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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音乐 [“原生态”的音乐与音乐的原生态]

发布时间:2018-12-27 03:55:32 影响了:

  记得两年前举办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曾经发生给苗族民间歌手龙仙娥演唱打分悬殊较大的事情。有观众询问打分低的老师,为何只给了这么低的分数?答曰:这种唱法不规范、不科学,演唱难以持久(大意)。由此而引发了关于民族唱法与所谓“原生态”唱法的争论。虽然这场讨论没有得出什么权威性的结论,但无疑引起了人们对“原生态”唱法的关注,而且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在今年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增加了“原生态唱法”这个门类,并且成为这次比赛的一个亮点。
  我十分赞成给中国各民族、各地区丰富多样的演唱艺术风格和这些民间音乐的承载者提供更广阔的展示舞台,这也应该是一个民族音乐研究者的理想。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希望在“原生态音乐”成为约定俗成的名称之前,理清一下它的真正含义。如果使用它会让人产生误解,甚至有害于这些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那就需要看看是否可以找到一个更确切的、更易懂的称谓来表示这类艺术。
  “原生态”这个词来源于自然生态研究与环境保护领域,即指称那些未受到人类太多的开发与破坏的、基本上处于原始状态的自然环境。从20世纪60年代起,人们逐渐意识到随着人类生产力的飞速发展所造成的对自然界掠夺性的开发最终将使人类自身受到惩罚(如气候变暖、土地沙漠化、动植物物种的迅速减少等),一些有识之士开始提出如何保护日渐脆弱的自然生态,如何保护人类自己的家园,以及为此如何与人类的朋友――各种动植物和谐相处的问题,诸如“绿色家园”、“环境保护”、“原生态”等词汇也就常见诸报端,逐渐成为日常用语了。应该说在自然科学领域人们对“原生态”这个概念的理解基本是相同或相似的,不会产生太多的误解。而当一个概念转用到其他领域时人们就需要格外小心了,因为它本来的意思用在另一个领域是否恰当,是否会形成某种误区,这是必须加以认真考虑的。比如达尔文提出的“进化论”到目前为止还基本上可以用来说明自然界各个物种的起源和进化,但当人们用它来解释人类复杂的文化现象时,就很容易落入“社会达尔文主义”甚至“种族优胜论”的泥沼。
  我理解的所谓“原生态音乐”大致是指那些形成于自然经济时期并且由于地域、交通、经济等原因而没有受到太多外来文化影响的民间音乐。它的“原汁原味”不仅反映在曲调上,而且更多体现在表演形式与风格上,这类艺术的鲜活性也正是通过这些民间音乐家的现场即兴表演展示出来的。借用产生于自然科学领域的“原生态”这个概念来比喻这类民间音乐也许有利于强调这些音乐的价值和保护它们的迫切性,比较容易获得宣传上的效应。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它可能或已经造成思想上的混乱。文化的生存环境毕竟不同于自然界、动植物界,文化是由人创造的,也是由人来承载和传承,而且最终要为人服务的。而人是有思想、有理想和具有由此而催生的主观能动性的。这些音乐的创造者和承载者也和其他的人群一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同样有了解外部社会,与其他文化交流甚至接受其他艺术的愿望。特别是在当今这个传播媒介无孔不入的时代(例如所谓的“村村通”就是让现代的文化借助于广播电视进入到那些偏远地区的一项工程),这些音乐能否再以原来的生存状态延续,这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我们现在在一些晚会或大奖赛上所听到、看到的所谓的“原生态”音乐到底有多少是真正原生态的呢?曲目、演唱方式与方法上也许比较多保留了当地民间音乐原来的样态,但歌手们在舞台上表演时还有多少在田间、草原的那份感情?曾经沧海难为水,一旦这些纯朴的农民歌手走进大城市、面对电视摄像机时,他们的思想和价值观难道不会发生变化?我觉得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都是十分正常的事情,他们也有通过自己的艺术来获得经济回报的权利,就如同农民进城务工挣钱来改善自己和家庭的生活一样。
