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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 以案明纪内容

发布时间:2019-06-17 09:19:04 影响了:
文章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监督防范,坚决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四)总结反馈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单位要对警示教育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工作,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认真总结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省属高校集中开展“以案明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防止腐败案件发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关于葛文君、杜有受贿案的剖析报告》为基本题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保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努力为高水平农业大学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2年4月初至2012年6月末.

三、参加范围

全校党员干部,重点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基建、招生、国资、人事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一)深入学习阶段(4月5日?4月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分层分岗开展宣传教育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葛文君、杜有受贿案的剖析报告》.要通过学习,深刻认识葛文君、杜有二人违纪违法行为对组织、社会、家庭、个人的严重危害,进而增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深刻反思阶段(4月15日?4月27日)

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围绕“葛文君、杜有为什么走上腐败道路”进行深入讨论.深刻剖析葛文君、杜有等从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鉴.校、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讨论情况,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于4月27日前送学校纪检委备案.

(三)整章建制阶段(4月28日?5月31日)

各单位要坚持把“学中查”与“查中改”贯穿于警示教育活动始终,在学习中深化认识,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在整改中制定措施.针对查找出来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进一步建章立制,强化监督防范,坚决防止腐败案件的发生.

(四)总结反馈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各单位要对警示教育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工作,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认真总结警示教育活动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联系人:李丹丹,联系电话:0451?55191008,电子邮箱:neaujjw@163.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省委高校工委和学校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警示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周密安排,抓好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带头撰写学习心得.

(三)把握主题,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把“以案明纪,以案促廉”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其他党纪政纪条规,深入学习掌握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和制度执行的操作流程.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抵御和防范廉政风险成为高校党员干部的自觉.

校纪检委

2012年4月10日

来源于 纪检委浏览人次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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