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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文学史、文学生产方式 中国文学史文学常识

发布时间:2019-06-20 04:25:24 影响了:

  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众多国别文学史对专业人士而言,不只是提供了全面、权威的文学史材料,更重要的是剑桥文学史的写法反映了文学研究方法的新进展,从而帮助学者们反思作为学科的文学的一些基本问题。
  2002年,由牛津大学的David Loewenstein教授和芝加哥大学的Janel Mueller教授主编《剑桥英国早期现代文学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Early ModemEnglishLiterature)出版。此书是《剑桥新英国文学史》(TheNewCambridgeHistoryofEnglishLiterature)丛书中的一种。之所以是“新”文学史,是因为从1907年到1927年剑桥出版过一套15卷的《剑桥英国文学史》。但是对新文学史的编写者来说,以前的这套书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对文学和文学史的认识过时了。比如,对作家的研究是以传记式的和心理批评为主导的,所以经常从政治和宗教思想上来研究作家。还比如,那时候的学者对文学史的理解是固定的,他们深信:“什么是主要的文类,什么是次要的文类,这些文类里主要和次要的成就是什么,谁是主要的和次要的作家和流派,这些问题是可靠的知识和共有的判断。”《剑桥新英国文学史》希望打破过去那种文学史的写作框架,呈现出当前学界对文学的新认识。
  与过去介绍作家和流派的历史背景的方法不同,新英国文学史是从文学生产的机构和场所来考虑文学的。比如《剑桥英国早期现代文学史》第一部分的六个章节(全书分5部分、共26章),其论题主要包括识字、教育和阅读的状况,手抄本传播和流通的社会情景,印刷文化在塑造主体性上的作用,文学赞助者的社会情况,以及文学生产、传播和接受中对语言的选择。后面的四个部分是按时间分期,介绍不同时期的对文学影响最突出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机构(比如宫廷、教会)和场所(比如城市、剧院、家庭)。比如“文学与教会”,“文学与宫廷”,“文学与伦敦”。在这样的叙述框架里,具体的作家不像以前那样被专章讨论,而是置于文学生产方式的脉络中被介绍和评论。所以,这本文学史中没有单独的、专章专节的作家论。
  其次,文学不再被看做是一个稳定的、预设的概念,而是一个历史的建构,所以编写者讨论的是1 6世纪和17世纪的语境中的文学。我们现在一般把文学看做是诗歌、小说、戏剧和散文的总和,这种理解在18世纪的英国才开始出现,那时才把文学与虚构和想象经常性地联系起来。而在英国早期现代文学时期,文学指的是以书写形式保存和传播的所有知识。新的文学史就涉及以前的文学史不考虑的材料。比如,那时的历史、政治、宗教文本要被当做文学文本对待,分析它们的形式、风格、修辞、文类应该是不言自明的;它们的作者不能只从思想(史)的角度来讨论,而是要分析他们美学上和艺术上的成绩。比如以前,文学是被当做文化的组成部分来理解的,那么文化(以及社会)通常被理解为文学的背景和语境。而现在,文学既要被看做是文化的产物,也要被看做是文化的动因,因为文学是处在政治、宗教和社会的各种复杂力量之中,它既展现文化,也被文化展现。这样,文学文本与文学语境之间的界限就消失了。
  最后,文学的多民族性质得到了突出。英格兰文学无疑是全书的重点,但苏格兰文学以及以英语写成的威尔士和爱尔兰文学作品也在文学史的叙述之中。这个变化是与把文学当做民族(身份)建构的斗争场所联系在一起的。后面四部分的第一章都是“文学与民族认同”,讨论不同时期文学中民族、身份的不同理解,以及它们在不同地区不尽相同的社会作用。文学史的这种写法与比较文学的一些新近发展不谋而合。一些比较文学学者就指出,(单一的)国别文学史也一定要放在跨语言、跨文化和跨国界的视角下审视,国别文学中内在的异质性就能凸显出来,各种诗学的和政治的权力运作才能看清楚。
  总之,正如两位编者所说,《剑桥英国早期现代文学史》是一本创新的文学史,它“一方面研究(文学)生产、接受和流通的各种场所之间的相互作用,另一方面研究早期现代文本的美学和文类特征”。
  2010年,备受不少中国学者关注的《剑桥中国文学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Chinese Literature)终于出版。此书由耶鲁大学的孙康宜教授和哈佛大学的Stephen Owen(宇文所安)教授主编。剑桥文学史的一个特点就是以时间顺序安排,然后在每一个分期里对其中的作品、作家和流派做详细的论述。其中每一个领域都是由擅长的专家负责撰写。《剑桥中国文学史》保持了这个传统,按照年代并结合朝代的分期来叙述。同时,中国文学的范围也做了严格限定。除了少数地方讨论了在韩国、日本和越南等地写作的汉语文本外,书中论述的中国文学指的是:“在汉语圈里生产的文学,汉语圈既包括现代中国边境之内的,也包括离散(diaspora)群体。尽管不是所有被讨论的作家都是汉族,但都介入在汉文化中。”
  其他一些编写原则,两位编者在书出版前就已经在国内介绍过,已经为中国学者熟悉。其中比较有趣的是编者的文学文化观和史中有史观。文学文化(1iterary culture)是编者对文学的一种理解,也是这本文学史要贯穿的一种写法。他们希望写的不是一般的文学史,而是文学文化史,即“将文学文化看做一个有机整体,这不仅要包括批评(常常是针对过去的文本),也要包括文学研究(1iterary scholarship)、文学社团和选集编纂等工作。在适当的时刻或者在策略性地安排的章节中,我们应该评价文本是如何被制作并流传开来的,并对读者的性质要有所了解”。史中有史观表达了编者对历史和历史叙述的理解,在他们看来,“一种文学史本身就是人们所描述的文学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作者和读者是在虚拟的文学一历史叙述中写作和阅读,这种叙述是写作和阅读必不可少的”。文学史不是对文学历史的客观描述,而是对过去的一种叙述,所以人们对文学和文学史理解也就成为文学和文学史的一部分。比如陶渊明在历代的接受史,已经构成了陶渊明作品的一部分,我们现在再阅读陶渊明,已经不是陶渊明时代的陶渊明了,而是被文学史介绍过的陶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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