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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破解内蒙古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发布时间:2019-04-01 04:13:38 影响了:

  一、现行的扶持中小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实施,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及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内政发[2004]4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字[2006]3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6]31号)、《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意见》(内党发[2007]1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09]6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非煤产业构建多元发展多级支撑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1]5号)等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政策依据。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政策和意见精神,结合我区财政的实际,对中小和小微企业在资金、创业、技术创新、市场开拓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了有效的财力和政策支持。
  (一)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投入形式,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是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2004-2009年,自治区财政累计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369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项目200多个。
  二是设立中小企业技术进步贴息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2006-2009年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4亿元,吸引银行贷款及社会资金75.3亿元,支持企业446户。2011年该项资金投入规模为1亿元,资金支持的重点是基础条件好、产业优势突出,对推进结构调整,扩大就业作用明显的成长型工业中小企业。目前,全区46个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中有近200个企业有研发机构,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增加。
  三是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增强企业创新能力。2004-2009年,自治区财政累计拨付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2556万元,支持中小企业项目70多个,科技型技术创新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此外,1999年国家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来,我区共有140个项目获得资助,资助金额6980万元。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一般项目102项,资助金额6060万元;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8项,资助金额520万元;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16项,资助金额400万元。
  四是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降低贸易风险。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政策,2001-2009年,自治区财政累计拨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9725万元,支持项目1000多个,调动了企业出口的积极性,我区产品在国际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
  五是近几年先后增设服务业引导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工业自主知名品牌培育资金、承接产业转移奖励资金等专项,2011年分别投入2000万、7000万、500万、2000万元,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资金的投向,优化了服务业结构,提升了服务业发展的质量。
  六是利用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政策,扩大出口贸易,促进结构调整。作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2000- 2009年,我区累计利用西部地区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19660万元,支持企业出口项目400多个。资金主要用于优势产业出口商品升级换代、提高附加值和技术改造贷款以及重大外经贸项目论证、市场研究和人员培训等方面。
  七是整合资金、完善政策,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近年来,自治区财政整合、归类相关专项资金,建立了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了支持服务业发展、现代物流业发展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向中小商贸企业,改善了企业经营环境。
  八是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截至2008年,自治区财政累计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5.5亿元。其中,支持自治区本级信用社担保机构和盟市信用社担保机构体系建设2.5亿元,基本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信用担保体系。同时,出资东北再担保机构资本金3亿元。目前,自治区备案的各类担保机构有82个,累计筹集担保资金25.06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120.36亿元,受保企业2842户。继续加大财政对全区小额贷款、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支持力度,财政共安排担保资金4.1亿元,2010年带动小额担保贷款20多亿元。另外,自治区财政协调金融企业,以政府信誉给企业提供融资平台,2009年4月份,自治区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协议,在未来3-5年内,农业银行计划向内蒙古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总额不低于1500亿元的信用额度。为增强地方对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配套能力,农业银行还将依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对项目提供周转性贷款或过渡性贷款,每年提供的信贷额度将达到100亿元。
  九是加大对金融机构支农支牧的奖励力度,2010年用于全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定向费用补贴共622.9万元,奖励县域金融机构涉农涉牧贷款资金1.8亿元,拉动金融机构增加贷款90.21亿元,有效地解决了部分涉农涉牧微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
  此外,在工业、农林牧水、扶贫、环保等方面项目资金的分配方面,也充分考虑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给予了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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