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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法律教育日常化刻不容缓 关于中小学生的法律

发布时间:2019-07-04 04:22:30 影响了:

  对青少年应该加强法制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家长和学校的共识,但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已是不争的事实,从作案成员的绝对数字到从作案成员的比例及犯罪率都说明了这一点。近年来的犯罪数字表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以及被袭目标高档化的发展趋势。
  细究青少年犯罪这一社会难题,我们会发现,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不外乎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等。青少年由于年龄、阅历、思想意识等方面的限制,如果不对他们加以正确的引导与鼓励,他们很可能就因为偶然的原因而导致违法犯罪。在家庭方面,不少家庭由于家长文化水平较低或者工作繁忙、父母离异等原因,对青少年的教育失控;独生子女家庭的溺爱,容易造成未成年人任性、自私、性格浮躁、涵养性差等性格特征;如果本身处在问题型家庭,那么,青少年久而久之的耳濡目染必将使他们学到父母身上的坏毛病,恶习气,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社会环境中的黄色污染、灰色污染(腐败现象)和黑色污染(涉暴涉黑)对青少年的腐蚀作用也非常强。因而,学校就成为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的主阵地,而对广大教育工作者来讲,法律教育意识的加强尤显重要。
  但是,当前的学校法制教育却没有在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方面发挥最有效的功用,这是当前教育体制的不足、缺失。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不少学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上还存在着只注重分数、及格率和升学率而忽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的学校还将法制教育当做是普法部门强加于学校的“额外工作”,表面上积极落实,实际上消极应付。有的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开设了法制课,但被“挪为他用”的现象时常发生。有的学校建立职能部门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搭班子、建组织只是图个形式,实效不明显。目前,即使开设法制课的学校,绝大多数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及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其中很多教师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大部分仅靠自学一些基本知识,缺乏相关理论和案例材料的支持,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学校虽然也聘请了从事司法、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士兼任法制副校长,但大部分法制副校长由于工作忙等原因,一年也就对学校上一、二堂课或开展一、二次讲座,实际上形式大于内容,效果不明显。在法制教育教学方式方法上也缺乏研究和探索,单一乏味的教育形式使学生对法制教育失去兴趣,法制教育效果不佳。
  所以,笔者建议,将学校法制教育日常化,设立法律普及和法制宣传课程,用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大化地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作者单位山西省汾阳市英雄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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