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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子招投标的优势

发布时间:2019-04-04 03:57:55 影响了:

  【摘要】为了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提高监理成效,应杜绝“转包”问题,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才能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招投标 转包 串标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
  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陪标现象、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等,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谈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笔者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关政府要专门出台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参考文献:
  [1]陈卫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思考[j].市政技术, 2009(2):103-106.
  [2]李永明.加强招投标管理提高工程监督质量[j].内江科技, 2008(2):9.
  [3]建设工程招投标计价模式研究.胡沿.武汉理工大学200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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