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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素养漫议】语文素养

发布时间:2019-04-21 03:48:51 影响了:

  2001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第一次明确地使用了“语文素养”一词,把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置于四大基本理念之首,并明确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于是,“语文素养”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语文素养”这个提法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语文素养”成为当今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词语,但是人们对这个词本身的理解不同,对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并不清楚。分歧很大,相关的争鸣和讨论不绝于耳。这首先是因为新课标在提出这个概念之后并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解说,而随后的有关专家作出的阐释也比较宽泛笼统,甚至有些分歧。本文就是对“语文素养”这个焦点问题的概念、内涵、培养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语文素养的概念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中指出:“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它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性质”中则进一步指出:“高中语文课程应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语文应用能力和一定的审美能力、探究能力,形成良好的思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终身学习和个性发展奠定基础。”
  一个人的语文素养包括他的语文能力、语文积累、语文知识、学习方法和习惯以及认识能力和人文素养。课程标准把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作为课程基本理念的第一条,把语文素养从“立人”的高度加以强调,这在以往的有关语文课程的文件中是没有的,其意义是长远的,影响也是深刻的。语文素养是学生学好其它课程的基础,也是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语文教育专家倪文锦教授认为,语文素养包括言语主体的思想水平、道德品质、审美情趣、文化品味、语言积累、智力发展、个性人格等等。
  华东师范大学的巢宗祺教授认为,“语文素养”指学生平时在语文方面的修养,包括对祖国语言的思想感情、语言的积累、语感、思维,也包括一些语文能力,如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和习作能力,另外还有品德修养、审美情趣等,这些都涵盖在语文修养的范围内。还有其他各种观点,无须一一列举。
  实际上要搞清楚“语文素养”这一概念,首先应明确“素养”一词的含义。“素养”一词,早已有之,其意义也不难理解:素,向来、平日;养,修养。因而《现代汉语词典》 释之为“平日的修养”。而“修养”在现代汉语中常用的意义有二:一指“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的一定水平”,一指“养成的正确的待人处世的态度”。这里显然应取前者。“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的一定水平”是要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达到的,“向来、平日”有一贯、稳定之意,所以我们可以把“素养”解释为人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达到的理论、知识、艺术、思想等方面稳定的水平。
  点击“百度百科”,搜索出“语文素养:是语文能力和语文知识、思想情感、语言积累、语感、思维品质、品德修养、审美情趣、个性品格、学习方向、学习习惯的有机整合。”这样,我们可以明确地给语文素养下个定义:语文素养是学生通过长期的学习和实践形成的在语文方面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识、能力、技艺和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综合素养。
  二.语文素养的内涵
  语文素养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它绝不是一种纯粹的语言技能,而是一种综合的文明素养,是个体融入社会、自我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修养。《课程标准》在“总目标”中明确列出十条,是对每一个学生在语文素养方面的基本要求。做到了十项要求,就应该认为“全面提高了学生的语文素养”。
  目前,关于“语文素养”的内涵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观点:
  第一种观点从新课标的三个维度出发来理解“语文素养”的内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编写的《语文课程标准解读》从宏观方面把“语文素养”看作“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三方面的内容。何惠、李东航认为“语文素养”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知识和能力,包括:听说读写等言语交际能力、语言的积累、语感能力等;二是过程与方法,包括:语文学习的方法、语文学习的习惯、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等;三是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包括:民族母语情结、审美情趣、文化品位、知识视野、学习态度、思想观念等。
  第二种观点认为“语文素养”是一个分层的完整结构。倪文锦主编的《小学语文新课程教学法》对语文素养作了深入的剖析,认为主要是由四个层次构成的:第一层次是显性言语行为(听、说、读、写),第二层次是支配言语行为的“智能因素”(语文知识、言语技能、语文情感和语文思维),第三层次是参与和支配这些行为的直接心理因素(语文动机、情感和态度、语文习惯和语文行为意志),第四层次是言语行为的内外背景(言语主体的思想品德修养、文化知识积累、智力水平、人格个性、语言环境)。彭小明认为可以把“语文素养”分为以下四个层面:①语文知识,包括语文陈述性知识(字、词、句、篇、语、修、辑、文)和程序性知识。②语文能力,包括语文基本能力听说读写和语文实用能力,如语感、自学、创新等能力。③语文心智,包括和语文有关的观察、记忆、注意、思维、联想、想象等智力因素和与语文有关的兴趣、情感、态度、习惯、意志、个性等非智力因素。④语文情意,包括与人的言语行为有关的知识时光视野、文化品位、审美情趣、心理素养和人格、品行、思想修养等方面。李山林将“语文素养”分为“学科素养”与“基础素养”两部分,有关语文学科的知识、技能、态度目标属于“学科素养”部分,而思维品质、知识视野思、思想观念、文化品位等属于“基础素养”部分。“学科素养”要以“基础素养”作为“基础”,语文“学科素养”是表现语文学科独特性的核心目标,是“语文素养”的显性标志,“基础素养”是基础教育各个门学科共同承担的目标。
  第三种观点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语文素养”的内涵。根据加涅学习结果分类理论,王小明把“语文素养”分成五类学习结果:言语信息(课文内容知识、语文知识和课文背景知识)、语文智慧技能(字词学习、句子学习和篇章学习)、语文认知策略(如SQ3R阅读策略)、语文动作技能(发音技能和动作技能)和语文情感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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