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在想什么?】 当余震发生时青年在想什么
从1994年10月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在全国10个省市的27个地区,就1994年至1995年社会形势及其走向对2万名城乡各界人士进行了问卷调查,受调查者中35岁以下的青年共9654名(其中25岁以下者为4457名,26至35岁者为5197名)。从调查结果的初步分析看,这一部分青年目前的生活境况以及对社会形势的基本看法,的确是总数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的青年的境况与看法的集中反映。
青年人的日子过得怎么样?
1994年的经济生活充满着许多喧嚣和不安,特别是持续加重的通货膨胀压力,令相当部分公众的实际生活水平有所下降。国家公布的1994年城乡居民人均年收入依然呈增长趋势,但也承认,在一部分公众中,减收面在扩大。这一事实往往容易被平均数所掩盖。那么,青年对1994年实际生活水平的升降又是怎样一个判断呢?
我们的调查涉及到1994年与1993年的生活水平的比较。结果有7.05%的35岁以下青年认为“增长较快”;有63.29%的青年认为“基本持平”;“略有下降”者占20.31%;“下降较多”者占8.86%。这表明,在青年的主观认定中,大部分人1994年的生活水平处于稳中有降的状态。和前几年各阶层人士的收入增长较显著情况相比,显然由于通货膨胀的原因,收入增长被抵销的程度十分严重,青年也难逃此劫。
问题是,和中年、老年人相比,1994年青年的实际生活水平处在中等状态。调查表明,50岁以上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增长较快”者占8.62%,超过青年1.5个百分点;“略有下降”者占19.53%;“下降较多”者占8.19%,均低于青年的比例。这一群人是1994年实际生活水平最高者,其状态佳于青年。但是,在36~49岁的中年人群那里,情况相当糟糕,1994年实际生活水平“增长较快”者仅占5.43%,低于青年;“略有下降”者占23.26%,“下降较多”者占9.46%,均高于青年比例。这一组调查数据,清楚地描述了目前青年的实际生活状况,透视出了在所有社会一年龄群体的经济地位序列结构中青年所处的地位。这种地位既是特定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青年主动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产物。因而,它不能不极大地影响到青年对日常生活乃至个人发展前景的预期和行为选择。我们的深入分析还揭示出,不同年龄段的青年在1994年实际生活水平的变化是极不相同的,其间的差距甚至超过青年与中年、老年之间的差距。在收入“增长较快”的青年中,25岁以下的青年占8.17%,26~35岁的青年仅占5.33%,而25岁以下青年与50岁以上老年在收入“增长较快”方面的差距是8.17%比8.62%,仅0.5个百分点,是青年内部差距的近六分之一。类似的差距还反映在收入“下降较多”方面,有7.60%的25岁以下青年认为实际生活水平“下降较多”,有如此境遇的36~49岁中年占9.46%,26~35岁的青年中有10.05%的人认为“下降较多”,甚于总体生活水平评价最低的中年人群体。这部分青年生活水平的下降固然可以归因于他们已经进入抚育幼子的人生阶段,家庭支出压力增大,但也就是这部分人理应是最能熟练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在职业生活中最具有竞争力。他们在1994年的生活境况至少表明了两种现实难点:
第一,这部分处在最需要经济支持之人生阶段的青年,因为各种原因,难以如愿;第二,这部分处在最有专业能力的人生阶段的青年,因为各种原因,或是难有发挥能力的机会,或是得不到相应的经济报偿。他们的生活水平状况,反映出我们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还有明显的结构性缺陷。综述起来,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目前青年的经济状况处在总体平稳略有下降阶段;(2)青年的基本经济地位在所有社会一年龄群体中居中;(3)以25岁为界,青年内部依经济状况出现比较明显的分化,25岁以下青年总体上正在成为所有社会一年龄群体中经济状况最好的一群,而25岁以上的青年总体上正在沦为所有社会一年龄群体中经济状况最差的一群。这种分化既反映出社会经济结构方面的某种缺陷,也极可能动摇长期以来我们对青年状况的一贯看法。
青年心目中的改革成就和最大受益者。
1994年的改革引人注目,理论、策略、技术乃至相关的方针的变化在这一年引起诸多的议论,对改革的实施与成果也评价不一。调查表明,青年人认为,1994年改革最成功的领域是工资改革,有37.37%的人持这种看法,而50岁以上老年人有42.19%的人也有这种判断,且比青年高出近5个百分点。被其他人群认为是居改革成就第二位的财税改革,在青年人看来仅位居第四,而且,数据表明,年龄越低者对财税改革的成就评价也越低。依50岁以上者、36*49岁者、26~35岁者和25岁以下者顺序,其肯定比例依次为:28.66%、26.19%、24.85%和18.87%,其最低和最高之间相差达10个百分点。在对住房制度改革的评价上,有同样的趋势,依上述顺序,其肯定比例依次为:26.80%、25.88%、24.49%和21.31%。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评价,则出现一种截然相反的趋势:年龄越低者,评价越高,依上述顺序,其肯定比例依次为:9.94%、13.56%、15.38%和18.85%。对公务员制度改革的进展评价趋势,与此类似,依上述顺序,其肯定比例依次为:19.75%、20.35%、21.78%和32.01%。青年和其他人群对改革进展的评价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却很复杂。以对公务员制度的改革评价为例,大量资料表明,相当部分青年人对改革措施实施后自身的地位、收入状况并不很满意,但这次调查却显示出青年人对此项改革的评价最高。这其中不能排除群体利益得失对群体成员间评价倾向的影响,因为在对住房制度改革的评价中,我们发现青年人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因而他们的评价也最低;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较高评价,显然与青年人对占据有利地位的期望有关。这种复杂的评价结果还应该从1994年改革进程的一些具体制约条件(如稳定的强调、某些领域改革的暂止、改革技术方案不够精细)有关。这有待于进一步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