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_小公司薪酬体系 案例
深圳伟创力公司是一间系统集成公司,员工薪资结构比较特别,以工程师为例,大体是这样的:月基本工资为2500元左右,其他各种补贴500元左右,其余的收入则为加班费,加班费按国家劳动法的规定计算。与深圳市其他类似企业不同,在伟创力公司,加班费成为工程师月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伟创力公司成立之初,员工不存在“混”加班的问题,公司对加班时数也没有控制。后来由于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员工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单身员工增加。这时候,加班问题开始暴露出来。大部分员工的月人均加班时数超过120小时,加班费远高于其基本工资,公司内部甚至形成了一种“加班文化”――有事儿没事儿泡在公司里,白天能完成的工作也一定要拖到晚上才干完。
于是,公司出台了限制加班的决定:根据职务级别定出加班时数限制,如工程师每月限时80小时,高级工程师每月限时50小时。
不同级别加班限制的规定出台后,表面上加班费用降下来了,但每月结卡时却发现员工的加班时数不多不少正好是其限制数,而无论该月项目繁忙还是相对清闲。员工的理由则是:“在伟创力,加班费本来是构成工资的一部份,以我目前从事的这份工作来说,一个月也应该四五千元。”
看来实质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总经理想再次压低加班时数,但这次却遭到所有部门经理的一致反对。部门经理们说:“平衡部门内各员工的加班时间已经成为我们一项额外工作了。加班太少,他们收入低,情绪不稳,想着跳槽;忙的时候又不得不逼着他们加班,要是时数限制再降低,‘加超’的时数太多,我们无法管理了,受影响的肯定是公司。另外,员工收入的减少肯定造成流失率上升。”
由于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总经理暂时搁置了这一计划。但公司欲减少加班时数的消息却在员工中传开,并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加班问题不仅困扰公司管理层,也影响了员工士气,那么,应该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加班费的开支呢?
具体分析(Analysis)
根据分析,问题的根源在于基层员工的薪酬体系不合理。与深圳市其他类似企业相比,伟创力的工程师月收入要低1500元左右。传统上以加班工资补足。
这样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个人单位时间内的产出不明确。也就是说,个人的劳动生产率(productivity)不稳定。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加班时间越长,劳动生产率越低,但个人的收入反而越高。在劳动生产率和个人收入之间没有正反馈的关系。换句话说,一方面,薪酬系统现有设置,违背了对内有公平性,对外有竞争性的原则。另一方面,个人的绩效考核失效,起不到赏罚分明,从而促进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作用。这就是现有HR体系的不合理之处, 根源在薪酬模块。
解决方案
1.工作量化: 确定工作职责,核定基层员工单位时间内的工作量,也即是确定员工的最低劳动生产率。
2.规范加班制度: 所有员工需要加班,先向直接主管提出加班申请,直接主管根据他的核定工作量来决定是否可以加班。
3.确定相应的单位时间报酬: 同当地同行业的其他公司相比,员工的固定月工资应该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而不应当以加班工资补足与竞争公司过大的差距。
4.核定项目的总任务量,并层层分解到个人(Purchase Order workload estimation)
5.满意度调查:中小公司应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员工对工作的态度和工作满意情况。对员工工作本身、奖酬、工作环境、工作群体、个性与工作匹配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从而及时地制定公司制度,调整员工心态,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6.调整良好的企业文化:“加班文化”不应该是一个良好公司的正常行为,公司应该通过企业理念、树立典型、组织活动、统一行为规范等方法形成本公司高效、团结、创新的精神层面的企业文化,使其良好、健康地在企业工作。
以上课程由盛景商学院精华实战版MINI-MBA(https://training.省略,8007060016)提供。
盛景商学院是“盛景网联”旗下专注经管培训的专业机构,为中国数千万家企业提供最为专业、最为实战的经济型经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