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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担当国家使命的光辉篇章:团的光辉历史感悟

发布时间:2019-06-16 04:46:35 影响了:

  千里湘江逶迤北去。  这条曾经见证过中国近现代进程的先驱之河,今天,依然激荡着理想之波,让光荣传承着新世纪的梦想。  2007年12月14日,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国家“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吹响了建设“两型社会”的嘹亮号角。几年来,“3+5”城市群坚持先行先试,不断探索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科学发展新路径。“两型社会”改革建设从长株潭3市,拓展到“3+5”8市,继而向全省纵深推进。
  建设“两型社会”,是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发展,推动人类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因而,这条道路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称之为“21世纪世界最伟大的征途”。
  建设“两型社会”,是一项伟大的事业,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是一项艰难的使命。
  建设“两型社会”,还是一项全新的世界课题,也是一场精彩的中国行动,更是一次湖南的先锋探路与创新实践……
  历史的目光正注视着湘江。
  湘江之滨,一幅湖南不辱国家使命、推进“两型社会”改革建设的恢宏画卷徐徐铺展开来……
  描绘“两型社会”改革建设的战略蓝图
  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建设好试验区当做湖南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重大历史机遇和历史使命,大力推进“两型”重大改革,在顶层设计、法规体系、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为什么是湖南?
  黑格尔曾经说过:“一个民族要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湖南的科学发展,同样需要有“仰望星空”的激情。
  “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小平同志的告诫,声犹在耳,促动着血脉里始终流淌着变革与创业基因的湖南人,深思考量中部湖南,没有过硬经济基础,如何抢占发展制高点?
  从“毛泽东城”的设想到经济一体化的探索,五十年不懈追求,湖湘三代人砥砺实践,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试验区的获批,也标志着敢为人先的湖南,终于找到了撬动中部崛起的支点。
  抚今追昔,让我们回首“两型”探索之路,追寻试验区获批路上的艰辛与精彩——
  2006年,中央启动中部崛起战略。湖南省委、省政府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科学谋划湖南领先中部崛起的思路与对策,积极向中央汇报工作思路与战略构想。长株潭城市群成为中央高层的战略关注点,被列为国家促进中部崛起重点发展的城市之一。
  在此前的2004年,在获悉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正在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湖南省就申报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深入调研,于2006年6月正式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报申请。2007年3月,湖南省与国家发改委进一步确定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中心的改革主题;4月,时任省委书记张春贤、时任省长周强专门致信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温家宝做出重要批示;6月,温家宝又专门听取张春贤、周强的汇报,当即鼓励说:我感觉到国家应该批你们这样一个试验区。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召开,强调“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明确了“两型社会”建设的基本国策地位;12月14日,长株潭城市群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个“中国第一个自觉进行区域经济一体化试验”的城市群,在历经25年的等待之后,终于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从此,传统的“鱼米之乡”承担起一项与时俱进的新使命——“两型”示范。
  从2007年底至2008年12月,围绕这道国家级命题,紧紧抓住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权这一最大的政策和机遇,湖南省委、省政府集思广益,科学谋划,放眼全球,海纳民意,对试验区改革建设进行顶层设计,绘就了“两型”建设的行动路线图——出台1个改革总体方案和10个专项方案、1个城市群区域规划和14个专项规划、18个示范区片区规划、87个市域规划。
  2009年1月1日,湖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长株潭城市群试验区改革建设顶层设计的两项核心内容——《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和《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同时获得国务院批准,创国内先河,成为全面指导区域内“两型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根据总体方案和区域规划,试验区“两型”建设的路径是:用12年时间,迈出三大步——
  第一阶段,2008~2010年,夯实基础,重点突破;
  第二阶段,2011~2015年,纵深推进,初见成效;
  第三阶段,2016~2020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取得较好的示范效果。
  有人说,“两型”也是“两难”,那就是:“两型”建设与加快发展的矛盾如何协调,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冲突如何解决?
  湖南省委、省政府认为,推进试验区建设,不仅要做好顶层设计,还应在制度和机制层面确保“两型社会”建设高起点、大手笔、全方位推进。
  化“两难”为“两型”。几年来,湖南在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和人才管理、土地管理、投融资、对外经济、财税、统筹城乡发展、行政管理十大领域进行了一系列艰苦的探索和大胆实践。一个个开启全国先河的创举在湘江两岸诞生——
  第一个成立长株潭“两型办”,从省到市一直延伸到县,全面统筹协调“两型”建设;
  第一个出台包括六大体系、30项具体指标在内的“两型”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首推绿色电价、施行分质供水和阶梯式水价,领全国之先取消宾馆酒店免费提供七小件;
  第一个为“两型”试验进行地方立法——《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条例》,用法律规范,用法治“护航”;
  第一个编制区域系统性融资规划——《长株潭城市群系统性融资规划》,与国家开发银行紧密合作,破解“两型社会”建设的资金瓶颈;
  第一个试点环境污染责任强制性保险,对湘江流域内51个市县实行省级财政生态补偿,成立首家环境资源交易所,试点农村环保自治模式;
  第一个出台行政程序规定和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制定全国首个政府服务规定,促进行政权力“阳光化”运行,实施“四分离”审计行政流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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