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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商引资百日攻坚_中资种企攻坚:一场不对称的战争

发布时间:2019-06-13 04:00:51 影响了:

  “小雷,咱这里是种旱田的,种不了水稻。水田里的水稻,那都是从外国引进的种子啊。”许雷小时候因家庭贫穷吃不上米饭,爸爸的这句话,让他下定决心长大要做一名农业科学家。  斗转星移,如今几十年已经过去。许雷不仅已成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国家级水稻育种专家, 而且还组建了自己的育种公司。而由他选育的诸多水、旱稻新品种,已在中国北方适宜稻区推广,累计达1.75亿多亩,增产稻谷100多亿公斤。其中辽盐系列水稻品种还被国家列为“九五”重中之重推广项目。
  但是让许雷百思不得其解的童年式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如今纵观中国育种市场,仍然是被外资种企把持,只不过外资企业已经换成了以杜邦、孟山都、先正达、利马格兰为首的4家大型跨国种业巨头。他们已经占据了中国种业市场的多半壁江山。”
  扭曲的研发产业链
  “外资种企能够迅速开拓中国市场,最关键的是他们牢牢抓住了种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研发。这也是为何国际种业巨头平均每年拿出营业收入的11%用作研发经费的原因。例如,孟山都2010年的研发投资达12.05亿美元,比2008年高出2.25亿美元。而中国种企在研发投入上则相形见绌,大概只占营业收入的3%。“中资种企营业收入本来就不高,3%下来便少得可怜。”许雷向《新财经》记者坦言。
  德勤中国化工行业组负责人观洋则向《新财经》记者透露:“与全球商品种子市场相比,中国生物技术种子的渗透率仍然很低。2010年,中国生物技术作物的种植面积仅占所有作物种植面积的2.2%。尽管生物技术种子的发展面临诸多限制,但中国政府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举措,将推动传统种子与生物技术种子行业加速发展,并促进国内种子行业整合。”
  在这背后,则是外资种子公司大力抢滩中国市场,并投入巨资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相比之下,中国7500多家中资种企中,仅有不到1.5%的种企具备研发创新能力。而前二十强的销售额加起来还不如一个孟山都。这样算来,中国只有130多家企业具有研发能力,而每家的平均研发投入也只有区区几百万元人民币。
  对此,中种集团副总经理田冰川向《新财经》记者表示:“中国种企的研发一直以来都是集中在科研单位和大中院校,以前的种子公司只管售卖。《种子法》出台后,科研机构政企分家,才慢慢有了企业搞应用性研发的先例。毕竟中国企业做研发的探索时间还短,不过十多年的时间。不过我倒是主张,应用型、商业化的育种与创新研究,应该逐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倾斜,从而优化社会分工与国家投入机制博弈,真正形成全产业链的种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办科研是大趋势。目前国外的做法是政府政策引导下的院校基础性研究与企业投资的生物种业合理分工,种业科技创新体系相当完善。但中国的产学研处于割裂状态,品种选育、推广、销售在不同体系内运行,有资金和实力进行技术创新的大型企业几乎没有,这就造成了我国农作物育种总体技术落后,上下游未形成科技创新合力,而中国如果能诞生有实力的种业巨头,将更好地促进种业的技术发展。”中国农科院作物资源所所长娄希祉向《新财经》记者进一步分析。
  “没有哪家企业不明白重视研发的重要性,但是在目前这种科研单位政企不分的情况下,不敢投啊!科研单位申请国家项目育出新品种,通过自己的公司不计育种成本投入市场,一般的种子企业怎么与其竞争?还有就是企业辛苦投资研发的成果,一不小心就会被挂靠的单位收回,所以我们不得不小心。”《新财经》记者连线的一名种子企业老板如此抱怨道。
  娄希祉也承认:“长期以来,我国种业的主要科研力量集中在农业科研院校,但其与种业企业成果利益的共享机制并未建立起来,这导致我国在育种机制上存在着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问题。”
  这也间接印证了我国缘何多达7500家持证种子经营企业中,近99%没有研发能力的原因之一。“在中国,大部分种子企业没有原始的资金成本,又极少负担科研成本,只承担部分人员的固定成本。这确实是个现实。”
  而不愿具名的种企老板表示,自己的公司维持研发中心培育新品种,每年至少要投150万~200万元,压力非常大。
  对此,许雷深有体会。他以水稻育种为例向《新财经》记者表示:“杂交育种必须经过有性杂交、后代选择、品系鉴定、品系比较、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等程序。育成一个新品种,少则8~9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有的育种者,以毕生之精力,也没能育出一个称心如意的新品种。系统育种,虽比杂交育种所需时间短,但也需要几年的时间。这里面的投入是源源不断的。”
  “我们一直处在企业研发的第一线,经常面临科研经费短缺的问题,无奈之下只得频频向国家争取科研经费。在今年3月,我们与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致力于北方粳稻产区在高产、优质、抗逆等方面的研究,并将合作纳入该所未来10~15年的共同攻关项目中。”许雷向《新财经》记者透露说。
  需要注意的是,十几年过去,市场上并没有出现多少科研机构培育出的、获得高度认可的优良种子,相反一些投入不大的企业倒是屡有斩获。这就使得如农科院类科研单位用国家经费培育新种,再通过单位成立的公司参与商业化竞争的模式备受诟病。
  《新财经》记者致电的那名种子企业老板更是毫不客气地指出,国家经费拨付应实行逐渐向企业研发倾斜的政策,并把品种研发主体放权给企业。而科研院所应专门进行公益性、基础性研究,不与企业研发争利。
  这种说法不是没有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美国科研投资60%以上由私营企业来完成,而在我国国家投资的比例却高达90%以上,并且还有增加趋势。这就使得本应该集中基础研究、教育(没有这些基础,种子产业就很难发展)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会把大部分人力和资源投入到应用性科研和市场开发上面,这使得社会投资科研的积极性无法被充分调动。
  事实上,科研单位不搞育种等应用型研究,这部分交给公司来主导是一个大趋势。以玉米种子研发为例,2005年,国审通过的51个玉米杂交种中,科研院所和院校占49%,种子企业占51%;到了2009年,国审通过的14个玉米杂交种中,科研院所只占28.8%,种子企业及个人占到了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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