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徽_检徽闪耀在四川北大门
近年来,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执法办案中心抓党建、强队伍、兴事业和“总体上台阶、单项争一流”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以保障为基点,凝聚创先争优共识
落实党建责任,保障领导力量。坚持创先争优由院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直接负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开展年终逐级述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院党组成员分别编入相关的业务处室支部,把所在支部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树壮被编入反贪局支部后,他带头参加支部活动,督促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与党员一起到农村、企业、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学习考察和扶贫帮困活动。
落实党建投入,保障工作经费。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把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使支部活动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以学习为起点,提升创先争优本领
加强学习引领,发挥院党组中心学习组龙头作用。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院党组中心学习组每年确定6个以上学习专题并安排支部书记学习观摩;通过抓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法律专业知识、社会管理知识等,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强化学习创新,增强干警学用结合的能力。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干部调训和上挂下派等途径对干警培训,一年举办专项业务技能培训班8期以上,邀请法学专家等实用人才来院讲课,提高干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本领。
以活动为重点,构筑创先争优平台
开展为民服务承诺践诺活动。2012年初,各支部督促党员结合自身特长做出为民服务承诺,建立点评档案。还成立了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人人参与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市义务劳动、文明劝导、节能减排宣传等志愿服务行动。
开展“每月评星”活动。为使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机制化,院党组从2012年起在干警中开展“每月评星”活动,及时发现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典型。按照评星办法每月从129名在编干部中民主推荐产生3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当月发给奖金,并作为本院评选先进、向上级推荐先进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以民生为落点,增强创先争优实效
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惠民。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和促进和谐的基本途径,查办了一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围绕执法办案创先争优,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协作配合,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出台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规范和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圆桌审判”意见等。2011年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的反贪、反渎工作均跨入全省一等行列。
开展“挂包帮”工作惠民。按照广元市委安排,检察院倾情帮扶青川县燕子村和朝天区捍冬村,全院党员结对帮助困难群众65户,人均捐资500多元。检察长张树壮多次到村调研慰问参加劳动,研究解决群众通信、饮水、行路、增收等问题,群众由衷赞叹道:“检察给力,乡村巨变、人民幸福。”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帮扶工作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