  这些乡土民间音乐艺术的历史和审美价值是不容置疑的。歌手们带来了明显区别于美声、民族和通俗唱法,带着泥土气息的乡土音乐,在充分展示这些艺术的魅力的同时,也丰富了城市人的音乐生活。但我不认为这些音乐依然是原生态的艺术。历史唯物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包括艺术在内的上层建筑,但是上层建筑并不完全依存于经济基础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今天我们所欣赏的古典艺术其生态(时代)早已经过去了,但这些音乐依然存在。也许有人以为这是由于这些音乐有文本(乐谱)的存在,当然这是原因之一,但不尽然。今天我们所听到的这些音乐难道还是巴赫、贝多芬时代风格的音乐吗?其实它们早已经是这些音乐的现代版了。同样产生自农业社会的这些中国传统音乐也是可以离土离乡而延续和繁衍的,它们依然可以保留原来的曲调、演唱演奏的基本韵味,而且让这些乡土艺术走进城市,以商业化的形式展演,不仅可以丰富大众的文化生活,还有利于它们的传承和发展。清末民初一些地方民间音乐,如浙江越剧、广东音乐、大鼓等,进城后才成为具有全国影响的剧种、乐种和曲种,并在更大范围、更又保障地得到延续。如果说在旧社会传统艺术的传承主要还是依赖于科班这种口传心授的形式的话,那么在建国以后,大多数传统音乐品种开始转向以专业院校为主要的传承场所,一些民间艺人被聘请到专业院校当教师,向年轻一代传授各种艺术和技能,同时一些原来具有西学教育背景的教师也虚心向这些民间艺人学习,从中也有许多收获。例如中央音乐学院的一些著名声乐教授直到如今依然让他们的学生找演唱大鼓的艺人上课。事实证明这种把民间艺术家请到院校任教的做法对于传统的延续是十分有效和必要的。
  同样我认为,把那些至今仍然留存乡野间的民间音乐(特别是声乐和器乐的演唱演奏)引入到高校传承不仅必要而且可行。目前全国设置音乐专业的院校有数百所之多,遍布各个省、市、自治区,可是办学模式与专业设置却完全像克隆出来的一般,只是在教学水平上的差异,这不能不说是我国音乐教育的悲哀,就如同前些年冰箱彩电的低层次重复生产一样。如果把各地方的乡土音乐,特别是那些既具有文化价值,同时又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的主要传承任务交付给各地的院校(当然这并不意味这些艺术原生地的百姓就不去唱奏这些音乐),我觉得我们乡土民间音乐的延续就会有保障得多,尽管它们已经离开了原有的生态。
  对于我国各种传统艺术的留存我是乐观的。我相信经过成千上百年积淀下来的那些优秀音乐文化不是能轻易抛弃的。有些可能会改变形式,但其基因将会长久保留在我们各种新的音乐之中。美国学者梅里阿姆在《音乐人类学》一书中就曾经以印第安人和黑人的音乐在美洲的命运为例,说明传统音乐是具有顽强生命力的。印第安人和黑人虽然曾经遭受过殖民者的野蛮迫害与奴役,他们包括音乐在内的民族文化也随之受到摧残,但是历经数百年的沧桑这些音乐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成为美洲的许多国家各类音乐创作的重要元素。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把美国或安底斯高原国家当代音乐的黑人或印第安因素剔除,这些音乐还有什么特色可言?他得出的结论是人们在强调重视那些传统音乐的价值的同时,也不必过分夸大它们濒危的处境。民族音乐学家的任务一方面是要尽可能保存整理那些原汁原味的传统音乐,但也不应忽视对其变化的关注与研究。
  产生并至今仍保存着这些乡土音乐的社会发生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为了延续这些音乐而要求保持当地经济社会的所谓“原生态”是不现实的。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的人民都有发展生产力、提高自己生活质量、接受各种文明的权利。作为研究者既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阻止这种趋势。
  要保持音乐文化的多样性有许多切实的工作要做,保存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留存于当地,也可以采取博物馆式的,还可以适当运用某种商业的方式。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与其热炒所谓的“原生态”,不如多做些搜集记录保存研究的工作,哪怕是能够为博物馆增加些许非物质文化。
  为了避免引起误解,我建议采用“乡土民间音乐艺术”来代替所谓的“原生态音乐”。
  
  俞人豪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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