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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中生源恶性竞争分析_恶性竞争的例子

发布时间:2019-02-27 03:54:13 影响了:

  摘 要 民办高中是我国高中办学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民办高中学校不断增多,在某些地方出现了恶性生源竞争,导致民办学校招生混乱的局面。本文着力探讨为扭转这不利态势,改变学校的办学理念及改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评价机制。
  关键词 民办高中 生源 恶性竞争
  中图分类号:G63文献标识码:A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给民办高中的发展带来了机遇。民办高中是我国高中办学的一支重要力量。社会对教育需求日益增加,民办高中也日趋增多,但是,不断发展的民办高中与不能随之而健全的办学体制,使得民办高中学校管理问题日益显现,导致某些地区、某些学校对生源的恶性争夺,严重脱离正常的办学轨道,违背教育规律,损害学生的权益。出现恶性生源竞争,究其原因主要是:办校方对利益的极度追求及办学政策的“合理回报”的界限模糊,评价制度的不完善和监管制度的缺失所致。解决招生乱的现象,需要政府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制定出相关制度、文件,规范办学,改善办学环境,建立健全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督、评价机制。
  1 恶性竞争的表现
  (1)到处设置招生咨询点。学校为了扩大对外宣传力度,暑假期间把老师派到市区摆摊设点,拿出 “学校简介”给路人介绍。“学校的师资力量怎么怎么好,建校面积多少多少,采取什么样的封闭式的管理……”。五花八门宣传语,写的无非就是夸大事实的“空话”、“套话“或“假话”。 “谁谁去年考得多少分,上什么大学”“某某考得‘文科’或‘理科’第一”。有时甚至出现一个市里竟然会出现多个“第一”。
  (2)形式多样的广告。学校雇佣宣传车每天穿梭于市区大街小巷,或跑到乡镇来回广播。大说“当年”升学业绩之“辉煌”,混淆人们的视听。据笔者走访调查,学校利用假期派学生各自回乡散发“学校招生”宣传单。给学生20元到30元不等的费用开销,全不过问学生做的过程。他们利用所有的渠道和变数做大量的宣传工作。
  (3)形式多样的拉拢活动。校方(老板或校长)用各种体育活动为名(如篮球、足球友谊赛等)与公办学校里的校长、教师进行“交流”,请客吃饭、消费,进行“洽谈”…… 给公办学校初三班主任特别的“照顾”,若有学生报名就读给“提成”,变相 “卖学生”。中考考不上重点高中的学生,班主任利用学生对自己的信任组织学生参观民办高中, 报销车费,免费吃饭。诱导或“好言相劝”甚至是诱骗,把学生送到民办学校里就读,“吃”回报。据笔者调查了解,民办学校给初三班主任300到800元不等作为每个来校就读生源介绍费。
  (4)五花八门的怪招。民办学校还有一个明确的优惠“政策”:中考成绩出来前,报名就读的学生,减免住宿费或一半学费。成绩出来达到A、B、C、D四级,都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学校以同样的措施吸引高三补习生,达到一本的、二本的、三本的均有不等同的优惠。来年要是考上大学的也分为名牌、重点,一本、二本……分别奖励,考上北大、清华给予15万元奖励,上海复旦、交大等给予10万元奖励……为了招来一个“优等生”不惜重金诱惑。家庭贫困学生,为了挣钱,成了高考的“常客”:考上不就读,回来再补习,上重点考名牌捞奖金,成了高考的“枪手”。
  2 恶性竞争成因分析
  (1)利益争夺。种种生源争夺最终都要归因于对利益的争夺。谁的“软件”更好,硬件更齐全,管理更高效,谁就能争到更多的生源。利益争夺催生五花八门的手段。一名学生能挣多少的利润呢?笔者调查,每招到一名学生,学费2200元~2500元之间,扣除住宿费150元,水电费150元,资料费120元,米饭费500元以外,结余就有一千多的费用直接供学校支配,一个学校一学期能招2000学生,就有一笔可观的收入。因此,学校不管用何种手段,不惜出钱“买”生源。招到学生就意味着招到财源。
  (2)政策因素。1982年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①这是我国首次在宪法中明确体现民办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合法地位;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②以下称《促进法》。《促进法》对民办学校优惠条款放宽以及取得“合理回报”的含糊,民办学校日益增多,生源的争夺也日益激烈。
  (3)评价制度的不完善。舆论对民办办学质量的不信任;高考制度分数论英雄,以分数高低来确定学生上不同的大学来甄别学校的优劣,成为个别民办学校对优质学生争夺的原因之一。民办学校为了提高学校的声誉,为了下一个学年招生宣传“王牌”,不惜重金对优质生源进行笼络 “买卖”,借以提升学校的办学影响力。
  (4)监管制度的缺失。政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不作为,对民办学校办学监管制度的缺失,最后导致民办学校招生混乱的局面。
  政府没有专门的行政部门对民办学校教育的调控与监管,导致民办学校过度市场化,必然导致学校对“优质”学生进行争夺。生源就是财源。缺乏对策政策监管,造成民办高中招生监督 “无法”可依可管。其次是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制定并落实民办高中招生的细则,没有起到监督、阻止民办学校间的胡乱招生行为。
  3 规范恶性竞争的对策
  (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招生行为。根据目前我国民办学校的办学性质,消灭盈利这一性质,不现实。但对生源的招生滥伐,变相“买卖”学生的行为完全可以控制。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制定文件,约束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利益勾结。
