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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 对大学生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6-24 04:01:08 影响了:

  摘要:近年来,社会对言论自由的呼声高涨,大学生是其中颇具影响力的一个群体。大学生对言论自由的认识究竟是怎样的,是否存在不足之处?大学生又该如何行使言论自由权?本文在前人对大学生言论自由观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大学生如何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言论自由 建议
  一、认识言论自由
  学界对言论自由含义的理解有很多种,归纳起来有十多种。但一般认为,言论自由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思想见解不受干涉的权利。
  言论自由是人类获取真理的手段,也是实现个人自主及自我表现的保障,无疑具有重大价值。但和其他任何个人权利一样,出于对所有人权利的平等保护,政府必须限制言论自由权,防止言论自由权沦为个人借以侵犯他人的工具。我国宪法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此基础上,各国司法实践还发展出了一系列指导具体对言论自由权加以限制的规制原则,如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绝对禁止原则、危险倾向或有害倾向原则等。
  二、大学生言论自由观现状
  为了摸清大学生的言论自由观,许多人对大学生的言论自由观进行过调查。总的来说,大学生一方面看重言论自由权的价值,反对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希望国家放松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另一方面他们对言论自由权的认识还存在严重不足:容易过偏激的理解对言论自由的限制行为,也不了解我国目前对言论自由权的保护和限制状况。
  三、对大学生行使言论自由权的建议
  大学生呼吁言论自由,积极行使言论自由权,反对国家限制言论自由的行为这已成为一个事实。但是在我国,要主张权利既要求我们对权利内容本身有正确的认识又要求我们行使权力遵循正确的方法。否则,不仅没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反而触犯法律,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
  (一)加强对言论自由权的认识
  1.大学生应该加强对言论自由权利本身的认识。呼吁言论自由权的大学生不仅应该要认识到言论自由是公民表达其思想的自由,还应该了解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它和其它任何权利一样,是有一个界限的。概括的来说这个界限就是个人的言论自由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权益。对言论自由权利正确的认识有助于大学生理解身边一些限制言论自由的现象,也会让大学生注意自己的言论以免滥用权利,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做理性的公民。
  2.大学生还应该正确认识我国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现状。认知言论自由的概念、价值、限制是我们主张言论自由权的基础,而正确认识我国言论自由的法律保护现状是保障我们大学生理性行使言论自由权避免“受伤”的前提。
  我国言论自由法律的观念落后。在历史上,中国社会有关言论自由保护的传统观念非常落后。改革开放解放思想以后虽有很大的改变,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注重对集体利益的保护。在公民个人利益的保护方面,在立法上过于强调团体主义,降低个人利益的价值。再加上我国一向保护集体利益的传统,极易导致对个体利益的忽略,这些都从观念上束缚着我国保护言论自由。
  我国言论自由保护立法滞后。虽然我国宪法明确赋予我们言论自由,但是我们的言论自由受到的保护是相当脆弱的。我国没有宪法诉讼,司法实践中我们不能直接援引宪法来保护我们的言论自由权,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保护言论自由权。我国民法和刑法上都有解决名誉权纠纷的条款,但这只是和言论自由权相关,要保护言论自由是远远不够的。
  观念滞后,立法保护不到位,这就是当前我国言论自由法律保护的现状。理解这个现实,这有利于提醒大学生选择适当的言论表达方式。
  (二)可以对言论进行自我审查
  在很多国家,媒体要为避免陷入诽谤责任而对言论进行自我审查。同样,大学生为了避免陷入法律责任或承担其他不利后果,也可以对自己的言论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可以不必太严格,过于谨慎甚至苛刻地对待法律所保护的言论自由其实就是不自由。但是有两个方面是我们必须注意到的:
  1. 言论的伤害性。即我们的言论是否有妨害他人权利和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言论伤害性的大小除了与语言本身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有关以外,还与言论发表的途径、受众等各种因素相关。
  2.要审查有伤害性言论依据的真实性。思想没有对错之分,但对事实的陈述却有真假之分。“有意的谎言或是无意的错误都不利于促进社会对问题的‘自由、健康、开放’的讨论”,这与言论自由的价值也是相背离的。提出有真凭实据的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辩论”或“指责”,高呼没有真凭实据的言论恐怕就成为“妄加评论”“造谣”“诽谤”了。
  经验和调查都告诉我们,大学生发表言论往往是以新闻媒体报道的事实作为依据的,这要求大学生正确认识新闻媒体报道的真实性。
  以互联网为例,网络的特性要求传媒从社会公众心理考虑,抓住新颖、奇特、典型、重大的事件进行报道,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参与,形成舆论热点。在片面追求轰动效应、提高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的利益驱动下,网络传媒可能会对某些事件过于渲染、炒作或妄加评论。正因为这样,大学生应该以怀疑的态度看待媒体的报道,审视它们的真伪,而不是轻信那些捕风追影一知半解的小道消息,更不能以那些虚假的新闻为依据大作文章。
  (三)言论应体现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提出大学生要对自己的言论进行审查,谨慎言论的时候,有人会反驳说:“思想没有对错之分,发表意见是我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因为厌恶我的观点而剥夺我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确实,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随意表达不会构成滥用言论自由权。但是,法律这条最普遍的界线—不侵犯他人利益,不侵犯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乃是防止公民道德走向崩溃的最后的底线。这个规则的更多的是从个人主义的角度保障公民最大限度的自由而不是从服务社会的角度引导人们成为一个对社会负责人的公民。
  然而,大学生的成长目标,至少在政治素养上,是做一个自主、理性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仅仅以不侵犯他人利益,不侵犯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来要求自己是远远不够的。冷静思考,理性言论不仅对是一个合格大学生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身体力行担当社会责任,营造一个和谐理智的舆论氛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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