与自信心,带动全体成员的素质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保护开发农村优秀民间文化。首先,要充分发掘各地的人文资源、传统文化、民俗文化、民间艺术资源,对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授予“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对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其次,要充分调动当地农民的积极性,使其成为农村民间文化项目的保护开发主体。农民既是民间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民间文化的传承者。在优秀民间文化项目的保护开发过程中,农民的主角地位不能动摇,他们所发挥的作用不可低估。事实证明,农村优秀民间文化只有深深植根于广大农民群众中,才有旺盛不竭的生命力。
最后,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保护与开发是相辅相成的,保护是前提,只有保护好才有可能继承和发展,才能合理开发,而合理开发又有利于保护。另一方面,在开发的同时,不能损害农村优秀民间文化原貌,不能破坏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农村优秀民间文化,只有其特色得到完整地保持,才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开发价值。
(二)注重对农村民间文化人才的扶持和培养
民间文化人才俗称民间艺人,亦称“民间艺术家”,散布于广大农村的“民间艺术家”,其艺术养分直接来自于农村,和农民有着天然的相通性,在民间文化的传承中起桥梁作用。注重对农村民间文化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民间文化人才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尤为重要。
农村民间文化人才的扶持和培养需从两方面着手。
一是要积极创造条件让农村民间文化人才走出去,充分展示农村优秀民间文化成果。我们要创造经济、环境等条件,以民间艺人为核心,使民间文化得到传承发展,以保护好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根基。政府要对民间艺人进行档案登记、数字化存录,分级建立起专门的图文影像数据库,对其优秀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展演。
二是通过传承和培训来培养民间文化人才,不断壮大农村民间文化发展的主力军。传承可通过民间艺人收徒,传帮带来实现,国家也需为其创造条件,并适当的投入。
(三)积极使农村民间文化与节庆文化、旅游文化、宗教文化相互融合。
民众自发地参与赶庙会、赛龙舟等群体性的民俗活动,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特有的节庆文化。节庆活动是民间文化的载体,通过保护与培育节庆文化习俗来刺激民间文化的内生,回归民间文化的本体,是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需要。
近些年,许多农村都在努力恢复传统的节庆活动,使之成为当地最具特色的节庆文化,并通过这一载体来展示当地特有民间文化。如春节,从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起,到正月十五的元宵节止。这期间,各地都要举行一系列富有地方色彩的节庆活动,如江南一带的庙会,舞龙舞狮、观花灯等。而这也是各地展示特色民间文化的绝好机会。
传统的农村民间文化可以作为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成为旅游文化。旅游文化是优秀民间文化得到合理而适度地开发利用,实现更有效保护的平台。农村民间文化与旅游文化的相互融合,能充分展示民间文化的无穷魅力,使优秀的农村民间文化走出去,走向世界,以加快当地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进程。
我国宗教文化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建立了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我们要从中发掘优秀的成分,使其融入传统民间文化之中,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为新农村文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通过宗教文化与民间文化的融合,来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对当前的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十分有益的。
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是实施民间文化培育工程的即定目标,这还需我们积极探索,共同努力。我相信通过充分挖掘民间文化的内生机制,正确引导和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就一定能达到目标。
责任编辑:尹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