  (2)改变以学生成绩高低甄别学校的培养模式。从1952-1984年,即改革开放以前,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的建立以及过程当中的变革或改动,其单一的“为社会发展”或 “为国家发展”的价值宗旨取向,关注的核心和重点,远离人需要的发展,不符合教育的终极目标。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多元化,“以人为本”的提出,注重以人的发展促进国家与社会的进步,因而当今的教育更应从学生各方面的素质提高,突出体现个人选择发展的权利,更多的考察动手与思维能力。从正面讲,思维能够控制引导学生的行动,在付诸行动之前便有了明确的行动目的。从应试教育回到动手能力培养的轨道上来,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改变以分数辨优劣、论能力,以高分考大学的单一评价模式。教育终极目的是培养人,而人的性格、特质、天赋又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的。他们有独特的思维和情感,有不同需求的单个独立的生命,让每个来到世上的人去拥有一个快乐完满的人生,享受幸福的生命过程,这才是教育的宗旨和最重要的功能。理想的教育应该是差异教育而不是淘汰教育,为每个人提供适合其发展及技能培养,发掘其潜能,维护其尊严。教育不是把真理交给学生而是养成他们追求真理的品格。
  (3)提高举办者的素养,改变其办学理念。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有很多“社会力量”曾是房产经营者或是“暴发户”起家的,对办学旨趣的偏颇和办学路径的偏离,直奔“合理回报”而来。在学校管理的过程中担任校长、董事长,掌控学校的管理决策权。尽管不参与课程教学任务,但决定着学校的决策、运营、财政开支等。而雇用 “懂得教育”的校长,没有决策实权,有想法却是“理想”中的美好。他们的建议或意见只能在“经费允许”范围内得到实施,超出老板经济预算范围的,均不得以实施。这样严重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严重影响办学质量的提高。因此,多数民办学校管理都陷入 “有钱的不管理,管理的不有钱”的无奈。所以,改变或提高举者的认识素养,提高他们思想素养就显得尤为重要。教育行政应常办一些校长培训,提高他们的办学思想觉悟。
  (4)提高教师素质,改变教师育人观、发展观借以提高学校办学影响力。教师素质,很多人看来,都习惯从他们专业视角来审视,单一的认为教育素质就是指“教学能力”“专业技能”方面,恰恰忽略了最重要的精神方面的关注。教师,他们经历了高等教育,对自身价值定位有了更高追求。学校关注并尽一切努力成全教师潜在生活的可能。“学校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师评价机制观念,尤其要对教师适当的赋权,使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科研方面的专业自主权能真正超越科层体制规约,实现自主、自为的学术追求和价值探索”③“教师在成为教师之前首先是个人,是人就会有发展的需要,被认可的需要。教师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同类型的教师,他们的精神需求有所不同。普通教师更多的注意他们是否得到领导的信任和尊重,工作中是否能有更大的自由,较多关心自己的工作是否有较好的发展前途,才能是否得到充分的施展,是否有进修深造的机会等。学校领导要因人而异、有针对的满足不同教师的精神和物质的需求。”④造就教师,改变、提高教师的价值观来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与影响,树立学生的榜样,学生耳濡目染,转化为自己内在的素质,继而提高学校的办学影响力。
  (5)改善教学环境,塑造学校良好形象。学校的整体形象,是学校办学行为与大众主观认可的期望结合。因此塑造学校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需就要通过一系列展现学校系统窗口,将办学理念、活动信息、教学水平、教学结果、对未来的展望、办学内容设计等给整合宣传出去,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精神旨趣。“对学校形象的设计可以借鉴企业组织设计的CIS理论,CIS是英文‘企业识别系统’(CORPORATEIDENTITYSYSTEM)的简称,它包括三个方面:理念识别系统、行为识别系统以及视觉识别系统”。⑤
  (6)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评价机制。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首先要有一个监督其办学行为的机构部门,促进学校办学理念及改善教学环境,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监督,并依照机制法规履行职责,对不法的办学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给予媒体公布批评。对依法办学学校,办好学的学校给以表彰奖励。争取依法办学时时有监督,规范办学年年有奖励。其二是对民办学校的办学建立一个健康的评价机制。根据自身的发展环境照顾全体学生为内容,以学生的健康、个性追求为办学特色,摒弃以学生考试成绩高低论优劣的社会偏见,建立科学的评估办学宗旨。“科学评估是普通学校实现发展不可或缺的引导力量,科学评估既指学校,也指社会,那种无视学生文化基础以高考分数来判定教育质量甚至排定学校位次的做法,只能助长对升学率的狂热的追求。与办学目的背道而驰”⑥因此,教育当局要担当起培养学生成人、成才、多能多才的责任,而不是一味地以考分来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发展水平,应深入学校调查取证、研究,与校方进行积极良性沟通,保障合理的办学方式沿着素质教育轨道运行,形成合理的办学评价长效机制,坚决拥护学校永久正确的办学方向。
  
  注释
  ① 叶齐炼,苏渭昌,吴霓,胡艳.中国私学.私立学校.民办教育研究[M].山东教育出版社,2002.
  ② 21世纪教育论坛组委会编,朱永新主编.民办教育路在何方[M].江苏大学出版社,2003.
  ③ 车丽娜,徐继存.寻找失落的知识分子精神:论教师的知识分子精神的式微与重建[J].教师教育研究,2007(2).
  ④ 郭立场.高薪养教师是不是伪命题[J].教育文摘,2010.11.17(总46期).
  ⑤ 胡卫,方建锋.民办学校的运营[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
  ⑥ 贝学问.普通学校发展策略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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